书城社会科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要-仁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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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宋太宗诫吏慎刑

宋代太平兴国年间,京都汴梁街头有许多乞丐,他们往往肆意胡为,成了民间的祸患。

一次,一名恶丐到一家大户门前,索要赏钱,态度十分强横。由于要求未能满足,便开始大吵大嚷,骂不绝口,围观的人很多,大家都有些愤愤不平。因为怕恶丐邀集同伙进行报复,众人都敢怒不敢言。就在这时,从人群后面走过来一名军官,见此情景怒不可遏,从人群中跳出来,抽出佩刀,挥手将恶丐刺死。

杀人之后,军官便将刀放在地上,若无其事地走了。在场的众人见此人这样凶猛,谁也不敢上前捉拿。

街上巡逻的士卒将此事报告官府,官府没法抓到杀人凶手,就判定大户犯了杀人罪,将军官留下的那把刀作为物证,连同人犯的口供收录在案。

后来,这件案子被报到朝廷,宋太宗赵匡胤亲自审理,问罪犯说:“你服罪吗?”罪犯说:“我服罪。”宋太宗要来杀人凶刀,拿到办案的官吏面前,对官吏说:“这是我的刀,那人也是我杀的,你为什么冤枉好人呢?由此可知,重刑之下,哪有不屈打成招的?看来制造冤狱,不一定在大乱之世啊。”于是下令释放那个大户,并告谕执法衙门:“从今天起,再审案子,务必慎重,切不可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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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由于法律允许体罚,刑讯往往成为主要的取供手段。“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办案人过于依赖刑讯的结果,致使冤、假、错案层出不穷。

宋太宗赵匡胤“诫吏慎刑”的故事,深刻地揭露了刑讯逼供的弊端,并用活生生的事实,说明滥用酷刑的危害,也充分体现了对老百姓的仁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