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要-孝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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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行佣供母

东汉时期,有个叫江革的人。他从小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

后来发生了战乱,当地很不太平,江革就背着母亲去逃难。在路上,时时碰见作乱的盗贼,要把江革掠去入伙,江革总是哭诉道:“我有老母在这里,要人供养,我怎么可以和你们一同去啊?”

强盗们一听他说这番话,知道他是一个孝子,就生了慈悲念头,也不忍心杀他了。

后来,江革辗转到江苏邳县,生活越发困苦,甚至连双鞋都没有。如何奉养母亲?江革只能替人家做工。

他来到一个富裕人家当佣人,每天天不亮便开始担水、劈柴、烧火、做饭、牧马、放牛,不分昼夜地干活。江革将挣来的钱全部用来给母亲添置各种物件,母亲所需要的东西样样都备齐了,他却舍不得将钱花在自己身上。母亲有事外出,他必定亲自驾车缓缓前行。

江革背母、行佣、拉车的孝行很快流传开来。

后来母亲死了,江革哭得很悲哀,并在母亲的坟旁搭了一个茅屋住在里面,就是睡觉的时候,丧服也不脱去。

有人见江革的品行不错,就举荐他做了孝廉,汉章帝时他被推举为贤良方正,后任五官中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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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照顾母亲,江革拒绝入伙做盗贼;为了奉养母亲,江革当佣人替人家做工;为了母亲安全,江革亲自驾车缓行。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些不管父母的死活,或者将父母交给他人奉养的人是应该被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