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优秀教师转变角色的18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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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教师转变角色:应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5)

学习为研究提供主观要素,工作实践为研究提供客观途径。但任何一种科学教法、模式无不是研究的直接成果。不重视和善于研究的教师其工作现状只能处于一个停滞的基点上,其教育教学活动也只能是主观的、一相情愿的。不可能摆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繁重、低效的劳动。因此,要贯彻素质教育,培育世纪英才,仅靠教师的辛勤工作远远不够。必须要求教师以科学的态度面对工作,以科学的思维研究科学的方法,以科学的方法从事工作,提高工作过程的科技含量,注重工作效率的提高。教师的这种工作能力蕴涵着对科学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掌握和运用及对教育规律的把握。而这种能力的形成只能通过教育科学的研究这一途径。所以,新型的教师既应是从事具体实践的教育工作者,又应是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科研工作者。

3.导师是教师自身定位之标

教师的角色行为定位作为一种思维定式,直接影响到教师所从事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及在活动中教师作用的发挥。按传统的定位,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关系是师生关系,其主体行为则是“教”与“学”,即教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教师怎么教学生就怎么学。自然是师为尊、生为从,教为主、学为辅,即所为“从师”。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应试教育开始向素质教育转轨。人们更加看重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不同作用和地位,由“教学”向“导学”转变已成为一种改革趋势。但要真正实现这种转变,不能仅满足于教学方式方法的某些探索,而是需要教师从根本上进行角色定位。既然学生不是机械地接受“灌输”的知识容器,而是自主学习的行为主体,那么教师自身的行为就应该由“教”向“导”转变。这里,“导师”应该是教师行为角色的标准定位。按这种定位,教师是“激导”者、“指导”者、“引导”者和“疏导”者。为还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教师应该“激导”学生自主学习、“指导”学生善于学习、“引导”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疏导”学生自我调整和协调。

教师以导师角色定位,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活动的真正主体。这样培养的学生,既具有吸纳知识、进行知识自我储备和更新的能力,又具有积极发现问题、勇于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探索创新能力。只要教师形成“导师”角色的思维定式,必会自觉规范自己的一切教育教学行为,更多更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模式必会在教育科研活动中油然而生。这样才会从根本上实现“教学”向“导学”的转变,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

(二)学校应该做到的

怎样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学校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复合型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职业形象和学校的办学品味,这是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中小学校长所面对的重要课题。

1.改变高师院校培养模式,是打造复合型教师队伍的根本方法

师范教育是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培养专业教师队伍的需要。为确保教师队伍的来源、教师教育质量的提高,50多年来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师范教育体系,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这种封闭性的、定向的师资培养制度也存在不少弊端和不足。如生源单一,有些生源质量不高,毕业生质量不高,由于是定向培养,他们仍被分配到中小学当教师;不少师范院校办学条件有限,师资、设备、图书资料不足,学术水平较低;师范院校与社会接触面不广,影响了教育质量。高师院校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必须要形成自己的特色,培养大量适销对路的合格师资。然而,就师资培养素质来说,高师院校与综合性大学相比并不占优势,目前综合性大学人才培养的普遍趋势就是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并各自开展了不同的教学改革,取得了相当成绩。因此,高师院校在人才培养上要多向综合性大学跨学科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模式靠拢。我国高师院校的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局部的微观问题,如课程问题、教学方法问题,同时也要重视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沟通等全局性问题。这些问题最后都归结到人才培养模式上,这要求我们必须研究并设置新型综合专业。跨学科复合式师资培养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

2.强化学习和研究,是提高教师复合型专业知识素养的有效途径

(1)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形成符合时代潮流的教育观念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进入了学习型社会。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可以把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传播给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为教师的学习和受教育提供了无限的广阔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信息化社会导致了“知识爆炸”,这在客观上要求教育的主题发生根本的改变,即要求学生的学习目的从传统的“学会知识”转移到“学会学习”上来,相应的,教师的教学目的也必须从注重“知识传授”转变到注重“知识创新”上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要进一步加强学科知识素养,拓宽文理知识基础,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更要注重学习最新的教育理论,及时地更新自己陈旧的教育观念,树立起符合时代潮流的教育观念。

(2)增强教育科研意识,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尝试

教学与教研虽然是两项工作,但是它们具有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教研具有强大的综合功能,它能确保教师的精力和智力准确、恰当、高效地投入教学实践中。教师只要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就一定能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以及从当今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中发现值得研究的问题。有了问题就要想办法去解决,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师要在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设,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尝试。成功来源于尝试,没有尝试就没有成功。我们发现,有不少教师对教研有着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感,从来没有亲自动手动笔去做一做,因而即使有过很好的思想火花,往往不是稍纵即逝,就是慢慢淡忘。教师一定要打破教育科研的神秘感,从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大胆地在教学中进行教学改革试验,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运用多方面的经验和知识,综合地创造性地形成解决新问题的方案,这使教师的工作更富有创造性和内在魅力。

(3)加强相互合作,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首先要加强与同事之间的合作,营造出一个互相激励、互相支持和互相帮助的教学氛围,学会用集体的智慧来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其次还要加强与地方教研部门和地方高校之间的协作,通过他们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教学方向,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

3.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是培养复合型教师的有力保证

(1)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

所谓教师的业务培训,就是指对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技术的培训。要使广大教师了解和掌握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等知识,接受和理解现代教育理念和成材观念,促使他们转变陈旧落后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在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学技能的同时,引导他们注意建立新型现代的师生关系,引导教师把学生看做一个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来尊重,改变过去只强调“尊敬师长”的做法,在师生相互尊重对方人格的基础上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只有当教师真正转变了教育观念,掌握了一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才能够主动接触和探索学生的内心世界,也才能够理解各种类型的学生行为,才能抛弃那些简单、粗暴、对学生身心发展极为有害的教育方法和措施,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还可以使学生身心愉快,把学习当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在愉悦的状态下主动学习,全面发展,才不会使学生因为厌学而辍学。

(2)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素质是指个体在心理方面比较稳定的特点。一般来说,敏锐的观察力、稳定的注意力、准确的记忆力、灵敏的思维能力、丰富的想象力、较强的组织能力,以及轻松愉快的心境、昂扬振奋的精神、平静稳定的情绪、豁达开阔的心胸、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高度的责任感等特征均属于良好的心理素质内容。但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不健康心理也是导致教育违规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据我们了解,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工作和生活上的磨难和压力,不良的人际关系等因素均会引起教师的心理问题。目前,大多数教师的工作任务过于繁重,过快的生活节奏和长期的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使他们在体力和心理上不堪重负,极大地影响了教师的心理健康。当遇到难以调教的学生时,难免会使有的教师失去控制,从而导致违反教育教学原则,采用不妥当的教育方法,造成教育违规事件的不断发生。试想,假如教师的情绪烦乱,遇事处处不顺眼,事事不如意,整天愁眉苦脸或者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学生就不乐意同教师交往,不愿意同教师交心。这样,势必造成师生间不能互相理解,关系紧张,容易引起矛盾和冲突,从而导致学生离开校园。只有那些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强的意志品质、良好的情绪特征、开朗的性格和乐观的精神等心理素质的教师,才能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对待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才能以一颗热情的平常心与学生平等相处,当遇到教育活动中的特殊事件时,才能够冷静地依法处治,从而使依法行教成为广大教师自觉的、自然的行为,营造出和谐的、融洽的教育教学氛围,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3)加强教师教育法律知识的培训

实施依法治校,首先要求广大教师要学法、懂法、守法。所以,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是培养和提高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据了解,真正学习过《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全文的教师寥寥无几,大多数教师只是在政治学习活动中象征性地听读过以上法律文件,总觉得法律离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实际生活还有一段距离,只有在遇到一些民事纠纷时才想到法律。有些教师仍然抱着“师道尊严”“打是亲,骂是爱”的陈旧教育观念,对自己的违法违规教育行为不知不觉,完全意识不到我们已经进入了法制社会,依法执教是现代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还有些教师根本不认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他们还认为,学生犯错时如果不惩罚他们,怎样对他们进行教育?大多数家长和学生也认为对违反校纪的学生进行一定的体罚是正常与合理的。许多学生对教师体罚犯错误的同学已经司空见惯,认为这是应该的。可见,教师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无知,使他们抱着教育学生向好处发展的美好愿望而干出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情,其结果不但达不到教育的最终目的,而且还给学生带来人身和心灵的伤害,给学生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要使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收到实效,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观看影像资料等一些生动活泼的方法进行学习,围绕教育系统和教师身边周围发生的一些教育违法和违规案件或事件,组织教师运用现行的教育法律知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生活实际进行讨论。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提高教师学法的兴趣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他们在学习和讨论的过程中思考和反思自己,从而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教育法律离他们并不遥远,就在他们的身边,就在他们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实际生活中,从而使他们形成自觉守法的自我要求。

总之,加强对教师的业务素质、心理健康、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是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实现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前提。根据学校教育的特点,培训形式要多样化。比如:可以利用寒、暑假对教师进行有计划地分批集中轮训,也可以利用双休日或业务活动时间进行讲座式培训,还可以采取“请进来”或学习讨论的方式进行学习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8.教师评价方式的更新

科学、合理、公平、积极地评价教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它是合理地使用和晋升教师的前提,是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师素质的有力措施,也是学校科学管理教师的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教师。科学合理地进行教师评价,促进教师发展,是学校管理中一个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

新课程要求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其中对教师而言,就是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以加强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一、教师评价的新观念

要实现教师评价观念的转变必须从注重评价的“甄别”功能转变为注重评价的“发展”功能。评价的实施应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发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了切实达到评价的目的,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理念体系。

(一)评价主体互动化

在发展性教师评价中,教师不仅是被评价的对象,而且是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是被评的客体,更是自评、评他中的主体。没有广大教师积极的参与,评价仅仅是管理者自上而下的单一指向,是没有民主的评价,更不会成为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动力。教师作为评价的主体,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应建立互相信任关系,教师应积极参与双向互动的评价,达成评价结论时要客观、平等。

(二)评价内容多元化

对教师进行评价时,不能单单以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应注重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不仅关注教师的教学水平,还要注重教师的师德水平、能力水平等。由于每一位教师存在着个体差异,可以建立与创新教育和新基础教育发展相匹配的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体系,通过确立“学识”“教学业绩”等基础性指标,增设“课题实验特色”“教育教学创新”等教学个性特色的发展性指标。

(三)评价过程动态化

教师是一种专门职业,每位教师都需要不断地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反思、总结与改进,都有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可能性,有发展教师人生的职业权利,而评价则是教师获得专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所以,教师评价能对教师工作的现状做出诊断,找出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价所获得的信息,及时纠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发扬自身的优点,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标。通过周期性的动态评价,可以促进教师自身不断发展,效率化地开展通向成功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评价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