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北京交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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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铁路交通(4)

民国十二年(1923年),北洋政府交通部路政司决定,邮运空间按每立方米每公里收1厘运费,并开始在长途旅客列车加挂邮政车。

日本侵华期间,各条铁路挂行李邮政合造车(容间48立方米),并规定为沿途预留容间的办法。此法一直延续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第五节)管理机构及教育机构

一、管理机构

(一)清朝末年

1.邮传部

由于铁路起步较晚,因而清朝起初并无管理铁路的专门机关。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鸿章以铁路有益于军事,奏准将铁路事务划归总理衙门管理。光绪十五年(1889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矿务铁路总局,主管铁路、矿山事务,任命王文韶、张荫植专理其事。次年,矿务铁路总局在海军事务衙门开局办公。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重设矿务铁路总局,委派外务部尚书瞿鸿机、军机大臣王文韶任矿务铁路总局大臣。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随之撤销矿务铁路总局,将铁路、矿山事务划归商部通艺司管理。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设立邮传部,专管船、路、邮、电四政事宜,以前商部管辖的铁路权力和地方各督办大臣管辖的铁路由此全部归收邮传部管理,其部内设路政司专管铁路事宜。同年12月,清政府撤销设在上海的中国铁路总公司(1897年1月6日在上海成立,由盛宣怀任督办铁路大臣),邮传部接管关内外铁路、京汉铁路、京张铁路等铁路。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2月,邮传部裁撤提调处,改设铁路总局,委任梁士治为局长,行使各铁路督办之责。到民国时,邮传部改为交通部。

2.津卢铁路局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12月,李鸿章奏准修建天津至卢沟桥铁路,并在天津设立津卢铁路局,任命广西按察使胡燏棻为督办大臣,金达为总工程司。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春,清政府决定将官督商办的天津至古冶铁路收归官办,中国铁路公司与北洋官铁路局合并,在天津设立津榆铁路总局。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6月,天津至卢沟桥铁路建成;7月,津榆铁路总局与津卢铁路局合并为关内外铁路总局,设督办大臣、会办大臣、总工程司。

3.京张铁路总局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2月,铁路督办大臣袁世凯、会办大臣胡燏棻奏请提拔关内外铁路余利,官办自行修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不用外籍人员。同年五月,清政府任命候补道陈昭常为京张铁路总局总办,候补道詹天佑为会办兼总工程司,设京张铁路总局于天津河北新马桥贾家大桥。总局内设总务处、电务处、总收支处,配有提调总文案、电务总管、总收支各一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6月,京张铁路开办铁路警察,设巡官、巡弁、检事各一人。

同月,京张铁路总局设立车务处,派杨昌龄任车务总管,筹备丰台至南口间通车事宜,规划运输规章,印制运输票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6月,京张铁路总办陈昭常调往关外,邮传部命詹天佑接任京张铁路总办,仍兼总工程司,其会办之职由道员吴冕钧接任。詹天佑接任总办后将京张铁路总局迁至北京,与原在北京的京张铁路分局合并,另设天津材料转运所。

宣统元年(1909年)5月,京张铁路总局车务处增设领办一人,负责总核客货票进款和本处预算、决算。6月,全路分南、北两段各设车务段长一任,负责管理行车事务。12月,邮传部派佘士序为京张铁路车务总管。并设立全路车务总段,配置总段长一人。宣统二年(1910年)10月,撤销车务总段,全路行车事务划归3个车务段。到民国二年(1913年)12月,交通部决定将各铁路总局改称铁路管理局。京张铁路总局由此改称为京张铁路管理局,由交通部直辖。

(二)民国时期

1.北洋政府交通部

民国元年(1912年),北洋政府设交通部。交通部路政司管理全国铁路事务,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设铁道部。北京改为北平特别市,不复有管理铁路的中央机构。

2.“满铁”北支事务局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日本控制的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在天津设立伪北支那铁道事务局。10月11日,日军制订《华北铁路运营纲要》,指令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北支那铁道事务局管辖华北铁路。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伪北支那铁道事务局迁到北京,下辖北京铁路局、天津铁路局、张家口铁路局。是为按地域设局管理铁路之始。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17日,伪北支那铁道事务局撤销。

3.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伪北支那铁道事务局撤销的同时,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在北京成立,统一管理华北日军侵占区的铁路、公路和内河运输。先后管辖有北京、天津、张家口、济南、太原、开封、石门、徐州等8个铁路局。各铁路局设以下机构:总务部、经理部、运输部、工务部、电气部、警务部、爱路部、医监、机务监、练成本队。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4月,日军因战事不利,将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划归军管部直接管理,改称北支那交通团,各铁路局改称地方交通团。日军投降时,恢复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及各铁路局名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30日,国民政府交通部委派石志仁任平津区交通特派员,率接收人员到北平,办理接收华北铁路交通事宜。同年10月11日,平津区交通接收委员会正式接收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二、教育机构

(一)交通传习所

宣统元年(1909年)9月10日,邮传部在北京西单的李阁老胡同(今力学胡同)创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府——铁路管理传习所(后改称交通传习所),并委派章梫代理监督(校长)。传习所先后办有铁路高等英文班、铁路高等法文班、统计班、铁路专修科中等班、铁路专修科高等补习班。民国三年(1914年),增设军官铁路讲习班;民国五年(1916年)增设海军部军官班。

民国六年(1917年),交通传习所被分成了两所学校,即铁路管理学校和邮电学校。铁路管理学校设高等和实习两科,并各有英法文班。

(二)交通大学

民国九年(1920年)12月,交通总长叶恭绰将交通部所辖3所专门学校,即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合并成交通大学。

交通大学分经济、理工和专门3部,各部再分科。其中,经济部各科设于北京,理工部各科分设上海和唐山。上海之土木科移唐山、铁路管理科移北京。唐山之机械科移至了上海。

合并后的交通大学由交通总长叶恭绰兼任校长(见图815)。交通大学分设北京、上海、唐山学校,各校设主任1名。

民国十一年(1922年)交通总长高恩洪饬令取消交通大学,上海学校改称南洋大学,唐山学校改称唐山大学,北京学校改称唐山大学分校,后因学生反对而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交通部接管沪唐平三校,并分别更名为第一交通大学(上海)、第二交通大学(唐山)、第三交通大学(北平),交通部长王伯群兼任交通大学校长。同年11月,国民政府成立铁道部,3所交通大学改隶铁道部,部长孙科兼任校长,并将3校合组为一所交通大学。

结语

清末到民国时期,随着铁路运输重要性的逐渐体现,北京的铁路交通始终在艰难地发展着。各个时期,无论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还是日本侵略者占领时期,对铁路运输都是比较重视的。这一时期的铁路建设,虽然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然而由于政局动荡、战乱频仍、经济凋敝等影响,北京铁路交通所取得的成就有限,尤其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