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人类学的世纪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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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在野游心(2)

第一列排出三种指号,第二列排出三种对象,第三列排出三种解释者。指号叫作Qualisign,它表示质感,如“红色”。如果把这种红色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它就变成了Sinsign.即指号二。与此同时,指号一和指号二会涉及更加广泛的意义场,涉及社会习惯,即指号三。同样,对于对象来说,也有类似相对独立的三分:对象一,即图像,与其所指有一致性或类似性,如拟声词、地图、设计图等。对象二,即标指,与其所指不存在一致关系,但有连续关系或逻辑关系,如烟与火的关系。对象三,即符号,与其所指不存在连续关系,也不存在一致性或类似性,而存在语言学上所说的约定俗成的关系。至于解释者的三分,解释者一表示可能性,解释者二表示事实。解释者三表示理性。解释者一,即rheme,包括词语的前缀、后缀、中缀之类,也包括图表中的线或格。单独拿出来,解释者一只蕴含可能性,只有在具体场景和具体使用中才有具体意义。解释者二,即dicent sign/dicesign,包括语句、命题、判断等等,但是,解释者二的真伪要借助解释者三即论据或推理来裁定。这里有三点需要强调。第一,如皮尔士本人所说,以上三分只是为了方便,在临场中必然是三分归一,互不可分;第二,对于语言人类学来说,图像、标指和符号具有特殊的、革命性的意义,尤其是标指,它既在皮氏三分表中处于中间位置,纵向横向都属于第二,在语言人类学的意义研究中,也处于图像和符号之间;第三,皮氏的指号理论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后人留下足够的思辨空间,它是超越二元对立、实现三一辩证的起点。施奈德和格尔兹都关注本土人的观点,都关注本土人如何分类。但是,施奈德要寻找本土人脑子里的文化意义,并由此探索人类的思维通则,这也是莱维-特劳斯的结构主义通则;格尔兹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不应该到人脑里去寻找文化意义,而应该到社会里去寻找。对于人类学者来说,文化可能足一个符号体系或者意义体系,但是,对于本土人来说,文化不仅仅是符号体系,它还是标指体系和图像体系。施奈德并不让步,他说:研究文化符号和文化体系是两回事。施氏和格氏之争,仍然是二元对立的表现,就像人们关注生死两极忘记了生死之间的存在一样。这个世界是由“三”而非由“二”决定的。

徐:有人说你的文章不好懂,你自己如何看?

纳:看不懂我的文章大概有这样三个原因:(1)一些外来术语还没有普及,即便“信达雅”地翻译了,做了注释,也不能让人明白,这个道理可以用前面提到的皮尔士理论解释:我们所处的环境、所知的对象、所释的意义,都和具体的历史和文化有关,没有脱离具体历史和文化的“完美语言”,也不存在脱离意识的无意识。因此,要读懂一些和外来学问有关系的文章,就要阅读原着,参加讨论,加入争鸣,共同活动;没有亲身投入,没有和学者群的现场互动,就难以感觉那种氛围。学问要立体地做,就像学自行车、开汽车一样,有大脑的活动,也有肢体的动作。(2)让别人看不懂文章,当然自己也要反思。可不可以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清楚大道理?总可以试试。(3)目前学界受市场经济影响,读晦涩的书需要耐心,往往得不偿失,不利于“高产”,不利于“短平快”,这样,由于缺乏必要的学术语言,也由于缺乏共同的理论范式,造成了不能沟通的写者和读者。说是这么说,我想我还是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大众化之路,用流畅的文笔写文章,让大家看了不烦;一条是继续跟踪前沿,探索未知。

徐:你比较有代表性的着作是《姓名论》和《现代背景下的族群建构》,请谈谈好吗?

纳:好。《姓名论》是在我刚才提到的博士论文《民族姓名的语言辨析研究》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一方面是马学良、胡坦、戴庆厦诸师的悉心指导,另一方面是已故杨希枚师的启发,我在几经选择之后,和导师们敲定用姓名“说事”。杨希枚先生的《先秦赐姓制度理论的商榷》一文给我的印象极深,他那缜密的推理和旁征博引、对人类学与历史学的纯熟应用让我惊叹不已。根据传统解释,先秦的“赐姓”与汉唐的“赐姓”意义相同,其中的“姓”相当于我们现在常说的“姓氏”或“族名”。这种解释不但在历代姓氏类书上早已奉为定说,而且就在这种解释下的先秦赐姓制度(非汉唐的赐姓制度)也就成为溯论中国古代族群分衍、父系母系社会组织的演变、社会阶级的分划以及图腾制度等等问题的重要论据。杨希枚先生在经过一番对史料的分析、考证后得出自己的结论,其要点是:先秦赐姓制度指“赐民、分民或授民”,与先秦“胙土、命氏”同属封建制度的三要素,即分民裂土建国的分封制度,这与汉唐赐姓制度有本质不同。先秦赐姓制度以王公子弟及异姓功臣为赐姓对象,这和仅以异姓功臣为赐姓对象的汉唐制度不同。先秦的赐姓制度与汉唐的赐姓制度虽然均旨在“促成功臣与王室的亲属关系,从而达成王室久安的目的”,或者以褒德观功的羁縻异己手段,达成以功臣藩屏王室,但先秦的赐姓制度是“实利性”的,而后者是“虚荣性”的。《左传》中说的“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指封建制度下王者诸侯赐卿大夫以监管的族属及县邑土地而赏其功的封赐制度,非传统所谓赐卿大夫以官名邑名为氏族称号的制度。先秦赐姓胙土命氏的封建制度并不涉及受封者的姓族、古代父系或母系社会的演变,也不涉及人类学的图腾制度。在先秦赐姓制度下。受姓者姓族不变;在汉唐赐姓氏制度下。受姓者“改从王室族名”。众所周知,人类的姓名是建立在实践和认知基础上的分类系统,既是社会、文化和历史的产物,也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了社会、文化和历史的生产和再生产。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中,姓名的功能及其相关活动对社会和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命名和分类是人类区别于一般动物界的特点之一,体现的是观察、比较、分析和概括的能力。人类进行分类是认知的需要:世上万物纷杂。变化多端,命名和分类使丰富多彩、变幻无穷的世界缩小成为我们能把握的规模。人一旦出生就要接受社会命名,成为一个社会人。人类生活在符号的海洋中,父母的名字、兄弟姐妹的名字、亲戚朋友的名字、小名、学名、绰号等等和其他个人和社会的符号,随时包围着我们,构成我们确定自己社会位置的重要的参照系。个人社会化的过程,就包括了接受命名(自我符号化)并且得到社会承认的“仪式”。人类的姓名也是一种交流手段。姓名作为符号浓缩了个人或者集体的许多特征,节约了人们的交流“成本”,使他们不须亲身体验就可以知道或者认识某人和某物。因此,命名是一个记忆过程,前人的命名和称谓活动形成后人的社会记忆,并且在此基础上在新的社会实践中得到调整和丰富,形成新的社会记忆。人们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能借助记忆来扩展活动范围,增加时间跨度。记忆同样也是社会制度的功能保障,是使社会合法化的手段。姓名不仅方便了个人记忆,也发展了社会记忆。在许多前工业化社会,姓名是重要的社会分类形式,命名仪式在分配符号的同时,也分配了各种利益和权利,参与了社会的再生产,复制了群体的整合心态。在这样的社会中,姓名的整合功能与区分功能互相保持对立统一关系,主要表现在对内整合、对外区分的特点上,涉及血缘、社会关系、权利、义务等等,与社会结构高度融合。例如,在一螳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用来区分个体的人名来自该部落专有的名库,从个人的名字能判断他属于哪一个部落,这样,人名在区别个体的同时,也整合了群体。中国封建社会的姓名符号系统,体现了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等级制度,起到了从身份区分达到国家整合的作用。在当时的社会认知模式中,姓名结构的动摇甚至无序,也就是社会结构的动摇和无序。无异于“礼崩乐坏”,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封建社会的姓名,是重要的社会“符号资本”,具有广泛的政治和文化意义。姓名资源的分配与其他社会资源的分配一样,在社会结构中都是社会分层、社会控制、社会统治的手段。在工业化社会,随着血缘意识和宗法意识的大大削弱,国家接替了传统家族组织的多数社会角色,姓名的主要功能也相应发生变化,集中体现为区分个体。但是,姓名也通过公民权、身份证、刑事诉讼等形式,成为国家控制的对象,成为体现异己权力的载体之一。

由于每个人都属于一定的族群,所以姓名能够体现族属,不是这个族,就是那个族。个人的名字直接系姓或者间接系姓,主要是为了区别哪怕是“假想”的血缘,“同姓不婚”最初是为了防止近亲结婚,后来就成了一种社会习俗(尽管现在已经不那么严格)。个人的名字经常反映命名者的社会身份(并不一定是名字拥有人的社会身份),在“现代化”以前尤其如此,地位不高的人取一些“狗儿”、“猫儿”之类的名字,有地位的人取一些“隆”、“权”之类的名字。当然,取名的最终目的还要归到区分个体这里来,越到了现代越是如此。不过,以上共性还可以进一步归纳为整合与区分的原则,任何民族的姓名,不论其特点如何,都具有对外整合和对内区分的功能。姓名的整合与区分功能既涉及社会分类、民间知识、行为规则、交际、信息传递等应用方面,也涉及想象、创造和记忆等心理活动及其表达。在姓名表达的整合与区分心态的最底层,潜伏着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本能。但是,姓名所反映的这种人类整合与区分的动物本能,已经演化成为社会和文化的衍生物,这种衍生物已经不能和最初引发它的原始冲动强为比拟;政治、经济、审美和情感的维度,已经为它造就了限制性的网络和框架。无论是姓还是名,其首要功能是区分个体或者集团;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环境的不同和交际需求的不同。姓名的区分对象和区分层次也会有所不同。在原始社会,姓名不分,区分的对象主要是群体;在现代社会,由于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复杂化,姓名区分个体的比重增加。从总体上观察,姓名的区分层次可以分为三种:个体区分、身份区分、血缘区分。在现代化社会,个体区分在这三个层次中是最基本的。身份区分包括族属、阶级、财产、信仰、态度等方面;血缘区分涉及父子、母子、父母双亲、婚姻、血族等等社会认知因素。姓名区分身份和血缘的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具有不同特征:它们在传统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比较重要,而在非传统社会中却并非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传统社会,姓名身份区分功能和血缘区分功能之间的关系也有历史变化。在前阶级时代,个人的族属和血统观念是没有差别的。个人利益与血缘关系紧密联系,姓名区分身份和血缘的功能并未分化;在阶级时代,血缘关系为地缘关系所动摇甚至取代,姓名区分身份和血缘的功能也分离出来。

此外,我的老师杨希枚对连名制的研究也非常有意义。连名制是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的一种文化现象,就其长辈名相对于晚辈名的位置而言,可分为两大基本类型:长辈名前连型、长辈名后连型。但是,是什么因素决定父名前连还是后连,杨先生并不十分肯定。我经过研究和比较,认为父名前连还是后连取决于相应语言的语法形式,具体说就是名词修饰语相对于中心词的位置:在前的,父名在前;在后的,父名在后。影响亲子连名制亲名位置的因素,还来自社会方面,主要表现为文化之间的影响和借用。受语言语法规定的原生亲名位置和受文化传播影响的次生亲名位置,可能并不一致。例如,印度和日本过去的连名制,父名既可以前连,也可以后连,这可能是由于它们分别受到藏缅语族和汉族命名制的影响所致。俄罗斯境内的布里亚特人,其父子连名的习惯形式或者原生形式,为父名+子名:БадмынНаран;但是,在正式场合,则使用俄化的子名+父名的形式,即次生形式:НаранБадма。再举与父子连名序列密切相关的姓名序列为例,傣族语言属于名词领属性定语位于被修饰中心词之后的语言,但是,现代傣族的姓名采用的却是姓+名的形式。原来,傣族在传统上俗不系姓,后来受到汉族的影响,开始用姓,并且借用了汉族姓+名的形式:刀京板、施宪章、思发伦……

徐:请你再谈谈《现代背景下的族群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