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历代科技概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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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火药

唐代发明了火药,但在军事上应用的记录还不多。由于几个政权之间的对立和时常可能发生战争的状态,北宋政权下的一些军官开始在火药的研究和应用上作出努力,这一伟大发明完全由炼丹家的事业变成了兵器工匠的事业。因而,火药已不再是炼丹炉中的奇观,而成了战场上杀伤人的新武器。

根据《宋史·兵志》记载,北宋早期先后有兵部令使冯继升于970年、神卫水军队长唐福于1000年、冀州团练使石普于1002年分别创造并推广了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药武器,这主要是利用了火药的燃烧性能。1002年,另一位军官刘永锡曾制火炮以献朝廷。北宋末年,火器专家们制造出了陶制和铁制的“震天雷”,这是利用火药爆炸性能而制造的,由绳索或抛射机械来发射,爆炸时其声如雷,靠喷发的火焰和弹片杀伤敌人。1126年,宋朝的大将姚仲友和李纲都曾用火药武器抗金。另外一种直接利用火药抛射性能的武器是突火枪。据汤王寿《德安守御录》记载,1132年抵御李横的德安守军已经“以火炮药造下长竹杆火枪二十余条”,后改进为突火枪。这是一种管形火器,据《宋史·兵志·器甲之制》记,突火枪“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石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据《金史·赤盏合喜传》记,公元1232年攻金的蒙古大兵惟畏震天雷和突火枪二物。可见金人很快就有了自己的火药武器,并很快在战场上应用了它们。如果说震天雷意味着炸弹的发明,那么突火枪便是步枪和大炮的前身了。

火器的发明是兵器史上的一个转折点。以往的武器——冷兵器的战争仅仅是机械性力量和人的勇力与智谋的厮杀,而火器则第一次把化学力量和单兵战斗结合了起来。火器一经应用到战争中便体现出了强大的威力。北宋对火器的应用由于规模不大,仅仅起了在关键性战役中威慑敌人的作用,但在南宋和金的战争中,双方使用火器重创对方的记录多了起来。金国在同蒙古的战争中曾依赖震天雷来坚守城池,而蒙古人在俘虏了金国的工匠之后,也掌握了火器,并且在西征时把火药传到了阿拉伯世界和欧洲。中国的炼丹家们开始并没有想到炼制长生仙丹却得到了杀生的武器,这与他们追求的理想并不相符。这种事在技术史上是常有的。当火药作为一种新的战争武器被用于战场,并给战争带来更可怕的杀伤力之后,中国炼丹家们谋求长生不老之丹的理想热情开始消退。他们逐渐放弃了这一不实际的追求,开始注重内省式的修炼,希望以此来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

宋(北宋和南宋)和金在世界上最先使用火器,但这两个国家的政权最终并没能被这种新式武器所拯救。从纯军事的观点看,最初的火器只能部分地改变军队的装备,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并没有引起一场军事技术的彻底变革,因而只能局部地影响战争的胜负。当这两个国家国势衰落的趋势远大于火器进步的速度时,这种新武器便成了改朝换代时的历史爆竹。而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火药最好的用场则是节日时的爆竹。至南宋时,杭州民间已有许多买烟火者(《武林旧事·小经纪》),在北方金国治区则有人自治火药狩猎,说明火药的民间应用也在发展。

在中国,火药并没有使社会生活和历史发生真正的改变,火药主要是由官府控制的工场生产的,它被用来装备朝廷的军队。北宋的火药工场称“火药窑子作”,列朝廷军器工场之首。当火药传到西欧时,那里的市民阶级便利用这种新的武器同封建阶级的骑士作战,最后把这个阶级炸得粉碎,资产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无论如何,火药的发明开始了军事方面的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技术和战术革命。各种各样的火器被制造出来。火器的强大威力使它首先成为冷兵器的补充,从而改变了军队的编制、战法和整个指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