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古代审计知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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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国审计名称的历史演变

作为综合经济监督活动的审计,其由来怎样?职业人常常说不清,行外人更是道不明;其实,审计名称的产生,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她经历了一系列名称演变后,才成为其自身,一个“审计”名称产生的过程就是一部审计简史,多样的审计名称构成复杂的审计历史。以下,笔者不揣陋见,就审计监督活动在不同历史的不同名称的历史表现,浅论审计名称的由来与演变,考其要点,成此文;也是对持不同见解的人提出一管之见,权作抛砖引玉。

审计的前身是个多名称,同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可以用不同的汉语词组或单词来表示,这犹如一个人可以有姓、名、字、号,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乳名、学名,在不同的场面有别署、绰号、笔名一样;为什么这么复杂,这要怪只能怪我们的汉语、字、词表意太博大精深,色彩太丰富,还有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审计的认识不同所致。是以考稽审计之名称,是将审计产生定义在审计监督活动产生为前提?而避开审计之名称的文字的显现的多样性、审计主体职能的专一性、审计具体对象的会计行为的单一性等因素,试图在监督属性中剥离并展现出我国古代审计文明。以下就审计名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用不同的汉字或词表示浅析如下。

用“考”字表示审计

(一)对考字的理解。

“考”字甲骨文状与老字同字,形状为癝,它是个象形字,即像老人长发曲背扶着拐杖之形状,它除了表示老、长寿、父亲之外,还表示考核(审计的别意)。如《中山王畺鼎》:“俞(言俞)癝(德),眚(省)其行,亡不癝(顺)道,考宅(度)隹(唯)型。”中的考,即为此意。与考组词还可以表示:考察、考查、稽考、钩考、勾考、校考等。《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分北三苗。”即舜帝每三年考察一次属下的政绩,考察三次以后,就罢免昏庸的官员,提拔贤明的官员,使各项事业兴盛起来。同时又分别对三苗之族进行了处理。这与现阶段的三年一个周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较为相似。

(二)经籍中关于考字的应用。

《吴越春秋·越王吴余外传》中载,禹“三载考功,五年定政,周行天下,归还大越,登茅山,以朝四方群臣——遂改名茅山曰会稽山。”此“考”为考核诸侯的功绩,这里考功是目的,会稽是手段,即用集中、汇总稽查的方法,达到考功的目的。

《周礼·天官·冢宰》司会:“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说明西周时期的司会工作,不仅把经济事项汇总计算登于簿籍,而且要审核检查“日成”、“月要”、“岁会”,从而得到防弊纠错,这里考成了内部审计代名称尤为突出。

《周礼·天官·冢宰》司书;“凡上之用财,必考于司会。”司书在西周的官职中是专门从事财政支出记账的官员,由此可见,凡是王和冢宰及其下属官员所用的财物(支出项目),都必须经过司会登记核算,并接受审计监督。

《周礼·天官·冢宰》宰夫:“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这里说明西周时期的宰夫的职能为:掌管官府法度,用来稽考各官府、各都鄙县官吏的政绩,审查他们的财务收支情况。

《周礼·地官·司徒》县师:“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即县师具有审计其属下官吏的职责,并将审计的结果,报告国王,作为决定群吏废置的依据。

《周礼·春官·宗伯》内史:“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即内史依照国法及国家法令的副本,考核官吏的政绩,采用逆算法审查相关会计。

考,在字的用意上有了审计内涵,因为它是定义在以经验为前提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定性考核的审计活动。字形上与中国文字象形、会意表述审计还有一定的差距,故它终未成为现今的审计,只能说在现今的审计集合区内有了相互交叉、包容的因素。

用“稽”字表示审计

(一)对稽宇的理解。

“稽”字甲骨文状:读jī又读qī;表示叩拜礼仪时读qǐ,常与稽首、稽颡配词,原字形为右边一个“旨”字左边一个“首”字,两字组合而成即“旨首”,后被稽字取代。稽的本意为:尤其突出帝王诏谕的关于黍子的收成情况,或稽验诸侯交纳黍子(贡赋)情况。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总结夏禹对社会贡献时说:“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文中,既道出了禹对社会的贡献在于建立了国家财政税收制度(这在《尚书·禹贡》中能得到证明),又道出了当时管理、监督国家财政税收的具体措施——会计和会稽活动,禹因此而逝于浙江绍兴附近的茅山,后人为纪念禹因何而逝,遂改茅山为会稽山。何谓会稽?即集中、汇总对诸侯交纳的贡赋审查、验证的意思,与现代的实地盘存审计法相同;由于当时的验证的内容需要计量,表现为对集中、汇总计算的贡赋进行复核性计算,所以司马迁解释为:“会稽者,会计也。”又因为会计是从属于管理过程中的管理活动,会稽是从属于监督过程中的监督活动,这也是“会稽”与“会计”根本不同所在。

(二)经籍中关于稽宇的应用。

不仅夏禹时期的审计监督活动谓之稽,到了西周,其各官职规定中,多赋予官员以稽为核心的内部审计职能。《周礼·天官·冢宰》:宫正“掌……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几(通稽)其出入,”即宫正负有审查宫内人员的功绩。内宰:“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即内宰到了年末,要用会计核算方法核算宫内人稍食情况,还要审察宫内人一年的功绩。《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这里小司徒要依据建邦之教法来审计国中及郊区、都鄙的夫家民数,还要均分土地,通过审计使人民都知道土地分配数字。除以上外,《周礼·地官·司徒》中还规定:乡师有“以时稽其夫家众寡;”县师有:“掌……六畜、车辇之稽”;遂人有:“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遂大夫有:“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以教稼穑,以稽功事。”县正有:“既役,则稽功会事而诛赏”。长有:“趋其耕耨,稽其女功。”《周礼·夏官·司马》中大司马之职:“掌……简稽乡民,以用邦国;”司士有:“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看来,西周除建立独立的外部冢宰审计制度,更多的还是集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行政官吏审计职能,稽的本质为内部审计职能。

秦汉以后的各朝代都有以“稽”、“稽考”、“稽核”、“稽察”、“稽查”、“勾稽”等代表审计。

(三)现代人对稽字的应用。

到了现代,稽仍然被当作内部审计代名词沿用。如国务院实行的稽察特派员制度,其主要职能是审计监督;金融机构实行的总稽核制度;税务、交通等部门的内部建有稽查组织。就连我国的台湾地区的现阶段内部审计团体,其名曰:“内部稽核协会”,这些都说明“稽”是现代审计的代名词。

用“计”字表示审计

(一)对计字的理解。

计,篆字形状为,言字的甲骨文为,即状,上面是箫笛类乐器,中间是个嘴巴,下面是个口字,最初表示人用口吹乐器能发出声音,后来言以能十即为计,数数而己。《周礼》中有会计名称出现,什么是会计?简而言之,会计就是集中、汇总计算的意思,自《史记·夏本纪》中有“会稽者,会计也”的解释句出现以后,一些训诂学家,竟将计与稽(郑玄就将计解释为稽)一般的等同,前面已经说过稽是为监督而开展的活动,计却是属于管理范畴,两者执行的主体不一样,目的也不一样。有道是,会计表现为对数的集中、汇总计算,会稽则表现为对数的集中、汇总复核性计算;这犹如数数,第一次计算的是会计,第二次重数计算是会稽,这就表现为都是用同样的方法数数问题,表现为会计与会稽的相同点,也正因为如此,在以后的审计代名称发展过程中才出现了以计取代稽,同样也造成了会计就是会稽的误解,即会计就是审计,在我国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相当长的时期,人们用计既代表会计又表示审计。

(二)经籍中关于计宇的应用。

《周礼·天官·冢宰》大(太)宰之职中规定:“以八法治官府……八日官计,以弊邦治。”这里的官计之计,是为了治邦防弊的属于审计监督范畴,即对官吏进行审计。“三岁,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即每三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全面审计,从而考察群吏治理政务的业绩,并根据审计结果决定诛赏。审计的具体方法是“听出入以要会……月终,则以官府之叙群吏之要。赞冢宰受岁会。岁终,则令群吏致事。”当时司会中的“日成”、“月要”、“岁会”除内部审计中“以参互考”外,还要接受小宰的“听出入以要会”的外部审计监督,真可谓监督体制完备,有人把西周时期的审计具体形式认定为“听计”,不是没有道理的。《韩非子·外储说右》:“田婴令官押券斗石参升之计,王自听计。”这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承接了西周时期的审计制度,文中的计属于会计之计,即当时的田婴命令属下官吏要押券(会计凭证),带着“斗石参升”的计簿,由王亲自听计。计虽属会计,但它是通过报送会计凭证、簿计及实物形式,由王听取汇报完成审计的,审计的具体方法为:除对账、证和实物的验证外,还要有由王听取会计汇报。

(三)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关于计字的应用。

审计由属吏按规定向上报送会计资料及实物,这在以后的春秋战国各国及秦汉时期便形成了制度,这种制度叫做上计制度。“上计”顾名思义,一方面可以理解呈报会计账证、报告之意;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由属下核算的会计资料及实物即下计,再呈上来由受计(审计)人员重新复核验证,以确保其呈报的会计资料真实、评价业绩的准确。《韩非子·外储说左》载:“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这不仅说明魏国实行了上计受计制度,且要按期进行上计。《吕氏春秋·知度》:“赵襄子之时,以任登为中牟令,上计言于襄子”即战国时期的赵国实行了上计制度;由秦简中的《律》(秦兼并六国前的战国时期就有)知,战国时期的秦国也实行了上计制度。秦时审计的主要特点为:实施上计,法律健全;包括记账规则、会计年度、结算规则、上计时间、内容、审计惩处依据、专门核算往来账的计所等一应俱全,如:《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规定:“计校相缪(同谬)也,自二百廿钱以下,谇官啬夫;过二百廿钱以到二千二百钱,赀一盾,过二千二百钱以上,赀一甲。人户、马牛一,赀一盾;自二以上,赀一甲。”即审计出会计错误金额在220钱以下的,对责任人训斥;错误在220钱至2200钱之间,罚一盾;超过2200钱的罚一甲。人户错误一户或一人,马牛错误在一头的,罚一盾,错误在两个以亡的罚一甲。另审计出仓库保管人员保管的粮食有差错时,也制定了严格处罚制度,并实行连坐处罚,即一事有误,关联多人受处。在其他方面也都有相应的规定。汉朝实行的上计制度,比起秦朝的审计内容来更为广泛,除了实行郡县的年度财政财务上计受计(审计)以外,还对当时的人力资源实施“与计偕”方式的报送上计制度,即除了报送的郡县计簿、上贡的实物外,还将“茂才、孝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的人力资源,一并随上计吏呈报,接受公卿大夫的是否有真才实学的当面验证,被确定为人才的,拜为郎中,伴随皇帝左右,待有吏员缺位时,再作重用。西汉时朝廷重视上计,有时皇帝亲自参加受计活动。继西周以后的春秋战国、春汉时期的审计名称均为“计”或“受计”。

用“比”字表示审计

(一)对比字的理解。

比:比较、较量。比的甲骨文状为:表示两个人站在一起比高低,在西周时期比表示村民行政单位,即五家为比,其行政官吏为比长,相当与现在的村民小组组长,是西周地方官吏中的最小官吏。比,后来引申为考校、审计。比字取代考、稽、计或与之共用,最大的优点在于:“比”字造型的本身特点,两个人(或延伸为两种事物)站立在一起,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的参照物,相互之间有了比较标准,有比较才能评价、鉴别出人与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优劣。

《周礼》中关于西周王朝的管理与监督活动中常用“大比”活动来表示审计。何谓大比?即西周时期通常将要比的内容、数量多、周期长的活动,定位大比;郑玄在注解《周礼·地官·司徒》中“及三年大比”时说:“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当时的审计内容为:“民数”、“财物”。大比的周期为三年,每三年开展一次全面大规模的审计。如《周礼,地官·司徒》中的乡师:“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其器展事,以诏诛赏。”这里把比当作国家审计制度,把稽当作具体审计方法。州长有:“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县师有:“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均人(均衡税赋的官员)有:“三年大比,则大均。”乡大夫有:“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即乡大夫负责当时的人力资源审计,通过大比发现人才、推荐人才、使用人才。

(二)经籍中关于比字的应用。

在以后的朝代中,比作为审计的代名称仍被沿用。如:《管子·乘马篇》:“春曰书比,夏曰月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亡。”把“民数得亡”规定在春天计人簿籍,夏天汇总计算,秋天实施大稽。《管子·度地篇》:“常以秋、岁末之时,曰其民,案家比地,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即在秋天(当时的秋后定为会计年度)时,用“案比”的方法审查民数和地数,并以什伍为单位编组,区别人口数量以及男女大小。这种案比审计制度在以后的秦汉时期仍被承接,李贤注引《东观汉记》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之所以秦汉对人口、土地的基层审计极为重视,是因为当时的国家财政税收和劳役分配,主要依据土地的数量、人口数量及年龄大小为标志来征收、均衡的。案比是秦汉时期最基本的审计监督。

比的应用到了魏晋时期,成为封建王朝加强经济监督,巩固中央集权的专门机构——比部,专司稽核簿籍的部门。唐朝比部的审计职能最为专一。之后,比部成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金元后废置,明清时演变为刑部司法官员的一般称呼,其意推至为法官,失去了专司稽核簿籍的审计职能,并逐步消亡。

用“勾”字表示审计

(一)对勾字的理解。

勾,本为句,是弯曲的意思。篆字形状,《淮南子·本经训》:“句爪,居(锯)牙戴角,出句之兽,于是鸷矣。”勾的本意为鸟兽类的爪,后引申为以勾为曲、以曲为规(规矩之意),之所以用勾来表示具体审计,一是源于郑玄解释《周礼》中的审计制度时,以钩考代审计;后钩考演变为勾考,而将勾考简称之,也便有了“勾”。再者把审计的重点放在事物发展过程的转折点上或者物质的转移的环节上,正是在财物的征收、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的连接处,最易存在弊端或者隐匿。勾考,以规审察,也是审计主体所应遵循的。曹魏时期承西周、秦汉之大比、案比、比的监督体制,设立了比部,置有比部郎中官职“掌内外诸司公廨及公私债负徒役工程,脏物账及勾用度物。”魏初,比部职能为“掌勾检等事”,这里比上升为机构名称,勾被明确为具体的审计名称。

(二)经籍中关于勾字的应用。

《旧唐书·职官志》: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诸司百僚科、公廨、脏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凡仓库出纳、营造、佣市、丁匠功程、勋赏赐与,军资器仗、和籴屯收,亦勾覆之。”这说明唐代的审计是通过勾来实现的。宋承唐制,《宋史·职官志》载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复中外账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监司检察以上比部。至则审核其多寡登耗之数,有陷失,则理纳。勾考百司经费,有隐匿,则会问同否而理其侵负。”到了宋神宗时,实施了元丰改制,设立了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凭由司、都理欠司、催驱司、专勾司、提举账司,《宋史·职官志》载:“三部勾院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账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都磨勘司“掌复勾三部账籍,以验出人之数。”很显然,这里的勾字由具体的审计方法名称上升为组织机构名称,无疑是审计的名称随决策者对审计不同历史时期认识的改变而改变。宋时期,同时在太府寺下设置左藏东西库、粮料院、审计司。其中审计司专管勾稽太府寺所辖财物的出纳给受之数,审计司的出现,标志着以“审计”命名的审计机构产生,是未来审计将取代勾字的前兆。

用“审”字表示审计与审计名称的确立

(一)对审字的理解。

审,繁体字为審,篆字形状为,上面是个宝盖表示住房的房屋;中间是个辨字的古体,象兽爪分别之形,即古人是通过兽爪遗留下来的足迹,来辨别是何种动物;下面是个田字;其本意是农户田里种的庄稼被践踏了,可以通过兽爪留下来的足迹辨认,进而确定是何种动物所为。后来其本意消失,被用作详知,明悉之意。《淮南子·说山训》:“万事由此所先后上下,不可不审。”《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论语·尧曰》:“谨权量,审法度。”明确为依法审度。秦始皇三十七年上会稽,祭大禹,为自己树碑立传时,刻有碑文“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纲常。”这些审都是定义在定性基础上的明晰、详知。

(二)经籍中关于审字的应用。

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有位理财家叫管子(今安徽颍上人)他主张对国家的财政收支活动要进行监督,提出了“明法审数”的理财思想,数是计的基础、前提,做到以法定量而明晰审数,与现代审计极为相似。其实,管子在《官山海》关于以盐铁为标准征收国家税收的预审、预算会计,是财经管理中的千古佳话。《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成于战国时的秦国,简文中有“计用律不审而赢不备,以效赢不备之律赀之,而勿令偿”的规定,即会计人员在按律受理财务时,不加审查而使财物账实不符的,按效律中的关于账实不符的规定处罚,但不再责令其赔偿。“计用律不审”当是我国迄今发现审计用语间隔使用的最早词语。

“审”字的使用,当与计字连用时,而始完成命名;它将定义在审查的客体对象为会计基础上的,这种审计并用,标志着我国以“审计”为正名的近现代审计产生。《宋史·职官志》载:元丰改制后,在太府寺下设置左藏东西库、粮料院、审计司等职能部门,其中审计司专门负责审查财物粮谷入出账籍和会计凭证。到了南宋时期为避高宗赵构之“构”名讳,遂改原专司中央和军队财务稽核的“诸司诸军专勾司”为审计院,审计院的职能为:诸军审计司“掌骑兵、徒兵给受之数”;诸司审计司“掌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吏、凡赋禄者,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辞受。唯郊赐给已,乃审禄有疑予则诏以法。凡四方之计籍,上于大农”这就决定了宋代的全国审计领导机构地位低,那时的审计院充其量只能是中央大农和军队的内部审计机构。

至元明清时期,审计的职能多由监察御史兼之,史称“科道”审计,至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清政府调整中央体制时曾设想再设审计院,使审计职能从都察院中剥离,属六院二府一监之列。至此,审计名称一直被沿用。

在审计名称的演变过程中,还衍生出以上代名称的合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两个字间隔使用,字意相同,字面不同,以示文采变化、生动,如:“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器展事,”其中:比、考、稽间隔用;“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艺”,比、考间隔用;“春曰书比,夏曰月程,秋曰大稽”,比、稽间隔使用;“以式法审其名数而稽其辞受”,审、稽间隔使用;“比部掌勾检等事”,比、勾间隔使用;间用的规律多是前面表示制度、活动或机构,后面表示制度执行、活动开展、机构职能的具体方法。另一种是两字无间隔使用,如:“三部勾院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账籍”,唐御史“勾稽省署”,勾稽并用;“元丰勾考隐漏官钱,督及一分赏三厘”、“勾考百司经费”,勾考并用;另有稽考、稽察、稽查、稽核等并用。审计的代名称还有辨、逆、察、覆、勘、磨等,此不再赘述。

(三)审计名称演变规律。

比较以上审计名称演变与发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道理,审计名称演变规律为:随着人们对审计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及汉字形象、表意特征的改变而改变,如:审计先是由定性认识的“考”,表现为经验性定性审查,发展为有专门用途的既定性又定量的“稽”;而后为以计量审查账簿的“计”;其重点落脚在定量上;发展为比时,对审计的认识定义在审计的标准上,即通过对审计对象与标准比较,进而达到评价、比较、鉴别的目的;审计命名到了钩(或者勾)时,人们认识审计重点为以规审计,注重不同关节的衔接上,如:账与账、账与实物、账与经济行为的事实,或引申为依法规审计(详见本书《钩与勾的考证》);到了“审”字时,其认识仍停留在对事物的定性判断上;只有到了“审计”才被重新定义在既考虑了定性因素,又考虑了定量因素,又兼顾了以账簿计量、记录为基本客体对象的命名。《辞海》中对“审计”一词作了如下描述:“资本主义国家的会计师受当事人委托,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所进行的查账工作。有为查明企业的财务和获利情况而进行的,也有为其他目的,如查核舞弊等而进行的(作者注:将审计理解为社会审计会计师的职能和业务项目)”,又解:“旧中国和某些国家中,专设的审计部门对各级机关的财政收支所进行的事前和事后审查(作者注:此定义为国家审计机关)。”这是对我国审计发展的误解,审计名称的产生是由活动形式命名,然后发展到具体活动方法,当具体的方法上升为审计机构时,又有人们对审计认识的改变孕育出新的审计代名词,就这样审计活动、机构、方法名称不断交替演变,才出现审计名称由考一稽一计一比一勾一审,及考察、考核、稽考、稽验、稽察、稽查、受计、钩考、勾考、审计等,各种审计代名称在不同朝代互相交织,这就是我国审计命名自舜、禹以来的整个演变过程。

(四)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审计代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