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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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自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成为学界讨论和研究的一大热点。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个要素所构成的有机体,社会和谐就意味着组成该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要协调、统一、有序、适中。现代社会是由政府、市场、公民等基本要素构成的,社会和谐离不开这些要素间的协调配合与努力。其中,政府是公权力组织,它在实现和维护社会和谐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政府的这种作用主要通过行使其社会管理职能体现出来。

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完善社会管理既是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种和谐状态的形成和维护需要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才能实现。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至关重要。地方政府是国家设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的,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并管理国家和地方社会公共事务的地区政府。目前,全国共有地方政府3.8万多个。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将直接影响和制约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依照地方政府在行政层级中所处的位置,可将其分为最高层级地方政府、基层地方政府和中间层级地方政府。最高层级地方政府主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即省级政府。最高层级地方政府一般辖区规模大,地方层次多,其所承担的职能,除外交、国防和少数几项十分重要的职能外,与中央政府基本相同,行政部门设置与中央政府也大致相似。基层地方政府主要包括乡、镇政府等,即乡镇政府,全国目前有3.5万多个。相比而言,基层地方政府一般辖区规模较小,直接面向居民,其下不存在下级政府。基层政府所承担的职能,从数量上看相对要少;从内容上看,主要是承担辖区内的地方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行政部门设置较少,且较多设置综合性部门。中间层级地方政府主要包括地级政府(如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等)和县级政府(如县级市、县、自治县政府等),目前有3000多个,其介于基层与最高层级地方政府之间。中间层级地方政府因介于基层与最高层级地方政府之间,其管辖范围、职能权限、机构设置等具有介乎两者之间的性质和特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因此,强化基层地方政府即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其社会管理能力甚为关键。因为在乡镇政府之下没有再设其他行政机关,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不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和地位。上级政府制定的有关社会和谐的战略规划,以及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制定的有关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要在基层得到有效推行和贯彻,需要通过乡镇政府实施才能顺利实现。

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基本循着理论考察—实践研究—对策构想的研究思路展开。研究资料主要来源于文献数据库、网络电子文库、各种官方的纸质媒介和本课题组在粤东和珠三角城乡的实地调查。

本研究主要以社会和谐构建为目标,对社会和谐的基本理念、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管理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对社会和谐的指标体系进行探讨,并设计出地区和谐社会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以此为依据,对实践中的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运行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成果对社会管理领域的某一具体问题和一级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现状进行专题研究和个案研究,最后提出强化社会和谐构建中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

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由以下九章构成:第一章对社会和谐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进行理论考察和规范研究;第二章对社会和谐构建中的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现状进行总体考察分析;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为专题研究和个案研究,分别对东莞市石龙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履行现状、广东乡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粤东地方治安管理现状、镇街信访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进行深入剖析;第八章对美国地方政府中的特别区治理模式进行考察分析,从中获取有益的社会治理启示;第九章对强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促进社会和谐进行对策思考,探寻强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现实路径。

本书是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新团队项目“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研究”(项目批准号:07JDTDXM63001)资助的最终成果,是本课题组成员集体智慧的结晶。全书由侯保疆负责框架设计、统稿及修改定稿。各章撰写人具体如下:第一章,侯保疆、魏红英;第二章,侯保疆、魏红英;第三章,侯保疆、刘晓宁;第四章,侯保疆、梁昊;第五章,闫志刚、张钦彬;第六章,侯保疆、刘晓宁;第七章,杜钢建、孙娟娟;第八章,谭康林;第九章,侯保疆。本书受到汕头大学学术出版资助,得到汕头大学法学院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的支持,暨南大学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同志对本书的出版给予了大力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研究尚存在诸多不足,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汕头大学法学院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 侯保疆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