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教师的28个怎么办-教师如何掌握教育科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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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教育科研的任务与原则(2)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第一和最基本的原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为,实践是理论的源泉,理论是实践的指导。没有理论,实践是盲目的;没有实践,理论是空洞的。社会的教育过程,其本身就是一个生动的社会实践过程。反映教育实践规律的教育科学也就不是纯思辨性的科学,相反,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在教育科学的研究过程中,依据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就必须密切地联系教育的实际,联系社会的实际,并使一切科学研究的结论建立在广泛的严格的科学实验的基础之上。贯彻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l.重视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

指导教育科研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是全部科学研究之母,教育科学的发展史表明,教育科学的产生和发展,首先并一直是和一定的哲学思想相联系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教育家,当他们在解释教育现象、阐述教育原理、提出教育主张时,都是和哲学思想相联系的。所以,开展教育科研,首先要学习和研究先进的哲学思想。其次,现代教育科学已经发展为一个科学群。这个科学群的结构和功能已向着多元化和多层次发展。它既有基础性,又有技术性、应用性。教育科研,涉及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领域,涉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人的自然生长规律。所以,不但要把握先进的哲学,而且还应从整体上通晓现代科学的基础,学习和了解现代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代数学等学科的理论原理和观点。

教育科研,只有重视理论的指导,善于汲取现代科学中的新理论、新成果和新方法,不断从现代学术思想中汲取丰富的营养,以更广阔的学术背景为基础,不断从新角度、新的层面、新的方式展开研究,才能不断有所新的发现和新的创造,从丰富多彩的实践中揭示出新的规律。

2.重视对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

一切科学理论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又在实践中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者创造的许多宝贵经验,特别是经过反复验证的经验,大都是以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指导下,反映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的认识和实践。因此,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理论,就必须重视对我国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的总结。同时,还应鼓励和提倡研究工作者到火热的改革实践中去,和第二线广大教育工作者结合起来,在改革中发现、总结经验,并进行提炼加工,去粗取精,上升为科学的理论。

3.重视群众性的教育实验

教育实验是教育科研的生命。我国教育科学的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就在于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教育实验。教育实验作为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实验研究,就可能得到更客观、更准确的的定量性结果,能更深入地认识教育的客观规律。经过实验,还可以有意识地把难免反复或失败的过程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优劣选择,尽可能放在先行的小规模的实验中实现,以实验中较小的代价获得能推动大范围教育实践的规律性认识。通过教育实验,特别是通过实验与改革的联系、渗透和融合,教育实验就越易在规模的程度上与教育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成为教育改革的有效途径和特殊形式。

五、教育科研的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

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是教育科研中首先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一原则,就是在研究活动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又要使正确的服务方向与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相结合。贯彻实施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要完整而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在教育科研活动中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大理论问题与重大的实际问题。

2.要坚持科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正确方向,就是要为培养具有共产主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的、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目标提供教育科学理论依据和科学的方法指导。

3.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教育科研中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尊重客观事实,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大量有事实根据的材料,总结分析研究而发现规律、验证规律。

六、教育科研的客观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原则

客观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即教育科研必须采取严格的客观态度,全面系统地占有材料。最大限度地保证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贯彻客观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应全面地搜集材料,充分掌握研究问题的足够的事实没有事实或没有足够的事实作为依据,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科学研究。全面、系统地搜集各种事实材料,首先要考虑需要搜集哪些料,怎样去搜集才能达到全面性要求,作出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其次,坚持系统的工作程序,不从主观愿望出发,以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全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找到事实的来龙去脉。第三,在分析研究中,如发现尚缺什么材料,应认真去寻找和补充,不应主观臆想,采取主观主义的态度。

2.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客观求实态度

事物的发展规律,只能从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变化的事实中引申出来。在科研实践中,只有采取严格的客观态度,忠实地反映客观现实,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中的因果关系和必然联系,才可能获得科学的结论。所以,要求科研工作者对观察或实验中搜集的事实材料与数据,绝对要如实记录,要按照严格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处理材料,概括结论,即使自己的研究结果跟自己的愿望相违背,也必须绝对忠于研究的结果,绝不应以个人的利害得失而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

3.要保证科研过程及科研成果有最大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为此,首先必须有端正的、严谨的科学态度。既实事求是,又不畏艰辛,才能获得可靠而又准确的结果;二是应合理地选择研究方法;三是所搜集得来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全面的、准确的、典型的,对现象的观察和事实的记录必须是全面的、准确的;四是材料必须得到正确的、科学的处理,分析讨论必须实事求是,推论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则;五是对研究结果的表述应力求达到高度准确性。

七、教育科研的继承与创造相结合原则

继承与创造相结合的原则,是指教育科研应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既要对历史上和前人的研究成果批判继承,又要根据新的实践要求不断发展创新。批判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对待历史上或前人的认识成果,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分析方法,对历史的经验和思想理论加以有批判地继承,使一切有价值的经验和理论在新的条件下加以发展。

继承历史的认识成果,首先要认真研究我国自古以来教育的、文化的优秀遗产。同时也要研究外国教育史中的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所以,科研工作者应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2.要正确处理批判与继承、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继承是推动一切科学的重要手段,而创造则是一切科学发展活动的灵魂。教育科研不能没有继承,更不能没有创造。继承和创造相结合,是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继承和创造的辩证关系,首先表现在任何创造都是有条件的。人的创造离不开早已存在和足以提供创造活动的已有材料,这些材料来自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经验和认识成果。人类历史的实践,不仅提供着借以创造的材料,也提供着各种进行创造的要求与内容的信息。善于利用前人和他人的认识成果,开辟新的认识领域,获得新发现,提出新的观点,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必由之路。其次,人们在进行创造活动时,都要遵循科学的认识规律,借助于前人和他人创造的思维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创造既是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又是人类认识的连续过程。

3.要发扬勇于探索、锲而不舍的创造精神。教育科研不是重复前人或他人的劳动,而是在继承已有认识成果的基础,进行十分艰巨的新探索。只有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探索创造,才能使认识深化,使理论完善和发展。勇于探索,首先要解放思想,不迷信本本,不迷信权威,敢于冲破守旧势力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敢于在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上开拓前进。其次,要不断锻炼自己创造性的思维品质,克服习惯性思维的障碍,变思考方式的封闭性、单一性、随意性为开放性、多维性和批判性。此外,在科研中善于对待失败,善于在挫折和失败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树立百折不回的恒心。

八、教育科研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原则

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均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科学研究中,笼统和大概的东西是没有地位的,对所研究的对象不仅应有定性的分析,而且应有数的统计,定性常常是定量的前提,定量则是定性的精确化。如同马克思所说:“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真正完善的地步。”既是说一门科学只有由定性描述进入定量分析,才能标志这门科学进入成熟。

在教育科研中,贯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就是指在研究中不仅注意事物的定量,注意事物的数量,并要善于运用数量的统计反映事物的持量,使科学研究规范化、精确化。贯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

1.要深入实际,细致观察,掌握事情的真相。教育科研中运用定性的方法,主要是运用理论分析和逻辑分析,通过分析、综合、分类、比较及归纳与演绎等方法,以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认识和揭示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为达到有效的定性分析,首先,是要深入实际,或者对实际深入调查观察,或者对实验过程以严格的跟踪纪实,以观察和发现事物各种现象的变化及发生变化的原因,从中掌握进行理论分析的丰富而生动的事实材料。其次,要求善于在感性认识基础上,透过现象,分析主要矛盾,发现事物的本质,最终作出科学的准确的定性分析。这是因为定性分析是通过对感性认识获得的各种表面的、个别的、单一的现象材料进行理性思维加工,需要在纷繁复杂的诸多矛盾因素中抓主要的、稳定的、本质的东西和矛盾。

2.要在了解事物的质量时,注意事物的数量。任何客观事物,其数量和质量都是具有其内在联系的,没有质量的数量是不存在的,没有数量的质量也是不存在的。研究和把握一事物,必须在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上去把握。

研究事物的数量,包括大小、多少、规模、时间、空间、强度、变化程度和发展速度等,依据统计学的方法,还可以根据大量的具体数据进行整理和简缩,发现其分布特征,计算出一些具有概括性的统计数字作为标志。以借助这些概括性的数字,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资料中取得有意义的信息,以便对不同的总体进比较,作出结论。

掌握事物的数量,首先需要在调查研究中,进行大量耐心的测量与计算。不作缜密的记录和测量,就无法及时把握事物的真实数据,因而也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其次,在注意事物数量时,不可忽视事物的质量。事物的量和质是有内在联系的,量变超过每个事物的一定界限,就会引起质的变化。但是,量变毕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过程,在相对界限内是不会立刻引起质变的。所以不能认为数量一定直接代表质量。科学研究中,应当一方面考虑数量,一方面估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