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历史文化百科——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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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民居(2)

半地穴式住居无论在平面布局、细部结构上怎样变化,但其基本的构造是相同的,即住居内部空间的下部系挖建而成,上部系构筑而成。也就是说,下部是就地取土形成的四壁,上部是利用树枝枝干及草泥土等构成的围护结构。这种在竖穴之上构筑顶盖的住居形式,已经具备了建筑学上的空间与体形两个方面。而在结构上,半坡41号住居等所代表的木骨涂泥的构筑方式,奠定了中国古典建筑土木混合结构传统的基础,成为土木混合结构的中国古典建筑的始祖。

③地面建筑式住居。地面建筑式住居,是从地穴式住居,经过半地穴式住居的过渡发展而成的。人们在营建和使用地穴式、半地穴式住居的社会生活实践中认识到,这种住居虽然结构简单、易于营建,但长期居住,潮湿会严重损害人的身体,于是人们逐步升高居住面,从而使竖穴变浅,直至居住面上升到地面;同时,人们利用树木枝干作骨架、植物茎叶或敷泥土作面层构成围护结构的构筑技术不断积累和发展,最终达到了可以不依赖竖穴而独立构成足够的使用空间的程度。于是,地面房屋建筑终于诞生了,其时约在距今6500年前后。

地面建筑式住居的最初形式是圆形的,而且顶部和四周的围护结构浑然一体,屋盖和墙体尚没有明显的分界。山西丙城东庄村201号住居址即是代表,它是从圆形半地穴式住居中蜕变而成的,其发展速度异常惊人,如6000多年前的半坡遗址3号住居,其形式和结构已相当进步。西安半坡遗址3号住居,墙体与屋盖有明显分界,下部是直立的墙体,上部为圆锥形屋盖,而且屋盖大于墙体而形成“出檐”。墙体为木骨泥墙结构。环绕居住面均匀地栽埋树木枝干作为木骨,木骨上扎结横向连接杆件,再在木骨间及内外两侧敷上厚厚的草泥,构成木骨泥墙。屋盖也是木骨上涂抹草筋泥的结构,为一圆锥形,由东西并列于居室中央的6根立柱支撑,周围搭接在墙体顶部。屋面的南坡设有一个排烟和采光的风口,即古文献上所说的“囱”。通风口周缘筑有草筋泥土塄,以防止雨水流入。居住面作规则的圆形,直径5米。居住面经过防潮处理,下部铺垫树枝和芦苇作为防潮层,上面再敷厚约8厘米的草筋泥面层。居室中央挖建一个长106厘米、宽70厘米的火塘。火塘平面呈瓢形,深32厘米,周缘筑有高出居住面的土愣,用以承放炊煮用器具。后世的锅台就是由火塘周缘的泥土楞发展而成的。出入口向南,推测为圆形门洞。门洞下部是木骨敷泥结构的高门限。居室内部出入口两侧各筑一堵木骨泥墙结构的隔墙,使居室东南隅和西南隅形成较为隐蔽的空间;以满足寝卧的要求。这种在门内两侧立隔墙所形成的隔墙背后的隐蔽空间,已初步具备了寝室的功能,这就是建筑学上所说的“隐奥”。它的出现,标志着史前居住建筑在空间功能的组织上已经启蒙。两隔墙之间形成的独立的缓冲空间,不妨看作是后世的“门厅”,即中国传统建筑中“堂”的雏形。这一空间纵向扩展,则将室内分隔成前后两部分,形成后世“前堂后室”的布局;作横向发展,则与两侧的隐奥形成“一明二暗”的格局。因此建筑史学家认为,门内两侧隔墙的出现,是建筑史上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

方形地面建筑式住居的出现稍晚于圆形住居。它出现后开始逐步取代圆形住居。西安半坡遗址24号住居,就是方形地面住居获得初步发展后的作品。该住居平面略呈方形,东西面阔4.28米,南北进深3.95米。居住面是先用宽约25厘米的木板满铺一层,再在其上分层涂敷草筋泥,草筋泥经火烧烤呈红色硬面。这是当时较为先进的居住面防潮、防火处理方式之一。居室四周墙体为厚16厘米的木骨草泥结构,木骨为板材。墙体内埋设支撑顶盖的承重立柱10根,柱子顶端东西向架设“栋”(脊檩)和檐檩,檩上密排木板椽,板椽上缚扎横向杆件。板椽密集,直接在橡上涂敷草筋泥面层,构成两面坡式屋盖。出入口设在南壁正中,朝向南偏西。门较宽敞,宽约80厘米,推测是用编笆之类不固定的挡板掩闭。另据研究,排烟通风口设在两侧山墙的上部,即古文献中所谓的“牖”,后世演变为“窗”。

这一住居显示,当时这类住居的外围支柱在功能上已明显地出现了承重与围护的分工,四壁及居室内的承重立柱已略呈柱网,初步具备了“间”的雏形。它表明中国以间架为单位的“墙倒屋不塌”的传统木构框架结构体系已趋于形成。同时,直立的墙体,倾斜的屋盖,开创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基本形体,在建筑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方形地面住居在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中,布局结构也由一栋一室向着一栋多室的方向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家庭生活的需要。河南省邓州八里岗、浙川下王岗、郑州大河村等地发现的仰韶文化晚期的连同式房屋和排房建筑表明,大约在距今5500年前后,一栋多室的住居已经出现在中国的中原大地上。从建筑学上看,这种多间并连或大房内又隔出小套间的住居,比同样面积的一栋一室建筑减少了外围结构,不仅节省人力物力,而且提高了隔热、取暖的效率,是史前居住建筑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社会生活上说,随着社会的前进,原有的母权制对偶家庭发展成为一夫一妻制家庭,居住建筑必须满足夫妇及其子女共同生活乃至几代人共同使用的要求,使得原来的一栋一室式住居发展为一栋多室式住居,并且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或子女长大成婚,在原有住房不敷使用的情况下增建住房。这使我们看到,即使在史前时代,居住建筑也是为着不断满足因家庭和社会结构变化而产生的居住要求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④干栏式住居。人工建造永久性住所的时代开始之后,中国北方地区的居住建筑沿着地穴式一半地穴式一地面建筑的道路向前发展,而南方地区则由巢居发生和发展起了另一种居住建筑类型——干栏式住居。所谓干栏式住居,就是在由柱、桩构成的架空基座上构筑的高出地面的居住房屋建筑。从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的距今7000年前的干栏式建筑遗存,可以窥知中国史前时期干栏式住居之一斑。

河姆渡是杭州湾南岸、宁绍平原南缘姚江河畔的一个村庄,西距余姚市约25公里,因隔江相望的姚江北岸有一个河姆渡渡口而得名。1973年夏天,当地农民在村北面修建水利工程时于地下3米处挖到了黑色陶器残片及木构件等,后经考古工作者的科学发掘,发现了当时所知中国最早的人工栽培稻谷和木构建筑遗存,以及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装饰品等,河姆渡遗址成了举世闻名的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被誉为“七千年前的文化宝库”。

河姆渡遗址发现的干栏式建筑遗存,是中国旨前已知最为古老的木构建筑。其数量之众,结构之复杂,技术之进步,无不令人叹为观止。仅第一次发掘的300平方米的范围内,就发现了南北向排列的木桩遗存13排,出土木构件800多件。根据木桩的排列及木构件的情况,古建筑学家把这种木构建筑遗存复原为以木桩为支架,支架上面架设大梁和小梁以承托地板从而构成架空的基座,再在基座上立柱、架屋梁及人字形叉手长椽而构成的干栏式建筑。木桩一般直径8~10厘米,密排板桩厚3~5厘米,最宽者55厘米。一般木桩打入地下40~80厘米,主要承重大桩打人地下深1~1.5米。承托地板的大梁跨度约3~3.5米,小梁跨度则在1.3~3.9米之间。地板一般长80~100厘米,厚5~10厘米,浮摆在小梁上,可以掀开,从室内投下垃圾。柱高2.63米。四壁有的是木板壁,并以泥土填塞涂抹板缝;有的是以稻草、芦苇或树枝条编结而成一、表面再涂以草泥土。屋盖为两面坡式,为防止雨水的侵蚀,做成长脊悬山并附披厦的形式。屋面用稻草、芦苇或树皮做成面层。

第一次发掘的第8、10、12、13排木桩被复原为一栋干栏式长屋。长屋总面阔23米以上,进深7米,前檐有宽1.3米的廊道,廊道外侧设有直棂栏杆,地板高出地面1米左右,由木梯上下。

用木材建造规模如此之大的大体量建筑,离不开各种结构的木构件。在遗址出土的实物中,带榫卯的木构件已见到11种之多。如圆木两端加工成柱头榫和柱脚榫的立柱,柱头桦上承屋梁之用,柱脚榫则用以连接地板的龙骨;带有方形或长方形榫头的方木梁;榫头上横穿销钉孔的木构件,防止构件在受拉状态下脱榫;带有燕尾榫的方木构件;带双凸榫的方木构件,能够连接两种不同卯孔的构件;带有曲尺形榫头的梁柱构件;带有双叉榫的仿木;带有柱头榫并凿出透卯的圆柱,可以从两侧相向插入横梁或枯木的榫头,堪称后世“平身柱”的始祖;带有两个相互垂直的卯孔的木构件,显然是用以承接两个相互垂直的横向粱仿构件的转角柱;两侧带有企口的木板构件,使木板拼接后不见透缝;方木一侧等距离凿出卯孔以便插入栏杆直棂所用的方木构件等。正是这些连接方法各异、制作精细的木构件,构筑起了一座座于栏式建筑。

要将树木加工成各种结构复杂的木构件,没有相应的工具和技术是难以做到的。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生产工具只有石器、骨角器、木器等非金属工具,如纵向装柄的石斧、横向装柄的石锌、顶部窄扁的石楔、动物骨骼制成的骨凿等,而且没有后世木工常用的锯。同这些简单原始的工具相适应,河姆渡人挥舞笨重的石斧砍伐树木,将长木截短;采取把石楔嵌入木材中纵向剖裁圆木的方法,将原木制成板材;使用石锛,对木板进行刨光,对各种木构件进行细加工;制作榫头,是用斧锛进行砍剁;挖凿卯孔,骨凿是得心应手的工具。使用如此简单的生产工具建造结构如此复杂、规模如此之大的干栏式建筑,技术难度之高、劳动强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一座座干栏式住居,是河姆渡人智慧的结晶,是氏族成员集体劳动的杰作。

研究表明,7000年前的河姆渡村北并没有今日东流的姚江,而是一片低洼的湖泊沼泽地,村南是一条小溪和四明山的北麓。河姆渡人选择了山地和湖泊之间的缓坡地带背山面水构筑起一座座干栏式住居,建成了自己的村落。他们在村北的湖沼地带种植水稻、捕捞鱼虾,在附近的丘陵山地猎获野兽、采集果实根茎,还在干栏式住居的底层饲养猪、狗、牛等家畜,过着集体劳动、共同分配、饭稻羹鱼的原始共产制生活。在泥泞多雨的水网地带,干栏式建筑既可以防虫蛇猛兽之害,又可避潮图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工具及使用方法湿,还可豢养家畜,因此它不仅是六七千年前江南水网地区的主要住居形式,而且历经几千年而不衰。时至今日,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仍可以见到这种古老的民居形式。但是,干栏式建筑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如出入上下必须依靠梯子,对老人、幼儿不方便;构筑起来需要大量木材,保暖性能较差,不利于防火,等等。因此,随着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和自然环境的变迁,这种住居在不少地区逐渐被淘汰,而代之以地面建筑的住居。在河姆渡遗址,距今5500年前后地面建筑式住居开始出现,到5000年前普遍流行起来,显示出长江下游地区干栏式住居逐渐被地面建筑式住居所取代的历史进程。

大量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勾画出了中国史前住居的发展轮廓。以黄河流域为代表的干燥寒冷地区,住居由地下上升到地面,经历了地穴——半地穴——地面建筑的发展道路,为中国传统建筑土木混合结构以及抬梁式屋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以长江中下游为代表的水网湖沼地区,住居由树上降至地面,走过了巢居——干栏式建筑——地面建筑的发展道路,是中国南方民居穿斗式屋架的主要渊源。在长江和黄河流域以外的其他地区,史前时期也存在着适合当地自然环境的住居类型,如西藏高原的石壁房屋等。需要说明的是,在某一地区的某一时期,虽然有一种为人们所喜用的主要住居类型流行,但还会有其他形式的住居同时并存;一种新型的住居出现之后,原有的住居形式并不是马上消亡,而是在继续营建,有的甚至延续数千年之久。

史前村落掠影

村落,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先出现的永久性居民点,是随着永久性住所的营建而产生的。当一定数量的人群在一定的地域内建造起一定数量的永久性住所定居下来从事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一个村落也就形成了。村落的出现,大约是1万多年前的事情。同住居及其他事物一样,村落的形态也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发展变化的。考古学家对史前村落遗址的发掘和复原研究,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幅史前村落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