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国学经典(随园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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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不用冷僻的典故

“原文”

隐僻之典,作诗文者不可用,而看诗文者不可不知。有人诵明季杨维斗先生诗,曰:“‘吾宫萝葡火,咳唾地榆生’所用何书?”余按《北史》:“魏昭成皇帝所唾处,地皆生榆。”“萝葡火”不知所出。后二十年,阅《洞微志》:“齐州有人病狂,梦见红裳女子,引入宫中,歌曰:‘五灵楼阁晓玲珑,天府由来是此中。惆怅闷怀言不尽,一丸萝葡火吾宫。’旁一道士云:‘君犯大麦毒也。少女心神,小姑脾神,知萝葡制面毒,故曰火吾宫。火者,毁也。’狂者醒而食萝葡,病遂愈。”夏醴谷先生督学楚中,岁试题:《象日以杀舜为事》。有一生文云:“象不徒杀之以水,而并杀之以火也。不徒杀之于火,而又杀之以酒也。”幕中阅文者大笑,欲批抹而置之劣等。夏公不可,曰:“恐有出处,且看作何对法。”其对比云:“舜不得于母,而遂不得于父也;舜虽不得于弟,而幸而有得于妹也。”通篇文亦奇警。夏公改置一等,欲召而问之,而其人已远出矣。

余按:舜妹敤首与舜相得,载《帝王世纪》。祖君彦檄炀帝云:“兰陵公主逼幸告终,不图敤首之贤,反蒙齐襄之耻。”是此典六朝人已用之。惟以酒杀舜,不知何出。又十余年,读马骕《绎史》,方知象饮舜以药酒,见刘向《列女传》。

“译文”

生冷隐晦的典故,对于写诗著文的人来说不可以用,而对于看诗文的人来说却不可以不知晓。有人诵读明末杨维斗先生的诗,说:“‘吾宫萝葡火,咳唾地榆生’是用了哪本书中的典故?”我在此说明一下,《北史》中记载:“魏昭成皇帝吐唾液之处,地上都长出了榆树。”而“萝葡火”却不知道它的出处。二十年后,我翻阅《洞微志》,上面有“齐州有个人得了疯病,梦中看到一位穿红衣的女子,引他进入一座宫殿之中,并歌唱说:‘五灵楼阁晓玲珑,天府由来是此中。惆怅闷怀言不尽,一丸萝葡火吾宫。’旁边有位道士说:‘你中了大麦毒,少女是心神,小姑是脾神,知道萝葡能够制成麦毒,因此说火吾宫。火,就是毁的意思。’这位患了疯病的人醒来后食用萝葡,病就好了。”夏醴谷先生在楚中督学时,年试的试题为:舜的后母之子象终日处心积虑要杀掉舜。有一位考生在文章中写道:“象先以水来淹杀舜,又用火来烧杀舜。不仅用火来烧杀舜,而且还用酒来毒杀他。”幕中阅卷的人看了不觉大笑,准备将这份试卷放入最差的等级中。夏公不答应,说道:“恐怕这篇文章有出处,且看看他是如何做对的。”他的对答是:“舜不能得到母亲的爱护,因而也就得不到父亲的爱护;舜虽然不能与弟弟友好相处,却幸而与妹妹关系融洽。”全篇文字也奇特机敏。夏公将它改放于一等之中,想将该考生召来询问,但这人已经出了远门。

我说明一下:舜的妹妹敤首与舜融洽之事载于《帝王世纪》中。祖君彦写檄文讨伐隋炀帝说:“兰陵公主最终被逼承幸,没有得到像敤首与兄弟相善的贤名,反而蒙受齐襄兄妹淫乱的耻辱。”这个典故看来六朝时的人已经用了。然而只有以酒毒杀舜之事不知出处何在。又过了十几年,我读马骕的《绎史》,才知道象拿药酒毒害舜这件事,可见于刘向的《列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