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彭迪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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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金融机构

一、生产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关联

在上面,我们已经解剖了个别的生产机构和社会的生产机构;同时,我们已经指出了生产机构是跟金融机构密切关联着的,这两者是互相渗透联系着的。那末,这两个的关联是怎样的呢?

生产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关联,从大处着眼看来,是从两方面构成的。第一是从生产机构中造出所谓资金(即放款资本)的方面;第二方面是,因此而集中在金融机构中的资金(即放款资本)的主要需要者,是生产机构的运转者,即从事于生产的企业家。

关于在生产机构中放款资本是怎样形成的这一点,直到现在,我们在各处虽已经说过一下,然而都只是附带的说明,因而在这里我们必须详细说明放款资本是怎样形成的?它是怎样来的?不用说,这章的叙述中心,是在于说明:集中在各种金融机关的放款资本,怎样增殖,以怎样的形态放款给从事生产的企业家,或消费者,或国家等等。因为所谓金融,就意味着资金的通融,即放款的缘故。

二、放款资本的来源

关于放款资本的来源,或者放款资本的形成的样式,我们可以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是产业资本中暂时的游资部分,转化为放款资本的场合。在这个场合,又可分为:比较长期的产业资本中的游资和比较短期的产业资本中的游资。前者是由于当作固定资本而支出的产业资本中所产生的游资。例如固定资本是一部机械,它能供五年之用,在每一经营年度,机械的价值的五分之一转移在商品上,因而每年收回五分之一的机械的价值:最初收回的五分之一的机械的价值,在此后四年间;第二年收回的第二个五分之一的价值,在此后三年间;第三个五分之一的价值,在此后两年间,各变为相当长期的游资。其次,比较短期的产业资本中的游资,是当作流动资本而支出的产业资本中所产生的游资。这在每一经营年度内,伴随生产过程的前进而有支出的必要,就是说,它随时准备着被支出。其次,由于出卖商品而收回的流动资本部分,因为商品的出卖不是一时的而是慢慢出卖、渐次收回的,因此早收回的部分,一直到为次年度的生产而被支出时为止,也要休息而成为游资,其间,它就可以变为放款资本。关于可变资本——当作工资而支出的资本部分——也是同样的。

第二是由节约所得的一部分而转化为放款资本的场合。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但必须注意:所得中的节约部分,决不只是银行存款、邮局储金等等,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所得的节约部分。

第三是由利润中的蓄积部分而转化为放款资本的场合。这是应当用来扩大生产规模用的,然而却必须蓄积来达到一定的量才行。例如增建一个工厂必需五百万元,如果每年只能蓄积一百万元,则不继续蓄积五年凑成五百万元是不能用来建筑工厂的。一直到建筑工厂为止的每年的蓄积金,就不能不说是在游资的状态。不用说,这个游资就可以转化为放款资本。

由于上述三种场合而构成的放款资本都具有现实的基础。就是说,它是跟现实的价值生产或商品生产相关联而构成的。这用不着多说,只要我们想起第二章及第三章的叙述,就会明白的。但是,没有这种现实的基础,也有假装地构成放款资本的场合,这就是所谓资本的创造。具体地说,例如:国家银行超过金准备而发行兑换券,跟支票流通相关联而发生的普通银行的透支。关于这点,留待别的机会再说。

三、放款资本的集中

放款资本虽是这样构成的,然而,例如节约来的所得,要现实地转化为放款资本,换言之,要变成产生利息的资本,在许多场合,都有集中在各种金融机关的必要。要有金融机关,节约的所得,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放款资本。

让我们举一个例来说明这点吧!例如这里有二千人,每人节约了五元。在现刻的社会,区区的五元是不能用作产业资本的,即不能变成产生利润的资本,因此不会有人想借五元来用作产业资本,从而不能把它当作放款资本而获取利息。但是,假使这许多节约了五元的人,大家都把它存在一个银行里,则该银行就会有一万元的存款。假如以存款的二成;作为提取存款的准备,则可能借出八千元。假若有八,○○○元,则能用作产业资本,因而也有借款的人;那个人八,○○○元也就可以变成放款资本。再假设它是以五厘的利息放款出去的,因为银行能够以五厘的利息放款八,○○○元出去,故银行能够支付三厘(假设是三厘)的存款利息给存款五元的每个存款者。这样,微不足道的五元也能产生利息,也能变为放款资本。但是,五元之所以变为放款资本而能获取三厘利息,决不是因为它是当作五元而存在的缘故,却是因为它变成了集中在银行里的八,○○○元的一个构成部分的缘故,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所以,单独的不能变成放款资本的零细资金,一集中在金融机关里,就带着现实的放款资本的性质。

其次,假如有大量的节约储金,或许会直接地变成放款资本吧。例如一个人节省下八,○○○元,那末,他可以不经过银行而直接变成放款资本家吧。但是,只要他不是高利贷者,那末他会不愿意负担直接放款给企业家的危险和许多烦琐手续吧。这样,他要把款项存在银行,通过银行而与企业家发生间接的关联。因此,从原则上说来,一个人的节约金相当多也好,也要集中在金融机关的手里。总之,金融机关是放款资本的集中者或贮水池。放款资本大部分合流于此,再由此分流到各方面去。这个事实,用法律上的用语来说,金融机关,一方面是债务者,而同时又是债权者;它当作债权者而获取(放款)利息,而同时又当作债务者而支付(存款)利息。获取的利息与支出的利息之间的差额,就构成为金融机关的利润的源泉。

四、各种金融机关

在近代的各种金融机关里,最重要的当首推银行。

银行也有许多种类。拿我国的银行来说,第一是普通银行,或称商业银行,其主要业务是存款、放款、汇兑、贴现等等,例如:重庆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等等;第二是储蓄银行。例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四行储蓄会等等;第三是特殊银行。这是由国法课以一定的义务,而同时有特殊权能的银行。最重要的,例如中央银行。这是银行中的银行,有发行钞票、经理国库、募集或经理国内外公债等等特权;同时却有维持本位货币价值、统制金融的义务。其他特殊银行,例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等,都各有一定的特殊业务。

第二种金融机关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近年才勃兴起来的金融机关。这是把节约的所得或其他财产,委托信托公司,尽量地加以有利的运用,因此而获取的收益,分配给委托者的一种组织。信托公司特有的业务是:经营公司财产、介绍证券买卖、经办房地交易、承募股份债票、调查企业事业、代办法律事项。属于信托公司方面的,例如:新华信托储蓄银行,上海的中央、通易及通商等信托公司,至于中央银行内附属的中央信托部,也可以属于此类金融机关。

第三种金融机关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从被保险者征收许多保险费。在保留了一定的支付准备金之后,其余的保险费可用作放款资本,因而保险公司也具有金融机关的意义。

其他,例如:旧式的票号、钱庄;以及邮政储金汇业局、信用合作社、合作仓库等等,都可以认为是一种金融机关。

最后,还有平民金融——大半是消费金融——的机关的当铺、高利贷等等。

五、金融的各种形态——资本金融、货币金融、消费金融

那末,集中在这些金融机关的放款资本,是怎样放款,即怎样通融出去的呢?

为便于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从“究竟谁是放款资本的借款者”这一点开始研究。恰像商品没有购买者就不能出卖一样,即使金融机关集中有许多放款资本,假如没有借款者则根本不能放款出去;其次,因为借款者如何而放款的方法,即金融的形态,也跟着发生差异。

最主要的借款者,是产业资本家即企业家。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放款资本是在生产机构里构成的,即企业家是放款资本的构成者;然而,在另一方面,企业家又是放款资本的最大需要者。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金融现象是怎样错综复杂的。这且不说,总之,企业家所造成的金融,我们叫做产业金融。[这个金融从信用(Credit)的方面看来,大半是由银行所给予的信用,故又称为银行信用。产业金融和银行信用,不外是同一的东西,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而来的称呼。]产业金融中也有种种不同的形态。从大处着眼,这可以分为资本金融和货币金融二种。资本金融,可叫做长期金融或企业金融;从信用方面看来,则称为资本信用或设备信用。货币金融,又叫做短期金融或商业金融;从信用方面说来,则叫做流通信用,这可以认为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混合形态。

产业金融之所以发生两大种类,是因为企业家需要放款资本的理由(或原因)不同的缘故。

企业家为什么是放款资本的需要者,因为他本来没有资本,是无资本者的缘故,这是根本的理由。诚然,自己有资本的企业家也不是没有的,但在现代社会,这毋宁是例外的现象,在原则上,企业家常常是无资本者。(因此,可以说在现代社会,机能资本家或企业家,跟单纯的资本所有者或资本家,是完全分化开了的。)

但是,没有资本就不能开始经营企业,因而企业家第一必先表现为资本的需要者,即资本的借方。(在以前,我们的议论,好像是以企业家自己有资本为前提的;这个前提,到这里必须放弃不用,要把企业家解作资本的借方,才能够把利润的一部分为什么转化为利息的事实的根据弄明白。)

这样,在本质上,企业家不能不是资本的借方,而且还必须是巨额资本的借方。因为在竞争非常激烈的现今社会,要在经济上占优势,就必须把握着竞争场中最大的武器的巨额资本,要筹措巨额资本,就非依靠金融机关不可。这样,企业家为要利用产业资本,即为获取利润,就变为金融机关所有的放款资本的需要者,因而发生资本金融或长期金融的现象。

关于资本金融,也有两种场合必须加以区别。接受金融的企业家,他把资金用于购买固定资本(机械等)呢,抑或用于购买流动资本(原料等);因用途的不同,而企业家与金融家的关系也跟着发生差异。即为后一个目的而接受金融时,则流动资本得以早日收回。即资本周转较快,企业家可能早日还钱。因此,企业家与金融家的关系,不能长久继续。但是,为前一个目的而借来的资本,因为要收回固定资本必须较长的期间,故不容易早日偿还借款,而企业家与金融家的关系就因此要长期继续下去。这样,通融资金给企业家的金融家,对于企业的经营不能不非常关心,更进而有派遣代表者监督那个企业的必要。再不然,他就要提出条件,他要参与那个企业,否则就不通融资金。这样,金融家参与或干涉到企业时,则那个金融家的资本,早已不是单纯的放款资本,而变成金融资本了。所以说,金融资本是由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融合而成的。这种金融资本的形成和发展,伴随着产业界里卡特尔、托拉斯等独占组织的发展,以及金融界里银行的集中和存款的集中的出现,越加一天天大规模化了。

产业资本家或企业家,不只是为放款资本当作资本来利用才需要放款资本,即使为当作单纯的货币来利用也有需要放款资本的场合。这好像是反对的说法,殊不知这是因为在信用制度一般的发达之后而附带发生的现象。关于这点,在我们以后论及票据贴现时就会明白,在此仅稍加说明吧。企业家投放一定的资本,实际生产而制造出商品;商品必须拿出来卖,必须换成货币(现钱)。但在信用制度发达的场合,商品虽已出卖,但不一定有货币(现钱)到手。有些场合,到手的只是货币代用品,例如期票、汇票这类东西。不,这种场合,可以说还要多些。然而企业家为继续生产必须支出种种经费,在这个场合,假如他能以接受了来的货币代用品来支付,或者一直到货币代用品的指定支付日期为止,能够把用货币来支付的付款期限延期,那末,一点也不会发生问题吧。然而,事实上决不会是这样顺利的。支付工资不能使用货币代用品,工资必须用货币支付。在这个场合,企业家不得不把他接受了来的货币代用品换成货币。那末,要在什么地方才能换成货币呢?这只有在银行才行。就是说,他对于银行,不得不是货币的需要者。总之,信用制度的发达,在某种程度内虽使货币(现钱)无用,即能节约货币,但总不能使货币完全没有用,因此就引起货币需要,发生货币金融的现象。[上面所说的,是关于企业家向银行需要货币的场合,也有银行向银行需要货币的场合。这也是因为信用制度的发达,尤其是跟支票流通相关联而发生的。这从贷方银行方面说来,是短期贷款(Call Loan);从借方银行方面说来,是短期资金或短期借款(Call Money)。因为这种放款在贷方银行通知时即须偿还,故叫做通知放款,又称折款。]

这样,产业金融可以分为资本金融和货币金融(长期金融和短期金融)。其次,按照接受金融的产业资本家或企业家的种类,又可分为:工业金融(对工业企业家的金融)、商业金融(对商业企业家的金融)、农业金融或不动产金融(对农业家的金融)、中小工商金融(对中小工商业的金融)、股票金融(对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经纪人的金融)等等。

跟上述的产业金融相对立的,是消费金融。产业金融,是为广义的生产,即对于为利殖目的之需要的金融;反之,消费金融,却是对于消费目的的金融。例如因为患病而不能不有巨额的临时支出,而又无储金可供利用时,就只好从银行借款;或者为缴纳租税,在所得不够应付时也必须借款来缴纳租税。像这种场合的银行的放款,就叫做消费金融,也有把它叫做平民金融或薪水阶级金融的。

不用说,为消费的目的而借款,也是必须支付利息的。但因借款用于消费的目的,不能产生利润,故没有支付利息的本来的源泉。这样,显而易见地,要支付利息,就只有缩小将来的消费生活才行。

在消费金融中,现刻具有极大的意义的是,对国家及其他公共团体的消费金融。这个场合的金融,是以承受国债及公债的形式而通融的。诚然,国家及公共团体发行国债及公债而获得的资金,即由金融机关等以承受国债公债的形式而通融来的资金,决不是完全没有用于生产的目的即利殖目的的。然而,这种资金,用于生产事业者究属例外,普通都用于消费的目的。

在下面,让我们把金融的这三个主要形态,顺次加以详细的说明。先从货币金融(所谓短期金融)开始。

六、货币金融

(1)——票据流通和票据贴现

在前面我们曾经指出过,货币金融的最重要形态是票据贴现。那末,什么叫做票据贴现呢?

信用制度愈发达,则货币代用品——期票、汇票等——越加起着媒介商品流通的作用,即货币(现钱)的使用被节约;然而货币(现钱)的必要决未因此而消灭;故接受票据的人即票据上的债权者,还有把票据换成货币(现钱)的必要;把票据换成货币,就叫做票据的贴现。这几点在前面已经说过了。

做票据贴现的生意的,大半是普通银行。储蓄银行不贴现,特殊银行(有时信用合作)虽贴现,宁可说是例外的现象。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是不贴现的,这用不着多说。

要明白票据的贴现,就有阐明票据的本质的必要。在原则上,票据是基于商品的流通而发生的。例如甲有某种商品,他把它卖给乙,商品就从甲流到乙。乙必须付货款,因而货币(现钱)必须从乙流到甲;但是,乙可以用期票来代替货币交给甲,就是说,乙可以拿证书给甲,这个证书上记明在一定的期间之后——例如一个月后或两个月后——要支付商品的代价。假使甲相信乙的付款能力而接受了那个证书,则商品的流通,在此暂告一段落。这样,甲对于乙就保有票据上的债权。甲可以把这个债权让给别人。例如甲从丙买来了原料,那末,甲就可以把乙发出的期票拿来支付原料的代价。因此,现刻丙就变为乙的债权者。假使甲必需货币(现钱)使用,那末他只有把那个债权让给银行,从银行接受货币(现钱)。银行从甲买收票据,支出一定的货币来当作那个票据的代价,致使银行代替甲而变为乙的债权者。所谓银行对票据贴现,就是银行从甲买来了票据,代替着甲而变为债权者。

那末,这为什么不说是买收票据,而叫做票据的贴现呢?因为银行虽说买收甲所有的债权(票据),但不是按照票据上记明的款额来买的,却是按照从额面款额扣除了一定款额后剩余下的款额来买的,即按照折扣后的款额来买的。那末,要扣除多少款额呢?即折扣是多少大呢?这就等于利率(即折扣率)乘以票据满期为止的日数之积。为什么要这样扣除呢?因为买收了票据变为债权者的银行,在票据未满期之前,不能对发出票据的人(乙)行使债权,不能从他获取货币(现钱),而对于甲又要在票据满期之前支付货币(现钱),贴出现款的缘故。总之,凡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预支现款,而减去其未到日期的利息者,就叫做贴现。

像上面所说的这种贴现的票据,是基于商品的流通而发生的,因此,这种票据,叫做商业票据或真正票据;从而上面所说的,是关于商业票据(真正票据)的贴现。但在世间上,却有许多不是商业票据的票据,即未基于商品的流通的票据,这就叫做融通票据或空票据。这种票据,也往往是银行的贴现的对象。真正票据和融通票据的区别,前者是立脚在商品的流通上而发生的,后者则不然。这在理论上虽是明确的;但在实际上,具体存在着的一个票据,要识别它究竟是真正票据,抑或是融通票据,却是非常困难的,从而把融通票据误认为真正票据而贴现的,也不算稀少。那末,融通票据是怎样发生的呢?例如:甲需要一定的资本时,甲跟乙商量,叫乙发出期票,或甲本人发出汇票叫乙承受,甲乙两人互相串通,这样一来,在形式上就没有任何缺点,制造出一种跟真正票据不容易区别的票据,即甲乙两人之间,假装着有商品流通的样子而发出票据。假如甲把这个票据拿到银行去请求贴现,则甲获得资本,因此,融通票据的贴出,跟商业票据的贴现不同,是属于资本金融的,它跟票据放款有同样的性质。

七、货币金融

(2)——票据交换和通知放款(折款)

前面已经说过,货币金融的第二个形态,是所谓通知放款或折款(Call Loan, Call Morey)。它的特色,本来是银行对银行的货币金融。从放款银行说来,这叫做放出通知放款;从借款银行说来,这叫做吸收通知放款。通知放款的放出或吸收是为什么发生的呢?这主要的是因为关联到票据交换而发生的。(不用说,也有不是因为这个缘故而发生的场合,这留待以后再说。)这样,我们不能不对票据交换稍加说明。

所谓票据交换,就是银行与银行之间所成立的债权债务相抵消的一种手续。一个银行对别的银行保有着债权,而同时对它又负有债务,因而债权债务可以互相抵消。那末,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成立的呢?这主要是由于发出支票。例如:A企业家(他是生产者也好,商人也好)是甲银行的存户,他有一定额的款项当作活期存款存在甲银行。(企业家在他常常交易的银行存放活期存款,是普通的事。)A按照他的存款额可以发出支票。(甲还可以发出超过活期存款以上的支票,即在活期存款透支的限度内可以发出支票。所谓活期存款透支,就是银行对于存户之活期存款已经提尽时,与存户缔结契约,许其在一定的金额内,得随时发出支票借用款项,且得随时偿还。)这样,A从B购买商品时可以用支票来支付商品的代价,这样,B变为甲银行的债权者,他对甲银行保有支票(A发出的)上记明的那样多的款额的债权,但B对甲银行不行使债权,却把那个支票存放在跟自己交易的乙银行。这样,乙银行现刻就变为甲银行的债权者,它对甲银行保有支票(A发出的)上记明的那样多的款额的债权。在别一方面,跟乙银行交易的C,他在乙银行有活期存款,他为支付从A买来的商品的代价而发出支票。A如果把那个支票存放在甲银行,则甲银行就对乙银行保有那样多的债权。这种关系,互相渗透错综,在银行与银行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的关系网。

这种债权债务,每天在票据交换所清算。即甲银行也好,乙银行也好,每天在一定的时间到票据交换所去清算。假如甲银行对乙银行所保有的债权是一万元,而乙银行对甲银行所保有的债权也是一万元时,则此两债权相抵消,没有任何的货币(现钱)的流通,就结束了从B到A的商品流通,从A到C的商品流通。但是,像这样的一个银行的债权额跟它的债务额恰好一致的场合,是非常偶然的。例如乙银行对甲银行负有一万元的债务,但若对甲银行只有八,○○○元的债权,则乙银行就有二,○○○元的债务超过额,这才是普通一般的情形。在这个场合,乙银行手边如有丰富的现款,则可能清算这个债务超过额,否则就必须从别的银行借款来清算偿还。到了翌日,乙银行或许能转到债权额超过的地位,在那个场合,上述的借款就可以立刻偿还,因而乙银行只借用非常短期的款项就行了。这从放款的银行方面说来,因为在短期间中就能偿还的缘故,有时它甚至可以把支付准备金的一部分拿来放款。普通说通知放款构成为支付准备的第二线,就是因为它在极短期间中可以确实收回放款的缘故。

由此可知通知放款,主要的是关联到票据交换而发生的。其次,证券业者也有吸收短期资金的时候,这是因为要把它当作买卖有价证券(尤其是股票)的资金来利用的缘故。

八、资本金融

(1)——放款

让我们看资本金融即所谓长期金融吧。我们认为资本金融有三种形式:第一是放款,第二是公司债券投资,第三是股票投资。第二,第三跟第一有非常不同之点;不同的地方,是由于公司债券和股票是在有价证券市场买卖的缘故。即以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形式,把放款资本通融给了产业资本家的金融家,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把他所有的公司债券和股票出卖,就能够收回他的放款资本。但放款则不同,假如借款的产业资本家不还出借款,则不能收回放出去了的资本,不能够把产业资本家所提出的借约(借款证书)像公司债券和股票那样出卖而收回放款。(因为公司债券和股票随时都可以出卖,收回放款资本,所以我们把公司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叫做长期金融,不能不有一些踌躇。)

放出资本金融的机关,决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都经营放出资本金融的业务。诚然,最重要的机关是银行,尤其是普通银行。

让我们先说一说放款吧。

放款的主要形式,是证书放款和票据放款。前者是对借款证书(借约)的放款,后者是对约定支付的票据的放款。票据放款,类似票据贴现普通常常是比较短期的放款。

从实质上看来,放款可以区分为:抵押(或担保)放款和信用放款。在抵押放款的场合,社会的资本的总量,决不因此而增加。(因为提供抵押的东西,已经是一个价值,是资本的一种形态,故以此为基础而放款,不会增加资本的总量。)在信用放款的场合,社会的资本的总量,就要因此增加到放款额那样多。

九、资本金融

(2)——公司债券投资

公司债券或公司债票,是企业公司发行的债务证书,这一点虽跟借款证书(借约)没有不同;但是公司债券是在有价证券市场上买卖的对象,这一点是根本的差异。这样,因为公司债券是买卖的对象,那末,用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法而能获得必需资本的公司,不能不是在社会上的信用相当好的公司。详细地说,放款的关系,只是金融机关与接受放款的公司之间的关系,第三者对此毫无关系,因而只要接受放款的公司对金融机关有信用,就足以接受放款。然而公司债券则不然。公司债券是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即以承销公司债券的形式而融通了金融给该公司的金融机关,不能不预期着:只要把公司债券拿到证券市场上出卖,就可能收回它通融了出去的放款资本。在这个场合,因为公司债券的购买者,是别的金融机关或一般投资家,即系第三者,因此,假如在社会上它是信用不好的公司,就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假如是信用不好的公司,金融机关也不会答应承销那种公司的债券。

十、资本金融

(3)——股票投资

同是有价证券投资的形式的金融也好,股票投资跟公司债券投资却有大不相同之点。其不同之点,是由于公司债券,是附有确定利息的证券,而股票是附有股票红利的证券。就是说,金融机关在承受(销)了公司债券时,就把债券的代价的资本提供给产业公司,收得利息,这利息是对于通融了出去的资本的预定利息(其利率预先决定)。这跟产业公司的营业成绩(即其收益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公司营业亏损的场合,也要收得利息。即在此场合,金融机关是以利息的形式而增殖它所有的放款资本。但在股票投资的场合则不然。以股票投资的形式而通融了给公司的放款资本,究竟要增殖多少,不能预先决定,这普通是由社会经济情势的如何,由该公司的营业状况如何而决定的未知的事情。而且,对股票投资的报酬,正好依靠着这个未知的资本增殖的程度。换言之,以股票投资的形式而通融的资金,虽是接受股票红利来当作报酬,但此股票红利的多少,却由该公司营业的收益状况而决定。因此,在股票投资中,有一点也得不到红利的危险;反之,也有获得(放款利息或公司债券利息不能跟它相比较的)高率红利的可能性。

但是,股票是股票交易所里的买卖的对象,它有一个价格;而且它的价格是因股票红利的多少而有极大的差异,即红利多的股票,有已缴股款的金额以上的价格,红利少的股票,只有缴纳股款未满的价格。这样,对于股票投资者的股票的利得,跟公司债券的利息就没有多大的差异。因此,股票投资者(个人也好,银行也好),虽说接受红利,即以红利的形式而增殖放款资本,但因红利愈多,则元本的股票价格也跟着愈高,结局这就跟接受利息,以利息的形式而增殖放款资本没有一点不同。这样,在此就必须把股票价格的决定法则加以大概的说明。

在股票价格里面,有所谓市场价格和中心价格。它的市场价格,是由影响股票的需要供给的种种事情而决定的,这用不着多说。中心价格是由红利额和一般利率而决定的。假设有股款五○元全缴了的股票,该公司的红利率如果是一成(百分之十),则每股就有五元的红利额。假定一般利率是四厘,则该公司股票的中心价格,是以四厘除五元所得的商,即一二五元。这样,假设利率不变,则股票价格是因红利的多少而涨跌;红利不变,如果利率降低,则股票价格上涨,利率上升,而股票价格下跌。

这样,取得该股票的人,不能不以一二五元来买缴纳了五○元的一股,因而即接受一成(百分之十)的红利,而实际只有四厘的利得,这跟以一般利率四厘放款一二五元的情形没有什么不同,即当作股东和放款资本家,一点也没有什么差别。

但是,只有一个场合,可以用五○元取得上述缴纳五○元的股票。那就是该公司的发起人的场合。拥有许多放款资本的银行,有时它加入发起人的团体,这就是银行经营发起(股份公司的)业务的场合。在这个场合,银行所通融的金融叫做发起金融,银行就获得发起人利得。就是说,假如银行当作发起人,承销某一股份公司的一万股,每股缴纳五○元,则银行就通融了五○万元出来;再假设那个公司成立之后,确实能够分配一成(百分之十)的红利,而且当时的利率如果是四厘,则每股能卖一二五元,一万股即能卖一二五万元,因而银行就获得差额七五万元的利得。这个七五万元,就是发起人利得。

因为股票的额面价额(或股款缴纳额)跟它的价格不一致,于是经过股票投资而通融的全部资本,在现实上没有起着产业资本的作用,这个结果,是不得不注意的。就是说,由额面价额五十元全额缴纳的股票十万股而构成的一个公司,在现实上运用着的资本虽是五○○万元,但在上述的条件下,这个公司的股票价格却膨胀到一,二五○万元。这样,全部股票如果经过股票交易所转卖了出去,即转移到了新股东的手里时,则新股东是拿出一,二五○万元才把全部股票买来的,然而在那个公司里现实上起着作用的资本,仍旧是五○○万元。即新股东是用一,二五○万元(其利息为四厘)把产生一成红利的五○○万元买了来的。这个五○○万元,叫做现实资本(现实上运用着的资本);一,二五十万元,叫做虚拟资本。

据此可知:股票价格的上涨,即虚拟资本的膨胀,不管是怎样厉害也好,现实上起着作用的产业资本,决不因此而有所增加。换句话说,股票投资额不管怎样增加也好,决不能只根据这点就认为是产业资本的增加。

最后,我们在上面是以金融机关的股票投资为中心来考察的;但是,一般投资家对股票投资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即投资家把他节约下来的所得,直接用于股票投资,购买股票。在以前(第二章第十二节)我们曾经说过,所得中的节约部分,一部分集中在金融机关手里,别的部分流到证券市场;这个事实,就是跟一般投资家的股票投资相关联的。

十一、消费金融

(1)——平民金融

消费金融的对手方,有个人与国家(及公共团体)的区别。对于个人的消费金融——这是把融通来的资金,用作个人消费之用,可以叫做平民金融。诚然,在平民金融里,也有意味着对中小工商业家的产业金融的场合;但是,这可以说是例外吧。

在平民金融的场合,因为个人是为消费而借款,借去的资金,在借款者手中是不会利值的,从而借款者要偿还借款,就必须增加所得,否则就要缩小将来的生活。但因所得的增加,决不是由个人的意志可以左右;而生活的缩小,生活水准的降低,又伴随着相当的痛苦,故放款比较难于收回,一般的金融机关就不大欢迎这种平民金融。但是,也有一种特殊的金融机关,专做平民金融的业务,那就是极端剥削借款者的高利贷、当铺等等。

十二、消费金融

(2)——公债投资

前面曾经说过,在消费金融中,它的社会经济的意义最重要的,要算是对国家及公共团体的消费金融。

对国家的消费金融,是以公债投资的形式来进行的。就是说,利用发行公债的办法,国家从金融机关及一般投资家获取消费资金。发行公债的办法有二:第一是国家直接向金融市场发行,或直接向人民募集,这叫做直接发行;第二是由国家向银行承借,就是说,先使国家银行承受公债,再由国家银行斟酌金融市场的情况而卖到金融市场,这叫做间接发行。利用前一个方法,则金融市场上的放款资本,直接被吸收到国家手里,因此,在金融梗塞的场合,或在发行巨额公债的场合,因为它会使金融陷于非常梗塞的状况,故非适当的办法。在这种场合,就利用间接发行的办法。国家银行有发行钞票的特权,由此可以造出放款资本,因此,国家银行如果承受公债,一点也不会使金融市场梗塞。不仅这样,加以国家从国家银行获得的资金,因为是用于消费的目的,故能在金融市场上增加那样多的放款资本,而形成金融缓慢的情势。因此,国家银行以后把公债拿到金融市场去卖,就能够吸收所谓游资。例如拿“七七”抗战以来我国发行的公债来说,直接向人民募集的只有抗战初期所发行的救国公债一种(发行额五万万元),其余的公债,大都由国家银行承借,并未向社会普遍募集,故最主要的还是采用间接发行的办法。

不论哪一种发行方法也好,总之,由发行公债而获得的资金,在国家的手里是不会增殖的(所谓生产的公债,在此暂且不谈)。因此,支付公债的本和利息,就只有缩减将来的国家的支出,否则就要增税以增加岁入,此外别无办法。但因对公债的信用,依靠着支付公债本利的确实性如何,因此对公债的信用,由将来的财政状况而决定。国家如果陷于为支付公债利息而发行公债的财政不健全状况,则对公债的信用不能不为之坠地。所以我们能够说,现在的公债增发,预想着将来的财政紧缩或者增税。

其次,在金融机关(及其他一般投资家)当作公债投资而支出的资金(放款资本)中,也有两种不同的东西。第一是显现为国家手里的新购买力的东西;第二是跟购买力的增减没有关系的东西。前者是投资于新发行的公债的场合,后者是投资于既已发行的公债的场合。这恰像在股票投资的场合,投资于新发行的股票的资金,起着产业资本的作用;而投资于既已发行的股票——它是经过股票交易所而买来的资金,其全部不会变为产业资本,由发行公债而获得的放款资本,即使在几年前已经用在消费方面了也好,只要那个公债(即借款证书)是产生利息的东西,那末它在市场上就是以一定的价格来买卖的,它的价格,等于利率除利息的商。例如:额面价格一○○元的公债的卖出价格是九八元,现在的市场价格是一○二元。那末,国家发行公债所获得的资金是九八元,这是已经用在消费方面了的。按照这个发行价格九八元来买公债的投资家,虽然添加了那样多(九八元)的购买力给国家,但按照现在的价格一○二元来买公债的投资家,却没有添加那样多的购买力(一○二元)给国家。即一○二元中的九八元,只是代替最初是公债投资家而现刻变为公债出卖人所通融的资金;不用说,这不是新购买力的增加,其差额四元,只是出卖公债人的利得,它对于国家所有的购买力,毫无关系。

十三、以上的概括

现刻让我们把上面说过的地方简单地归纳一下吧。

在生产(流通)机构中形成的放款资本,大部分集中在金融机关,再从此以各种形式通融出去;一部分不经过金融机关,直接流到证券市场,或用作股票投资,或用作公债投资,或用作公司债券投资。其次,还有个人的放款资本家,例如高利贷就可说是代表者。其主要关系,我们可以表解如下:

最后,放款资本,是被金融机关所吸收的场合也好,它由金融机关放出的场合也好,不用说,利息都是要成为问题的。即金融机关吸收放款资本时不能不支付利息,放出放款资本时不能不取得利息,这两种利息的差额,是金融机关的利润的源泉。放款资本是因为收得利息而增殖起来的,故利息的问题,有很重要的意义。

十四、利息的各种形态

利息有种种不同的形态。第一是存款利息。不用说,这是各个存款人把放款资本存在银行时所取得的利息,这是银行不得不支付的利息,因为银行是由于支付利息而能吸收存款,故存款利息是存款的费用。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关所取得的利息:有票据贴现率、再贴现率,短期资金日息、放款利息、公债利息、公司债券股票的利得等等。这些利息,假定总称为贷出利息吧。

那末,在这些利息中哪一种利息的意义最重要呢?假如以存款利息跟贷出利息相比较,则贷出利息较为重要。即存款利息的高低,是以贷出利息的高低为标准而决定的。这是因为在现刻的金融市场,有着决定的势力的,是金融机关,而不是各个存款人的缘故。

其次,在贷出利息中哪一种利息的意义最重要呢?我们认为它们全部是互相关联着的,不容易指出明白的主从关系。由于各个时期的金融情势的不同,有时某种利息占支配的地位,而别的利息则在从属的地位。例如在票据贴现的需要非常旺盛的场合,贴现率就会领导支配别的利息;普通银行的金融梗塞,大家都请求国家银行放款时,则再贴现率就有着决定的意义。其次,以放款或贴现的形式而引起的放款资本的需要比较少,而公债发行额非常之多的场合,则公债利息就成为别的一切利息的标准,即借款最多的人所付的利息,就成为利息的标准。

十五、利息的高低

那末,利息(以下单说利息时,就是说贷出利息。)的高低是怎样决定的呢?一般地说来,这是被放款资本的需要与供给的关系所决定的。关于放款资本的供给,在说明放款资本的来源(或形成)时,已经大概说明了。在别一方面,关于放款资本的需要,在论及金融的各种形态时,亦已大概说明了。即主要的需要者是产业资本家,其次还有当作消费者的个人和国家的需要。

利息的高低,虽是由放款资本的需要供给关系而决定的,但是也有一个最低限度存在。就是说,利息决不会降低到零,利息不能不在零以上。因为利息如果降低到零,就会阻止放款资本的产生或形成。其次,利息有无最高限度呢?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利息有最高限度。因为前面已经说过,利息是从利润中支出的,因而利息不会高过利润以上,否则就不会有借资本使用的人。然而,这种见解不一定正确。利息有时可以把利润吃尽吞完。在经济恐慌的时候,就明白地出现这种现象。因为在恐慌的场合,产业资本家不是为利殖、为资本增殖而借用放款资本,却是单纯地为付款而借用放款资本,即为避免破产而借款,因此,不管利息多高他也得借款;在别一方面,放款的人也感到危险,如果不是高利,他决不放款。这样,利息就要超过利润的水准,上升到很高的地方。

从这点看来,利息跟利润的关系,可以这样说——因为利息的源泉是利润,故利润是决定者,利息是被决定者。利润多的时候利息高,利润少的时候利息少。但是,利润的多少跟利息的高低,不一定是平行的,这点必须注意才行。

有好些人说,利息低则利润多。这是首尾颠倒的说法。利息低是利润少的证据;在利润增加的情势里,利息必然地要涨高。因为利润少,放款资本的需要就少,因而利息低;假如利润多,则放款资本的需要增加,而利息也跟着涨高。说利息低,于是利润加多的人,就没有看见这个事实。

十六、国家银行的贴现政策

银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机关,是一种营利的企业,而且跟产业界的企业一样,各个银行之间也有着非常猛烈的竞争关系。为缓和乃至避免竞争,银行与银行之间也有种种协定,例如关于存款利率的协定,关于承销有价证券的条件的协定等等。这就是银行界的自动的统制。除了银行界的自动的统制以外,还有政治的权力的统制银行的机关,那就是国家银行。国家银行统制金融的方法有二:第一是贴现政策;第二是公开市场政策(Open Market Policy)。让我们先说明一般的国家银行的贴现政策的意义吧。

所谓国家银行的贴现政策,就是如何决定票据的再贴现率的高低的政策,其目的是想藉此左右票据贴现率,更支配到一般的利率的高低。要了解这点,就必须先知道什么叫做票据的再贴现?它是怎样发生的?

以前我们说过,普通银行从企业家买来票据,即对票据贴现,提供货币给企业家,因此,在普通银行手里,常常有着商业票据。在别一方面,普通银行不知道存款者在什么时候要来提取存款,故预备着一定额的支付准备金;这个准备金大约只有存款的一成(百分之十)或一成五分(百分之十五)。假如因为某种原因,发生想象不到的大规模的提存,则银行会立刻陷于不能支付的窘境。在这个场合,普通银行互相援助,现金过剩的银行,就可以用短期放款的办法来通融给别的银行,然而最后还是要靠国家银行。在这时,普通银行所有的商业票据就发生作用了,就是说,普通银行把它从企业家那里贴现买来的商业票据,提交国家银行请求贴现,即请求再贴现。(再贴现率较之最初的贴现率要低,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其代价即从国家银行接受现款(货币)的供给。因为国家银行有发行钞票的特权,故能接受再贴现的任何要求;但是所谓任何要求,决不是无限度的意义,在那里也有一定的限度。那末,这个限度是怎样决定的呢?在金本位制下,这个限度是由金准备来决定的;在脱离金本位后的纸币本位制下,这个限度是由物价水准来决定的。就是说,假如因为兑换券发行额增加,而金准备率(兑换券跟金准备的比率)急激降低时,或者金准备本身急激减少时(因为在金本位制下,能实行黄金的自由兑换和海外输出),则国家银行有提高再贴现率而阻止货币的需要。其次,在纸币本位制下,假如物价暴涨,出现通货膨胀的征兆时,则实行提高再贴现率。如果国家银行的再贴现率提高,则普通银行的贴现不能不与此相照应地提高起来(否则普通银行就要受损失)。这样,一般的放款利息也跟着要涨高吧。反之,假如金准备丰富,或金准备率提高了,或者物价水准降低了的场合,则再贴现率减低,引起一般的利率降低,这是用不着多说的。

十七、贴现政策的效果

这样,国家银行的贴现政策的实施,是以普通银行的票据再贴现的要求为前提,所以它的效果,也是在普通银行的票据再贴现的要求非常猛烈的场合,才最鲜明地显出现来。换句话说,在普通银行所有的放款资本不丰富时,或者放款资本即使丰富而运用的程度极高,很容易发生手边现金不足的情形时,则国家银行的贴现率的提高或减低,很敏感地反应在普通银行方面,因而可能领导支配一般的利率。

但是,假如普通银行有的放款资本丰富,或者对于资金的运用能应付裕如时,则普通银行很少依赖国家银行的地方,因此,即使国家银行提高再贴现率也好,而普通银行也没有提高贴现率的必要。(事实上,在这种场合,国家银行不会提高再贴现率。)这样,普通银行对国家银行是相对的、独立的,贴现政策没有效果,国家银行反而追随普通银行。

贴现政策的效果,跟随普通银行的资力的越加充实,当然要越加微弱;而且因为银行的集中和存款的集中,普通银行的资力日趋于充实之一途,故除贴现政策以外,有采用别的金融统制方法的必要。普通一般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公开市场政策(Open Market Pol-icy)。

十八、公开市场政策

所谓公开市场政策,就是政府使国家银行卖出公债(或票据)或买入公债(或票据),藉此使金融市场松动或使金融市场紧缩的一种办法。因此,这个办法有两方面:第一是卖出机能或政策(Selling Operation),第二是买入机能或政策(Buying Operation)。究竟该用哪一个办法,需看金融市场的各个时期的情势如何,及政府采用什么样的金融政策,才能够决定。

例如现在的金融市场非常松动,资金堆积过多,如任其自然,或许有引起物价暴腾即通货膨胀的危险时,就必须稍加紧缩,因而政府使国家银行发动公债(或票据)的卖出政策。就是说,国家银行把所有的公债(或票据)在金融市场上出卖,吸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关里的过剩资金,从而使金融市场紧缩起来;反之,假如金融市场梗塞,资金太少,利息涨高时,则政府使国家银行从金融市场买入公债(或票据)。买入公债(或票据),不外是以相当于公债(或票据)价格的资金供给金融市场,因而金融就会松动。

在赤字公债(为填补政府岁入不足而发行的公债)堆积很多的国家(例如日本),因为公债普通是由国家银行承借,公债金经过政府之手遍撒各处,故金融市场常有过剩资金堆积着的现象,要使金融市场紧缩,国家银行就有出卖公债的必要。这样,在赤字公债堆积很多的国家,所谓公开市场政策大半是指公债(或票据)的卖出政策,因为在这里只有公债的出卖成为问题的缘故。在这个时候,假使因为工商业界方面的需要,普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关所有的资金,不能用来购买公债时,则国家银行想卖公债也卖不掉,致使所谓公债消化力(公债的消化,就是公债的卖出)成为问题。公债不能卖出,则不能吸收金融市场上过剩资金,其结果,很可能引起物价暴腾发生恶性通货膨胀。这样,由于公债的堆积而引起的通货膨胀,就叫做公债通货膨胀;许多国家会因此破产过,尤其是在战时,国家不能不发行大批公债以获得战费的场合,它的威胁更加严重。

十九、银行的集中和独占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竞争的尖锐化,银行企业跟产业企业一样,也自动地统制起来,结合起来了。银行的规模愈益扩大,积集了巨额的资本。银行的数目减少了,小银行都关门或被大银行并吞了,少数的大银行,越加起着决定的作用。例如:柏林的大银行,在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的前夜,集中了约有德国一切银行存款总额的一半,而在一九二九年—一九三二年已经有了三分之二;同时,银行的数目,却在不断地减少:战前柏林的大银行共有九家,一九二四年就减至七家,一九二七年减至六家,一九二九年再减至五家,末了,一九三一年就只剩下四家了。

在英国,一九○○年有九八家银行,而在一九三二年就减少到二十七家了。

伦敦的五大银行,一九○○年有总存款的二十七%,一九三一年有四%,

而在一九二九年—一九三二年则激增到百分之七十四%了。

在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银行事业的集中,都是以迅快的速度在进行。

跟在工业领域中一样,银行事业的集中,不可避免地会引到独占。占着决定地位的最大银行,成为银行事业的独占者,它们用各种方法,使小银行都隶属于自已。所以说:“大企业,尤其是大银行,不仅直接并吞小企业,并且用‘参与爷到小企业资本中去的方法,用购买或交换股票的方法,用借贷关系的方法等等,去《联合》小企业,使它们屈服,吸收它们加入‘自己的爷集团。”(《帝国主义论》吴清友译,六七页)这样,银行的集中和独占的结果,只保留着极少数的最大银行,掌握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权。例如在美国,最高的统治权,事实上是属于摩尔甘(Morgan)和洛克菲纳(Rockefeller)两大银行团。

二十、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统治

银行的集中和独占,使银行的作用发生新的变化。本来,“银行为少数资本家管理流水账,这样;它似乎只做了些纯粹技术性的并且完全辅助性的工作。可是,当这种工作范围扩展得很大的时候,结果便是少数独占者支配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全部工商业的活动。它们便能以银行的联系,流水账以及其他金融活动,先去正确地探知各个资本家的景况,然后就以扩大或缩小、促进或阻碍信用的方法去统制他们,去影响他们;末了,它们就会完全决定了他们的命运,决定了他们的收入,夺去了他们的资本,或者是使他们有迅速地而且大规模地增加自己的资本的可能。”(同上,七三页)。这样,银行就从卑谦的中介人,变为支配工商业的要人了。“同时,银行和工商大企业之间的所谓人事的结合,也发展起来了。以占有股票的方法,以派遣银行理事充当工商企业董事会会员(或管理处的人员)的方法,或是反过来以派遣工商企业负责人员参与银行管理机关的方法,彼此融合起来。”(同上,九○页)

所以说,“生产集中;由集中所发生的独占;银行同工业的融合或混合生长——这些便是金融资本的产生历史和金融资本这个概念的内容。”(同上,一○八页)据此可知所谓金融资本,就是在资本主义的独占阶段,由于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融合而成的。银行资本和产业独占的结合,是帝国主义的主要特征之一。因此,帝国主义,又可叫做金融资本时代。

在金融资本时代,极少数的大金融资本家,不仅掌握着巨额的银行资本,并且还支配着各种各样的重要产业。大金融资本家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影响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和财产。他不仅统制着人们的经济生活,而且支配着舆论机关、教育机关、政治机关等等。政府、议会、法庭等,都不外是替他工作的事务所。

极少数的大金融资本家,掌握着最高统治权,这就形成了所谓金融寡头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