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一个春天的下午,有个名叫麦琼金的牧童骑着马,缓缓地沿着新墨西哥州福尔索姆镇附近一道干涸溪谷的边缘来回察看,正在找寻一头迷失的母牛。
麦琼金向着溪谷上下扫视时,忽然看见干涸溪床上,有一些在阳光下闪亮耀眼的东西,连忙下马走去察看,原来是一小堆晒得白晃晃、像牛骨的东西,可是他拿起几件仔细观看时,觉得这些骨头太大,不可能是普通牛骨,而且骨头下埋了一件似乎是精心刻成的燧石利器,跟他见过的任何现代印第安人箭头完全不同。
麦琼金发现的这些有趣但看来并不重要的东西,结果证明是在北美洲出土、最重要和最早的史前时期遗物。
那件燧石利器和一批骨骼样本,随即引起新墨西哥州博物馆长费金斯的注意,最后经他鉴定,那些原是约1万年前已绝种的一种美洲野牛骨骼(为表示尊敬费金斯,动物学家把这种动物称为费金斯古代野牛)。更重要的是,费金斯相信麦琼金在那些骨头下面找到的古怪骨头,是史前时期一种燧石投掷物的尖端。后来他更日渐深信,至少在12000至10000万年前,一个猎取巨兽的部落社会可能存在于北美洲,这一项假说从前并没有任何证据予以支持。
但这仍然只是一个假说,而且这些兽骨在福尔索姆镇出土后很长一段时间,考古学家对这个假说的可靠性仍有怀疑。
第一,北美洲从未发现过史前时期猎捕巨兽的人的遗骨。
第二,那件投掷物的石制尖端可能是一件稀有、但属较近代人类制造的武器,只是不知为何被水冲到那批史前骨骼堆中而已。
直至1967年,费金斯和他的同事,在福尔索姆考古场地经过多年发掘,才发现了他们认为确实的证据。
这一次,他们从泥土中发掘到另一具费金斯古代野牛骨骼,其两根肋骨间嵌有一枚石制矛头。毫无疑问,这头巨兽遭一件人类制造的武器所杀,而且是蓄意猎杀的。
1967年以来考古学家进行的探索工作,在显示这些旧石器时代美洲人(现在通称古印第安人)是技巧熟练、方法周全的猎人。
在冰期快要结束时,北美洲北部虽然仍被冰原覆盖,但在现今为干旱沙漠地区的遥远南方,当时有肥沃的草原,可供种类繁多的动物饱食,而且那些动物比他们的现代同类体型要大得多。
在麦琼金发现骨骼的那个新墨西哥州干涸溪谷附近,当年一定有个水体,四面生长繁茂而长的青草,更可以确信有些美洲野牛走到那里喝水,即被灵巧的古印第安人用精心制成的矛头(现在根据发现地点而称为福尔索姆尖状器)以快速有效的方法猎杀。
考古学家近年还发现,史前时期猎捕巨兽的人不但在福尔索姆留下生活的痕迹,在美国西南部其他地方亦留下遗迹。
有一个地方还有令人极感兴趣的发现,那是柯罗拉多州基特喀生镇附近一个溪谷,根据骨骼堆积的状况显示那里曾经屠宰了大量美洲野牛。
从种种迹象看来,当时古代印第安人一定用某种方法迫使一群约200头的美洲野牛四散逃窜,其中过半数在惊惶中跳进溪谷,一些被后面的野牛踏死,另一些被站在溪谷边上的猎人射杀。在那些美洲野牛骨骼中,还发现许多用做利器的尖状器。
那大批骨骼中有16具是小牛骨骼,其中有些出生仅数日,考古学家由此推断,这些野牛遭人类围捕,惊惶逃窜的时候,是5月6月之交的某一天,而当日的猎人一定大有所获。
他们不但得到足供好几个星期的粮食,而且获得制造衣服用的兽皮和制工具用的兽骨兽角。
从所有迹象看来,这些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部落显然在屠宰猎物和加以充分利用方面,以及在安排和进行狩猎的程序上,都精通诀窍。
比如先将一头野牛剥皮,再分割为几个主要部分。他们分批工作,同时分割几头美洲野牛,割出每一部分的肉后,骨头便分类堆积起来。
因此,在柯罗拉多州的溪谷中,许多头骨堆积在一起。当时那些猎人显然是一边干分割工作,一边吃野牛身上某部分的肉;例如,在屠宰场中发现到处散布牛舌骨头。
在柯罗拉多州这个考古场地被杀的野牛,约有四分之三似乎经过分割。这一次屠宰,据估计可以为整个印第安人部落供应约25690公斤肉食,2450公斤脂肪和1800公斤内脏。大约100个人只需半天工夫,便可把这些野牛宰割完毕。一部分牛肉可能立刻吃掉,一部分则晒干留待日后食用。
当然,关于古代印第安人生活方式的说法,大部分属于揣测。
考古学家认为他们是四处流浪的游牧民族,因此从来没有机会积聚物质财富(他们常常遗下尚未宰割的猎物以及矛头之类的工具,即可说明这点)。然而,我们除了确知他们是非常能干的巨兽猎捕者,对其他一切仍然一无所知。
虽然他们留下了许多生活的遗迹:利器、猎获的巨兽骨骼,以及用于烤肉的火炉,可是至少在目前,他们本身仍然是一个谜。
冰期快要结束时(公元前约8000年),长毛象、美洲野牛、巨树懒、貘和大平原上的其他巨大动物,是史前时期北美洲人的主要粮食来源。到公元前5000千年,这些巨兽大部分已灭绝,到底是什么原因?这些动物绝种是自然力量所致,还是由于人为过错,抑或是这两种因素结合而促成的?
有些科学家认为某次极猛烈的大地震和火山喷发可能毁灭了几种动物,也有几种则可能患了某种疾病而致死亡。
此外,由于冰期结束导致土地变得干旱、气候和森林结构剧变,可能也造成或加速某几种不能适应的动物绝种。不过,导致这些动物悲惨灭绝的罪魁祸首,可能是古代印第安人。
身型巨大而笨重的动物,恐怕没有足以抵御狡猾猎人的本领。例如,行动笨拙的黄色巨树懒虽然爪长如匕首,别的野兽可能不敢侵犯它,但臣树懒是一种从不杀伤的食素动物,早期的猎人如果想加以捕杀,简直易如反掌。对猎人来说,捕杀到一头巨树懒便等于获得680公斤肉食。
除此之外,我们又知道石器时代的猎人还利用火围捕猎物,因此,有时候野火可能一发不可收拾,烧死数以千计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