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灯光一直在蔓延,流动的杂质携带着受了惊的分子,在急促的电话铃旁散开。
朦胧地睁开眼,骤然一阵晕眩袭入脑部。昨晚睡得昏沉,竟然忘记关掉台灯。放下听筒,潜意识地看看表,已经过了八点一刻,与赴宴的时间悄然接近。
一股脑爬起来,掀开窗帘的一角,天有些阴沉,但还是阻挡不住凌乱的光线印在惨白的面孔上。我呵欠连天,一挥手按下了off键。瞬间,台灯的光亮与外面的一切色泽停止了厮杀,只留下表盘上的锋芒,在跃跃欲试地挑战每一分钟的沉寂。
草草洗漱完毕,手机的信号灯又亮了起来,是催急的短信,我屈指按下“马上”两字,便回卧室关窗,整装待发。
真奇怪,不知什么时候,阳台一角结了一层白白的纱罩,像是一团丝绵。但这种想法一闪而过,也许是一个孕育小生命的茧吧,仓促的时间已容不得我去静观其变。
朋友的生日宴会,在记忆中,每场都盛大得像一个梦,说梦,的确神似,总之,自己只是每个梦境里的一副刹景,替别人高兴,替别人欢笑。
或许是强颜欢笑,我真得不喜欢纷乱喧嚣的局面,每当这种不容易辨别真伪的情感达到顶峰时,总会有酒精气味狂欢乱舞地肆虐,搞得人心烦意乱。置身在无可奈何的人造景观中,无法脱身,一路谈笑风生便好,若是酒精阴谋得逞,把谁谁的兴奋度调控到云里雾里,就会大露囧像,轻则出口成脏,重则舞拳弄棒,最终把喜庆的场面搞成一个硝烟味极重的小型犯罪现场。
为了趋利避害,我径直选择了洁身自好的位置坐下。但百密一疏,我没想到会碰到她。从骨根里,我就对她有排斥感。一个追求时尚的女生,发黄发干的爆炸头,耳环的轮廓遮掩了大半部分的脸面,睫毛也是修整过的,足有寸许多长,长长的指甲上涂着令人恐怖的猩红,手背上还有一连串的刺青,缀满晶石的高跟鞋,掷地有声。
做同学的那几年,她一直是问题女生,几年后的见面,仍旧给人一种压抑和危险感,甚至连接触到她的眼神也会产生一种是非缠身的感觉,仓促中,我唯恐避之不及,但她很快入座了,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女生,好在她们谈得热火朝天,好像并没有认出我来。
掩去虚汗,我极力将目光移向别处,以防将她波澜不惊的语气激起浪花。席间,生日宴的主角强子忙得不亦说乎,但还是没有冷落了我们好几桌的女同学。短短的两年时间,他的朋友又增加了一大堆,对于这样的交际人才,我无话可说。这也不免让我想起同桌的那几年,总有橘红的夕阳透过小窗,温暖我们彼此的笑脸。可是现在不同,总感觉岁月的杀手抹去了我们太多的友善。当初苦苦寻觅的成熟,如今却酿成了一场生涩,一段隐形的沟壑。
宴会井然有序地进行到一半,我感觉到手机振动,探手从一旁的包里摸手机时,忽然感觉手掌摸到手掌触摸到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尖叫声相伴而出,心里一慌,身子不由得向旁边撤去,却一不小心将自己面前的满满一杯可乐打翻了。
可乐溅了旁边那位女士一身,我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她却开口了。
“小丽,你没事吧,这是我的同学,不必计较的!”
她对那位女士说出这句话令我很是惊讶,没想到她会替我解围,我不由得脸颊绯红,急忙向那位女士道歉。
原来是一只小狗在我脚下啃食骨头,我稳定了情绪,却不知该如何化解眼前的尴尬。
“没事的,毕竟不是故意的吗!”
这是我在整个宴会露出的第一个微笑,七分尴尬,三分难堪,而接受这个微笑的却是她们。
宴会临近尾声,我一直对自己的毛手毛脚感到羞赧。只是,整个过程,她偶尔会向我这边瞟几眼,我故作镇定不去看她。事实证明,滴酒未沾的我还是和酩酊大醉的她划分出了一道界限。
道别时分,由于人多,我看出强子没有抽身的机会,也便没做打扰。此时,同她相伴的那两个女的不知身在何处,看到她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晕睡,我还是牵动了心底的一根丝弦。
打的的路上,她没有胡言乱语,只是昏睡。扶她进屋的刹那,她吐了自己一身。顾不上浓重腥味的秽物,我使尽浑身解数给她洗了把脸,擦拭净身子以后,帮她换上了自己的一套衣服。
看她沉沉地睡去,本想被她折腾了大半天了,自己也累得够呛,准备找机会休息一下,但是没一会儿,她就呻吟得厉害。摸了一下她的额头,才发现烫得很,想到可能是酒精的作用,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得跑到离家最近的一家药店买了解酒的药物。
把药勉强地喂到她的口中,看到她的痛楚有缓解的迹象,我终于放下了一颗忐忑的心。
看看表,已是下午四时,打开帘子,彩色玻璃把光线汇聚成五光十色的彩虹,印在脸颊上,感觉很舒服。
“谢谢你,林子!”
“你醒了?对了,你家在哪里,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她笑了,多少时光仍旧雕不去那满脸素颜的清纯。还记得初次见面,那时,她扎马尾辫,眼睛水灵,皮肤白皙,像此时一般迷人。后来,也是岁月造就的风雨,把我们的友谊渐渐融化。分道扬镳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场合下再见。
“没事,我可以自己回家,趁有空,不如你陪我去逛公园吧!毕竟这个城市,我是第一次涉足,以后有没有机会再来,都无可定论。”她笑得很自然,现在已经清醒了很多。
“好吧,我们去逛公园。”我嫣然一笑。
公园的景致往往是四时不变的,不因季节的更替而减少应有的色彩,或徒增茫然与慌错。所以,更多的人钟情于这里,也有很多的人把闲暇的时光打发在这里。
她倚着我的肩膀,浅浅地笑,手指不断指向一笼笼盛开的鲜花和一处处乱跑的孩子,时不时笑出声来。看着她此时欢快纯真的样子,一种前所未有的超然笼向全身。我知道,她终究是属于这个社会的。
在一处亭子坐下,微风拂面,丝丝的凉意唤回了很多旧时的阳光。在现实面前,她终于落泪了。
“林姐,我真羡慕你,如若天天可以陪伴在你身边,那该有多幸福啊!”她告诉我,我们同窗的那年,她父亲因为醉酒斗殴,锒铛入狱了,母亲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就抛下她离开了那个支离破碎的家。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在别的孩子还无忧无虑地接受亲情阳光的沐浴时,她却要独自承担别人无法企及的伤痛。
走入社会的同时,她时常会回去照看自己年迈体衰的奶奶,我想仅此一点,她就可以安然地在这个世界走下去,一直走下去。
送她去车站时,夕阳已近血红。柔柔的晚风夹杂着丝丝潮湿的咸味扑面而来。我要留她,她却始终拒绝,只好互换号码,依依惜别了。
在那个写满无数离愁的过道,一群群白鸽飞过,头顶的一片天空,是属于它们的蔚蓝。我清楚,在这滚滚红尘里,我们迷茫地生活,但终究有一天,生活会用丰满的镜子去端详我们一路走过的青春。那时,我们依旧在星光下看海,听潮水漫过心窝,在阳光婆娑的绿荫道里,看一路花开。
回去的第二天,她就打电话过来,说她已经找到了一份超市的工作,初来乍到,不熟悉环境,但相信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到那时候,她会来这座城市找我,我们一起去公园散步。她还说,穿上我的衣服,感觉很温暖。
我欣然地打开窗户,那团毛茸茸的东西,忽然有了裂开的痕迹。我知道,是一个破了茧的小生物,迎接它的将是这满世界的阳光。
那年所有的日出和日落,经风雨的浣洗,也变得菁菁入目。我想,经历了这么多,她终究会破茧成蝶,飞向属于自己的蓝天。在那悠悠白云架起的过道里,始终会有一段淡蓝色的纪念,那是我们共同拥有的。而若干年后的回眸,也会像一场圣礼,涤净铅华,涤净青春那年,我们所有的偏执和不安,而变得异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