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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袁崇焕誓死抗清

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

——庄子

袁崇焕(1584-1630),字元素,号自如,广东东莞人,广西梧州府藤县籍。明朝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和文学家。

明朝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任福建邵武知县。1622年(天启二年),任兵部职方司主事。同年单骑出关考察关外,还京后自请守卫辽东。筑古宁远城今辽宁兴城卫戍。1626年(天启六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攻宁远城,受炮伤而死,袁崇焕升至辽东巡抚,终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熹宗崩,思宗即位,魏忠贤见诛,朝臣纷请召袁崇焕还朝。1628年(崇祯元年)任命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七月,思宗召见崇焕。崇焕慷慨陈词,计划以五年复辽,并疏陈方略,皇帝大喜,赐崇焕尚方宝剑,在复辽前提下,可以便宜行事。

1629年(崇祯二年)崇焕与内阁辅臣钱龙锡谈到平辽事宜,认为毛文龙“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主张“先从东江做起”,集中精力对付毛文龙。后崇焕于7月24日借口阅兵设计毛文龙,当众宣布毛文龙十二大罪状,以尚方宝剑斩毛文龙于皮岛。同年十月,发生“己巳之变”,皇太极率十万清兵绕境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兵临北京城下,北京戒严。袁崇焕闻讯带兵两日急行三百里,袁崇焕本应将来犯之敌阻挡在蓟州至通州一线,在此展开决战,以确保京城安全。但当他侦察得知敌兵已经越过蓟州向西进发时,只是率兵跟蹑,赶到河西务时,又不顾将领反对,率部前往北京,于次日晚抵达广渠门外,大败清军。袁崇焕如此之举,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贵的极度不满,纷纷向朝廷告状:袁崇焕名为入援,却听任敌骑劫掠焚烧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贵园亭庄舍被敌骑蹂躏殆尽。

世传皇太极施反间计,捕捉两名明宫太监,然后故意让两人以为听见满清将军之间的耳语,谓袁崇焕与满人有密约,皇太极再放其中一名太监回京。崇祯皇帝中计,以为袁崇焕谋反。但是一些学者(如金庸,在《碧血剑》后所附《袁崇焕评传》中)倾向于相信崇祯皇帝杀袁崇焕,并非是皇太极的反间计得逞。由于袁崇焕是囚禁半年后才被处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时激愤误杀。

1630年(崇祯三年),袁崇焕以“通虏谋叛”、“擅主和议”、“专戮大帅”、“市米盗资”等十大罪状的罪名“磔”死。崇焕服刑惨情,令人毛骨悚然,当时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敌,恨之入骨,“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石匮书》)。崇焕死后,佘氏义仆为其收敛骸骨,葬于北京广渠门内广东义园,并从此世代为袁守墓。史载“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天下冤之。”(《明史·列传一百四十七·袁崇焕》)乾隆49年(1784年)乾隆帝下诏为袁崇焕平反。《清高宗实录》载:“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案情始末终于真相大白。当时很多明朝史书,为了美化明朝皇帝,竟然恶毒污蔑袁崇焕是汉奸,这些书都被乾隆皇帝统统烧掉或者改掉了,只保留乾隆皇帝亲自修订的《明史》。

袁崇焕的一生用“忠勇”两个字来概括应该是恰如其分的啊!气势如虹或旗鼓相当的情况下能有勇气的人就已难得,像袁崇焕那样,受崇祯皇帝猜忌,而后受排挤、诬陷、迫害,乃至众叛亲离而仍能保有勇气,坚持自己抗清的主张真是少之又少。袁崇焕的勇是一种“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大勇,他的勇气在于敢于同不可挽回的命运进行抗争,而且无怨无悔,我们要学习的就是这种无人能撼动大无畏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