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孔子
春秋时期,大狱官李离办案一向认真,他刚正无私,执法严明,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是我国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有一次,李离在清查旧案时,发现自己曾误听奸言,错判了一个案子,不禁大惊失色,坐卧不宁。第二天,他就命侍卫把自己五花大绑,押送到晋平公殿前。李离跪在地上,沉痛地对晋平公说:“我才德疏浅,误杀良善,既有负于大王,更愧对百姓,求大王按律治我死罪。”
晋平公很器重李离,见他对自己要求这样严格,深受感动,赶忙走到李离身边安慰道:“你有功于国家,受到万民敬仰,虽然有误判的过失,但是可以谅解。这件事就不要提了,你起来吧!”说完,便要为李离松绑。哪知李离却说:“我罪有应得,大王切不可宽恕啊!”晋平公说道:“官有贵贱,罪有轻重,你又何苦对自己这样严格呢?何况那案子也不能全怪你,下面的吏属也有一些责任!”
李离严肃地说:“我的下属虽有责任,但我是大狱官,应该负主要责任,依法治臣之罪理所应当!”晋平公有些气恼,大声说:“照你的说法,下属犯罪,上司有责,我乃一国之主,不是也有罪了吗?”李离慷慨激昂地说:“国家狱典订有反坐的法律,判错了什么刑,就当反受什么罪。我身为大狱官,误判人死刑,自己就应当定死罪,依法偿命。否则国家法典就形同虚设。”说到这里,李离挣脱晋平公的手,朝着卫士手执的利剑扑去,顿时鲜血迸溅,倒地而死。
晋文公阻拦不及,好长时间都唏嘘不已。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李离身为父母官,能够知错就改就是很值得赞赏的,而他能够定自己死罪依法偿命就更显得难能可贵。忠烈如此,其高尚的人格和强烈的自律精神真是可敬可叹。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以之为榜样,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过错,严于律己,使自身的品格得到不断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