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代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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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宋庠

宋庠,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字公序,初名郊。生于宋太宗至道二年(996),卒于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甲子科状元。

宋庠是乡试,会试、殿试皆第一的三元状元。中状元后,擢大理评事,同判襄州。后被刘太后看中,破格升为太子中允,再迁为左正言。太后病逝,宋庠为知制诰。曾上疏建议科举应文武分试,被采纳。不久,知审刑院。当时,密州一霸王私自造酒,并杀人灭口。宋庠不顾当朝宰相陈尧佐说情,异常坚决地判王死刑,大快民心。

宝元中(1038~1040),宋庠为右谏议大夫任参知政事,为相儒雅,遇事是非分明。因与宰相吕夷简不和,被排挤,加之弹劾范仲淹,被贬知扬州。范仲淹变法失败,朝廷遂召宋庠为枢密使。皇元年(1049),拜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久居相位,终无建树。三年,又因家法不严,纵容子弟过错,遭包拯弹劾而被罢相,出知河南府,几经迁徙,鬓染秋霜,被仁宗封为莒国公。

英宗即位(1064),宋庠请求告老还乡,不准,改封郑国公,移镇武宁军,出判亳州。宋庠前后所至,以慎静为治,及再登用,遂沉浮自安。晚年笃爱幼子,带子赴任,至亳州后,多次请求告老还乡,最后,以司空身份致仕,病故于家,享年71岁。朝廷追赠太尉兼侍中,谥元献。帝撰其碑曰:“忠规德范之碑”。

宋庠天资忠厚,与弟宋祁应举时,俱以文学名闻天下。俭约不好声色,读书至老不倦,善于纠正谬讹。曾校定《国语》,撰《补音》三卷,又辑《纪年通谱》,区别正闰,为十二卷。另有《掖垣丛志》三卷,《尊号录》一卷,《别集》四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