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动力系统以及成功教育的方法、评价标准、原则不是适用于一切对象的绝对不变的惟一的尺子,而是在基本价值引导下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比如,同是创设成功的机会,对学习困难学生与发展水平较高的学生而言必然是不同的,前者可以是低水平、低要求的,而后者可能是要经过很大努力才能实现的。同样是“多活动”,性质也不同,对数学学科可以包括大量的练习在内,而对语文学科来说,可以强调思维活动。当然对一些实验课程与技术工艺课程,“多活动”还意味着“动手”操作这种活动。对发展水平较低的学生,可能是一种模仿,一种联想;而对于发展水平较高的学生可以是很具独创性的。学习兴趣的培养对发展水平低的学生可以以成功与鼓励来实现,而对高水平的学生则可以运用设置障碍来激发兴趣。
成功教育的动力系统开发的原则,主要反映了教育现代化的各项需要。它并不是对以往教育的取消而替代它,它是视点的一个转移与相应的观念与方法的变革。因此,该原则在总体上是个教育观点与教育方法论的原则,是深层次的操作性原则。它还要通过其他更为表层的操作原则体现出来并得以实现。对个体的尊重也即意味着对其整体素质的关注,尤其在非智力因素的品格方面。因此,开展动力系统的教学操作,除了直接的知识性、能力性主题以外,总体随着一个潜在的动力性主题,即广义上的德育——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内部学习动力机制的开发与培养,这是成功教育实施始终予以强调的一个尺度。
成功教育的工具性原则
在以往的教育体系中未将成就意识的强化,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工具。该原则肯定了培养学生的成就意识之于动力系统开发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将其作为成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工具与突破口。尽管它还缺乏更为具体的理论,但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促进了整个成功教育的发展,事实上,它已成为实施成功教育的一个最普遍的工具性原则。
一、强化成就意识原则的内涵
成功教育的最初实践以及以后的理论概括,都强调了成就意识在成功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所谓成就意识,在本书中它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出的努力争取成功的积极进取的价值意识、思想类型和心理、生活态度的一种特征,它是主体实践的产物,突出体现了学生主体的能动性的方面。它不同于其他一些意识形态之处,就在于它具有在人们争取成功的社会活动时所具有的积极进取的价值定向、价值判断及其选择时所固有的特性。它既然是意识,实际上就有着一个关系的问题,包括思维与存在、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价值定向与价值标准在内的现实性关系。毫无疑问,成就意识包含着关于期待、希望、理想、信念的追求于内,因而有着突出的动力倾向与特征。成就的积极期望本身,就是直接性的动力,并转化为学习动机的某种类型。因此,成就意识的强调与培养,在以开发动力系统为主的成功教育中,就成为一个贯穿性的因素,以及重要的教学内容和工具,并被看作是反映着成功教育总的思想特征与规律的工具性原则。
尽管成功本身无论在日常意义上还是在哲学思维中,都是语义不明的,也很难觅得一个客观性的标准。但是,争取成功的成就意识,可以成为主体性的决定性的动力倾向,并且有引导控制行为的巨大发动力与能量则是不容置疑的。对于主体来说,成功无疑是一种自我意识的体验与境界,直接同一于主体实践及价值评价。成就意识则可以进一步具体理解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主体性要素及能动性的内容。美国哲学家阿德勒认为,成功是一个道德本体的概念,其标志是目标、目的、愿望的达到。显然,这些都是属于规范性的范畴。因此,成功在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主体实践的属性及产物,而与具体的内容无确定的关系,它仅仅表明主体价值评价及其实现的某种程度的普遍性。所以由此规定的成功,就不是一个客观的东西,而只是被表证为主体的价值评价与态度的抽象的价值关系。虽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成功总是有其相对标准的,但每一个成功与关于它的确认之间,除了意识与体验的具体真实以外,并不存在一个确定的尺度与绝对的标准。成功就直接表现为以成就意识的动力期待与希望为主要依据的体验。所以,成功包括成就意识,就不可能是关于现象本身的知识,而只能是一个关系概念与主体性的价值倾向和态度。
以成功为目的导向所实施的成功教育,就成为通过成功或成就意识来说明主体的一种动力性因素,即在成功与学生主体的成长、发展之间建立起一种动力学的相关性。那么成功以及成就意识就被确定为教育必不可少的动力性条件和基础。从运动的过程性来看,成就意识与成功自身就是目的与发展的动力。对此,策动心理学的研究认为,人在本质上是有目的的自律体,人类每种本能都倾向于力争自身的最大发展。对这种尽其所能的内在倾向,人本主义心理学将其称之为“自我实现”,或主体的内在动机,包括各种继发性动机。因此,成功教育对成就意识的强调,就意味着对学习策动力与内在动机的强调,从而成为一个有效的工具性原则。
二、成功教育工具性原则的实效价值
该原则的确定,在本质上是以新的教育价值论建构为基础的。以往教育所采用的筛选性的工具原则,导致学习困难学生的不断产生,也是有其价值论基础的。事实上,无论是失败者心态,还是成就意识,作为被体验到的价值事实,都会表现出其固有的价值倾向,只不过前者是否定性的,而后者是肯定性的而已。价值事实在本质上是主体力量的对象化,是主体的反身直观的评价性效果,所以,价值事实本身都体现着主体的实践性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在评价的意义上都采取着实效性的标准,即将价值客体之于价值主体的现实效能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
主体的价值需要的实现,可以一般地被表示为成功。成就意识在本质上反映着人类自身的需要。成功教育以成就意识作为工具性原则,就是通过对主体需要的强调来调整。改进教育教学的方法,从而在实际上去满足这种需要,保持与人的价值倾向相一致的人的现实发展的价值倾向的实效性。虽然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动力不能表现为一个常数,但倾向于实效价值的追求,即对成功的需要与追求,则可以肯定是一个“常数域”,并在实际上执行着类似于一种“维生性”的功能,以避恶趋善的实效价值判断来调节自身的发展程序与指向,或扩大效益,或缓解困难和压力。由成功及追求成功的意向——成就意识所实现的对主体力量的肯定,就成为进一步的价值定向的积极的推动力。这个意识以及体验,与主体的价值需要与愿望有着直接的内在同一,且以其有形的事实,直接推动着学生对本质自我及其潜能的认识和发现,有利于积极的自我概念的形成。
三、成就意识的培养
现行学历教育的评价标准,实际上只有一个,即学业成绩。而更为根本的基本素质及动力系统一般就不能进入教育评价的领域。其真正的后果是学业成绩成为惟一的尺度,其他标准即使是作为某个参量,其“含金量”也是微不足道的。这样便导致全面发展、多方面发展,事实上形同虚设,不可能成为引导学生去实现、发展自己的价值目标,因而也很难成为自身的需要。
成功教育的积极意义之一,就是在教育目的论基础上对教育评价的重新澄清与修正,从而为工具和方法的选择提供了内在的价值标准。强化成就意识作为成功教育的工具性原则,在实践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即多方面的发展扫除了障碍,使学生得以从成功走向更大的成功;由这方面的成功走向另一方面的成功;最终,由局部的成功走向全面的成功。这样,教育就实现了其真正的动力性效果;被片面的学历教育所造成的基本条件的缺陷。由成功教育的实践得到了实事求是的弥补。人类的价值活动总是“由于手段逐步转化成目的而造成的”成功和成就意识,最初作为成功教育的一种特殊的工具、手段与开发动力系统的激励机制,随着它与学生主体的内在需要倾向的合规律的统一,因而成为直接的学习动力与生活内容。它与学历教育走着完全相反的道路,开创了一片更为广阔的生活天地。因为,学业成绩是单方面的,而成功则是今面的:学业成绩是“多因一果”的,而成功则是“一因多果”的。
成就意识的工具性原则。体现着以下这些操作性规律:首先是将成就意识的强化坚定不移地指向开发动力系统之路。对成功的期待与渴望,并不能直接成为走向发展之路的动力,它有着内外部的多种限制与条件:
1.成就意识必须与主体潜能的实现认同;
2.成就意识的强调必须与积极的自我概念内在地保持一致;3.强调成就意识必须以历史的积累性与连续性为基础,突出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
最初动力可以来自于纯真的想象、幻想,甚至借助于“善意的谎言”,但最终只能来自于主体的本质力量和发展潜能的真切体验及自我价值的认同,从而形成自觉的行为目的、要求、思想和意志。
其次,成就意识的强化是有广泛性、多样性、迁移性及其统一性的。闸北八中的成功教育试验,第一线的老师创造了不少有价值的经验,如通过“寻找闪光点”、“发现优势长处”的诊断性的自我评价与会诊。帮助学生发现并形成优势中心,以获得向其他领域渗透、迁移、推进的突破口。这样,就获得了成就意识强化的最终动力形式与特征,具有事半功倍、一箭数雕的效果。
再次,强化成就意识的工具性原则,必须与成功教育的基本战略紧密联系,并受其指导。也即作为工具化的操作,必须与成功教育的深度要求相一致,为需要服务。工具的采用是建立在工具批判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强化成就意识的原则其基本精神还在于新的价值建构与定向,以实现与素质教育的接轨。因此,该原则就同时具有战略上的和战术上的双重意义。
成功教育的实践,以及成就意识培养,在本质上是个开发潜能的过程。不是其中的一部分而是作为整体的潜能,也就是基本素质全面生成与提高的问题。因此,该原则必须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成就意识的培养,无论是学业上的,还是专门技能上的,都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有着对个体的全面发展的深切关怀,甚至它本身对学生世界观的形成也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所以,成就意识的强化与培养,有着超出其自身的境界与目标:第一,成就意识本身必须受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具有相当稳定的目的一贯性;第二,成就意识的培养在根本上还是一个世界观的培养,因此,它作为工具性原则,本身就是一个由技术层面直到最高的世界观层面的工具性价值及原则的序列;第三,成就意识必须是不排他的,全面的,它决不以个体的主体性去抹煞社会群体的主体性,不以暂时的局限性去否定其发展性,也不以某些方面的不发展而否定其整体上的进步性。
总之,成就意识所蕴含的诸多辩证特性,是实现其操作的基本方法的规定。不仅其自身是辩证的,就是该原则同其他原则,该原则的现实与未来发展之间,都是辩证的。从实施成功教育的角度看,只能将其作为出发点与前提,而不能将其看作是结论,结论并不来自于它的应用,而是来自它的批判。
成功教育的活动性原则
以往教学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学生不能真正发挥其作为学习主体的积极作用,学生被看作是受体,只能由教师进行外压式的强制的灌输。因此,学生根本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主动参与教学,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从事创造性的学习活动。虽然多年的教育教学改革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但这一不正常的状况仍然不能从总体上获得改变。
成功教育强调由观念的转变到方法的变革,就必须强调成功教育的活动性原则,以学生活动为中心。
一、活动才能体现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成功教育针对由强制性教学所造成的大部分学生内部学习动力机制不发展的问题,在提出了教学目的论及其目标性原则及工具性原则之后,又概括出了以学生活动为中心的教学原则,这是在成功教育基本机制的基础上提炼出的进一步的操作性原理。
成功教育的近景性目标始终是清楚的,即通过教学使学生不断获得学习的成功,以最终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而真正的成功,只能依靠学生自己的积极的活动及奋力以求,这样才体现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的地位。正是成功教育对于这个基本事实的发现,才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成功教育的活动性教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