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中国奇幻十人选·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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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陷落在朝歌的急子(1)

二千七百年前,我来到淇水边的卫都朝歌。

牛车之嘎之嘎地摇进城门的时候,猛地被地上一个大坑颠了一下,让我的头猝不及防地碰在污迹斑斑的车辕上,我醒了过来。

“小兔崽子,我们到了。”一张黑而宽阔的脸蓦地挡住了我头顶的天空,露出一口格外白的牙齿来。那是我的叔父,人称钱大的一个小酒店老板。我那时还不明白,行三的他怎么会被人称作钱大,不过旅途的劳顿已经让我无暇考虑这个,从邺地到卫都朝歌,路途并不甚远,可是老牛破车确实把我颠簸得够呛。

又一个坑,把我的屁股震得生疼,只好没奈何地爬起来,四处打量这个我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城市。

朝歌其时很是破旧,自从商朝最后一个帝王纣在这里自焚以后,朝歌昔日梦幻般的奢靡繁华已逐渐在岁月的泥土中凋零。黄土夯成的城墙围着灰蒙蒙的房屋,连一棵树都没有。由于下水系统不完善,一条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仿佛翻转的石榴皮,盛满了昨天的雨水,混合着从城墙上冲刷下来的黄土,埋干净最后一点酒池肉林的余味。然而这死去活来的城市在当时我这个乡下小子眼中,却如同一个精制而繁复的蚁巢,壮丽得让我目瞪口呆——原来,可以有这么多房屋,这么多人累积在一处。

“小子,在看什么?”叔父凑过来,他的口气中充满了大葱的味道,好像就是从这时候起,他已把对我的称呼从“小兔崽子”简化为“小子”。

“那个人是谁?”我用我的邺地口音,也就是自视甚高的朝歌人所鄙视的“乡下”话问道。

卫都的小酒店老板顺着我的眼光望向城头,正看见那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双腿悬空坐在垛口上,他身上淡绿色的衣服是这初春天气的唯一标志。“哦,你说他吗?”叔父忽然暧昧地笑了,“你们邺地不是有《墙有茨》这首歌吗,唱什么‘宫中淫乱事,不能道分明,若要道分明,污秽不可听’,他就是那个……”他忽然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却蓦地在我头上敲了个爆栗,“这些丑事,小孩子不用管。”

我抚着额头,不忿地盯了一眼这个领养我的黑汉子,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叔父果然有些怪异起来。

“我觉得他就像——一根苦瓜。”看着那锦衣少年落寞的身影,我忽然捂着肚子笑起来,“你看他是不是像一根吊在屋檐下的苦瓜?”

叔父疑惑地又回头望了望那个一动不动的淡绿身影,那种暧昧的笑又回到了脸上:“这个比喻不错。”他盯着我看了一眼,似乎完全没有注意我已被他那一爆栗磕得眼泪汪汪,忽然憨憨地一笑:“你这小子,有点意思。”

坐在城墙上的少年,叫做急子,乃是我们卫国伟大的国君卫宣公的长公子。

当年周公旦以成王之命大封诸侯,为了镇压殷商遗民的反抗,就把商朝旧都朝歌及畿辅之地封给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康叔,称为卫侯。因此,急子姓姬,正宗的周文王后嗣,拥有我们那个时代最为尊贵的血统,甚至有极大的可能继承国君的位置。可实际上,他的处境并没有他的衣服那样光鲜。

“他应该叫国君父亲还是兄长呢?”我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早有防备地躲开了叔父的爆栗,我还不想以满头青疙瘩的形象出现在叔父的那一帮兄弟面前。

然而叔父毕竟是快活地笑了。对于住在都城的平民来说,谈论他们所熟悉的宫闱密闻实在是体现他们优越身份的极好机会,足以证明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以朝歌的咭咭刮刮的语调来蔑视另一种咭咭刮刮的邺地方言。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叔父忽然一本正经地说,“你先回答我,那个夷姜夫人是应该叫国君老公还是儿子呢?”然后他就哈哈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用他刚抓过羊肉的手捂着肚子滚到地上去。据一个叔父手下的家伙说,叔父认为这样笑可以使他在一众兄弟面前显得更加平易近人,以便增加人气。

不过我认为这说明叔父已经开始触摸到逻辑学的边缘,他沿袭着这种反问的思索方式,实际上已经与西方那个姓苏的老头不谋而合。可惜叔父的职业,名义上是朝歌的小酒店老板,暗地里是卫国的强盗头子,都与哲学的范围无关。

其时卫国长公子急子的身世,在整个中原都早已传遍。

殷商民风淫逸放纵,君主、贵族和庶民中都弥漫着狂饮滥醉、放荡不羁的风尚,即使周王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予以根除,那种末世情怀的根据地朝歌仍旧散播着薄醉的诱惑空气。于是我们伟大的国君卫宣公姬晋,在这种空气的熏陶下,从小就志向不凡。还在做太子的时候,他就私通了庶母夷姜,生下了急子。从急子的名字,就可以想见当年情形的慌张混乱。不过奇怪的是,兴许是因为偏袒儿子宠妃,老国君对这个不伦不类的孩子也没有什么举动,任由他在一堆宦官保姆的簇拥下,在宫廷和市井之间慢慢长大。我乘坐牛车进入朝歌的时候,正是太子姬晋继位为卫宣公,而急子和我,都是十四岁。用那个死于非命的西方圣人的诞生纪年,这一年被称为公元前718年。同年,急子的生母夷姜被卫宣公力排众议,正式立为夫人。

我很自然地把自己跟急子列在了一起,尽管从表面上看,一个是当然的储君,另一个即使再有成就,也无非是卫国新一届的强盗头子。然而有趣的是,命运终将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牵牵扯扯地走进史书,讲述一个王子和强盗的故事。

卫国的民风,实在是淳朴到可爱。一旦宫闱中传出什么流言,自家遇到什么烦忧,都会用民歌传唱开来。或许另一个原因是同样咭咭刮刮的卫国各地方言,都让人在说话时舌头缠在一起,不如唱歌来得顺畅。所以诗经中十五风,小小的卫国倒占了二成,分为邺风、鄘风和卫风。而对于伟大到不同寻常的卫宣公,歌讽他事迹的歌词竟然有不下五首。可见,即使在孔子看来“礼崩乐坏”的时代,人民对自由天性的忍受力比后世强得许多,卫宣公的做法也是前卫到群氓无法理解的。

我到卫都的第三年,也就是我和急子(至于他有没有被立为太子,我原先肯定是知道的,然而时日久远后一帮汉子攀比着手指上握笔的茧子,倒得出两派不同的结论来,弄得我这个当事人都茫然忘却了真相)十六岁的那年,卫宣公终于觉得不能再放任急子成天呆坐在城墙上,害得一帮宫廷侍从如影随形地牵着网守候在墙下以防不测,他决心为急子娶亲了。

新娘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齐国王室姜家的女儿。既然是当年功勋卓著的姜子牙的后代,门第自然是配得上我们堂堂文王之后的急子公子了。而且为了历练急子的从政才能,深谋远虑的国君还为急子安排了一个重要的外交活动——出访宋国。宋国是当时出了名的仁义之邦,这个差使自然是又风光又舒服。预计等急子完成出访任务,乘着四乘的马车回国时,他就可以看见专门为他千里迢迢从齐国迎来的美丽新娘。此时此刻,国君卫宣公慈父般的柔情已经表露无疑,不仅尴尬地嫁给父子两代的夷姜,整个卫国的百姓都被这纯然的父爱所感动了,甚至原谅了当年那不知是爱情还是情欲引发的乱伦丑闻。

也许,全国只有一个人全然不为所动,那就是急子自己。出使车仗出发的前一刻,我还是可以看见急子晃悠着双腿坐在城墙上,他的目光,望着大地的尽头。我暗地里呸了一声,如果他像我一样每天无法选择地行走在朝歌破旧的石板路上,我担保他会比我更多地被那些坑崴了脚,甚至掉进下水道中污糟他漂亮的淡绿衣服。可事实上——虽然他在我眼中可以被看作那根悬挂在屋檐下的苦瓜,我仍然无法像他一样坐在城墙上登高远望,即使叔父的爆栗我已经躲得又快又好,守城军士的长戈还是可以轻松地把我叉到告示牌前。

可是兵大爷,我可怜巴巴地嘟哝,小人不识字。

于是守城的士兵耐心地为我讲解了告示牌上的内容——“军事重地,闲人免进”,作为我认真学习的奖赏,他们一人给了我一个耳光,让我可以一路捧着跑回叔父的酒馆。

尽管当时不识字,却并不妨碍我学会市井的小调。就在急子出访宋国未归,而为他修建的淇水之滨的新台已然完工的时候,一首歌谣开始四处流传。我那时第一次跟着叔父出去办了趟活计,初步显示了从事强盗这一行业的优良品质,很是得了些夸奖。心情好胃口就好,连带我唱歌的中气都足了起来,走在泥泞的官道上扯着嗓子嘶吼,竟然没顾到脚上的鞋子都走掉了一只。

“新台建起高又高,河水上涨浪滔滔。欲求英俊与温柔,不料所嫁是脓包。

设网原想捕大鱼,哪知蛤蟆落进来。欲求英俊与温柔,不料所嫁是驼背……”

歌词粗俗,谁知以后会收录到《诗经》里去?孔子一句定论:“思无邪”,倒为我们诸多暧昧促狭的心思扯了块大旗,还博得一句“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的称赞。不过我们极富叛逆精神的伟大的国君,是不在乎我们这些无知小民的流言蜚语的。他有着他最直接也最有力的逻辑,因为他是卫国的主人,他可以娶卫国任何一个他看中的女人,不论这女人是他的庶母,还是他的儿媳。

急子回国的时候,他的未婚妻已经成为了他的庶母之一,新房就顺便定在淇水边的新台。新夫人名号宣姜。

第二年,宣姜生了一个儿子,名叫寿;再过一年,宣姜又生一子,名叫朔。

尴尬人再逢尴尬事,急子又一次成为了卫国人的笑柄。

周朝对人民的饮酒供应实行限额配给,然而对殷商的遗民却是例外,巴不得他们成天醉醺醺地忘记复国的念头。于是我那可怜的身为正宗盘庚后嗣的叔父,在和他那帮兄弟喝醉酒的时候,就堕落到以模仿那天下最悲惨的公子急子的神态为乐。刚进朝歌就听到父亲已娶了自己未婚妻的消息,一向垂着嘴角如同苦瓜一般的急子第一次在人前露出了想哭的样子。瘪着嘴,皱着鼻子,眼睛连眨都不敢,这样确实是憋住了眼泪,却憋不住鼻孔中挂下了两行清鼻涕。

“如果我要叫自己的兄弟做父亲,叫自己的老婆做母亲,叫自己的儿子——如果他娶了宣姜,公子寿和公子朔岂不就是他的儿子么?”叔父挥挥手中的酒坛制止了一个兄弟的反驳,继续含糊地笑着,“叫自己的儿子做兄弟,还有……叫自己的祖母也叫母亲,我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不撞死也疯掉了。”酒醉的强盗们大声哈哈地笑着,在铺着篾席的地板上滚来滚去,“你们听说过这样滑稽的事情么?亲妈和老婆都被老爸抢了去,可怜的急子公子啊……”最后一个“啊”字抑扬顿挫,颇有一唱三叹的咏叹调风格。

“喂,小子,你在想什么?”叔父冷不防一个爆栗砸过来,把坐在门槛上的我吓得一抖。

“我……只是帮你们望望风,说不定司寇的手下会找到这里来。”

“不用担心,”叔父忽然志得意满地拍了拍胸脯,“我钱大在司寇那里是挂了号的,必要时官家还要用到我,你怕什么?”

虽然我不知道官家为什么会用到我们这些强盗,不过我没有继续问,他的饱嗝里有着难闻的酒臭。何况我所想的事情,并非他这一生所能理解——我在哪里?

我在卫国,卫国又在哪里呢?

卫国在周,周又在哪里呢?

周在大地上,大地又在哪里呢?

地在天之下,天又在哪里呢?

……

每次他们喝酒的时候我就会想这个问题,于是我的头便像喝醉一般晕起来,这能够让我看上去跟他们没有分别。我害怕跟他们看上去有分别。

我借口上茅房离开了那些醉醺醺的强盗,其实我只是突然很想看看那根城墙上的苦瓜。你知道,对于我们这些出身微贱的人来说,能看到那些尊贵的人实际上过着同样痛苦同样卑屈的生活,我们的日子就会平白地满意了许多。

然而急子不在了。他从此再也不会坐在城墙上,像一个雕像一样进行他的展览,坦然到木然地面对或怜悯或嘲弄的目光。至于他躲藏到了哪一处宫室别院之中,就不是我这种平民能够知道的了。据我的揣测,即使他以前可以直面因父母的苟合而与生俱来的尴尬,他现在也终于承不住父亲卫宣公那种赤裸裸的直白行为所带来的蔑视,他终于——躲起来。

这一躲,便是十六年。

如果不是常常在遥望天际时为始终不能爬上朝歌城墙而耿耿于怀,我恐怕就会把他彻底忘记了。

十六年间,对于急子,生活也许是平淡到了极处,而对我,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叔父钱大死了。他把他的朝歌口音和肮脏的小酒馆留给了我,本来他是想把那些手下兄弟遣散的,可他们像围绕叔父尸体的苍蝇一样不肯散去,终于逼得我答应了做他们这帮兼职强盗的头儿。这个差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落到我头上也并非我有什么才能,只不过是要我把名字上报到司寇那里,以备官家差遣,也可以在必要时充当替罪羊。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让我无话可说。

去司寇的官署报到时,我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孩子。其实十四五岁做什么事都已足够,无论是善举还是恶行,他也应该不再被称为孩子。

“你是盗钱么?”他神态倨傲却又语言文雅地说,“我是公子朔。”

我记起他就是那个差点嫁给急子的宣姜的二儿子,便自然联想起了那个久远的问题,差点忍不住问他会不会为家里复杂的辈分关系烦恼得撞墙,不过我这时已经是行事稳重的中年人了,我只是谦恭地行了一礼:“公子有何吩咐?”

“现在没有。”他笑了,这个时候可以推测到他母亲宣姜的绝代容颜,“不过很快就会有的。”

“盗亦有道。”我也笑了,“我们从不为钱财以外的理由出手。”

“放心,少不了你的。”公子朔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志得意满的笑容,“整个卫国的财富,难道还雇不了你杀人吗?”

“公子要杀谁?”

“我还没有想好。”公子朔若有所思地笑笑,和我在路上看到一个小乞丐费力思忖如何折腾死手中那只小猫时的神态一模一样,这让我对半大的孩子们忽然生出一种隐隐的恐惧。

不久死了第一个人,急子的母亲夷姜。听说是英明仁厚的国君训斥了她几句,这个五十岁的妇人就想不开上了吊。

夷姜的葬礼很是简单,显见卫宣公早就对这个庶母出身的夫人了无眷恋。我手下有两个兄弟为了挣点外快跑去参加了哭丧的队伍,他们回来告诉我十几年不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急子公子面容竟然没有多大变化。“这可真像妖怪一样了。”我得力的手下五升一边喝茶润着他哭丧嚎哑了的嗓子,一边不住嘴地向我汇报,“他这次居然没有哭,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然后直挺挺地摔在坟堆上,两个太监都拉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