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男孩女孩青春期教育系列-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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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行善必先知善”(1)

——道德认知是形成良好品德的基础

道德认知的重要性

在人的品德结构中,道德认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道德认知是指人们对一定的社会道德关系以及关于这种社会道德关系的理论、原则和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这里的“知”包含两种意义:一种是指关于对象、事物、关系的知识。这种知识包括关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知识,对人的道德行为是必要的。因为道德行为不是孤立的,它首先是社会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社会生活内容的行为。没有一定的生活知识,就不能产生具有一定生活内容的行为,当然也不可能产生道德行为。一般地说,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可以称为事实的知识。还有一种“知”,是作为道德行为的知,主要是指道德价值的知识,是应然的知识,即“应当如何”的知识。道德的行为就是出于“应当”的行为。

孔子对“应当”的认知,是道德行为的主观条件。没有对“应当如何”的认知,对自己应当如何行为无知或半无知,就不可能产生真正自觉的道德行为。正因如此,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强调道德认知对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起的作用。例如,孔子认为,有了认知才会有坚定的信念,他在《论语·子罕》中说:“知者不惑”;又认为认知乃是人们道德行为的前提条件,在《论语·述而》中他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荀子认为,只有以理“识道”,才能提高道德的自觉性;只有“知明”,才能保证“行无过”。

从人的品德形成的规律来看,道德认知是形成良好品德的基础。人的品德的形成,要经历一个由自觉认识到选择行为的过程,就是从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到道德行为的综合过程。人往往是先接受有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教育,对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产生与此相适应的爱憎情感后,才在道德情感激励下去选择道德行为,并为抵制外来的困难和内心的困扰,产生把道德行为坚持下去的道德意志。这样,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才能凝结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可见,道德认知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先导和基础。

但是,我们强调道德认知是品德的先导和基础,并不是说道德认知必定决定品德水平。苏格拉底认为道德认知水平与品德水平必定完全一致:道德认知高者,品德必高;反之,品德必低。苏格拉底的错误在于,他认为品德隶属于认识、知识范畴:“德性即知识”,从而便把一个人的品德与他的道德认知、道德知识完全等同起来。亚里士多德指出:“苏格拉底把德性当成知识,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在知识方面,一旦一个人知道了知识的本性,就会推出他是有知识的(因为如果某人通晓了医药的本性,他就立即成为医生,在其他知识方面也一样);但是,在德性方面却不会有这种结果。因为如果某人知晓了公正的本性,并不立即就是公正的,在其他德性方面也是这样……所以,德性不是知识。”有了对道德“应该”的认知,可能产生道德行为,也可能不产生道德行为。从认知到行为是一个由内到外、由知到行、由想到做的转化过程。实现这个转化的中介、动力,取决于道德认知、情感、意志、信念的共同作用,由此,方能产生综合的效果,实现由知向行的转化。

培养道德认知的方法

道德认知形成的主要标志有两点:一是道德观念的形成;二是具备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道德认知形成的过程,就是道德观念形成的过程和运用道德观念进行道德判断的过程。因为个体只有掌握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知识,才能概括地抓住一定道德关系的本质,并自觉作用于这种关系。道德判断力的提高,能使个体道德活动的调解具有理性的指导,并能通过对社会活动的道德评价,全面认识自己和他人的道德行为。

儿童的道德认知同成人相比,有质的差别。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表现为一个认识结构不断改组、提高的过程。6至10岁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所具有的具体性、肤浅性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道德评价上缺乏独立性、全面性,往往以教师、家长、成人的评价为转移;11至15岁的少年期的道德认识水平比儿童期间的大大发展了,表现出积极性、主动性、独立性的特点。教育者可以根据青少年道德认知发展特点,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提高他们的道德认知水平。

一、明理,以形成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是指人们对自己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或道德行为的自我了解、自我调节、自我控制,是一种自觉的心理活动。形成道德观念,也就是形成对行为是非、善恶、美丑的观念。人们具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就能认识道德的善果和不道德的恶果,就能了解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条件下,如何行动才能符合道德原则和规范。

提高学生道德认知、形成道德观念的过程,是一个晓之以理的过程。具体而言,晓之以理可用如下一些方法:

(一)以典型案例晓理

为帮助学生明理,教育者应十分注意精选典型案例。如小学五年级思想品德课中有《我不能失信》一课,课文以宋庆龄的故事为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要守信用的教育。课文记述了宋庆龄做国家领导人时,冒着漫天风沙,按时赴约去幼儿园看望孩子。教学中,教师精心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宋奶奶为什么按时来了?”使学生认识到什么是守信用;“宋奶奶按时来幼儿园,大家心里怎么想?”帮助学生认识到为什么要守信用,知道守信用的人会赢得大家的尊重与信任。通过上述晓理的过程,学生能形成正确的道德,提高道德认知水平。

(二)以对比明理

人们常常是在比较中加深对一些道德原则或规范的认识的。在道德认知教育中,使用对比的方法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因为正反两方面情况的强烈反差,会使学生清楚地判明是非,明白什么是好与不好,以及为什么。如,小学思想品德课中有《遵守公共秩序》一课,为了说明公共秩序必须有,教师举出这样的反例:假如没有公共秩序,马路上将一片混乱,电影院里也将是一片混乱,等等。用这样的反面案例,与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井然的状况相比较,可以反证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或道德规则的重要性。

(三)以类比寓理

类比的方法能使学生理解较难懂的道理。如《劳动不分贵贱》一课,教师以人体为例,指出人体各部分,各有其功能,都不可缺少,以此说明各行各业的劳动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都应当受到尊重。类比的方法,使学生在轻松愉快、兴趣盎然的情况下,学懂了比较深的道理。

二、辨析,以提高道德判断能力

道德判断能力是指人们运用已掌握的道德规范,对他人或自己行为的是非、善恶、好坏作出分析和判断。运用道德判断可以巩固和扩大个体的道德经验,加深对道德意义的理解,可以将道德观念转化为组织个人行为的自觉力量。

培养学生道德判断能力,可以采取道德故事训练法。道德故事,指的是教育者为达到一定的教育意图而编制的具有道德冲突的情境或事件。通过让学生就这些情境或事件展开讨论、辨析,培养学生对各种问题进行道德判断和提出不同意见的能力,并为选择正确的道德行为做好准备。编制道德故事不同于一般的范例故事,它根据特定的训练目的,选择具有道德冲突并且能够促使学生个人经验重新改组的事件或情境。提供讲述和讨论道德故事,应当具备以下要素:①故事内容必须不超过学生的经验及理解能力,因而,编故事前必须了解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及生活经验;②故事内容应略高于学生道德判断水平,这样会使学生发现更大的道德冲突,从而推进学生的道德发展。

道德故事讨论倘若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这一结论是美国一名大学伦理学教授得出的。他的改革方案是将课堂教学(主要是以讨论形式)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①学生把参加社会服务作为课程教学要求的一部分,学生每天写社会服务日记,记下所遇到的一些道德两难问题和自身的道德体验;②课堂讨论主要是以学生在现实中遇到的道德问题或两难问题进行;③安排学生参加社会服务,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内容和形式由学生自愿选择。在学期课程结束的测验中,研究者发现绝大多数学生的道德判断成绩有了较大提高。

心理学家雷斯特等的研究表明,一般的伦理学教学方式,仅能使学生记住一些具体的材料或教条,而难以将这种推理运用于课堂以外,并认为这种经院知识似乎严格地局限于学校情景。当在学术以外的情景中遇到道德问题时,学生则都返回原先的道德推理水平。而在上述教学改革中,研究者发现学生在课堂讨论的道德问题,多数是他们在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这说明社会实际活动能提高学生对社会道德问题的敏感性,并能够在道德判断水平提高的基础上,进行道德推理和分析现实问题。

皮亚杰与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一、他律道德与自律道德,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皮亚杰的道德认知理论是以其发生认识论为基础的。在1932年出版的《儿童道德判断》一书中,皮亚杰根据儿童在玩弹子游戏中如何遵守规则的研究,发现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有相互平行的现象。

(一)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四个阶段

皮亚杰用对偶故事,采取个别交谈的方式,询问儿童如何判断对错是非及其理由,最后归纳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将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自我中心阶段。这阶段(2~5岁)是从儿童能够接受外界的准则开始的。儿童在打弹子游戏中总是自己玩自己的,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这是因为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还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权威阶段。这阶段(6~8岁)的儿童绝对地尊重和顺从外在权威。儿童尊重道德的权威,认为服从有权威地位的人就是好的。正因为这样,他们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

第三,可逆性阶段。这阶段(8~10岁)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准则对他们来说已具有一种保证他们相互行动、互惠的可逆特征,同伴间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

第四,公正阶段。这阶段(11~12岁)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他们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总之,皮亚杰的研究揭示了儿童的道德判断经历着“从客观性判断过渡到主观性判断(即由外在结果过渡到动机意向)”的发展过程,也即是“从他律阶段到自律阶段”的发展过程。

(二)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

皮亚杰断言,6~8岁年幼儿童的道德判断具有强烈的尊重准则的倾向。这些准则在他们心目中都是由权威人物,如上帝、警察、父母、教师制定的,是神圣的、不可改变的,每个人都必须遵从。皮亚杰把年幼儿童的这种道德观念称之为他律道德。例如,当你带着一年幼儿童驾车时,你对他说,为了赶去医院急诊,超速驾驶行不行?他就会指出,这可不行,因为破坏了“交通规则”,这样做应该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