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农村剩余劳动力浅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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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内涵及其转移的动力类型(2)

改革开放后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与小土地经营模式,一方面使土地经营面积细化,使农村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进行,从而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家庭承包责任制将劳动者的利益与劳动投入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的生产效率,1978~1984年农作物产量增长了27%,农业资本投入产出率平均每年提高15%,而1957~1977年的这一数据为05%。

(3)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特别是1978年以后,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更快,农业生产的增长主要是靠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劳动投入在农业生产中的统治地位受到挑战。如从1989~1997年,农业资金的增长对农业产出的贡献已达到了628%,这样就减弱了农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加剧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4)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与经济周期。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就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相应地,我国的就业也就由福利型向效益型转变,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还制定了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入的种种限制,加上十五大后的国企规模缩小,农民收入下降,农村消费需求不足,不能对工业产品产生需求拉动,城市工业和服务业部门根本不能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九五”期间,城镇剩余劳动力为1557万人,而“十五”期间达到1878万人。即使在经济增长速度为7%,就业弹性系数为013的假设下,2005年城镇剩余劳动力仍将多达2167万人。同时,1992年以来我国经济的滑坡、亚洲金融危机的侵袭以及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也使为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立下汗马功劳的乡镇企业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市场范围缩小,乡镇企业缩减投资,削弱了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甚至还有部分已被乡镇企业吸收的劳动力发生回流。

(5)国家对农业投资不力。为了形成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我国政府多年来实施重工业投资而轻农业投资的政策,执行不合理的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忽视了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投资,弱化了农民农业劳动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呈逐年下降趋势,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二五”时期的125%左右下降到1990年的998%、1995年的843%、1999年的823%,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村的交通、通讯、水利等可以大量吸收劳动力的公共工程没有很好地建设;农业科技力量薄弱,也大大降低了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

(6)农村教育严重落后。至今为止,我国教育仍处于“精英教育”阶段,上大学只是少数幸运者的事,对于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更是如此。2000年底,农村孩子初中辍学率达3%,中小学平均升学率还不到70%,文盲半文盲率达825%。受教育不足,既人为地增加了劳动力的供给,提高了就业参与率,激化了供需矛盾,又限制了劳动力自身素质的提高,阻碍了其转移,这是从劳动力自身素质上看的推力限制。

(7)制度缺陷。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随着一国经济的增长,劳动力会从低效的农业向高效的工业、服务业流动。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保持了良好增长势头,但并没有形成农业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巨大浪潮,这与我国政策制度的缺陷不无相关。制度缺陷是指国家政府或有关行政职能机构制定的限制或阻止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入某些产业或市场的制度。目前最主要的制度缺陷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户籍制度缺陷。这一制度曾经是阻碍我国剩余劳动力转移最大、最严厉的障碍。改革以前,农业户口或农民身份的人不准“务工经商”;改革开放后,劳动力转移的户籍障碍有所减弱,但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及相应的商品粮、住房、医疗、就业、孩子入学等制度,严重阻碍了我国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城市化的进程,劳动力市场十分不完善,同时导致第三产业发展不足,限制了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非农就业。

另一方面,土地产权制度缺陷。在刚进行完的土地第二轮承包中,我国确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这对农业的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但现实中耕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转让(放弃)地权(土地承包使用权)者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的成熟规定。因此,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就可能蒙受一种转让(放弃)地权而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再加上农业生产要素的非通用性,农民放弃农业生产后会浪费农业生产资料,这就阻碍着农民彻底离开土地,很多人选择“兼业”经营方式或抛荒土地。这样,“兼业”问题与农业小规模经营势必将长期存在,也势必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3.经济性障碍。它是指影响潜在竞争者不能自由进入特定市场、产业或进入该市场、产业难以取得相应经济利益的经济因素。从我国现实看,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就业的经济性障碍主要有:规模经济性壁垒、资金壁垒、资源壁垒、技术壁垒、信息壁垒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农民放弃农业从事非农就业产生实质性或心理上的影响。

任何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和城市化转移过程。所谓农业劳动力转移,是指农业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同时农业劳动力在社会劳动力中的比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都很小。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目前44亿农业劳动力中,约1/3属于剩余劳动力,绝对量为12亿人。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带来了一系列弊端:

(1)目前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业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使用特别是机器的使用,可以大大地代替人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我国目前的农村,机器的推广与应用却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是受农民购买力的限制;二是在人手富余的情况下,农民对使用机器就缺乏兴趣。

(2)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不但排斥机器的使用,还会引发出其他一系列的问题。它使农业劳动力资源大量闲置,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或者劳动力表面上并未失业但两个人的活三个人干,使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降低,造成农民缺乏投资和使用新技术的刺激,也导致了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低,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

(3)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农业规模经营难以实现。我国目前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家庭经营,有限的土地资源平均分到每户,而每户的耕地又分割为不同的小块,形成了超小型种植业经营规模的格局。这种狭小的经营规模,只能与落后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必然造成农产品的高成本、低效率和低效益,阻碍农业的发展,使农业规模经营难以实现。从长远看,农业发展必须走由土地分散经营转向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而进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之一,就是要保证有非耕地经营能够及时、充分、稳定地吸收由于农业实行规模经营而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并使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能够达到一定程度,从而减少种植业的劳动力,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扩大土地经营面积,实现规模效益。否则,实现规模效益就是一句空话。从我国目前来看,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中,不能尽快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农业规模效益难以形成的巨大障碍之一。

(4)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只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这就造成了劳动生产率低下,使农业部门经济效益难以提高,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和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农民收入的提高与劳动力的转移是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大体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非农产业劳动力增长13%。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就是就业不充分,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我国70%的人居住在农村,如果农业部门经济效益不能提高,农民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最终必然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5)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延缓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从社会经济方面来看,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是从另一角度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为,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农业部门,不但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也会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业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才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总之,农业劳动力过剩不仅对社会不能产生效益,相反还会参与社会收益分配,这是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收入难以增加的根本原因。农业劳动力过剩是“包袱”,但利用好了也是“财富”。怎样将这些“包袱”变成“财富”,这就需要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

其他国家和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工业化过程中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成功经验,尤其是日本在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上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对于我们制定合适的方案来实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显得非常必要。

一、两部门模式的经验与教训

1.成功经验。

在韩国、巴西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刘易斯的两部门模型曾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解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了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转变。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现代工业部门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工业的快速增长产生创造了较多的就业机会,从而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提供了足够的需求拉力。

(2)选择合理的产业结构,是推动劳动力在两部门间快速转移的关键因素之一。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工业化的产物,不同的工业化战略选择,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不管是韩国、巴西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它们在经济起飞时期几乎都毫不例外地选择了劳动力容量较大、技术要求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在工业化逐渐推进过程中,才适时地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最后转移至高科技产业。区别仅在于它们根据自身的资源和市场条件,分别采取了面向出口的外向型发展战略(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和面向国内市场的进口替代战略。这种合理的主导产业的选择成为推动国(地区)内农业剩余劳动力快速转向城市工业部门、迅速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关键。

(3)农业的发展并没有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停滞。与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畸形繁荣、农村长期凋敝不同,这些转移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在迅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同时,农业的发展并没有停滞。农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日益丰富而且低廉的副产品,这不仅有利于工业部门维持较低的劳动成本优势,而且也为食品、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廉价而丰富的原料,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从而能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顺利转出。

(4)充分利用国(地区)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凡是转型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是充分、合理地利用了国(地区)外资金和先进技术。二元经济结构本身存在的积累机制根本就不能满足其对资金、技术的需求,于是外部资金和技术的输入就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启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第一推动力”。

2.失败的教训。刘易斯的两部门模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取得过成功,但在一些国家也导致了失败,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片面强调城市工业部门的发展,忽视农业部门相应的进步。这些国家,长期执行向现代城市工业严重倾斜的产业政策,结果不但农业落后,而且城市工业也得不到健康的发展。

(2)产业结构选择不合理。某些发展中国家,如我国,在迅速摆脱贫困和赶超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驱使下,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就选择了“重型化”产业结构模式,即以牺牲劳动密集型轻工业的发展来片面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以期迅速实现工业化。这一选择的必然结果是:虽然投资不断增加,产值不断上升,但工业所能创造的就业机会却极为有限,从而严重影响了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收,国内的城市化水平也大大落后于工业化的进程。

(3)人口剧增,劳动力供给急剧膨胀。在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刘易斯模型遭到失败的国家,人口年均增长率长期保持在20‰以上。人口剧增,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的急剧膨胀,工业部门难以吸收,农业部门更是供过于求。

(4)没有充分、高效地利用外部资金和技术。在这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农业不发达、粮食等农副产品供应不充分、城市失业严重、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市场不完备、政府机构的效率低下,因而投资环境极差,无力吸引大量的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也就失去了外资对本国劳动力的吸收机会。

二、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功经验

1947年,日本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42%,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为226%,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为232%。

随着战后经济的迅速恢复,1955年日本第一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降低为402%,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分别为239%和359%,形成了发展型的产业结构。到1975年,日本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下降到139%,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则分别上升到344%和517%,从而基本实现了就业人口的现代化转换。到1998年,日本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又进一步降至52%,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则上升到633%。也就是说,经过战后50多年,日本就业的产业结构从传统型转变为现代型。日本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迅速实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1.实现农业现代化,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为国人提供了足够的粮食;另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在推力作用下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日本依靠品种改良、施肥和栽培技术的改进以及简单工具的使用,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后,就主要依靠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即农业机械化代替手工作业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