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事纠纷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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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借钱给邻居,却没有要求写借条,应当怎样要求邻居还钱呢?

老王和老许是邻居,两家关系一直很好。2003年,老王向老许借钱5000元用于购买建房需要的材料,当时两人口头达成借款协议。事隔多年,老王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这种口头形式达成的借款能收回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该条规定虽然不要求自然人之间借款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债权,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哪怕是最简单的借条、借据。当然,借款合同越完善越好。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当亲戚朋友向你借钱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让借款人打借条或写下借据。

针对案例中的这种情况,如果老王承认借款的事实,但暂时无力还款,老许可以让老王补写一个借条;但如果老王否认曾经借款的事实,老许则需要寻找可以证明老王曾向自己借钱的证人,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