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农业新概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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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农业标准化(2)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逐步转变,实行农业标准化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迫在眉睫,对于农产品品牌的创立,扩大农产品贸易都具有重要作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农业更直接地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在国际贸易中,积极采用标准化生产,建立起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规程的农业综合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标准和环境标准,实施名牌战略。

一些农村问题专家还建议,国家实施的扩张性政策应向农业倾斜,建立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鼓励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投资开发外向型农业,凡是具有条件经营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都应赋予其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五、农业标准化与农民意识

“农业标准化”这个概念究竟有多少农民听说过?如果听说了,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扎得有多深?最近的调查中显示:农业标准化离农民的实际还有些远,现在我国的生产绝大部分仍旧遵循着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当前我国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突出问题就是,在农民中推广普及不够。

即使是正在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农民,对这一名词也是一头雾水。如某村农民张某为一家种子公司种了5亩甜玉米,他说:“我认为农业标准化就是人家公司让咱干啥就干啥,让咱怎么干就怎么干,不明白也别问,秋后能多挣钱就行。”张某除了播种和进行锄草等田间管理需要亲力亲为外,施肥和喷洒农药等技术环节都由公司派的技术人员掌握,根本不用他操心,张某也“乐得清闲”。

也有不少的农民反映标准化确实很好,但我们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种植,像盘散沙一样,自己根本搞不了标准化。

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面临的难点和对策

一、我国农业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世贸组织的加入,说明中国贸易与世界贸易的关联程度越来越紧密了,意味着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加快,同时世贸规则亦成为中国农产品进军国际市场的准则,针对这一新的历史形势,并结合目前我国农业标准化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国农业标准化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标准化程度不高,标准不全、不统一。

中国农业标准化现在尚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与国外先进的农业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我国现已制定的农业标准中,由于制定标准的组织不规范,制定标准的时间太仓促等原因,造成标准不全,不统一,标准质量不高等诸多不足,产中技术规程多,产后标准少,监督机制也没有跟上,与市场流通直接相关的标准太少,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等。

(1)在标准体系方面,特别缺乏有机农产品标准。据调查,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12月25日发布了行业标准《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并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但截至2003年1月31日,还没有制定有机农产品国家标准,在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只有浙江省制定并发布了有机茶、有机稻米两个地方标准,江苏正在加紧制定有机梨、有机茶、有机稻米、有机鸭、有机藕、有机蟹等一系列农产品标准。在标准统一性方面,仅以圆白菜为例,在对发布于1988年的相关蔬菜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实施以前,北方有些地方称之为“包菜”,而东北叫它“大头菜”,西北地区则起名为“回子白”,还有一些地方称其为“卷心菜”。

(2)在标准质量方面,NY/T5054—2001无公害食品罗非鱼养殖技术规范、NY/T5061—2001无公害食品大黄鱼养殖技术规范、NY/T5067—2001无公害食品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NY/T5069—2001无公害食品鳗鲡池塘养殖技术规范、NY5070—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渔药残留限量、NY5071—200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2—2001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七项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制定的质量不高,导致在使用中存在很多争议,农业部遂在农市发[2001]26号通知中暂停了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

2.标准执行力度不够。

农业标准化工程的实施是整个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只有在实践中实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果;只有在贯彻实施中才能对标准的质量作出正确的评价,才能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修改和完善,再好的标准,如果不付诸实施,犹如一纸空文,不会有任何效果,不会产生任何效益。

一般来说,一个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包括计划、准备、示范、实施、检查、总结和反馈7个过程。首先是政府对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计划,做好思想、物质、技术、宣传等方面的准备,其次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贯彻标准试点,为全面贯彻实施创造条件,再次是把标准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实践,指导农业生产者按标准执行,最后是根据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和反馈。

在我国,自1991年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以来,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但由于政府投入资金有限、标准宣传、示范推广力度不够、生产者素质较低等原因,已制定的农业标准一直都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很多政府部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贯彻实施标准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贯彻实施标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不断地去完善和发展。根据国内规则、标准与国际规则、标准的比较,我国的国内贸易技术壁垒总体上要稍大于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但由于标准贯彻实施的不到位,实际上,根据标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并没有能够真正达到标准的要求,很多的农产品甚至不能达到国际标准。

3.检测体系有待完善。

农业检测体系是指提高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由各类具备农业专业技术和检测(监测)能力的检测、测试机构组成的检测网络。它不仅要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也要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检测,还需要对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监测。目前,中国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比较严重,为了提高产量,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大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导致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指标严重超标。

2000年5月,农业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浙江5省市的质检单位,对50多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的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其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足80%;对5种主要蔬菜使用农药情况调查发现,叶菜类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的种植户占328%。2001年10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2001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其中蔬菜农药残留量的抽查结果最为引人关注,质检总局这次共抽查了23个大中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菜豆、番茄、黄瓜、茄子等10类蔬菜181种蔬菜中,有86种蔬菜农药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限量值,超标率高达475%。

4.合格评定程序存有明显不足。

合格评定源于认证,是认证概念的发展与扩大,认证是第三方的行为,合格评定以第三方的认证活动为基础,辅以第一方的自我声称和对认证、检验、检查机构的认可活动。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发展委员会ISO/ASCO在总结了各成员国实施认证的经验后,将所有的关于质量的评价活动,包括新出现的认证机构认可活动通称为合格评定活动。

目前,国际上由于各国法律、法规、标准的不同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不统一,从而带来的重复检验、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问题非常严重,基本上很难实现一次检验、一次认证、一次收费。比如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符合欧共体指令和标准(CE),才能在欧洲流通;日本在产品检验方面,规定对不同时间进口的同种商品,每一次都要有一个检验过程,而对本国同类商品,只需一次性对生产厂家做检验就可以;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

在我国,由于现行的机制、制度、体制的不合理,技术水平和市场组织能力的不足,很多部门如:质量监督、农业、环境保护、纺织工业、林业、烟草、化学工业、水利等部门都能制定与本部门相关的标准,加上部门之间沟通和协调的缺乏,同一标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现象很是普遍,合格评定程序很难得到统一。

二、完善我国农业标准化的对策和建议

构建我国农业标准化体系是打破国际农产品市场技术壁垒的锐利武器。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标准化还存在标准不全质量不高、贯彻实施力度不够、检测体系不够完善、合格评定体系存有不足等诸多问题。

农业标准化是指根据市场需求,运用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理,对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系列标准,加速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它包括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其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技术合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业标准化,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

(1)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农业标准短缺、质量不高、不统一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制定和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农业标准体系,国家主管机关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和制定标准的单位。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其是否能适应农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还要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外有关国家、区域组织已有的农业标准;不仅要考虑我国现实的国情,也要注意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不仅要规范制定标准的组织,而且要进行标准定稿前的二次评审,即初审和终审;不仅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搜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有关国家的技术法规,而且要广泛吸收先进农业技术及农副产品加工,包装、贮运等符合国际贸易需要的标准。实施技术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要适时、适当修改标准。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旧的标准会逐渐显示出它的不足,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显得尤为迫切。在日本,农业标准每隔五年便要修订一次,其修改内容完全根据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进行。我国也可以采用定期修改的方式,但是考虑到目前国际市场准入、国内市场准出要求和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及农业生产实际情况。

2.标准要执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