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列“三曹”之一的曹植,素以文采见长。在他一生的作品中,除七步诗之外,《洛神赋》便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之作了。但曹植在《洛神赋》中所写的洛水之神到底是谁呢?难道是曹丕的妃子甄后?作为小叔子的曹植居然动了爱慕之心,就兄弟之道言,是其不义,就君臣之道言,是其不忠。不义不忠,大逆不道,成何体统?于是从古至今,便有一支浩荡大军,来辨伪正本,口诛笔伐。唐彦谦曾经说:“惊鸿瞥过游龙去,虚恼陈王一事无。”陈王,就是指曹植。宋人刘克庄却说,这是好事之人乃“造甄后之事以实之”。明人王世贞又说:“令洛神见之,未免笑子建(曹植字)伧父耳。”清代又有何焯、朱乾、潘德舆、丁晏、张云等人,群起而鞭挞之。把他们的论点综合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点:第一,曹植爱上他的嫂嫂很不可能。他没有那么大的胆量写《感甄赋》。丕与植兄弟之间因为政治的斗争,本来就很紧张,曹植写《感甄赋》,岂不是色胆包天,不怕掉脑袋了吗?第二,图谋兄妻,这是“禽兽之恶行”,“其有污其兄之妻而其兄晏然,污其兄子(指明帝)之母而兄子晏然,况身为帝王者乎?”第三,李善注引用《记》所说的文帝曹丕向曹植展示甄后之枕,并把此枕赐给曹植,“里老所不为”,何况是帝王呢?极不合情理,纯属无稽之谈。第四,《感甄赋》确有其文,但“甄”并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通,因此是“感甄”。曹植在写这篇赋前一年,任鄄城王。第五,《洛神赋》一文,是“托词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纯是爱君恋阙之词”,就是说赋中所说的“长寄心于君王”。后来的人否定感甄说不过是重复这些观点。如果说有所增加,只是说,14岁的曹植不大可能向曹操求娶已经24岁的已婚女子为妻。
以上一些不同的看法争论了千百年,对立的双方都没有拿出充分而直接的证据来说明是感甄或不是感鄄,大多是推论。所有的这一切仍旧是悬而未解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