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课程简明读本(教师继续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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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校本课程开发(2)

在校本课程开发活动中,具体目标的制定,最好是要澄清我们希望目标群体在能力或态度上有什么样的变化。在某个阶段,清晰的目标意识是必不可少的,但更为可能的是,目标是在整个开发过程中逐渐建立和提炼出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能完整地制定出来的。当然非常简单明了的目标清单是很实用的,因为大多数现有的国家课程开发所用的目标分类在这一水平上都要么过分复杂,要么与特定学校的实际情况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校本课程开发人员在考虑直接与学科领域有关的目标时,要注意防止忽略学校的一般目标。同时,在有些情况下,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需求、发展的水平和潜能是有很大差异的,应该尽可能地予以尊重和满足,使课程目标具有不同的层次要求。如果用同一种课程目标来要求所有的学生,不仅脱离了他们的实际情况,而且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讲也是不公平的。诚如《学会生存》中所指出的,“机会平等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进度和方法都是适合个人的特点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学会生——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也是课程不断发展进步的希望所在。所以共同的课程目标只能是最基本的标准,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课程目标的层次性。

四、方案编制

根据上述的研究与分析,目标确定后,就可以考虑编写整个课程方案了。从学校层面来说,主要是制定《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也就是说,首先学校必须把校本课程作为一个完整的部分,并置于整个学校课程计划之中来进行规划。这种规划是校本课程开发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它有这样一些好处:(1)体现课程是一种科学的探究过程,不是随意想开什么课就开什么课;(2)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有助于协调与国家或地方课程的关系;(3)有利于集中培训教师的课程知识与能力;(4)有利于统一开发具体课程的教师的思想和认识;(5)便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议。

五、实施与评价

最后两个步骤是如何将课程本身付诸实施和评价。操作模式设计必须估计到诸如新旧安排之间的过渡、冲突和混乱等情况,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反思过去的经验、分析相关的革新理论和研究,以及通过进行富有想像力的预测来加以考虑和处理。课程开发小组必须参与上述情况的思考和处理。即使主要的职责压力由校内行政管理机构承担,小组的参与对于问题的解决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不管怎样仔细地预计资源和限制,非常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课程实施仍会遇到一些出乎意料的棘手问题,需要进行特别的处理和解决。比如课程表、场地和教师等实际问题;教师会议的时间和会议安排的一般问题;决定有关的评价系统以及如何吸收反馈信息的问题等等。特别是学生评定的问题,有些部分可以由外部机构管理,但如果是校内评价时,就必须考虑以下一些问题:是在学生之间进行横向比较,还是只涉及学生的个人潜力,进行纵向比较?是连续性评价还是终结性评价,或者是由学生自己与小组、教师或某个“中间”人相结合进行评价?评价形式是给分数、定等级,还是写评语?等等,都得进行具体的安排。

课程审议

一、审议及其程序

审议是校本课程质量保障的一种重要的评价手段,也是学校课程管理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机制。通过审议可以发现课程方案中的一些问题,把这些问题反馈给教师或学校课程委员会,促使他们改正缺点,提高方案的质量。同时,校本课程开发是课程权力下放的一个重要部分,权力下放需要一种相配套的管理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审议。

校本课程方案涉及教师层面的《课程纲要》以及学校层面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两个方面,因此校本课程的审议也应有相应的两个等级。第一级是学校课程委员会对教师撰写的《课程纲要》的审议,第二级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审议。审议的程序为:(1)组织审议小组;(2)明确审议的基本原则与标准框架;(3)小组民主审议,并记录书面审议结果;(4)向当事人反馈审议结果。课程审议最关键的是:审议小组人员构成是否有代表性;审议程序或决策是否民主;审议基本原则在多大程度上达成共识。

二。、《课程纲要》的审议

《课程纲要》是教师个体或小组合作设计的某一门校本课程的具体方案,它包括学生与资源情况分析、课程目标、学习主题或活动安排、评价建议等。对《课程纲要》的审议主要由学校课程委员会组织实行。学校课程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与学生代表、家长及社区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人员组成。它在校本课程事务中,主要功能是制订并完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以及审议教师的《课程纲要》。

学校通过研究现状并制定总体目标之后,应提出校本课程规划框架或指南,依此对教师进行培训,然后让教师申报自己或小组开发的科目,并递交该科目的《课程纲要》。学校课程委员会应及时地对教师的《课程纲要》进行审议。审议的基本原则主要涉及:与学校教育哲学或校本课程总体目标的一致性;与校本课程总体规划的一致性;该方案要素的完整性以及各要素之间的一致性程度;目标的陈述、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关手实施与评价的建议等是否规范与可行;所需要的条件或资源是否具备等等。

三、《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审议

《校本课程规划方案》是学校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整体规划,是学校关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思路的概略性描述。具体包括需要评价、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课程结构与门类、实施与评价的建议以及保障措施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校本课程规划方案》进行审议,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因此,学校必须把《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在实施前三个月递交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议。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一个月内反馈审议结果。没有经过审议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不得在学校中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组织成立专门的审议小组,对各个学校上报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进行集体审议。审议小组的成员可以包括:行政专业人员、校外专家、有经验的校长、教师、教育科研专业人员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审议体现了校本课程开发“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理念。

教师和校长的角色及课程能力的建设

一、教师的角色

长期以来,教师被当作是一种课程实施的“工具”,是课程的使用者或者说是“消费者”。教师考虑的是如何将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有效地教给学生,教师的责任就在于忠实地执行。这样,教师只有选择“怎样教”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教什么”的权利。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出台,将课程开发的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学校,教师也成为课程开发的主体之一。这样,教师不再仅仅是课程的消费者和被动的实施者,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课程的生产者和主动的设计者。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书《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指出的:“教师和学生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从‘独奏者’的角色过渡到‘伴奏者’角色,从此不再主要是传授知识,而是帮助学生去发现、组织和管理知识,引导他们而非塑造他们。”在校本课程开发背景下,教师要成为学习的帮助者、学习的设计者、学习的促进者、学习的组织者。

二、校长的角色

学校作为三级课程管理框架中的一级,校长,作为一校之长,毫无疑问,理应是学校一级课程开发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有权根据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课程政策,负责开发与管理本校的课程,因此,也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课程责任。

学校课程能力主要是指校长的课程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涉及下列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具备相关的专业品格。作为专业人员的校长,要有一种博雅教育的观念,一种开放与民主的专业态度,一种善于合作、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的精神;第二,具有适当的知识与经验背景。特别是关于课程开发的一些概念、关于儿童发展的一些知识以及一定的课程开发的经验;第三,拥有必需的课程技能。这些课程技能包括确认学校的培养目标,识别情景中的课程需要,知道合作者的课程技能与任务,目标的确定与陈述,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的技巧与创新,评价的使用与改进,现场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作出合理的课程决策,以及进行必要的对话与沟通等技能。随着我国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不断推进,校长是当然的课程领导者。他们扮演着如下五种角色:第一,校长应该是教育理想家,具有远大的、强烈的使命感,愿意建构一个正义、公道和人性化的学校,使儿童成为民主社会中具有关怀、责任感及终身学习的成员;第二,校长应该是系统的改革者,采取创造性的问题解决方式,运用专业热情和渴望,发现工作和学习的意义、目的和前景;第三,校长应该是协同合作者,建立共同合作之专业共同体,并且形成关怀、创意、批判性以及继续成长的专业文化,以讨论、聆听、探索、争论和质疑等方式分享不同的观点,并且建立尊重、容忍、敏感和相互关怀的工作环境;第四,校长应该是公开支持者,坚持他们的道德信念,公开地质疑、挑战和考验现实的做法或空想的假设;第五,校长应该是建构的求知者,主动地创造意义,永无止境地追求真理。这种课程领导的内涵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澄清学校课程哲学;二是设计学校课程方案;三是实施转型的教学;四是再造学校结构和文化;五是教育社区的结成与发展;六是加强课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