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学会了还是会学了(名师解惑丛书)
16465800000008

第8章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4)

很多人在学习英语中,听老师讲解,或看课本,似乎都懂都会,实际上却不一定真正掌握了。可是自己却又不能意识到这一点,等到发现时可能已经进展了好几课了,补不上了,只好放下不学了。采用“逆向法”学习就没有这个问题,一般说来能独立地正确听写出来的内容就是真正掌握了,从我学习和辅导别人学习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看,还没有碰到过一个能独立地正确听写出某一段录音而不懂英语的情况(至于是否能完全懂得其内在含义则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有的内容比较难懂,即使英语全部听写出来了,也不一定懂得内容)。

第二点,融合了各种英语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集于一体。“逆向法”的“听、写、说、背、想”五法并举,是比通常的正向学习要难得多的一种学习方式。它把发音、语调和语感、单词的意义和拼写、句型、文法等等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融于一体,在反复听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掌握了单词的发音、重音和朗读的语调;在不断地猜测和查字典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学到了很多发音规则并牢牢地记住了猜出来的词,比较简单的课文,等到基本正确地写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会背了;对于各种常用的句型也很熟悉了,长期听写,对于英语的语法结构也就习以为常了,能用英语的思维方式直接接受英语了。

正确的发音、语调和超强的语感是英语学习者的一个难点和弱点。一般说来,只有自己的发音基本正确了,才能听得懂播讲人的话。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有某个词听不懂,最后通过各种办法找到了这个词,却原来是一个认识的词,因为自己原来的发音错了或重音读得不对才听不懂的。在听写过程中学“说”的阶段,必需要播讲人说一句,自己学一句。虽然不一定能学到惟妙惟肖,但总会八九不离十,达到发音基本正确,别人基本上可以听得懂的程度。这样坚持学上一段时间,会不知不觉地掌握一些英语语音、重音、语调和连续的知识。学习英语语音、重音、语调和连续等最有效的方法是听由英美人朗读的录音带,然后反复模仿。十几年以前,录音机很不普及,无法做到这一点,因而不得不依靠词典上的音标和课本上的升降调符号等辅助手段。现在,录音机已经普及,客观条件已经改变了,但是不少人仍然沿用老方法,学习一个多音节单词时,在记住它的拼写的同时,还要记住每个音节中的元音怎么发音、单词的重音在哪个音节上等内容。

这样的学习方法不但增加了记忆的准确性和记忆量,而且在应用时(例如朗读书面文章),对于见到的多音节单词往往需要判断一下每个元音发什么音、整个词的重音在哪里等等,不能立即读出,而且经常口不从心,脑子里想发某一个音,但是嘴里读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个音等等,因而差错较多,不是元音的发音不对就是重音的位置不对。

而通过听标准的录音带进行学习的英语的人,一个英语单词的语音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声音形象记在脑子里的,应用时能准确地“脱口而出”,但不一定能立即说出每个音节中的元音怎么发音、单词的重音在哪个音节上等。

而且有的语音知识点很难用书面语言正确地表达出来,只能靠听和模仿地道的发音才能学会。这种情况很像北京话的“儿音”,像“小孩儿”这个词,其中的“儿”字发音很轻,念重了就不对。但到底轻到什么程度才恰到好处?只有听地道的北京话才行。

对于第一次碰到的英语生单词,由于“先入为主”的关系,一上来一定就要把它读对,否则事后费很大的劲也不一定能纠正过来。由于你听的录音是地地道道的英语,发音标准,只要跟着学,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读错的问题。

第三点,这种方法学到的英语知识印象深刻,记得快记得牢。不少人学习英语过程中感到最头痛的一个问题是记不住生词。研究记忆的科学家们指出,记英语单词,不能完全靠机械的死记死背,而是要靠“听、说、写、背、想”五法并举,耳、嘴、手、脑同步动作。这样做,视觉、听觉和口腔肌肉以及手部肌肉运动等在脑子里产生的印象就会很深。

我们把播讲人的声音和自己复诵的声音进行比较,找出不足,能使人精神集中,排除外界各种影响。特别是当脑子发胀、不太清醒时,声音的效果尤其明显。在听写过程中不断地书写英语单词,可以形成“运动记忆”。

书写的次数多了,就会成自然,需要时手就能“下意识的”把想要的词“信手拈来”,好像没有经过大脑一样。

我们知道,有很多汉语的科技名词是从英语音译过来的,在记英语单词时正确地读出来,也有助于记忆这个单词,例如我们从报纸上知道西方有一种毒品叫“可卡因”,在学到“cocaine”这个单词时如果发音正确,与“可卡因”联系起来,很快就记住了。

总之,在英语的学习过程中采用“听、写、说、背、想”五法并举的学习方法,手,耳、眼、嘴四者同时把信息送到脑子里去,学到的英语知识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而不是零碎的、孤立的。所以有人形象地把自己用“正向法”学到的英语知识比作分立元件电子线路,不但体积大、费电(学习花的时间多),而且故障多(学到的知识不完整、不准确);而用“逆向法”学到的知识则好像是集成电路,不但体积小、省电(学习花的时间少),而且故障少(学到的知识完整、准确)。

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都是经过自己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推敲才解决的,所以印象深、记得牢。自我解决问题以后为什么记得牢?道理很简单,就好像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要认路一样。如果是别人带着去的,或是坐汽车去的,即使去了几回、几十回,到头来也还不一定能独立地知道怎么去,反之如果是自己一边问路一边找着去的话,恐怕去一次就能牢牢地记住。

第四点,可以大大提高英语的熟练程度。听写时,自认为听懂了的词和句子都要写出来,句子结构要符合语法,每个单词的拼写要准确无误,没有把握就勤查语法书籍和词典,以纠正不准确的语法知识和单词拼写。

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听、写、说、背、想”各种单词和句型,不但可以把原来“晃晃悠悠”的英语知识固定下来,把“滥竽充数”的剔除出去,而且可以在脑子中形成“音形一体化”的英语形象,只要听到一个词的发音,脑海中会立即浮现出这个词的形象,反之也是一样,只要看到一个词的形象,耳边似乎会立即响起这个词的声音。

如果能达到这样的程度,说明你的英语熟练程度已经有很大地提高了。“熟能生巧”,熟练到了一定程度,对英语就会有特殊的“敏感性”,具有“明察秋毫”的能力,阅读一篇英语文章,一遍看过去,就可以抓住大意和关键词;如果是看手稿,可以很快把不合适的地方和各种差错挑出来。熟练到一定程度,还会形成对英语单词的“整体识别”能力,也即能从某一个英语单词在句中所处的位置、词中的某几个字母、词的长短等上去识别一个英语单词的含义,而不是每看到一个英语单词,先逐个字母的默念一遍,然后再去思索是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这种内行和外行之间识别事物能力上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并不是学习英语所特有的。例如,一般的人听“嘀、嘀、哒、哒”的莫尔斯电码,感到毫无规律,但是报务员听起来却是一串串有意义的数字或字母,水平高的报务员甚至还能从“嘀、嘀、哒、哒”的细微差别(即报务员所谓的“手法”)中识别出对方是谁。

又如看一张电视机或录像机的原理图,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元件,在外行人看来,不知哪个接着哪个,但对于有方框图和信号流程概念的内行人看来,是完全有规律的。听写稿多了,习惯成自然,即使有的时候只听不写,但脑子里仍然会自动地显现一行一行的词和句子来。这种思维能力是任何人都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人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对熟悉(必须是很熟悉,而不是一般的熟悉)的事情,只要一回想,各种情景历历在目。学理工的人思考各种问题,物体的形状和相互关系位置就画在自己的脑子里;棋手下棋,熟到一定程度棋盘就在脑子里,能清楚地回忆出来一场比赛的每一步棋,两个人可以躺在床上下盲棋,如此等等。

第五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锻炼和提高“说”英语的能力。虽然听录音是单方向的,但是由于在听写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说”的环节,一定程度上也可使“说”英语的能力得到锻炼。起码可以做到如俗话所说的“舌头不发硬”,坚持不断地“听、说、背”英语,熟练到了一定程度,在与外国人对话时,不知不觉会从自己的嘴里说出一些语句来,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而且符合英语语法。

我们知道,日常会话所用的词汇与慢速英语所用的词汇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所介绍的“说”并不能代替口语的训练,想学日常英语会话的人仍然必须去学英语会话读本。钟先生讲,他在不同层次的人中间大力推行“逆向法”,结果凡是坚持用这种方法学到底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获得了成功。

在英语学习中,“逆向法”主要强调是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和注重听说水平的提高,并从听力入手学习英语的做法,对于中学生和大学生的英语学习也是适用的。当然,“逆向法”也有缺点,最大的缺点是起步阶段的难度大、耗时多,“短期效应”不明显,没有坚强毅力和急于求成的人很难坚持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