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学苑英华——甘肃省社会科学院论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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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社会学·法学编(6)

(3) 易于参加集市贸易。乡村集贸市场就在家门口,为北村农民的兼业或转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北村,赶集已经是人们经济生活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每逢集市,村里的所有工作都陷于停顿,大多数人家都有人在集市上参加贸易或服务。集市交易的商品除了自产的农副土特产、药材外,尚有许多从外乡、外县批发而来的商品。云田集市每月9集,每人每集可见利20元。除了经济收入外,对北村的人而言,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他们的非农意识与商品意识。(4) 交通便利,易于流动。陇海铁路穿过该村,连接邻乡、邻县与县城。通往县城的文峰———苟家蕖公路也已初具规模。便利的交通为北村的村民们走南闯北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村中也有人靠偷铁路过活,且已成为村中富户。老年人怕子女在家中闲赋走上此道,便敦促子女外出作活流动,以免无事生非。

五、文化传统与社会选择的双重限制

流出者是流出地所能提供的劳力资源与流入地劳力市场的需求相互作用的结果。北村流动人口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上的特点证明了这一点。

(一) 从流动者的性别上看,北村的流动人口男多女少其原因在于:(1) 流入地普遍要求外地流入的女性未婚,而在北村这一流出地又认为流出的女性最好是未婚女性(甚至未订婚的女性),已婚妇女除跟自己的丈夫一起外出流动外,自己不宜单独出去,并把由已婚妇女单独出去挣钱而丈夫留下守家看作是怪事情,这就限制了部分已婚女性的外出。(2) 年轻女性在订婚后,即便是本人愿意出去挣钱,男女双方的家长(特别是男方的家长) 也不愿意让出去。女方家怕的是姑娘出去后眼界开阔了会看不上小伙子,让大人丢人,对不起亲戚朋友;也怕人家说女儿学坏了,大人没把小孩教育好;况且多数人家在订婚时已收了彩礼,如果悔婚,就得将彩礼退回去。男方家则怕鸡飞蛋打,落得个人财两空。这就又限制了部分年轻女性的流出。但该村村民对已订婚的男子却无任何限制。(3) 流入地用人单位对女性文化程度的要求大多比男性高(多数是初中以上),而在流出地北村中,能上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却比男性少,这使部分女性失去流动的机会。(4) 即便各种条件都适合,但女性的家长大多倾向于组织输出,这就又在流动渠道上限制了女性的流动。

(二) 就流动者的年龄构成而言,18~25岁的人流出者较多这是因为,他们父母的年龄大多在38~45岁之间,家庭中父母是农田地里或家务劳动的主力军,而他们自己则只是这两种劳动中的帮忙者。与此不同的是,同为青壮年的26~35岁年龄段的村民却在流动上较为困难。这部分人大多已结婚,需承担较重的农活,他们或因家中无父母,只有妻子儿女,无人帮助干农活;或因父母已在46~55岁以上,不能从事太多的地里活。这种状况也导致了这两个年龄段上的流出者在流动时间上的差异,前者呈长年性,而后者的流出往往呈季节性。在这两个年龄段上的流动者,就乡内流动的人而言,女性大多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或已婚者,少数未婚者则是文化程度很低或是认为家里比外面舒服,不愿去吃苦的人;而男性则多是农活的主要承担者。

(三) 就文化程度而言,文化程度较高者流出较多这是因为:(1) 流入地的用人单位大多对流动者的文化程度有一定要求,特别是女性,一般均要求在初中以上。(2) 没文化的年轻人出去,年轻人自己害怕 (不认识路,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出门连厕所也不认识),老人们也不放心,怕儿女被人骗走。

六、简短的结论在北村,导致农民流动的根本原因是恶劣的自然环境威胁着村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优越的地理位置使村民们的就地转移与外出流动成为可能;适宜流动的社会环境为村民们离土或离乡的流动行为提供了政策保证。与此相关的研究证明,人口流动缓解了北村由于地贫而造成的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解决了部分农户吃粮困难的问题,但对村集体的发展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应该说“山也还是那个山,水也还是那个水”。这一方面是因为流出者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用来关心村里的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们只关心一家一户的生存,而对他人的生活漠不关心。有迹象表明,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意欲改变其面貌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年轻人正在大量减少。同时,未婚青年女性与男性壮年劳力的流出,使已婚女性与老人成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加重了女性生产与家务劳动的双重负担,影响了土地的精耕细作与农业科技的推广。

落后地区发展市场经济中的若干矛盾与社会犯罪

张谦元

一、 市场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农业人口迅速增加与流动人口犯罪及城镇社会犯罪率的上升

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大都城市化进程缓慢,农业人口比重大,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商品产出率低,发展市场经济,可以说对落后地区的冲击最为强烈,其中最明显的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规模转移,一方面加快了城市化步伐,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城市人口和治安管理的难度,由此出现了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日趋严重和城镇社会犯罪率的不断上升。

二、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和贫富反差与贫困群体犯罪及某些犯罪的凸现

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的不断扩大,已引起人们的焦虑和不安。与此同时,东西部地区之间群众收入差距加大,贫富悬殊。全国有8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甘肃约有400多万贫困人口。地区差距和地区间贫富悬殊的存在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是这种差距的继续存在和不断扩大,对社会治安会产生许多消极作用,也会影响社会稳定。

事实上,落后地区的某些犯罪居高不下和迅速蔓延,也从反面印证了这一问题。以甘肃省的社会犯罪情况为例,从犯罪类型看,一是盗窃犯罪连年居高不下。二是毒品犯罪死灰复燃、愈演愈烈。从全国范围看,毒品犯罪主要集中在西部贫困地区,如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据统计,这些地区破获的毒品案件数、缴获的毒品数量均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三是拐卖妇女犯罪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

此外,在我国由于历史的、自然环境的等多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远远低于发达地区,财力拮据,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不快,加之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价格扭曲造成的事实上民族地区利益流失,更触发了部分干部群众对差距拉大、贫富悬殊这一现象的困惑不解。个别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借此煽动民族群众的不满情绪,制造事端。可见,在新形势下,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活水平的差距,已经成为民族关系上影响安定团结的重要因素。

总之,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和贫富反差与贫困群体犯罪及某些犯罪的凸现说明,要维护西部地区的社会稳定,防范和控制现阶段的社会犯罪,就全国来讲,国家应当把解决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放在重要位置,并通过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来逐渐缩小这种差距。

通过发展经济,逐步改善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消除因贫困落后引发的各种犯罪原因。

三、企业不景气、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与下岗待岗职工和无业人员犯罪

下岗、待岗、待业问题在落后地区尤为严重。因为就业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经济落后意味着就业岗位的相对缩小。因此,与发达地区相比,贫困落后地区又属于就业难点地区。加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在城镇出现了不少的贫困群体、家庭和个人,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影响到了社会稳定。一些地方的犯罪资料表明,当前城镇下岗待岗无业人员犯罪有明显增加的态势。

所以,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后地区要控制和预防这部分人的犯罪,重点应放在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在经济增长、投资与产业政策上,要通过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来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在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基础上,要加大对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及能源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有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上,对能增加就业的产业、行业、企业和地区予以优惠和扶持。在外贸政策上,促进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同时推动各种形式的外贸企业的发展。要利用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特别是要利用东部发达地区提供的就业机会,把贫困落后和就业难点地区的部分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输送到东部发达地区。对就业矛盾格外突出的局部区域还应采取特殊对策,国家要尽快制定和出台衰退区域经济振兴扶持政策。

与此同时,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四、急功近利,搞资源掠夺性经营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缺乏长期规划或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视野,急功近利,通过盲目地乱上项目、乱铺摊子,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情况尤其普遍。如近年来,在一些落后地区小煤窑、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等遍地开花,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争地盘、争资源,以及森林砍伐、草原植被破坏日益严重,都说明了这一问题。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践也反复证明,落后地区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在加速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注意转变增长方式、控制人口、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持续、协调、全面发展。当前在继续把脱贫与“兴地富民”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利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对环保产业投入的政策。当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还必须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要不断发展环境教育和环境科研,提高广大公民的环保意识。

五、地方财政困难、行政及执法机关经费紧张与贪污贿赂等腐败性犯罪

当前,贫困落后地区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性犯罪的新动向为:一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在经济热点部门(金融、房地产、商业系统和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三产”),司法、执法部门(工商、税务、海关、公安、检察、法院),以及县直机关派出乡镇的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犯罪趋向严重。二是共同犯罪增加,串案窝案增多。三是公款吃喝、公款私存私用、公款行贿严重。

因而,贫困落后地区要发展市场经济,不仅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还必须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反腐倡廉,政府部门、执法机关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多发、易发的经济“热点” 部门、重要环节、关键人物应加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适应反腐倡廉的需要。

原载《甘肃社会科学》 1999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00年第1期转载。

乡镇机构改革观点综述

刘七军 李昭楠

乡镇是我国的一级政府,是社会的基础,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乡镇政权机构建设和运行能否适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是关系到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大事。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决定免征农业税;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宣布明年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将取消农业税,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 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举措。农业税取消以后,乡镇是否有必要保留?这是一个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但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乡镇机构的改革成为时下专家学者探讨的热点之一。笔者将其主要归纳为“撤销论,保留论,自治论” 等。

一、主张撤销论

伴随着费税改革的深入,乡镇一级政府面临的财政困难、职能单一等深层次的问题已暴露无遗,所以部分学者认为乡镇作为一级政府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撤掉。以邓大才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乡镇级政府早该撤了。其理由是:

(一) 乡镇没有能力建立一级完全政府

我国农村共有2.38亿户、9.22亿人,设立近4.5万个乡级政府,平均每一个乡镇级政府仅5320户,2万人,特别是中西部大多数乡镇财政收入只有100多万元,有的乡镇甚至不足100万元,年年入不敷出,依靠吃上级财政补贴才能勉强度日,根本没有财力支撑一级完全政府的运行。

(二) 乡镇级政府是当前农村许多问题的始作俑者

乡镇级政府是农民负担沉重的主要源泉。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业务上条条管理,服务上由社区负责。在这种职能条块分割的行政制度下,许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往往以拨款和物质相威胁,要求下级政府设置对应的机构,因此,目前乡镇级政府都与中央“一线牵”,七站八所一应俱全,导致了机构林立,人员臃肿,少的乡镇70~80人,多的达200人,站所“吃饭问题”,除了过度举债,就是向乡镇企业摊派。在近几年乡镇企业效益不好、乡镇的“油水” 不多的情况下,一些支出只好在农民身上打主意,导致农民负担屡减屡增,成了一块难以治愈的顽症。可以说“条块交叉” 的管理机构、“上下对应设置” 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目前农民负担沉重的主要源泉。

(三) 乡镇级政府已没有多少职能

乡镇级政府产生的直接动因是为了保证催耕催种计划的落实和面对面的管理。因为当时交通和通讯不发达,行政辐射的面积有限,需要乡镇级政府进行面对面的管理。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需要催耕催种了,加上交通和通讯的便利,没有必要进行面对面的管理。乡镇级政府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收税、收费和抓计划生育工作,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乡级政府的这点职能也会丧失殆尽。

(四) 撤销乡镇级政府的收益大于成本

有人担心,如果撤销乡级政府以后会不会因县级政府管理的幅度大,代理链条缩短,会增加管理成本,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按照科斯定理:企业是对市场的一种替代,当企业的管理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就有必要建立企业。撤不撤乡镇级政府也同样适用这一定理,只要撤销乡镇级政府收益大于设立乡镇级政府的管理成本,就应该撤销,否则就该保留。

(五) 撤销乡镇级政府不会影响农村的管理

乡镇级政府撤销后,可以通过职能重新分配和归位来实现比原有管理更有效率的管理。乡镇一级作为基层政权,没有历史依据,也没有现实必要。中国自封建时代以来皇权最低只延伸到县,即“皇权不下县”。

二、主张保留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