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学苑英华——甘肃省社会科学院论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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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马列·社科编(6)

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一种领导艺术。怎样才能达到善于化解呢?总的讲,必须研究矛盾发展规律,掌握矛盾发展趋势,因势利导,促成矛盾转化。要求做到:⑴对可能扩展的不利于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和国家发展的苗头性矛盾要趁早化解。20世纪80年代初,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涌来,对一些青年学生颇有影响,邓小平同志及时指出:“绝不能搞自由化”,并反复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是放任了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为化解学生闹事问题立下了政治准则。但由于两任总书记在这个问题上均未站得住,态度不坚决,处理不果断。后来学生闹事的矛盾为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反而激化起来,发生了相反的转化。这一历史经验永远值得后人记取,并作为处理类似矛盾的借鉴。⑵对事物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不利于事物发展的长期性矛盾要不断化解。如在我国人口暴涨与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矛盾已构成社会问题,这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特殊表现。对这一长期性矛盾,只能通过在长时期内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速度的同时,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才能得到化解。⑶对事物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不利于事物发展的短暂性矛盾要抓紧化解。如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的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的矛盾,显然具有短暂性,但如不及时解决,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起连锁反应而积重难返。⑷对事物发展中的突发性矛盾要专门化解(特殊处理)。社会生活中的突发性矛盾常有发生,如在省、县边界发生的争林地、牧场、矿山的械斗,不同村落、群落间发生的争夺水源的冲突以及受灾地区群众的温饱等问题均属此类情况。对这类突发性矛盾,往往需上级机关领导亲自出面,组织专人甚至专门班子作特别处理,使矛盾得以及时解决。⑸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周期性矛盾要反复化解。如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每年春节前后形成的客运难的矛盾,就带周期性。化解这类矛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反复进行。

三、尽力缓解

人民内部矛盾纷纷繁繁、相当复杂。其中有些矛盾可以在较短时期得到化解,有些矛盾经较长时间的努力,也可得到化解。而有些矛盾由于自身的历时性所决定,或由于实现转化的条件不具备,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化解不了的,这就需尽力缓解。化解是矛盾的转化,而缓解则在于不使矛盾激化。

根据我国实际要特别注意缓解以下几种矛盾:⑴公务人员(包括领导干部) 的特权思想和行为引起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把管理国家事务的公职人员称为“社会公仆”,把人民群众看作社会的主人,毛泽东说:“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邓小平讲:“领导就是服务”。根据这些思想,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会愈来愈把传统的“草民” 意识转变为新时代的主人翁意识,要求公务人员真正像个“勤务员” 样子。但在我国,由于各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一些公务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角色行为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相去甚远,与一些人的特权思想紧紧相关的腐败问题必定为广大干部、群众所痛恨。这一矛盾的存在具有长期性,不是三年五载就能化解掉的,只有坚持反腐促廉,使矛盾不断缓解。所以,反腐促廉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⑵由“三大差别” 引起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脑体劳动收入差等等矛盾。这些矛盾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在消除“三大差别” 的必备条件成熟之前,也是化解不了的,只有按缓解思路加以处理。要经常注意把握这些差别的程度,考虑多数、兼顾全面、宏观控制、适时微调。⑶由物价上涨引起的矛盾。我国经济曾长期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其价格政策严重背离价值规律,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进程中,必然要通过政策性价格变动来理顺关系。

另外,由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所形成的周期性涨价,由宏观调控失灵所引起的人为性涨价,由市场管理不善引起的垄断性涨价,由不法商导演的暴利性涨价等,都会使城乡广大普通居民产生埋怨情绪和逆反心理。从社会发展和实行市场经济的角度看,物价的稳定是相对的,而物价的变动则是绝对的,只涨工资不动物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但如果长期涨幅过大又会妨碍社会稳定。所以,在这方面形成的矛盾也要尽力缓解。⑷分配不公引起的矛盾。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实行了部分地区和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承认贫富差距的共同富裕政策,已被实践证明,是发展经济的巨大推动力。

但在执行过程中又各有千秋,特别由于政策、法律配套运行较差、管理环节漏洞多、分配不公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富翁阶层的潇洒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同时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对这一矛盾不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但又绝不能通过“杀富济贫” 吃“大锅饭” 的办法加以消除,而要通过正确把握贫富差距的度,制定有关政策、法规,逐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来缓解矛盾。

四、争取谅解

在新时期,领导者所面临的矛盾空前之多。在人民内部矛盾中,又确有一些矛盾很难解决,被称为“老、大、难” 问题。由此引出了一些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有“纸里包火”蒙着过的,有“明哲保身” 绕着走的,有搞短期效应推着过的,有凭借权力压着办的。这样做不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遇到难以化解和缓解的人民内部矛盾应争取谅解。谅解是缓解的一种特殊情况。

怎样争取谅解呢?⑴以理服人。人民内部矛盾反映的是人民内部关系。在人民内部,绝大多数成员都是知理的,就看能否把理晓示于众。有些暂时不能解决的矛盾,得不到群众谅解,与领导者总是把道理讲不清,不能以理服人有关。以理服人绝非花言巧语、信口雌黄之辈所能办到的,以理服人与不学无术者无缘。以理服人是教育人的事,教育者必先受教育。⑵交心亮底。有的人民内部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也得不到谅解。得不到解决总有其情况和缘由,这些情况和缘由,有的只在不言中。但有的并非秘密,却不与群众沟通,则属不妥。在我国,极富牺牲精神和助人精神的广大群众最能体谅领导的难处。一般讲,凡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能向群众交心亮底说实话,以情感人,群众是可以谅解的。即或暂时得不到谅解,也不可采用剥削阶级统治权术的办法去欺哄群众。⑶以众为师。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向下属求教解决疑难问题的良方,在共同商讨和寻找处理矛盾有效途径和办法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从群众中吸取到丰富营养,获得力量,而且还可以取得群众谅解。⑷发动参与。对于一定的事,参与者和局外人的心情、感受、态度、责任心等会有很大差别,甚至迥然相异。所以,处理某些“老、大、难” 问题,吸收群体中有一定影响的代表参与,并通过他们向群众沟通,这既是争取谅解的好方法,又是领导活动获得新信息的大来源,也是群众得到自我教育的新途径。我国工业战线曾经总结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 经验,不仅为我们难忘,而且被国外采用,其生命力正在这里。⑸公平处事。

古人云:“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 (《吕氏春秋·贵公》) “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 (《淮南子·修务篇》) 公平处事,即或不善,群众也可以凉解。如果领导者偏私而行,群众终究不服,只能增加其复杂性,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五、积极调解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属于各种经济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的矛盾猛然增多。对这些矛盾要进行积极调解。

一是依法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构成经济纠纷案或其他民事案的人民内部矛盾,应通过民事诉讼,由仲裁机关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审判解决。

二是行政调解。在人民内部矛盾中,大量的经济纠纷或民事纠纷案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有的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愿进行诉讼。这是因为,在我国数千年形成的以人治为主的社会中,不少人习惯于人治而不懂法治,遇到经济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习惯找行政领导解决而不去找执法机关解决,这是不正常的,但又毕竟是一种国情,改变它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遇到这类矛盾,也确有通过党政领导进行调解得到解决的。这种情况在农村较为常见。在我国,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许多人民内部矛盾,还得通过行政调解处理。

三是民间自动调解。有的内部纠纷,甚至包括某些违法事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在满足一定要求和条件后“和解” 了,形成“民不告,官不管” 的“私了”。这是一种自发性的处理办法。只要不属于“隐匿罪” 之类,从一定意义上讲,有利于减少社会问题。

但这种解决方式绝非我们要提倡,只是一种现实存在。

总之,从社会发展看,属于经济纠纷和其他民事问题这类的人民内部矛盾,其处理应走向法制化,但在一定时期又不能完全排除行政解决,即或是“私了”,只要不违法,也应该是允许的。

原载 《甘肃科学》 1995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主义研究》1996年第2期全文转载。

邓小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辩证观

段华明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之一。邓小平同志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辩证而全面的阐述,为我们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思路和依据。

重点论与两点论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关系的论述,充满了唯物辩证法思想,坚持了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重点论要求我们在事物复杂的矛盾系统中,善于抓住和重点解决好主要矛盾;在面对事物矛盾内部的两个方面时,要着重分析和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推动事物的发展。两点论则要求我们全面地看问题,要看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次要矛盾的存在和解决以及它对主要矛盾的影响;要看到主要矛盾的解决必须有一定的条件;要看到矛盾的转化,次要矛盾若忽视或处理不好,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上升为主要矛盾。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

这就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其他一切,包括精神文明建设都要围绕和服从于它。

对于如何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中心任务,尤其是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作用,邓小平从多角度、多侧面作了全面深刻的论述,他认为精神文明一是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二是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思想保证;三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四是为经济建设创造必需的科学文化条件,培养、输送各类合格的建设人才,提供巨大的智力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既是物质文明的进步过程,也是精神文明的提高过程。二者相互制约,互为条件,有机统一,不可偏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唯其如此,才能卓有成效地全面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还进一步深刻地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邓小平关于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的论述,坚持了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坚持了重点论与全面论的统一,既排斥了“政治高于一切”、“精神万能” 的唯心主义倾向,又同“无所作为”、“可有可无” 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唯物论划清了界限,生动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光辉思想。由此出发,邓小平既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论断,又提出了“两手抓” 的思想: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两点论” 是“两手抓” 的哲学基础,“两手抓” 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和形象表述。我们必须努力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做到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硬”。

目标与手段 邓小平在论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总是把它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之一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手段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认识的。作为手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物质文明建设的政治条件、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作为目标,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的价值高度,一再重审:“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

邓小平还从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比较中,论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性。他说:“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他指出,比以往任何社会更高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不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怎么能全面地发挥出来?我们又怎么能充分有效地教育我们的人民和后代?”

我们要使每一个共产党员、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都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使之“为世界上一切要求革命、要求进步的人们所想往,也为世界上许多精神空虚、思想苦闷的人们所羡慕。”

邓小平提出的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目标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物质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手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