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盛世中国:大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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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大清文化科技的辉煌(1)

§§§第一节 大儒们的文化苦旅

王夫之

在中国历史上,朝代更迭往往是文化发展转变的关键点,因为在这剧烈的变动期间,旧的政治制度被打碎,旧的统治阶级连同它所制定的经济政策、社会方针等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政治制度与统治阶级、经济政策、社会方针、与新道德规范等则在一片废墟上破壳而出。新旧制度、思想之间的替换常需要很长之时间去调节与适应。在这一段调整时期,最受影响者无过于知识分子,因为他们不但在政治与物质环境方面需要调节适应,在思想方面更面临极为复杂与多变的诸多挑战;另外,这一段时间也是大家层出的时代,在社会剧烈震荡变革之际,他们不但要检讨前朝衰亡的原因,还要探讨本朝兴起的缘由,以尽到他们所崇信的历史责任与社会良知。

明清之际这段新旧交替的时段更赋予了知识分子抒发本心、自由论著的宝贵空间。正因如此,知识分子在这段时期内多透过哲学上、史学上的、文学上的、一般随笔性的著作来描述分析他们所感受和经验到的问题与抒想的议论。而更为不同的是这时段的知识分子常常是先运用武器的批判——反对新王朝、维护旧王朝的起义,再运用批判的武器——著书立说,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明末清初的“人权宣言”

明末清初,有位大思想家宣布皇帝是“天下之大害者”,主张“无君”。他就是近代民主主义思想的启蒙者、爱国者黄宗羲。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比卢骚的《民约论》还要早100年光景,有人称它为“人权宣言”。黄宗羲同时代的思想家顾炎武说:“读了这部书,可以知道过去历史上所有帝王制度的弊端。”《明夷待访录》反对君主专则,主张民权,对清末的维新变法运动影响很大。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一文中说过:“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权共和之说,则将其书节抄,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之骤变,极有力焉。”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梨州,亦号南雷,浙江余姚人。他的老爸黄尊素为万历进士,天启中当上御史,是著名的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又下狱,受酷刑而死。19岁的黄宗羲进京上诉,并在公堂之上殴打主谋,追杀凶手,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黄宗羲归乡后,即更加发愤读书,痛恨科举制度对人的束缚,力求变革,把家里的书都读完了,还觉得不够,于是便抄录同乡的朋友藏书。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

1645年,当清兵大举南下时,黄宗羲愤而毁家纾难,和浙东人民团结在一起,展开轰轰烈烈的抗清运动。他组织起一支抗清的“世忠营”,有3000多人。后来他又联合了太湖一带的豪杰,抗拒清兵达半年之久。当他扼守的四明山寨被攻破后,宗羲渡海到舟山,和张煌言等继续搞复国活动。1664年,张煌言殉难后,宗羲遂改名换姓回到故乡,聚众讲学,著书立说。

黄宗羲学识广博,研究过天文、地理、算学、音乐、历史和哲学等。他留下了许多著作,有《南雷文定》、《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在他54岁时,写下了划时代的反帝制的光辉著作——《明夷待访录》。《明夷待访录》计有《原君》、《原臣》、《原法》等共21篇。

黄氏在《原君》篇中,无情地揭露了封建帝王的罪恶,指出帝王是唯一的害民之贼。他说:“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这些话在300年前,是没有人敢说的。因此有人称赞《明夷待访录》是中国的“人权宣言”。

他对封建专制进行猛烈的批评,说它是公私不分,权利义务不平,没有公法可言。因此他反对“一家之法”,主张“天下之法”,“有治法而后有治人”。他为了求得人权平等,主张废除秦汉以来的“非法之法”;要求得天下太平,非废除专制的君本制度,而改为民本制度不可。他理直气壮地呼吁,现今应当是“天下(人民)为主,君为客”(《原君》)。他同时也提醒封建时代的臣僚,不要再是皇帝敲剥百姓的服役者,而应该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做官的人如果“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

黄宗羲的思想意识中已经有近代代议制的意识,他在《学校》篇中,已流露出议会政治的萌芽思想。他把东汉的太学清议的历史意义理解为近代的议会政治,这是托古改制。黄宗羲的理想是,在中央政府,天子以至公卿都要在太学祭酒的面前就弟子之列,祭酒(类似议长)有权批评政治的得失。在地方政府,郡县官都要在地方学官的面前就弟子之列,学官对于地方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

明、清之际,随着都市经济的成长,出现了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产生了黄宗羲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思想的市民政治学说。我国封建社会,一向是“重农抑商”的。而黄宗羲鉴于社会的变动,面对现实,却提出“工商皆本”的学说。在经济学说上,黄氏也反映市民的要求,主张废止金银货币,使用“宝钞”,而以金银作为宝钞的基金。他这种经济思想,有利于商品流通,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并启发了近代的经济政策。在黄氏看来,明朝末年是封建制度崩溃的前夜,此时,“土力日竭”了,市场停顿了,人民生活的条件被皇帝夺去了,加税加饷永没有限制了。他站在市民的立场,还呼吁减轻军费负担,主张实行征兵制度;反对募兵制。

黄宗羲还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黄宗羲的观点以及所反映的历史现象,被现代学者总结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以勇敢的“异端”精神,批判旧的,设计将来的新世界,是值得称赞颂扬的。他不愧是中国近代民主主义思想的启蒙者、思想家。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那是一个动荡年代的前夜。外有满清贵族崛起于东北,大有叩关南下之势。内有李自成农民起义如火如荼,席卷中原大地,明朝统治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当年的三月份,明朝廷又再次增加江南淮扬等府赋税,致使民怨沸腾。就在这年的五月二十八日,顾炎武生于江苏昆山东南的一个叫千墩的江南小镇。

顾炎武初名绛,别号亭林,字宁人,后世称为亭林先生。明朝灭亡以后改名炎武,号蒋山佣。他生于一个官僚地主家庭,祖先世代明朝为官,到了他出生的时候家道已然中落,顾炎武从10岁起,就跟随祖父读书并受到过比较严格的儒家教育,特别是他的嗣母王氏和他讲过很多历史上英雄人物的故事,深深熏陶了他幼小的心灵。这些对于他以后人格的培养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当时的江南继东林之后,再组复社,复社声气传遍天下,俱以娄东二张(张溥、张采)为宗主。年仅14岁的顾炎武就加入了复社。这是个当时江南最大的政治学术团体。由于顾炎武博雅独行于乡里,和同乡挚友归庄为乡里人不容,有“归奇顾怪”之目。在青少年岁月里他广泛接触名当时的名士大儒,讲学论道以天下为己任,年轻时候的他就认识到科场应试无足轻重,用心研学实用之学,他常叹谓:“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直接对当时文人无不以浮名苟得为务之风做了无情的批驳。

公元1645年,清兵在入关后的第二年,南渡过长江,大肆屠杀江南民众。史可法扬州殉难以后,江南半壁战局每况欲下,但江南民众依然奋起抵抗,江阴,嘉定,昆山都爆发了激烈的抗清斗争,陈子龙,夏允彝起兵于松江(今上海松江)。顾炎武,归庄起兵于昆山,一时抗清之势如燎原烈火,清廷派兵血腥镇压。七月清兵陷嘉定,昆山,嘉定昆山都和扬州一样被屠城,杀戮甚是惨烈。顾炎武在他的《秋山》诗里记载了当时景象“一朝长平败,伏尸遍岗峦”“可怜壮者县,一旦生荆杞”。起义失败以后,顾炎武回到家乡,他的嗣母王氏在家乡沦陷后绝食10天以身殉国,临终留下遗言给顾炎武:“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这也成为顾炎武一生的信条,永远都不会屈服清朝的统治。就在同年五月份,顾炎武举家移到常熟的语濂泾,开始了他的颠沛流离的游历生涯。在这期间,他完成了《天下郡国利病书》、《日知录》、《音学五书》、《亭林诗文集》等著作。

处于明末清初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顾炎武察觉到封建统治已濒临“法不变不可以救今”的危机阶段,因此,他反对泥古不变,顽固守旧,指出前人所立之法不可能预测事势的发展而早为“变通之地”,后人如“拘于旧章”,“姑守其不变之名”,必将形成“大弊”。为了适应“不得不变之势”,他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如改革赋税,限制地租,实行均田、垦田;改革君主独治,代之以官僚的众治;取消八股取士制度,实行郡县推荐,等等。虽然他也以“法古用夏”相号召,但意在援古措今,为现实改革服务。

顾炎武法律思想中的民主性精华,是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抨击。他认为“法制禁令”为“王者之所不废”,但反对以严法繁刑统治百姓,指出专制主义法制的主要弊病在于“法令日繁,治具日密”。他说:“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他举秦始皇以繁法治民而“奸伪萌起……至于不振”的历史为例,说明“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他所说的“众治”,并非“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而是扩大公卿郡县守令的职权,借以平衡君权,限制君权的滥用。

顾炎武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立场出发,认为一切听之于法,就会出现“废人而用法”的现象,从而限制了人们才智的发挥,使“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虽豪杰之士也将归于庸懦。所以“法令者,败坏人才之具”;不仅如此,繁复的法令,只是便于吏胥巧诈之徒“以法为市”,恃讼繁刑苛,勒索民财,挟掣官府,成为民间的虎狼,因此“法愈繁而弊愈多”,“法禁之多,乃所以为趣亡之具”。为了整饬吏治,他主张严惩贪官污吏,不以纵舍有罪为仁政;建议废除吏胥“操其两可之权”的“用例破法”、“因例立法”的传统。

顾炎武鉴于“徒法无用”,强调只有“正人心,厚风俗”,才是治乱的关键,国家的根本。他说,西汉文景之治,是以孝悌导民,“移风易俗,黎民醇厚”的结果。不从根本入手,徒以法为禁,必然使“事功日堕,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因而是愚阁之君之所为。为了改变风俗,发挥封建纲纪的教化作用,顾炎武提倡“清议”,“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人之议”。顾炎武也反对“以钱赎罪”、“以谷补官”的制度,认为它只有利于富有者,起了伤风败俗的作用。

明末清初哲学及学术的最高峰

王夫之(1619—1692年),字而农,号姜斋。其祖原籍江苏高邮,因随燕王朱棣“靖难”南下,以功授衡州卫指挥金事,世袭武职,居湖南衡阳。王夫之晚年隐居在湖南的石船山麓,故后人称他为船山先生。他是明末清初的伟大哲学家,我国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

王夫之幼年勤奋好学,智力过人,其父是当地有名的学者,家庭环境对他影响很大。因此,他4岁开始入私塾,7岁读完了五经,10岁时,他父亲给他讲儒家经典。14岁中了秀才。24岁中了举人。这时,在他父亲的督促下,又进京考进士。因当时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时局紧张,上京之路已经不通,他只好返回家乡。

1643年,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占衡阳,聘请王夫之参加起义军。他拒绝从军,并藏在南岳双峰下的草舍中,义军胁迫其父为人质,他得知后,刺伤脸部和肢体,去见义军。经过交涉,起义军看到他那种样子,释放了他父亲,他也乘机逃走了。明朝灭亡后,他在衡山起兵反清,阻击清军南下,兵败后,奔赴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后因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到桂林投靠翟式粕,不久,瞿式耜殉难,他也从此浪游于湖南的语溪、郴州、耒阳、晋宁、涟郡一带。降清将领吴三桂攻占衡州后,曾派人请他出来做官,他坚决不做,清朝官吏带了许多礼物拜访他,他拒之门外。他认为,农民造反赶走皇帝,那是大逆不道。清兵入关,夷人统治汉人,更是不合理。所以,他看到明朝大势已去,就回乡隐居于湖南湘西苗瑶山洞,最后定居于衡阳的石船山,闭门著书。他隐居后,仍然坚持了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精神,至死都没有按照清朝的法令剃发留辫。他著书也是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一生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战斗精神,至死不变。

由于他生活在动乱的年代,经过了政治上的风风雨雨,经济上也是极为困难的,写作连书籍纸墨这些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有时不得不向别人讨些废旧帐簿来用。正是在这样的艰难困苦的环境下,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体验人民的饥苦,这对他的学术成就有很大帮助。正如他自己1692年为自己题的《碑铭》所说的:“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这就是说,他在政治上要像西晋的刘混一样,尽力挽救国家危亡;而在学术上坚持北宋张载的唯物主义思想。这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由于他不倦地努力,著作涉及面很广,学术成就很大。他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都有研究,尤其是在经济、史学、文学等方面成就更大,他的主要贡献,是在哲学上总结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他在批判宋明理学的斗争中,继承和发展了王充和张载的唯物主义的优良传统,批判总结了古代哲学的各家各派,建立了自己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哲学体系,把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推向一个新高度。他一生著作很多,共有320卷,100多种,800万字。主要著作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思问录》、《黄书》、《疆梦》、《读通鉴论》、《宋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