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星球保卫战:让蓝天成为白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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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为蓝天洗掉污染(4)

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生产方式基本完成从高消耗、高污染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低于标准煤 1.28吨,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低于 100立方米。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大气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退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达到 3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低于每万元 6千克、每万元4.2千克。

人居环境优美舒适——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要求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形成提倡节约和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辽宁生态省建设阶段目标,2006~ 2010年初步形成生态省建设的机制和框架,初步搭建起生态经济、资源支撑、环境安全、自然生态、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的生态省建设框架;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法律规范、市场运作、科技先导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省建设机制。建成一批生态市(县)和生态示范区试点,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部分地区生态状况有所好转,为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奠定基础。

2010~ 2020年 90%以上的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标准,80%以上的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标准。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实现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生态效益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省大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良好,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要求。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基本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清洁水源

2020~ 2025年,进一步完善提高生态省建设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要求,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

2.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我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期15年,于 2006年启动。辽宁、宁夏、吉林、湖南和江苏等省区相继实施了这项计划。宁夏为全国首个申请列入行动试点的省份。安徽绩溪的行动方案是全国首个通过国家评审的县级方案。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旨在积极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明,通过倡导新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速推进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到 2010年已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新增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3.创建环境优美的乡镇

我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是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内容之一。国家已命名了一批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辽宁等省份同步展开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活动。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编制或修订乡镇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城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镇郊及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等等。

县级市、县以下各类建制镇和乡皆可申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环境与发展“双赢”的举措和载体,有利于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4.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

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是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内容之一。辽宁、云南、新疆、宁夏、青海和浙江 6省区率先开展了此项行动。

行动的重点围绕防治农村饮用水和土壤污染这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加大对土地塑料地膜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的治理力度,推广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建设节水农业、生态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规模,推广绿色堆肥、秸秆资源化利用和沼气普及应用,加快村庄绿化、改水、改厕、改厨和改圈步伐,建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农村环境脏乱差治理,开展生态环保与节能减排等活动。

动员和组织科技、环保志愿者,实施乡村师资培训,形成“教师 -学生 -家庭”科普知识与技能的传播链,扩大受教育面,实施科技带头人和致富能手及村、乡、镇干部培训,推广生态农业。同时,运用报告会、专题讲座、科技咨询、科普展览以及文艺演出、宣传栏和板报、影视和广播等多种形式,通过编发挂图、小报、传单和 VCD等宣传教育资料,向广大农民和学生传播生态环保与节能减排的知识、技能和技巧。

5.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我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于1997年启动。国家已命名沈阳、大连等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城区 32个。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实现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是 21世纪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

社会经济——人均GDP>1亿元(西部城市可选择市区人均GDP>1.5亿元),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口出生率 <国家计划指标;单位 GDP能耗 <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单位 GDP用水量 <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环境质量——全年 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 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 100%,市内无劣 V类水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60分贝(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70分贝(A)。

环境建设——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园林绿地面积 >全国平均水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6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城市气化率 >90%;城市集中供热率 >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70%,无危险废物排放;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9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80%,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80%;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6.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

我国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于2003年启动。国家已命名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 3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