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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勤奋和毅力(2)

著名的发明家们都具有非常出众的意志力。乔治·史蒂芬森曾这么对一位年轻人说,他已经习惯于用下面的话作为最好的建议赠与他们:“只要学我的一点就够了——那就是毅力。”他为改良火车头研究了大约15年时间,最后终于在雷尼尔获得了决定性的成功。瓦特曾对其发明的压缩蒸汽机进行改进,花了将近30年的时间。还有很多同样著名的例子,几乎每个领域都有,包括科学、艺术以及工业。其中最有意思的可能是与挖掘尼尼微雕刻品有关的事迹了,他们在那里发现了失传很久的楔形文字,或者说箭头文字,尼尼微人用这种文字记录历史——从马其顿征服波斯以来,这种文字已经在世界上失传很长时间了。

东印度公司有一个很聪明的实习生被派驻波斯的科马沙。他在附近的古纪念碑上发现了这种楔形文字——这种文字太古老了,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历史记载——于是,他抄录了一篇记载倍斯顿胜利的岩石上的文字。这是一块1700英尺高的垂直岩石,300英尺以下的部分刻满了3个国家的文字,这3个国家分别是波斯、斯基太和亚述国。通过将这些不懂的语言和他熟悉的语言相比较——流传下来的语言和失传的语言相比较,这位实习生琢磨出了一些楔形文字的规律,甚至还编成了一个字母表。洛林森先生(后来的亨利先生)把实习生的研究结果寄回了英国。大学里的教授没有一个能够完全明白这些楔形文字的。不过,后来楔形文字被送到了东印度公司的前秘书那里——他也曾经做过这方面的研究;虽然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倍斯顿的岩石,但是他的认识非常精辟,他还纠正了那些实习生由于字迹模糊而没有抄写正确的文字。经过进一步的比较和细心的研究,人类关于楔形文字的研究终于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为了很好地利用这两个自学成才的人的研究结果,还需要有第三个人为他们提供练习的材料。这个第三人就是伦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雇员。人们也许无法想像,一个实习生,一个印度公司的秘书,还有律师事务所的文员,这3个人竟然能够发现一门失传的语言,还有早已埋没的巴比伦的历史。而事实就是如此。

雷亚德决定进入幼发拉底地区进行深入研究的时候,还是一个22岁的年轻小伙子,当时他在东方旅游。他带了一名随身的侍从,一切人身保护全都靠他所带的武器。庆幸的是,他为人乐观,彬彬有礼,并且还有武士风度的涵养。因此,虽然几个部落正进行着你死我亡的斗争,他还是安全地穿过了那里。几年之后,尽管使用的工具非常简陋,在整个发现和研究的过程中,他总是充满热情。由于他的勤奋,加上坚强的毅力,坚定的决心和目标,还有无限的耐心,他终于成功发现并且出土了一些历史文物,任何这一领域的人都无法与他的成就相媲美。雷亚德出土了2英里多长的浮雕群。令人惊奇的是,这些现在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的价值连城的古玩,所记录的事迹就是圣经故事,圣经故事发生在大约3000多年前,当它们流传到世界的时候,为世界的人们带来了新的启示。而这些伟大作品的出土,就像雷亚德先生在他的“尼尼微纪念碑”中所说的那样,将永远被人们视为对个人事业心、勤奋和钻研精神的最真实纪录。

耐心诞生天才

布丰伯爵的一生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现了耐心、勤奋的力量,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耐心诞生天才”。虽然,他在自然历史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他小时候资质平平。他形成思想的过程很缓慢,记忆力也很差。他还是一个天生懒惰的小孩;他出生富贵人家,小时候总是好逸恶劳,过着奢华的生活。好在后来他决心改掉自己的嗜好,并且决定进行自学。他后来也知道时间有限,时间就是金钱,但他总是睡懒觉,浪费了很多时间,因此他决定自己首先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一开始,他还很自觉地与坏习惯作斗争,但几天之后,他就不再按时起床了。实在没有办法,他就叫仆人约瑟夫来帮助他,并且答应约瑟夫,如果每天6点之前能够叫醒他的话,就给他一克朗。一开始,约瑟夫叫他的时候,布丰总是不愿意起来——或者谎称自己生病了,或者假装生气。后来伯爵自己起来了,这下约瑟夫就惨了,他不但没有得到报酬,反而遭到了责备,因为他没有按照主人的意思按时叫他起床。后来约瑟夫决定赚那一克朗,每天早上,他就一次又一次地强迫布丰起床,不管布丰如何恳求,如何劝说,甚至威胁要将他解雇。一天早上,布丰非常固执,坚决不起来,约瑟夫实在没有办法了,最后只得采取非常措施,将一盆冰凉的水倒进了布丰的睡衣里,效果立竿见影。由于约瑟夫坚持采用这一非常措施,迫使布丰最后克服了他的坏习惯。后来他总是说,他的《自然历史》的成就中,有三四成是约瑟夫的功劳。

在布丰40年的生涯中,每天上午他都从9点开始工作到下午2点,晚上则从5点一直工作到9点。他的勤奋和坚持不懈,从未曾间断过,以至于养成了习惯。在他的自传中,他是这样说自己的:“工作是他的必需品,学习则是他的生活魅力所在。”说到他辉煌生涯的时候,他总是说,他还希望能够为他的事业多工作几年。他是一位最尽职尽责的作家,总是想方设法地以最好的方式,向读者传达自己最成熟的思想。他不知疲倦地对他的作品进行润色、再润色,从而能够将他的写作风格最完美地表现出来。尽管他对《自然新纪元》已经研究了50年,他仍对它进行了不下11次的润色,直到他满意为止。他完全像一个商人,因为他做任何事情都井井有条,他总是说做事没有规律的天才将丧失3/4的能力。作为一名作家,他获得了很大成功,其成功主要是辛勤工作和孜孜不倦努力的结果。“布丰充分证明,”马达姆·纳克说,“天才是对某一特定课题深切关注的结果。他曾经说过,当他写第一部作品的时候,真是筋疲力尽了,于是他迫使自己回到自己的作品上去,并且仔细地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校对,即使他觉得它们已经达到了完美的程度。他发现,在长期而艰辛的改稿过程中,他获得的是乐趣而不是疲惫。”应该补充一点,布丰所有伟大的作品,不管出版还是没有出版的,都是在遭受着最痛苦的疾病时完成的。

毅力的无穷力量

文学界有足够的例子说明毅力的无穷力量。在这些例子中,沃尔特·斯科特先生的例子也许最具教育意义了。他令人敬佩的工作质量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培训出来的,他在那里干了好几年的苦差,职位几乎和一个打字文员差不多高。白天,由于他所从事的无聊、单调的工作,使得属于他自己的晚上时间变得非常有意思,他通常利用晚上的时间看书和学习。他认为自己的工作风格就是坚定不移、冷静与勤奋的习惯的结果。作为一名打字文员,他所赚的报酬是以一张纸上的字数来计算的,一张纸3分钱,有时候,加班加点,他能够在24小时内完成120张,这样他就能赚到大约30先令。于是,他还能省下一些钱买几本旧书来看,因为新书他是买不起的。

斯科特后来总是为自己是一位商人而自豪。与他所称的拙劣诗人的陈词滥调相反,他认为,如果一个人厌恶人生的普通职责,或者藐视普通职责,那么他绝对够不上天才的资格。他还认为,每天花一部分时间去从事事务性的工作是非常有益的,那样能够提高一个人的能力。后来他在爱丁堡的最高民事法院做文员的时候,通常都在早饭之前进行文学创作,白天则在法院上班,他的工作是鉴定各种各样注册过的合同和文件。总的来说,就像洛克哈特所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能够在文学创作最活跃的时期,花一些时间,比如说,每年一半的时间,去从事要求有很高职责的专业工作,这些经历将给他的一生增添显著的特征。”他给自己制定了一条原则,那就是必须以其他事业为生,而不是文学。有一次,他说:“我认为文学应该是我的精神支柱,但不是我的物质来源,只要还能从事别的事情,我文学创作的收入就不应该成为我日常生活花费的来源,虽然那样获得收入比较轻松。”他的时间观念非常强,这也是他精心培养成的一种习惯,否则的话,他也就无法完成数额如此巨大的文学创作了。他还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一定要在收到信件的当天回复,除非需要额外的调查和慎重考虑。不管有多少信息或事情要他处理,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置妥当,这不得不归功于他对自己在耐心与严谨方面的训练。他每天都在5点起床,然后自己生炉子。他每天都精心刮胡子、整理自己的穿着。6点钟准时坐在桌子前开始写作,他的文件都收拾得很整齐,他的参考书目都排列在他周围的地板上,他的小狗则在书丛中看着他。当一家人都起来吃饭的时候,也就是910点之间——他已经写了足够的东西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可以结束当天的创作了。虽然斯科特极其用功,不知疲倦地勤奋工作,加上多年来的耐心学习已使他获得了相当丰富的知识,但他总认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他说:

“在我一生的各个阶段,都会感受到自己无知带来的痛苦,以及它们造成的阻碍。”

这是一种真正的智慧和谦逊,一个人懂得越多,就越谦虚。一位特里尼蒂大学的学生有一天去找他的老师,要求他的老师让他毕业,因为他“已经完成了学业”,他的老师很巧妙地反驳了他,老师回答说:“是吗·事实上,我才刚刚开始我的学业。”肤浅的人对很多东西都是一知半解,真正懂得的东西几乎没有,却总是对自己的天赋很引以为自豪。而智者总是非常谦恭:“知道所有东西的人,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或者像牛顿所说的那样,自己只不过在海边捡到了一些贝壳,真理的大海是他无法探究的。

二流文学家们的例子同样能够说明毅力的显著力量。约翰·布里敦是《英国和威尔士的美人》一书的作者,他还创作了很多颇有价值的建筑方面的书籍,他出生于金斯顿一个非常贫寒的家庭。他父亲曾经做过面包师和麦芽制作工,可是他的生意被人挤垮了,还为此而发疯了,那时候布里敦还是个小孩。布里敦没有上过学,几乎没有受过教育,幸好他没有完全堕落。

早先时候,他在他叔叔(克拉肯威尔一家酒店的老板)那里干活,他给他装酒、上瓶塞、储存葡萄酒,这样一干就是5年多的时间。后来由于健康状况不允许,他叔叔把他逐出家门,让他自己去漂泊。当时他身上只有几个几尼,那是他5年来的所得。要漂泊的7年当中,他经历了种种灾难和不幸。在他的自传里这样写道:“我住在贫寒的地方,一星期只有18便士,但是我沉迷于学习中,冬天晚上就在床上看书,因为我没有钱生炉子。”他徒步来到了巴思,在那里找到了一份管窖工的工作,不久以后他又来到了大城市,身无分文,没有一衣一袜。

他终于在伦敦酒店找到了一份管窖的工作,在那里,他的职责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一直呆在酒窖里。这种漆黑的环境,加上过度的劳累,使他的身体开始恶化。后来,他开始从事律师的工作,每星期的工资为15先令——这些年来,他一直利用空闲的每一分钟时间在练习写作。就是在工作期间,他也利用空余时间来逛书摊,因为买不起书,他就在那里一段一段地看,通过这种方法积累了很多知识。过了几年,他又换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工资也涨到了20先令一星期,他仍然坚持看书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