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援助-应对校园心理危机
16815600000021

第21章 对学生自杀危机的特别考虑(4)

抑郁症是一组综合症,涉及躯体和心理两方面。在躯体上主要表现为睡眠障碍、疲劳感、食欲改变和精神运动性迟缓;而在心理上则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有犯罪感和自杀意念等。抑郁心境是一种忧伤、悲哀或沮丧的情绪体验,是一种较常见的情绪状态。当抑郁心境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一组有特征性的症状,并持续一定时间、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时,就应当考虑为抑郁症了。

那么,抑郁症有哪些常见的、具体的症状呢?一是情绪低落,愁眉不展。在抑郁患者眼里,一切事物都显得暗淡无光,周围的人及事只能引起无限的伤感;二是对自己评价过低,往往有强烈的自罪感和羞耻感。哪怕是一点点小事,也会被夸大为不可饶恕的错误,以致采取各种各样的自杀行为,认为只有一死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抑郁症或抑郁心境的典型症状为:终日悲伤、抑郁,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食欲不振,体重下降,疲乏无力;入睡困难,早醒;无价值感和有罪恶感、绝望感,终日易激动和心神不宁,集中注意力困难,难以做出决定和回忆过去的事情。

目前,大多数医学专家和心理学专家认为,遗传因素和人格因素与抑郁症的发病相关。躯体疾病,包括心血管病、各种内脏疾病等都有可能诱发抑郁症,一些慢性疾病诱发抑郁症的比例也较高,过度的精神刺激和过重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成为致病的重要因素。

2.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自杀的“维特效应”

在社会发生自杀事件或重大危机事件后,学校和家庭应积极主动做好青少年的心理引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感应和模仿通常会引起传染性自杀行为。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年一面世即掀起青年人的自杀热潮,不少青年人因受到感应就滋生了自杀念头,被称为自杀的“维特效应”。

社会名人自杀后自杀率显著上升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实,三毛、张国荣等名人的自杀引起不少人模仿。研究还发现,媒体一旦报道自杀事件,特别对自杀的原因做了过分的渲染后,通常就会在青少年受众中引起“维特效应”。因而,新闻媒体在对自杀进行报道时,一定要有规范,一定要与心理学专家讨论对自杀事件报道的角度和措辞。

3.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有可能导致自杀的客观环境对于那些已确定有自杀倾向的人员,学校和家庭要积极做好各种防范和控制工作。要避免这些人员的单独行动,要清除可能用来自杀的药品、利器,要对周围环境中的“自杀圣地”进行必要的控制。

“自杀圣地”是指经常发生自杀的地方。如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自开通之日便成为“自杀胜地”,最高峰时期每年有400多人跳桥自杀,一位70岁的老人还曾留下“为何造就这样容易让人自杀的风景”的遗书,从桥上一跃而下。为此,洛杉矶不得不专设大桥警署,成立巡逻队频繁巡逻,从而大大减少了自杀数量。

学校校园高层建筑顶端往往是学校各种人员选择自杀的地方,一旦有人在这个地方自杀,就会导致其他想自杀的人选择这个地方。因而,在高层建筑顶端做好防护工作,安装安全防护围栏是非常重要的。

4.在各种危机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日常生活中,校园里容易导致学生或教师自杀的事件主要是升学考试和其他重大考试、职称评审,以及对各种突发的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理。各类高级中学和高等院校还要特别注意“高一现象”或“大一现象”。由于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人际交往环境的变化,学生在进入新环境中的第一年里,尤其在第一学年的第二个学期的那个春天里,校园里比较容易发生自杀危机事件。

在容易导致自杀的高危事件发生前后,学校管理者和家长要向专业心理救助组织或心理学专家求助,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寻找有自杀倾向的高危人群,及时进行心理救助,可以有效预防自杀。

对于那些被发现进入抑郁状态的人员,我们只要帮助他们按照以下的一些原则生活,抑郁症状通常便会很快消失。这些原则包括:

(1)遵守生活秩序。与人约会要准时到达,饮食休闲要按部就班,从稳定的、规律的生活中领会生活的情趣。

(2)留意自己的外观。要保持自己身体的清洁卫生,不得身穿邋遢的衣服,房间和床位也要随时打扫干净。

(3)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即使在抑郁状态下,也绝不放弃自己的学习和工作。

(4)保持心境平和。不要以怒气或怨气对人对事,对人对事要宽宏大度。

(5)积极主动吸收各种新知识。拓宽自己的情趣范围,尽可能去接受新的知识。

(6)建立向自我挑战的意识。要学会主动解决矛盾,并相信自己可以成功。

(7)采取合乎情理的行动。即使是小事,使你心情烦闷的事,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让自己合乎生活情理。

(8)对待他人的态度要灵活。患抑郁症的人通常对外界反应几乎总是相同的。

如果发现自己有这种倾向,应尽快纠正。

(9)不要总是拿自己的生活与他人作比较。如果你时常把自己的生活与他人作比较,表示你已经有了潜在的抑郁,应尽快调整克服。

(10)坚持将日常生活中的美好事情记录下来。经常记录和阅读自己生活中的美好事情,有助于自我调节不好的心态。

(11)不要掩饰自己的不足和失败。发现自己的不足或遭遇失败,要敢于承认,要勇于说出来。承认了,说出来了,心理的压力就会减轻。

(12)经常尝试自己没有做过的事。积极地开辟新的生活园地,努力使生活更充实。

(13)与精力旺盛又充满希望的人交往。与有积极心态的人交往,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丰富。

渊三冤芋级干预预案院自杀犹豫期

实施校园自杀危机干预III级预案的重点是:主动做好那些已确认为要采取自杀行为的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对他们的生活和日常行为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措施,在一定的时间里,有专人陪同;控制容易导致自杀的客观环境;转介当事人去有关医院接受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1.确认是否会采取自杀行为

我们可以通过对以下一些行为的判断来确认一个人是否会采取自杀行为。一个人所具有的以下行为越多,采取自杀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

(1)自我透露自杀意图。

这是最常见的自杀预兆。国外曾做过统计,有2辕3的自杀者曾明确表示过他们的自杀打算;有1辕4的人曾寻求过心理医生的帮助;有44%的自杀者曾服用过安眠类的药物。自杀意愿有时是通过暗示和开玩笑的方式透露出来的,有时则只是在日记中写下自杀的念头。

(2)写遗书。

写遗书者通常表明自杀意念较坚决,大约30%的青少年在自杀前都会写遗书,而17%的成年自杀者会留下遗书。

(3)反常哭诉。女性自杀者在采取自杀行为之前的一段时间里,通常都会有过于反常的、痛苦的哭诉。如果在这种时候,得不到他人的理解和同情,往往会促使她采取自杀的行为。

(4)反复诉说遭遇。

反复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是人渴望得到理解和同情的一种表现。如果不能得到同情和理解,甚至遭人耻笑,往往会强化企图自杀者的自杀倾向。

(5)谈论自杀计划,包括自杀方法、日期和地点。在一段时间里,总是谈论自杀的方法或自杀计划,甚至谈论具体的日期和地点。这类人的个性特点在平时往往是内向的、压抑的,平时少言寡语的,但突然和他人谈论与自杀有关的事或开自杀方面的玩笑,应引起警惕。

(6)不能正常工作,无故旷工。在一段时间里,突然无法进行日常性的、简单的工作,突然常常无故旷工和迟到,社交活动明显减少,这些反常的行为都表明当事人内心有极大的压力,但自己无法排解。

(7)不吃饭,难以入睡,闭门不出。

很多天不进饮食和难以入睡的最大问题是造成体内新陈代谢紊乱,血糖降低会引起自主神经系统紊乱,从而更容易采取冲动性的自杀行为。

(8)频繁出现意外事故。

由于心理压力过大不能宣泄,注意力无法集中,神情恍惚,不断出现各种意外事故。而当事人又会以这些意外事故的发生不断给自己心理暗示,觉得应该离开这个世界。

(9)将自己的珍爱之物送人。突然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和衣物,将自己平时很珍爱的物品无缘由地送给他人;焚烧自己的日记、照片或者其他与自己有关的文字资料,这些行为都是当事人会采取自杀行为的明显征兆。

(10)向亲友流露眷恋之情,或者突然向亲友告别。突然间很反常地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表示出眷恋的情绪,或者说一些告别的话,或者表示自己在某个方面对不起亲人,说一些“来世再如何”的话。

2.对具有明显自杀倾向性行为的人采取保护性的措施如果发现一个人同时具有很多明显的自杀倾向性的行为,学校和家庭一定要积极采取保护性的措施。保护性措施包括:在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中,避免他或她单独行动;给予情绪上的积极关怀,邀请能和当事人接近的人(亲友、朋友、长辈)与其交谈;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变当事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规律,如带他或她出门旅行,开展娱乐性的活动;请心理咨询医生给予心理危机干预等。

渊四冤郁级干预预案院自杀现场危机干预

实施校园自杀危机干预IV级预案的重点是:组建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队伍,这支队伍的人数不在于多,而在于必须经过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训练、自杀危机干预训练,以及医疗急救技术的训练。

自杀现场危机干预可以分成三个组成部分:到达自杀现场;自杀现场直接干预;自杀行为发生后的善后工作。

1.到达自杀现场

当接到自杀报警到达现场后,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应和公安保卫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火警救急人员等相互协调,加强对自杀现场的整体控制。对自杀危机现场控制在自杀现场危机干预中是十分重要的第一步。

(1)有效控制现场的围观人员。自杀现场周围容易形成围观的场面,围观人群中一些不恰当的言行容易给自杀当事人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刺激,会促使其更快地实施自杀行动。要设法将围观人群隔离至中心现场30至50米的距离之外,隔开距离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让当事人听不到或听不清围观人员的说话;二是保证紧急救援工作能够展开。

(2)有效控制当事人的亲属及闻讯赶来的媒体工作人员。当事人的大部分亲属以及媒体工作人员也应该被隔离于中心现场之外。但是,如果当事人的亲属中有人能够保持冷静状态,并能提供有关信息,能和当事人进行对话的,可以让他们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在一起,以便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协助干预工作的进行。

(3)尽可能多地了解当事人的背景资料。在开始实施自杀危机干预前,心理危机干预人员要对企图自杀者的相关信息加以收集,如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所在年级、家庭状况和亲朋好友状况;可能的自杀原因;以前有无自杀行为;有无精神疾病或其他慢性病病史等,以便准确判断当事人思维混乱的盲点和情绪冲突的焦点,采取针对性劝说和其他干预措施。

(4)冷静观察周围环境,找到可以接近当事人的最佳位置和角度。一般来说,能够与当事人直接谈话的位置应该是面对面的位置。但是,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至少要找到一个视线可以相互平视的角度。

(5)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要和公安保卫人员、火警救援人员、医疗急救人员等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如果是企图跳楼自杀,要在可能的落地点铺垫充气包、运动用的软垫等。如果是企图用利器自杀,要准备好创伤抢救物品。如果是企图服毒、服药自杀,要准备好灌肠冲洗的药品。

2.自杀现场实施干预

直接干预也可称之为“谈判”,是指心理危机干预人员运用有效的心理干预策略和技巧,对企图自杀的人员进行劝说,以最终让其主动放弃自杀行为的过程。关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理论和技巧,请参阅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在这里只是提出在自杀现场进行危机干预时,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应该注意的几个基本原则。

(1)全力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在对企图自杀者进行心理干预时,应将保证当事人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到达自杀现场之后,干预人员应该首先对自杀者的现实危险性予以评估。当发现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可能随时采取自杀行为,或现场环境恶劣随时会对自杀者以及周围人员造成危险时,首要任务就是直接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将不安全因素消除。

对于处在心理完全失衡状态下的当事人,如果我们采用命令性的或控制性的语言,如“不要跳!把刀放下!”等,很可能会被当事人看成是一种阻碍其达到自杀目的的威胁。这样说,不但不能让其放弃自杀行为,还可能会促成当事人采取自杀行为的决心。此时,我们应采用引导性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诱导,首先让当事人改变自己的身体姿势,让当事人在生理上得到一些放松,让当事人在心理上感觉是自己在掌握主动权。如我们可以这样说:“你先坐下来,好吗?”如果当事人拿着刀准备自杀,在使其改变身体姿势的过程中,当事人的手臂肌肉会得到放松。对站在大楼楼顶边缘要跳楼自杀者,我们可以这样说:“你先转过身来,好吗?让我听听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当事人能转过身体,在生理上就会有所放松。由于当事人的身体转了过来,当事人直接跳楼的危险性就会减少一些。

(2)尽快建立可以信赖的沟通关系。在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开始时,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必须充分利用同理心(也称共情、同感)技巧与自杀者之间尽快建立起一种可信赖、能沟通的关系,要用简单、有效的对话关于同理心的理论和技巧,请参阅第九章。

技巧让自杀者感到受到尊重和理解,可以放心地交谈。

我们可以通过交流姓名,交流共同相识的人等方法,与自杀者建立起彼此间沟通的基础,让自杀者对心理干预者产生信赖和好感。

要记住:不要急于进行直接的心理问题干预!进行简单的信息交流的目的是让企图自杀者开口说话。只要当事人愿意,或者说,能够开口和我们说话沟通,就有希望帮助当事人停止自杀的行为。

(3)要尽可能让当事人多说话、多宣泄。在初步建立沟通关系的基础上,自杀现场干预首先要以倾听为主,要以真诚、尊重、接纳、不偏不倚和关心的态度进行倾听、观察、理解和做出语言上的反应。简单地说,就是要多听少说,让企图自杀者充分地宣泄情感。对其过激的情绪表达不要阻止,而要适当进行疏导。要让企图自杀者讲出自己现在的痛苦,帮助其重建对生活的希望感,同时减少他们的无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