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三明市情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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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国共产党与政权(2)

中共三明市第五次代表大会1995年1月11~14日召开,共有代表373人。黄贤模代表中共三明市第四届委员会所作《把握全党工作大局,加速三明开放开发,为实现”翻三番,奔小康“的战略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张添根代表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三明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5名、候补委员5名,选举产生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7名。全会选举黄贤模、陈世泽、兰德明、蔡奇、黄顺乐、吕少郎、许明岱、张运祥、陈永成、张添根为中共三明市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黄贤模为书记,陈世泽、兰德明、蔡奇为副书记。

中共三明市第六次代表大会2001年4月17~19日召开,共有代表377人。苍震华代表中共三明市第五届委员会所作《高举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林纪承代表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三明市第六届委员9名、候补委员7名;选举产生了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7名;选举苍震华、叶继革、陈则生、李轩源、庄奕贤、张志南、刘鑫、林纪承、沈正平、徐铮、刘道崎为中共三明市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苍震华为书记,叶继革、陈则生、李轩源、庄奕贤为副书记。

中共三明市第七次代表大会2006年10月23~26日在三明市政府礼堂召开,共有代表387人。叶继革代表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六届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立足海峡西岸致力科学发展为实现三明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的报告。袁德俊代表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三明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41人、候补委员人。会议通过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和选举产生三明市出席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39名。会议选举叶继革、张健、刘鑫、袁德俊、林纪承、徐铮、刘道崎、程立双、陈华、池秋娜、杨俊峰、赵琛、江兴禄为中共三明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叶继革当选为市委书记,张健、刘鑫、袁德俊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中共三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2011年9月22~25日召开,共有代表397人。黄琪玉代表中共三明市第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提请大会审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三明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42人、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5名。会议选举黄琪玉、邓本元、梁晋阳、余红胜、裴旭、江兴禄、曾祥辉、夏钢、范美先、朱昌贤、刘远、冯新婷为中共三明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黄琪玉当选为市委书记,邓本元、梁晋阳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4.重大活动

建立革命政权民国19年(1930)6月,宁化县党组织领导曹坊、禾口、淮土、城郊、李七坑5个乡的农民暴动,并取得胜利,建立闽西北第一个工农革命政权---宁化县革命委员会。民国20年(1931)6月至民国23年(1934)5月,红军先后解放宁化、清流、归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永安等县,当地党组织在红军工作团的帮助下,相继成立各县及各区乡苏维埃政府或革命委员会。民国22年12月,闽赣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建宁县城召开,并成立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土地革命斗争民国20年(1931)6月,建宁、泰宁、宁化、清流、归化、将乐等县开展土地革命斗争,进行”打土豪,分田地“。民国21年春,土地革命斗争掀起高潮。各县举办土地改革训练班,成立分田委员会、工作队,发动和组织贫苦农民斗争地主豪绅,没收其田地财产,焚毁田契借据,并以乡为单位,在原有耕地的基础上,按”抽肥补瘦,抽多补少“的原则,凭人口分配土地,颁发土地证。年底,宁化、清流、归化县90%的贫苦农民分到田地。次年春,建宁、泰宁县0%以上的贫苦农民分到田地。同年秋,将乐、沙县的部分区、乡也开展土地改革,分配田地。

配合解放军解放闽西北民国38年(1949)6月16日,闽西北游击纵队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十一师一三五团两个连、南平军分区警卫连攻下沙县县城,解放沙县。经过策反谈判,签订协议,7月5日尤溪县宣告和平解放。9月6日,大田县均溪游击大队进军县城,解放大田县。10月,在闽西北游击纵队、地方党组织的策动和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下,宁洋、宁化、明溪、清流4个县的国民党当局先后宣布起义,这个县和平解放。1950年1月28日,闽西北游击纵队第四支队配合解放军二六一团二、三营解放三元县。同日,大田均溪游击大队和七分区工作队配合解放军二六一团一营和八十七师侦察连解放永安县。1月31日、2月9日和2月11日,配合解放军二五○团一部先后解放将乐、泰宁、建宁3个县。至此,三明全境解放,结束国民党的统治。

开展土地改革1950年底,中共永安地委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全区开展土改运动,组织省、地、县三级土改工作队共1794人奔赴全区7个县的农村开展工作。全区分3期5批进行。至1952年10月土改结束,全区共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173.31万亩(11.554万公顷,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8.7%)和一大批生产资料,分配给21万多户缺少土地的贫苦农民。

重工业基地建设1957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委决定把三明建成福建省的一个重工业基地。同年8月,省委、省人委调张维兹、倪松茂等人组成三明重工业基地建设委员会筹备班子,负责筹建工作。各地到三明参加重工业基地建设者达到4.4万多人。至1959年底,基本建成三明钢铁厂、三明化工厂、三明重机厂、三明热电厂、三明自来水厂等80多个大小工厂,基建总投资8982万元。

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三明地区有些生产队开始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1980年1月,地委在全区农业工作会议上对农村在变革生产关系上的尝试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至1982年春,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责任制的生产队达15392个,占生产队总数的4.7%。1982年8月,地委召开第二次全区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和稳定各种生产责任制,正确处理统和分的关系,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经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进一步把集体经济搞上去。至1983年春,全区所有的生产队全部实行大包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8月,贯彻”政社分设“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民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宣告建立。1984年,将土地承包期延长为15年。1987年5月,市政府要求各县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经济合作社。到2001年底,全市有140个乡镇、1718个行政村、15295个村民小组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分别占总数的100%、99.3%、98.1%。2005年,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防止剥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象的发生。截止2005年底,全市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数达3.7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45%,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耕地面积1070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7.04%。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7万公顷,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7.4%。已有133个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占总乡镇的96.3%。全年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09家,总数达1924家。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0年初,中共三明地委、行署通过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真理标准的讨论,决定先以三明市区为重点,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活动。接着,在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学雷锋和其他先进人物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一学“竞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和”五好家庭“的活动。1984年6月,第一次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市召开。随后,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文明市民学校,以”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三热爱“教育为重点,把创建文明单位扩大到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街居、文明乡村,每年进行部署、检查、抓落实,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林权制度改革1983年夏,市委总结推广明溪县胡坊区柏亨乡(现为胡坊乡柏亨村)建立林业股东会的做法,对集体林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全面实行折股联营,联产承包,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制“经营形式,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1988年4月,国务院批复福建省政府,同意把三明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市委随即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制定《三明集体林区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至1996年,先后开展3个项目的区域性、综合性改革试验,有16个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22个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1998年,永安市洪田镇的洪田村16个经营小组分别与洪田村委会、村林业合作社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把607.27公顷山林、.1万立方米蓄积量林木分山到户、联户经营。1999年7月始,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以”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2003年6月,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以”明晰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4年4月,为进一步加快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国家林业局确定三明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单位。2005年11月,三明在全省率先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全市12个县(市、区)完成明晰产权和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并全部通过省级林改验收。至同年底,全市1712个村完成林改工作,占任务的99.5%,完成林权登记面积171.97万公顷,占94.8%,完成发证面积95.02万公顷,发证率53.6%。至2012年,全市累计完成林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74万公顷,发证率98.6%;所有权登记发证73.67万公顷,发证率98.5%;制作发放林权证67.5万本,林权证到户率99.2%,超额完成任务。累计协调发放县际以上”插花山“林权证129本、154宗、面积0.21万公顷。在生态公益林48.67万公顷全部参保的同时,全市商品林参保22.19万公顷、参保率96.7%。

扩大对外开放1984年7月,市委制定吸引外商投资6条优惠政策。1987年1月,市委三届五次全会通过《关于加强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1988年8月,市委决定由市政府正式礼聘14位(1991年6月增聘至19位)香港各行各业有突出成就人士,成立三明市经济开发海外顾问团,成为三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境外高级智囊团。市委还组织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直部门领导到佛山、东莞和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学习考察,促进思想解放。1990年起,三明对外经贸活动扩展到新加坡、泰国、北美、西欧等21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市委召开四届十次全体会议。全会决议: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用三年时间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用五年时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1996年4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的实施意见》,对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完成农村奔小康工作各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到1996年底,全市要有70%的村和70%的农户基本达到小康标准,农村奔小康进程要达到83%以上;1997年底,全市要有80%的村和80%的农户基本达到小康标准,农村小康进程要达到93%以上;2000年,全市要全面实现小康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