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史上最华丽的小熊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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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6 喜欢啊……

“这是哪来的?”

经纪人手里拎着一只大咖啡壶问道。

尽管宿舍里堆满了粉丝们送的礼物,从毛绒玩具到画满红心的幸运内裤都有。不过,目光敏锐的经纪人,仍然一眼看出了摆在桌子上的咖啡壶,并非男孩子们的日常用具。

风格不符。

在这间宿舍里,女性风格的物品很多。因为是偶像男团,粉丝们大多都是少女辈,所送的礼物也都是偏向少女风格。而这只铮亮的不锈钢咖啡壶,尽管型号颇大——看起来应该是五人份的——但是在外边罩着的手工网兜,是用红色的毛线勾出了一朵朵玫瑰的花纹。太细心,也太贤惠了,不像是现下小女孩粉丝们能做出的东西。

“啊,那个!是别人不小心丢下的。”袁墨桐刚好走进房间,从经纪人手里接过,“我正要清洗之后给她送回去呢……”

他说着,转身,去厨房了。

经纪人若有所思地看着。

“金梓。”

“嗯?”罗密欧和蒋俊浩不在,金梓正和水浪、苏打坐在地板上,看舞蹈教学的录影带。闻言抬起头来:“什么事,哥?”

“看好墨桐。”言简意赅地,“你们刚才发片,还在打歌。”

水浪笑道:“哥是指绯闻吗?我看应该不是。那孩子你也见过,就是上次被门拍昏的女生。她好像在给我们这栋大楼送报纸。”

经纪人想起来了,微微皱眉:“那个任性的小丫头?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家境不错的类型。先是在快餐店打工,又跑来你们宿舍送报纸?奇怪……你确定她不是故意设计,想要来追你们的?”

“品位很差的暴力女。”金梓撇嘴:“哥你放心吧,她不是墨桐的理想型。”

“是吗?”经纪人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那三个男生:“那她呢?”

金梓好奇地接过,一瞬间瞪大了眼:“伊人……”

“队长,你下午没有通告吧?”

袁墨桐从厨房里出来,甩了下湿漉漉的双手。

正想拿毛巾,却发觉大家都愣愣地看着他,不由得怔住:“怎么?”

“没、没有!”金梓跳起来,脸色不大自然:“有事吗?”

“呃,请你陪我一起去送壶……”墨桐疑惑地看着他们:“还有,小欧不是很喜欢那盒蛋挞吗?想再去买一些回来……”

“好、好,我陪你去!”

金梓满口答应着,上前搭住墨桐的肩膀:“不过要先来变装吧?上次在商场被人认出来,差点因为给粉丝签名耽误了通告……”

“你人气高啊……”

“那当然!”

墨桐虽然还有疑问,不过好歹是被金梓拖走了。

经纪人站起来:“我也该走了,有通告给你们打电话。”

“好。哥,再见。”

“嗯……”

待房间安静下来,苏打面无表情地伸手,从沙发下面,把金梓随脚踢进去的照片摸了出来。

水浪望着照片上气质清冷的女生,有丝好奇地:“她是——”

“以前和我们同级的练习生。”苏打答道。

“怪不得我没见过……”

水浪比金梓、墨桐、俊浩进公司要晚一些,但年纪相差无几。

他眯了眯眼,淡淡地、然而无比剔透地笑:“她是……墨桐以前的女朋友?”

苏打并不意外——这家伙的外号就是“狐狸”。

“更惨。”他弹了下照片,向来保持一号表情、不“冷”就“酷”的俊脸,终于有了一丝动容:“是曾经很喜欢,但被她无情背叛了的……女朋友。”

金梓戴着一副超大号的黑色墨镜,走在袁墨桐旁边、再稍微靠前一点的位置,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

说是“变装”,其实这样更加显眼。时下明星必备的物品,肯定把包括“黑超(黑色超大的墨镜)”。就算是普通人,戴个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也够出格的。

更何况他的衣服——黑色的吸腿牛仔,搭配风格怪异的连领带T恤,外面再罩上纯白色的衬衫——这一身风格独特、混搭而且招摇的衣服,更如同磁铁一样能牢牢吸引住路人的视线。

不过,金梓才懒得管这些:我就当这是“变装”,你能奈我何?

眼角瞟到墨桐,看见他正若有所思地微笑。金梓站住,转身,摘下墨镜,然后将一条镜腿含在口中,怀疑地:“喂,我说你的品位——不会那么差吧?”

“啊?”

墨桐愣了一下,双手抱住咖啡壶,很迷糊的样子。

和金梓的随心所欲不同,私下里,袁墨桐的衣着风格,一向都是简约而清爽的。他不喜欢繁复的设计,除了演出服,几乎没有穿过带有亮片、皮条、金属链等等夸张装饰物的衣服。像今天,他就是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下面是普通的蓝色牛仔。当然,就算是低调的设计,牌子也是有名气的。无关于盲目崇拜,确实是因为大牌的衣服质料好,穿着舒适。

不过,摒弃了刻意的张扬,并不代表着“泯然于众人矣”。墨桐这身打扮,有两个出彩的地方:一是T恤上的印花。几枚大小不一、深灰色的十字架,占据了左胸口的显眼位置,既稍微消弭了T恤领口的扣子开得极低、露出了部分胸膛的诱惑,又显示出一种介于虔诚和神秘之间的宗教意味;二是他的腰带。牛仔裤的颜色虽然普通,但搭配上一条银色的腰带后,即刻有了一种“低调的华丽”。T恤的下摆随意地、稍稍有些上卷,隐约露出了雕刻着花纹的金属带扣。就如同本质安静而内敛的男子,在不经意间,也会微笑得很诱惑。

按金梓的话讲,袁墨桐这种的,就是“闷骚”的典型代表。

此刻,他靠着桥栏,任抚过水面的清风,吹拂着略有些长的黑发。在他身后,有一片宽广而碧蓝的河面。远处的金光点点,是午后阳光的杰作。

金梓蹙了下眉,稍微有些不爽墨桐临出门前,不用往脑袋上打摩丝。他自己喜欢把头发的颜色变来变去,而频繁染发的结果,除了赏心悦目之外,是必须更加精心的养护与打理。

“我的意思是说,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只螃蟹了吧?”

与荧屏上官方而沉稳的形象不大一样,私下里,金梓是毒舌,且口无遮拦的。

不过,最令人佩服的是,这两种面孔的转换,金梓可以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却从来不会落人口实。

经他一提,墨桐下意识地想起华煜莽撞的行为模式:“螃蟹啊……我倒觉得比较像是一只跌跌撞撞的小熊……”

金梓瞪大了眼,不敢置信:“你……还真喜欢她那种类型?”

说好听点是“天真稚朴”,说难听点就是“傻气笨拙”。

墨桐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金梓用墨镜腿指着他:“因为从出来到现在,你的嘴角一直保持上翘的状态;而且——不管是螃蟹还是熊——总之一提到她,你咧嘴的弧度还会可疑地增大。”

“……”墨桐摸了摸自己的脸,不信:“我平常也这样。”

“别跟大哥玩儿这一套。又不是头一次谈恋爱,还想扮什么纯情!”

金梓轻嗤一声。

墨桐本来就不是钻牛角尖的死硬派,此刻,不由得凝神思索,他……也许真的是……

“现在……还不太清楚。”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道,“我觉得小煜……那个女生很有趣,有点像是哥哥对妹妹……想保护她,倒是真的……”

因为不管是生理,抑或心理,她都太容易受伤。

晶莹剔透,而又易碎的琉璃娃娃。

“少来……”金梓将手撑在桥栏上,眯眼望着遥远处的白色帆船,“你根本就是家里的独子,哪里跑出来的‘妹妹’……”

墨桐微笑,但并未否认,只是转身,同他一起望着河面。

金梓微微转头,隔着墨镜,看见墨桐的表情——他垂了头,一双黑亮的眸子微敛,眉头稍蹙,似在疑惑地思考着什么。

见他这个样子,金梓暗地叹了口气。

关于爱情,旁观者是无法给出准确答案的。注意,是“准确”,而并非“正确”——作为组合的队长、年长几岁的哥哥,他当然可以告诉墨桐现在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但是——

“这是你自己的问题,需要你自己独力去解决。”

金梓将墨镜推到头顶,转身,走上人行道。

“但我必须提醒你一句:那个女生,看起来从没有受过情伤。墨桐,把握好分寸,别到最后——”他转过头来,平静地,“伤害到这个小妹妹,最重的,反而是你。”

她就像是个单细胞的生物,有什么反应都直接表现。她醒来看到人头会毫不迟疑地打下去;她不会寒暄,没有客套,甚至忘记了询问,反而见鬼似的惊叫着冲出了他们的宿舍——这一切,在在都表明,那个叫做“华煜”的女孩,在为人处世方面是个生手。更进一步言,她似乎都没有过和男孩子们相处的经验。

墨桐走过去,亲热地搂住金梓的脖子:“每次看到你一本正经地说话,我就不再怀疑我的这句‘哥’叫得值。”

“废话!”金梓仰头,傲慢地,“我本来就比你大。”

“心理成熟的年龄不一样嘛……”

“滚!”

“哥,别这样……”

虽是玩笑的口吻,但也是真心话。

金梓说得对。

而他,也不愿再伤害她。

墨桐想起了在街舞大会的舞台上,高高擎起奖杯,又在下一刻,狠狠掼向地板的女生。

如同女神一般,凛然而决绝的眼神。让你想象不到,这是一名街舞跳得拙劣、需要父亲帮助“买”到冠军名次的富家女。

既然想要,为何在到手后,又轻易地放弃了那般荣耀?

是骄傲吗?

还是对于伙伴尊严的维护?

他不清楚。

只看到,那一抹走向轿车的娇小背影,微微颤抖着,柔弱、却又要命的倔强。

下意识的,他捡起那些碎片,连同一张写了“对不起”的字条,托人送过去。也不知道自己做没做对,会不会再勾起她的难堪和伤心回忆,只是……只是突然间发觉,那些玻璃的碎片,在灯光下熠熠闪亮,是一种凌厉的美。

一如她的自尊心,即使被摔碎了,依然值得珍惜。

那个时候,他莫名地坚持,假如收到了这些,她的心伤,或许能得到些许弥补。

过了大桥,再走不远,就是华煜打工的快餐店了。

一路上自然有粉丝认出他们,纷纷或是尾随,或是上前索要签名、握手、合照、拥抱。金梓早将之前的抱怨丢到爪哇国去,来者不拒。更甚者,分明是乐在其中。

而作为队里的“好好先生”,袁墨桐的脾气在粉丝圈里也是出了名的。这一日的下午,还发生了件好笑的事。有几个结伴的女孩,说因为跟着他们一路走过来,竟然忘记自己还有事要办、已经要迟到了,然后娇嗔不已地问他该怎么办?墨桐二话没说,径直掏出钱包,就要给她们坐计程车的钱。骇得女孩们急忙摆手,赶紧解释说只是想和他开个玩笑。他犹不放心,催促女孩们若有事就赶快去办,一副大哥哥叮嘱小妹妹的样子。

他表情严肃地说教,面前的几个女孩全都低着头。看上去似乎是虚心受教的样子,可是弯曲的唇角,泄露了她们心里的秘密——有点好笑,也有点感动呢。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很贵族气质、很“王子”的大男生,居然这么好骗!

就这样一面走、一面还要应付层出不穷的粉丝,到快餐店本来只需要五分钟的路程,他们足足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

金梓终于显出些许疲惫,打了个呵欠:“这条街还是一样,人气很旺啊……唉,名气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呢……”

墨桐没话说,心想上次也是这样啊,和金梓哥一齐走在星街……可是因为有别的歌手办签唱会、路人们都被吸引过去,结果只有很少的人来要签名,你明明还大发雷霆来着……

金梓眯眼:“现在没想什么好话吧,你。”

墨桐吓一跳:“呃——那个——”

“算了,反正我是个很大度的人……”其实,金梓也不大想听他解释。因为是天主教徒,这家伙一般不会说谎话。偶尔有点难听的,他一向是放在心里;然而被逼问急了,他要是说出了心里话,反倒会让听者哭笑不得。

看墨桐松口气的模样,金梓更加不爽:“喂,我说你好歹也稍微放弃点坚持,偶尔说点假话又怎样?无伤大雅的、让大家都好过点,行不行?”

“说来说去,还不就是要我顺着哥的意思……”袁墨桐鼓腮,流露出外人看不到的、孩子气的一面。

“不只如此!还有,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可不可以别那么轻易相信别人?这种时候,小欧都比你灵光!”金梓瞥他一眼,颇无奈地:“比如刚才,那些女孩明明是在开玩笑,偏就你傻乎乎当真了!要是传出去,大家以为咱们‘螭吻少年团’都是些情商低劣的家伙,连玩笑和真话都不懂得分辨怎么办?”

毒舌归毒舌,但金梓,真是在为弟弟们担心。其实墨桐还算好的,俊浩和苏打更过分……

说实话,像金梓这么好的哥哥,实在不应该碰上这种倒霉事。

“啊!小小宝!你别这样!”

这名女孩的喊声里,还带着微颤的哭音,明显是遇上什么棘手的事情了——

金梓下意识地转头,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一道黑影扑了上来。

扑通!

“呀——”

尖叫的,还是女生。

袁墨桐呆呆地看着一只雪白而巨大的狗,亢奋不已地扑倒了金梓……然后,在狗的脖子上,貌似还连着一根皮绳……然后,就像放风筝似的,大狗拽飞了一名穿着雪白围裙的少女……然后少女在下一个瞬间,以同样的动作,栽倒在大狗身上……然后他可怜的金梓哥,就被压在这一人加一狗的下面……

太过冲击性的画面,彻底震撼了周围的路人。大家全部都呆呆地看着,一时之间,竟无人想到要伸出援手……

“这简直……太荒谬了!”

金梓坐在店面的上一层、属于老板的私人房间的地板上,赤着上半身,披着一条厚厚的、毛茸茸的浴巾,牙齿打颤地说道。

“哥……对不起……”

墨桐跪坐在一旁,小心翼翼地说道。

“如果我反应快一点,就不会……”

“不关你的事,都是那只熊不好!”金梓咬牙切齿,“没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明明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还非要替客人去遛那只名不副实、叫个可笑的‘小小宝’却巨大到夸张的狗……最可恶的是,就算摔倒,她居然还死拽着装狗大便的塑胶袋不放手!害我也弄了一身……哼,我真怀疑,她还是女生吗……”

墨桐勉强微笑:“那个,哥……其实,没有落到你身上……真的,我都看到了……”

还有,他其实是赞赏的,对于紧抓着塑胶袋不放的做法——想想看,在大街上,假如是狗大便来了一场“天女散花”,岂不会更加“惨无人道”(即是“情况凄惨到无人走在街道上”的简略说法)?

“你不用替她狡辩了!害我出了那么大的丑!这里是星街!我担心的是明天会不会有一张照片出现在娱乐版,而且正好是我、还有那些狗大便的特写!”说到最后,金梓近乎咆哮了。他最害怕的就是臭烘烘的东西!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他摔得七荤八素,好不容易睁开眼睛,面前居然是一堆、从破掉的塑料袋里露出来的狗大便的特写——他还能不愤怒吗?!

墨桐被吼得缩脖子,不敢再说什么。

正在金梓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整个房间里余下的只有尴尬和沉默,房门被人从外面敲了两下。

轻轻的两下。来者的迟疑与小心,听都听得出来。

“那个……请问,需不需要吹风机?”

这个声音——

金梓下意识要发作,蓦地想起,自己刚刚才洗完澡,头发来不及打理,还是湿漉漉的一团。于是乎,怒气和爱美的天性,在心头交战起来。一时之间,反倒说不出话来。

门外的人等了一会儿,又小小声地加了一句:“还有老板交给我的护发产品,他说是专门针对染烫发质的……”

金梓心里一动。

“哥,不管怎样,你的头发比较重要吧?”

心头的天平,终于在这句话之后发生了倾斜。金梓气闷地:“进来!”

华煜低着头,端着一堆东西走了进来:“对不起……”

墨桐站起来,绅士地替她接手——实际上,他是怕她再来一次失手,把这堆东西倒在金梓的脑袋上。那就真要出大事了。

“没关系——”他冲华煜安慰地笑笑,“哥和你闹着玩的。”

金梓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华煜跪坐在木地板上,有点不知所措地掰弄手指:“金梓……真是抱歉啊,那只狗太调皮了,我想它误以为你是女孩子了……”

“什么?”金梓接过由墨桐插上电源的吹风机,眼神一凛:“你是说我长得娘娘腔吗?”

“不、不是!”

华煜吓一跳:“我是人啊,我当然一眼看出你不是女生啦!可那只狗是畜生……它是我们这里一位熟客养的,有个很奇怪的毛病,就是……很喜欢长相漂亮的女孩子,这只好色的小小宝!我都教训过它好几次了……它一定是看你长得比周围所有人都漂亮,所以才把你误会成女孩子,一下扑过去的……”

金梓怀疑地:“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她点头,用力地。

“……”金梓看她一会儿,蓦地眉开眼笑:“果然是很有品位的狗。”

咣当一声,墨桐摔倒了。

“干吗?”金梓瞥一眼。

“哥……你……”

他无奈苦笑,不知说什么好。

“我什么?”金梓“哧”了一下,“你还是赶紧办正事吧,不是说要来还东西的吗?”

“对了——这个——”

袁墨桐将放在一旁的咖啡壶递给华煜,有点尴尬地:“抱歉哦,最近宿舍里闹粮荒……奶茶和蛋挞都被我们吃掉了。”

华煜稍微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不好意思地低头:“要这么说,我倒是应该赔你们的口粮……当时被我撞翻的人,是‘螭吻少年’的队员吧?我有记得,他好像提着很多的食物……”

“哦,你说的就是这一位啦!”金梓从镜子面前转过来,用梳子点了下墨桐,“他当时从家里带来的食物,全部‘天女散花’了……”

“啊?”华煜瞠目,“我——”

她到底……还有没有哪怕一点点的用处啊……

见她沮丧的眼神,墨桐忙道:“不关你的事。说来说去,都是追你的那些黑衣人不好!要救人就彻底一点,干脆把单车拽住嘛!居然像表演滑稽默剧似的,把单车推到别人身上去……哥,你也看到了吧?”

说着,他抬头,望了一眼金梓。

“……”金梓想了一会儿,诚实地:“我忘了。”

“啊?!”

什么——

“何止我啊!”金梓慢条斯理地向头发上涂抹保养品,“水浪、小欧、苏打、浩子——你随便去问!我们当时连你都不想要了,那里还有时间看其他人?抢救食物才是最重要的吧?”

墨桐彻底无语。啊,原来兄弟情谊,是及不上一块汉堡,或者炸鸡的……

奇怪的是,反倒是华煜听了墨桐的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黑衣人——那是——

“算了!”墨桐气鼓鼓地,“啪”的一下,将两张票拍在地板上:“这个给你!”

华煜一怔,黑衣人的事暂且抛置脑后,好奇地:“这是什么?”

“观赏票!Music Home!”墨桐其实也拿不准人家想不想去,只凭着一时志气:“送给你!关于奶茶和蛋挞的赔礼!”

“真的吗?”

华煜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晶亮:“这不是在市面都买不到的票吗?不向社会公开发售,仅在特定领域流通……我真的可以拿吗?”

真是给面子的反应!让男生作为偶像的自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金梓故作随意地:“给你就拿着吧!下次还想来,和我们说一声就好!”

“哇!好棒!谢谢!”

华煜一手举起一张票,孩子气地吻了一下,然后高兴地欢呼起来。

“哈哈,其实没什么啦……”

墨桐一脸黑线,看着已然忘乎所以的金梓——哥,你不是说作为一名偶像,智商高不高无所谓,但是情商一定要比常人高许多才可以吗?你还告诉我们,情商高超的证据,就是不能被别人的态度所左右,然后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态度。譬如有人说你长得难看,你要当他有视“障”;有人说你唱歌难听,你就当他有耳“障”;有人说你很讨厌,你就干脆把他当作“智”障云云。

但是,看你现在的样子,明明就是被人家稍微恭维了一下,就立刻性格大变了呀……你的坚持呢?你的“不被他人所左右”呢?那些你一脸高深的表情讲出来的东西,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唉——

墨桐摇了摇头,生出一种“偶像破裂”的悲切……

抬起头来,恰好与华煜的眼神对上。

女孩倏地低头,假装看着手里的票,然后不自觉地红了双颊。

唇角还是在笑的。浅浅的梨涡,有一点惊喜,有一点羞涩。

墨桐看着她的脸,心头漾起一片温柔的暖意。

果然是……有点喜欢的感觉呢……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

她……的确不是他的理想类型。

他想起偶尔在网络上,看到粉丝们所写的、以自己为主角的爱情故事。配给他的女主角,总是设定为开始时不知道他是明星、而且也根本不在乎他的明星身份与光环,很有个性的女孩子。故事中的配角都会以他为天,而女主角就偏偏和他作对——说难听点,态度比较恶劣。作者往往有云,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他心下起了一种征服欲,非要这女孩爱上自己不可!”

每每看到这里,袁墨桐总会惊起一头冷汗,怀疑自己是不是给人留下了偏执又变态的印象?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多么激烈执著,也自问不曾幼稚到那般地步。

他只是个性格温厚的男生。凡事包容。凡事盼望。若有深刻厌恶自己的人,他只会微笑着走开,还彼此一个安静。

而华煜……

也许是喜欢上握住她的手,她就会面红耳赤的模样——反应直接,又很有趣。

更重要的是,那让他心下有小小的火苗与欢呼,让他在潜意识中知道:哦,这个女孩,大抵是喜欢我的。

那一种成就感,比起征服某个极度讨厌他的女生,来得更加微妙,也分外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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