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往往会有很多意外,我的初恋就是这样。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初恋其实是一条温情脉脉的通往失恋的道路。
另外,最让你想像不到的是,我的失恋是一朵最美丽的玫瑰。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的第一个学期。你会说,太早了,太早了。你这样说我很理解。很多人都会这样说的。如果你有幸见到她,你肯定就不会再这样说了。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自己随随便便说了一句不负责任的话。
我心里慌慌的,不敢正眼看她。我不敢相信,尘世间的女子竟然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的容貌和神情,以及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
她把我的学习生活搞糟了。一团糟。但我一点儿也不怪她。要怪就怪我自己。甚至,我恨自己。恨自己以学生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
她是我的老师,语文老师,而且是班主任。
她刚刚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
我喜欢她,但我不敢说。她却先说了。
她说:“你的作文写得真好,我喜欢你。”
我的心一下子乱了起来。太突然了,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从她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很想哭。
那时候,我不仅作文写得好,其他各科目的学习成绩也都很好。后来就不行了。第二学期,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不行,我学不下去。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在课堂上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听见一种声音,她的声音。
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喜欢你。”
我神不守舍的样子,一定让她觉察到了什么。她开始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了。她一次又一次找我谈话。她追问我,她逼我。我什么也不说。低着头,红着脸,什么也不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我心里很难过,真的很难过。
最后一次她显然是生气了。是的,她很生气。
她说:“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她说:“你是不是爱上了哪个女孩子?你说,她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也很生气。我抬起头,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是你。我爱你!”
她愣住了。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在一朵水莲花的花瓣上滚动着,滚动着。
冬天陡然降临了,空气变得寒冷而沉重。我像一条不幸的鱼,被冻在冰中。我能看见爱情的方向,但我无法游动。
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信。是情书。
此后,我会经常收到她写来的信。都是情书。
她在信中告诉我,她喜欢我,她真的喜欢我,她希望我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如果我能考上,她会更加喜欢我,她会喜欢我一辈子。
我喜欢听她这样说。我也经常给她写信,我告诉她,我想到她的母校读大学,我一定要到她的母校读大学!
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到了高三,我已经是全校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了。
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我告诉她,将来,我想当一个作家。
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是一朵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的红玫瑰。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我终于要到她的母校去读大学了。她兴高采烈地送我到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差一点晕倒在站台上。
我很快就知道,其实,在初恋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失恋了。
我收到了她的信。很长很长的一封信,超过我的情感所能承受的长度。
她在信中告诉我,当初,我对她说我爱她的时候,她跟她的恋人正准备结婚。她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为了我,她推迟了婚期,一再推迟。她说服她的男友,不要到学校里去找她。她说,现在,她已经是一个幸福的新娘了。她请求我原谅她……怎么是这样的呢?
我长叹一声,推开窗户仰望夜空,夜空里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应该是我请求她的原谅才对啊。
我度过了一个不眠的长夜。我的眼前,一直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她说:“请你不要伤心,我会轻轻地爱你,爱你一生。”
我也会。我也会用自己的一生轻轻地爱你。老师,你听见了吗?
那温暖的目光、关切的微笑、真诚的书信,这一切,似乎是个“骗局”,但却让“我”最终成为最优秀的学生!
红绣鞋
一大早,七婶就起来了。她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是腊月二十四,是麦苗出嫁的日子。她想简单地弄点饭吃吃,就到黄瓜园贵他姑家去。她想躲过这一天,免得自己看到麦苗出嫁伤心,也免得麦苗难受。
刚刚做好饭,麦苗就一头撞了进来。麦苗进了屋冲她叫了一声“婶”,就到西间里去了。
她没有往西间里去。平日她就不常往西间里去。那是贵住的房间。贵参军前就住在西间里。
过了一会儿,麦苗从西间里出来了。七婶抬眼看了一下麦苗,见麦苗脸上竟是出奇的平静。她知道麦苗是个挺有主见的闺女,就放心了。
麦苗说:“婶,做饭了没?”
七婶说:“做了,刚做中。”
麦苗说:“婶,我来晚了。”
七婶说:“看你说的。今儿个是啥日子!”
麦苗麻利地将平日吃饭的小方桌往屋当间一拉,用抹布擦净了,又在上岗子上放一把小靠椅,就拉七婶往上坐。
七婶明白麦苗的意思了。七婶明白麦苗的意思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肯往上岗子上坐。
七婶说:“苗儿,你看你。”
麦苗说:“婶,你上坐,你上坐。”
七婶说:“这妮子,你看你。”
麦苗说:“婶你上坐,我有话说。”
七婶说:“这妮子,哪能这样哩,不兴不兴。”
到底没有麦苗的力气大,被麦苗连推带拉地按到了小靠椅上。
七婶说:“屋里有爹有娘的,那可不兴。”
麦苗不答话。麻利地抹了一只碗,盛了一碗红薯稀饭,又拿了一个馍,一双筷,小心地来到七婶面前,庄重地跪下。
七婶仰起头,闭上了眼。虽然闭上了眼,那眼泪却止不住地淌了下来。
麦苗说:“娘,吃饭吧!”
麦苗说:“麦苗今儿个就要走了,再给娘端一碗饭。”
麦苗说:“往后,娘再想吃麦苗端的饭,就难了。”
七婶只好睁开眼,将饭接过来,放到桌子上。抬眼去看麦苗时,见麦苗早已哭成了个泪人儿。两个人遂抱在一起,畅畅快快地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七婶首先止了哭,又扳起麦苗的头,用手给她擦脸上的泪。
七婶说:“苗儿,今儿个是你的喜日子,高高兴兴地走。”
七婶说:“啥也不怨,怨俺贵没福。”
停了一下,又自言自语地说:“你说说你咋恁傻哩你个龟孙!一个团~千多号人,人家都平平安安地回来了,偏你……”说着说着就提高了声音:“人家都知道有爹有娘有老有小偏你个龟孙啥都不知道哇我的傻儿我的憨乖乖……”
又大声哭了起来。
麦苗也跟着哀哀地哭。
隐隐约约地,远处传来了欢快的音乐声。七婶止了哭,细细地听。麦苗也细细地听。
欢快的音乐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
又响起了一阵劈劈啪啪的鞭炮声。
七婶说:“苗儿,快回吧,人家来了。”
麦苗点点头,站起来转身就要走。刚走了两步,又转回来说:“啥我都给麦叶交代过了,担水、劈柴……”
音乐声和鞭炮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七婶推着麦苗往外走。走到大门口,七婶看到一辆披红挂彩的汽车正从村街北头开过来。
麦苗凑近她的耳朵大声说:“娘,你回吧,过了三天我回来看你。”
音乐声和鞭炮声铺天盖地地压过来了。七婶一把将麦苗推出门外,转身“哐”的一下将大门关上,背靠着大门,一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过了多久,音乐声和鞭炮声终于停了下来。
七婶踉踉跄跄地走进堂屋,又朝西间里走去。她想给贵说几句话。
掀开门帘,七婶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桌子上,贵的遗像面前,是一片耀眼的红。
那是一双新鞋。
一双红绣鞋。
一段情永远磨灭不了,对婆婆的孝敬,对丈夫的深情和忠诚,那一碗红薯稀饭,那一双如血般火红的新绣鞋,足以为证。
迟点76章婚姻
扎姆的丈夫是一名工程师,他工作出色,为人稳重,深得扎姆的喜爱。经过三年恋爱,他们于两年前喜结良缘。然而,现在她却发现他们的关系已经变得平淡无味,再也没有了昔日的浪漫情调。
丈夫是个非常实际的人,而扎姆则生性多情。一天,她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平淡无味的生活,要求与他离婚。
“为什么?”丈夫听了非常震惊,不知所措地问。
“我只是感到非常厌倦。”她不假思索地说,毫不顾及丈夫的感受,“没有任何理由。”
那天夜里,丈夫默默地躺在她的身边。这让她更加失望,她想:“一个连自己的危机都感觉不到的男人,我能指望他什么?”
终于,他问她:“我怎么能够改变你的想法?”
她直视着他的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回答我这个问题:我想要一朵悬崖上的花,可要得到它,你将付出生命。你愿意为我这样去做吗?”
“我明天给你答复。”他伤心地说。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发现丈夫不在了,只见饭桌上放着丈夫留的一张手迹潦草的字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
我不会去为你采花,让我给你解释为什么。
你使用计算机时,总是不时把程序搞乱,每当这时,你就坐在屏幕前哭。
我不得不动手为你恢复那些搞乱的程序,并为你擦去眼泪。
你总是把钥匙忘在家里,我不得不跑回家为你开门。
你喜欢旅行,可你总是迷路,我不得不去领你回来。
你一累总是痉挛,我不得不为你按摩,缓解你的疼痛。
你待在家里,我总担心你会感到孤独。为了减轻你的无聊,我不厌其烦地给你说笑话讲故事。
当你老了的时候,我会在你身边为你剪指甲,梳头发。有我的陪伴,你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所以,亲爱的,除非我确信有人比我更爱你,我是不会去悬崖为你采花的,将你一个人留下……她的眼泪落在纸条上,模糊了上面的笔迹。
这就是我给你的答复。如果你认为我说得有道理,就请把门打开,因为我像往常一样,正拿着你喜欢的面包和新鲜牛奶站在外面。
她急忙打开门,只见他手里拿着面包和牛奶站在那里,一副充满期待的急切表情。她忘记了自己想得到的悬崖之花,充满爱意地一头扑进男人的怀里。
生活中的爱不会永远像电影电视中所表现的那般轰轰烈烈,更多的时候,她会像一朵平凡的甚至毫不起眼的小花躲藏在生活的某个角落,等待着你去采摘。火灾胡志安在火灾中丧生了。是他妻子告诉了我这一消息。他妻子说她叫芸。我跟胡志安是初中同学,自他初三上学期被开除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算起来,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这二十年间,他走过了什么样的人生历程,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是否养育了孩子,我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在我的视野里,那个名叫胡志安的人,早已沉没于往昔的岁月之中。我没想到的是,他那双忧郁的眼睛还一直追随着我。这些年来,我走南闯北,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为了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暂时漂泊。”但胡志安完全了解我的行踪,还知道我现在的电话号码。临死之前,他对妻子说:“我死后,你给田文打个电话,把我救火的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这经历一点也不复杂。胡志安在深圳某建筑工地打工,这天黄昏,他下班后骑单车走在回家途中,突然听见路边一家店铺里发出巨响,随后,接连不断的爆炸声伴着滚滚黑烟,火苗腾空而起,迅速蹿上二楼。二楼以上都是住家户。胡志安听见有人在报火警,同时看见二楼上一个矮小的老太婆在绝望地拍窗子。他扔了单车跑过去,抓住一根斜伸的树枝攀上阳台,用拳头砸烂了窗玻璃。跳进屋后,他才发现老太婆是坐在轮椅上的。餐桌上放着一壶凉水,胡志安脱下自己的外套,淋湿后往老人脸上一盖,抱起她就走。此时黑烟飞旋,什么也看不清,他瞎摸了好一阵才打开房门。走廊已被充斥着铁锈味的烈火吞没,他猫着腰抱着老人往外冲。老人安然无恙,而胡志安却被大面积烧伤,出大门的时候,又被一只掉落的花盆击中了头部。他被人送进了医院,十余天后死在病床上。
他为什么要特别嘱咐妻子将这件事告诉我呢?按照一般的猜测,是我以前跟他的关系很好吧。其实不是这样。我们同学两年多,而且住同一间大寝室,却从没有过私下的交谈。他不仅跟我如此,跟别的同学也如此。他在我们班成绩最好,也最穷。即使大冬天,他也穿着缀满补丁的老蓝布单衣。穷使他自卑。他那颗圆滚滚的脑袋总是低着的,偶尔抬眼看人,目光里也充满畏怯和忧伤。我们学校在一座半岛上,校舍之外是广袤的田野。不知什么原因,学校跟周围农民的关系很不好。校方为了缓解这种关系,明文规定:学生践踏了庄稼,以十倍之价赔偿;偷了农民的瓜果,开除。胡志安就是偷了瓜果被开除的。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下了近半个月的雨,终于在这天停止,带着泥土香味的阳光遍洒在半岛上。仿佛为了庆贺这难得的好天气,学校杀了一头大肥猪(那时候学校自己喂猪),做成盐菜烧白肉卖给学生。蒸笼揭开,油腻腻的味道便在空气里浮荡,顷刻间灌满了整个校园。我们在食堂外的槐树底下排成长队,满口生津地向卖肉的窗口一步步靠近。可这时候,胡志安却在远离食堂的操场边转悠。他不仅没钱买肉,连饭钱也没有。他已经两顿没吃饭了,他饿。无孔不入的肉味加重了他的饥饿感。他终于从围墙溜出去,偷了农民的两根黄瓜。
他当场就被逮住了……
有消息说,星期五就开师生大会,宣布开除胡志安的决定。他的学生生涯还有不到三天。
星期三那天深夜,我被噩梦惊醒,听见胡志安捂在被子里说梦话:“爸呀!爸!……”他爸给他送钱来的时候我见到过,那是一个身体瘦弱的男人,脸黑褐色,手上疮口累累,从远处看去,他仿佛土地上一块活着的伤疤,这块活着的伤疤之所以愿意承受一切苦难,就是为了儿子将来有出息……胡志安见到谁都是一副想哭的样子,但班上没有谁理会他。大家都看不起他。
星期四,我们刚吃过午饭,校园里突然想起急促的铃声。铃声过后,校长在广播里大声喊叫:“岛上起火了,全体男生带着盆子去救火!”
我们呼啸而出。校长让我们去救火,是希望跟半岛人缓和关系。火灾现场离学校并不远,出校门后,穿过十余道田埂就到了。已有好些农民围在那里,都是笑嘻嘻地观望!原来,被烧的是数十年前修的一个公猪圈,离最近的农户也有上百米。公猪圈早就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加上风吹日晒,雨淋虫叮,木料也已成废物,谁还去在乎它啊。见农民自己都不救火,跑来的老师和学生也就站着看热闹了。
正在这时候,胡志安冲了过来。他灵巧得像大山里的猴子,迅捷攀上椽木拆火路。木料都是干透的,火路跑得比风还快。不到十分钟,房屋就彻底垮塌了。胡志安随梁柱一起倒入火堆。在一片惊呼之中,他跑了出来。他的脸像刚出井的煤矿工人,手上到处都是被火舌舔出的血泡,腿肚还被铁钉扎了一个洞。
我们都以为这是上天给了胡志安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那天上晚自习课,胡志安扎着绷带进了教室,但班主任告诉他说:“你不必来了。”那口气,绝不是因为怜惜他受了伤,而是另有含义。这一点大家都听出来了,胡志安也听出来了。看着他那绝望的眼神,我的心痛了一下。我大声对班主任说:“胡志安见义勇为,难道就……”班主任严肃地瞪了我一眼。次日的大会照开不误。开会之前,黄瓜的主人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跑到学校来为胡志安求情。校方感谢她的通情达理,同时表示,胡志安犯了纪律,就要依律处罚,否则,怎么能培养出有用之才?至于他救火,学校并不承认那是见义勇为:抢救没有价值的东西,义从何来?就这样,胡志安在星期六早上,背着铺盖卷,带着满身的伤痕,凄惶而孤单地走了……芸说:“你知道志安为什么让我打电话给你吗?”
我说知道。他是想让我明白,虽然上次救火没能拯救自己的命运,但再次遇到火灾的时候,他并没有袖手旁观。他的灵魂没垮。
芸抽泣起来了:“对,你说得对,志安就是你说的那种人……但他还有件事情让我告诉你。”芸停顿了许久,说,“半岛上的那次火,是他故意放的,他想制造一个机会,让自己好好表现,让学校保住他的学籍……他失败了,他说这是自己罪有应得……为这件事,他愧悔了二十年,特别是觉得对不起你的信任……这次他终于赎罪了,他救出了一个老人……”
芸放声大哭。
二十年后,又是一次火灾,他没有计较二十年前发生的事,亡命地救人,为的是什么?老许老许又一次晕倒在讲台上了。
等他醒过来时,村长已经坐在他的床前了。他的仅有的六个学生也端端正正地排列在他的床前。他自从十七岁开始在这个山区村小教书起,至今已有三十一个年头了,然而每届学生数从没超过十人的。一个学校也就他这么一位老师。整个学校的一切事务全由他一人承包的。
“许老师,你终于醒过来了……”村长含着泪花,紧紧握住老许的手。村长也是老许教出来的学生。
老许示意孩子们离去。“……看来,我这次是真的不行了,可我不甘心哪……”
“你为家乡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累成这样……”
“说句真心话,家乡……这穷山恶水的,我可从没真正爱过它呀。……我当初选择教书这条路,目的却是……为了能飞出这个山窝窝……”
老许平静地告诉村长,自己之所以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凭借自己的“实力”冲出大山去。可是,人,一旦获得了许多“崇高”的荣誉后,申请调动到城里去的报告,却一直不敢交到上面去。老许又告诉村长,自己之所以至今没能结婚,并非“一心扑在教育上”,而是想飞出大山后再生儿育女,免得拖累下一代。老许还说,要不是这穷山恶水的,自己病肯定能医治好的。老许最后一再强调说,他刚才说的这些话,千万别让别人(特别是孩子们)知道。
“我要是死了,尸体请给我送去城里火化,骨灰就安放在城里的殡仪馆里好了。”村长说:“你要是‘走了’,我一定将你的坟墓安置在这所学校的国旗杆下,好让人们永远记住你……”
“不,不!……我活着不能进城,死后你就让我做个城里居民吧。算我求你了,你一定要答应我。”
村长终于默默地点了点头。
老许真的死了。但村长最终却没能将老许运去城里火化。原因是去城里要翻过七座大山,很不方便,没有天大的理由怎能将一个尸体运去城里呢?当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村长怕损害老许已经拥有的崇高形象而不愿将老许的遗言告诉村民。
“要是将许老师的遗言公之于众,他这一辈子不是白干了吗?人们听了许老师的真心话后,还会敬重许老师吗?还会看重许老师的遗嘱吗?”村长心想,“人来到世上还不是为了一个‘名’吗?”
老许的墓终于坐落在通往城里的路口边上。每年的清明、冬至日,村长都去扫墓。令村长惶惑的是:“许老师怎么从来不来托梦呢?”
也许燃尽生命烛照黑暗,身边却没有可取暖之火。
不鼓掌的人
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很不正常,惟独他一个人不鼓掌,真不可思议。
演讲者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儿把手都快拍烂了,还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讲坛报以雷鸣般的掌声,不,简直是在一齐鸣枪射击。有人嫌鼓掌还不过瘾,竟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对!一点不错!”“我们都挨了打!”“警察是我们的敌人!”
警察犹如街道两旁的树木,布满会场四周。每当群众鼓掌、喊叫时,他们眼睛里就闪烁白光;佩剑仿佛是套在家犬脖子上的锁链,发出“咔嚓”、“咔嚓”的恫吓声。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何况,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警察要是胆敢在这种场合动手打人,大概到会者谁也不会袖手旁观的吧!这一点群众清楚,被告们心里也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们至多只能白白眼、拨弄拨弄佩剑而已。
“谴责警察‘五一’暴行大会”笼罩着法庭式庄严、激昂的气氛。演讲的工人大声怒斥,听众的心里也在大声疾呼。台上台下同仇敌忾。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惟独这家伙阴沉沉的,一声不吭,显得无动于衷。
他一动不动地端坐在我的邻座,仿佛波涛中的一块岩石。面孔浅黑,身体似乎有点虚弱,鼻子向旁歪斜,目光锐利,身穿土黄色粗布工作服,看上去像是个中年工人。他嘴唇紧抿,正出神地望着台上的演讲者。
“混蛋!”我暗暗骂道。居然巧妙地混了进来,你在拼命地看什么呢?是把反抗者的面孔一一记入脑海中的手册?还是像蜻蜓那样转动眼睛环视四周呢?……于是我对他严加监视起来,但这家伙依旧纹丝不动。过了好大一会儿,他都没拍过一下手,也没喊过一声。也许他压根儿没这种念头。
我不免纳闷起来。恐怕是个新特务吧!不!说不定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也未可知。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家伙身上了,至于台上的演讲,早已丢在一边。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就在我正要把脸凑过去喊声“喂”时,突然发现他的双瞳像电光一样在闪亮。啊呀!这条狗真怪,在哭哩,是不是有所触动了呢?……就在这当儿,雷鸣般的掌声又一次震撼了整个会场。他失神似的举起迄今一直垂着的那只手,可是刚举到胸前又垂落在膝盖上。
这时,我才看到了一样东西。可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意义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要大得多,我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四周一片昏暗,我极力睁眼凝视,确实没错,搁在膝盖上微微颤动着的东西是一双没手掌的手,不!是研磨棒。
我的眼前闪电般地掠过一个幻觉:传送带宛如几十条耀眼的白练,奔腾不息。马达隆隆鸣响,机器令人目眩地飞速旋转。突然,五根手指和手掌碰到磨得光亮的钩形加工品,顿时在一片浅红色的烟雾中飞舞……我全明白了。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你!”
我失声抽泣,眼前一片模糊,还是伸出双手,紧握住他那山芋般的、无声地颤动着的物体。
其实误解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眼睛看见了不真实的东西,而是我们缺少仔细观察的心,缺少善于思考的心。笑对人生的残局人若以命运来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生来就走运;一种人生来就倒霉。台湾残疾画家谢坤山就属于后一种,似乎生来就和好运气无缘,而与霉运结伴,倒霉了一次又一次,也倒霉得一塌糊涂,简直成了“倒霉家”。
由于家境贫寒,没钱供他读书,所以谢坤山很早就辍学了。不过,生活贫困也使他早熟,很早就懂得父母的劳苦与艰辛。因而从十二岁起,他就到工地上打工,用他那稚嫩的肩膀支撑着这个家。然而,命运偏偏不垂青这个懂事的孩子,总将灾难一次次降临到他头上。十六岁那年,他因误触高压电,失去双臂和一条腿;二十三岁时,一场意外的事故,又使他失去了一只眼睛。随后,心爱的女友也悄然离他而去……面对命运接踵而来的打击,谢坤山并不抱怨,也没有因此沦落。但为了不拖累可怜的父母,也为了不拖垮这个特困的家庭,他毅然选择了流浪。带着一身疾病上路,独自一人,与命运展开了博弈。
在流浪的日子里,谢坤山一边忙于打工,挣钱糊口;一边忙于公益,救助社会。后来,他渐渐地迷上了绘画,他想重新给自己的灰色的人生着色。
起初,谢坤山对绘画一无所知,他就去艺术学校旁听,学习绘画技巧。没有手,他就用嘴作画,先用牙齿咬住画笔,再用舌头搅动,嘴角时常渗出鲜血。少条腿,他就“金鸡独立”作画,通常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他尤爱在风雨中作画,捕捉那乌云密布、寒风吹袭的感觉……然而就在他人生最困顿的时候,一个名叫也真的漂亮女孩,不顾她父母的强烈反对,毅然走进了他的生活。
有了一个支点,从此谢坤山更加勤奋作画,到处举办画展,作品也不断地在绘画大赛中获奖。苦心人,天不负。后来,他终于赢得了爱情,有了一个美满幸福的家;而且赢得了事业,成为有名的画家;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他的传奇故事,在台湾早已家喻户晓,成为无数青年的楷模。曾有人问他:“假如你有一双健全的手,你最想用他做什么。”他笑着回答:“我会用左手牵着太太,右手牵着两个女儿,一起走好人生的路。”
其实人生就是一盘棋,而与你对弈的是命运。即使命运在棋盘上占尽了优势,即便你只剩下了一炮的残局,你也不要推盘认输,而要笑着面对,坚持与命运对弈下去,因为人生往往就在坚持中转机,没准就能打它个“闷宫”!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过去的失败的痛苦和无尽的挫折,怎么会有美好的将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