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艺学导论(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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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文学批评的性质、作用和标准(3)

有些人虽然也用真实性的标准来衡量作品,但他们所要求的真实性是要作品所描写的材料与生活事实相符,否则就指责为失真。须知文学作品不同于新闻报道,它不需要与生活事实完全一致,只要符合生活逻辑即可。这一点,我们在“创作论冶第二章中已经讨论过。

有些人用日常常识的眼光来理解真实性,认为与常识相暌离的形象都是不真实的。例如有些画家画奔马,不是四只蹄,而是无数只蹄,这是不合常识的。但是,马在高速奔跑时,留在人们视网膜上不正是无数只马蹄的形象吗?所以从视觉形象看,又是真实的;又如毕加索画的人像,往往像是两副面孔叠在一起,这也不合常识,但从不同视点看同一个人,这种形象又是真实的。文学上的描写也是如此,如鲁迅笔下高老夫子在课堂里看到的“小巧的等边三角形冶等,也是特定心态下的视角真实。这些描写,都不能说是违背真实的标准。恩格斯说得好:“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冶淤我们应该超脱日常生活常识的眼光,而从研究的观点出发,才能真正掌握真的标准。

善善是指作品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看这部作品是引人向恶还是引人向善。

批评家们从来就很注意于善恶的评价。亚里士多德《诗学》中,在论及悲剧的作用时,提出了“净化冶感情的功能,康德从他前期著作《对美感和崇高感的观察》到后期著作《判断力批判》,始终把审美判断和道德判断联系在一起,———而他还被称为形式主义美学的先行者。可见善与美之间关系的密切。

一部作品的善恶观念,不能单看作者的声明,更要看它的社会效果。如果单是从声明看,则一些色情文学也打着教化的旗帜,而许多血淋淋的凶杀描写,也号称法制文学。作家是没有自称旨在扬恶的,但实际上有许多作品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34—735页。

确实是引人作恶。

善恶的标准有阶级性,也有时代性,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如颂扬农民起义的《水浒传》,被压迫阶级认为是善的,而封建统治阶级则认为是恶的;歌颂自由爱情的《红楼梦》,封建卫道士认为是恶的,而具有民主思想的人则认为是善的。这是阶级评价的不同。另外,不同的时代对善恶的标准也有不同的看法。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分析过婚姻制度的发展,认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冶。这些婚姻制在它们产生的时代,都被认为是合理的,因而也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当然也是善的。但时代一变迁,原来的婚姻制就被认为不合理、不道德了。这就是道德标准的时代性。我们既不能拿现代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过去的事情和作品,也不能拿过去的标准来衡量现代的行为和作品。有些人因古代作品中人物的行为不符合现今的道德规范而加以一笔抹杀,那是缺乏历史观点的评价,不足为训。

当然,关于善的判断,我们不能停留在简单的善恶正误的辨别上,还要进一步对于作品的思想深度作出评价。善恶之辨固然表明了作品的倾向性,而开掘的深度则体现着作品的思想价值。单是用正误标准去衡量,难免要导致创作走向平庸,只有鼓励探索,才能在作品中不断迸发出思想的火花。批评标准不应该是束缚思想的绳索,而应该成为一种激励机制。

但由于文艺作品的思想教育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因此我们不能要求每部作品都有明显的思想性,对于有些作品,如山水诗、风景画、知识小品等,只要是积极向上的,都应该肯定,只要是有益无害的,都应允许存在,不能苛求。

美艺术鉴赏是审美活动,鉴赏对象的美丑当然要成为文学批评的重要标准。这里所说的美丑,不是指内容上的,而是指形式上的。有些作品写的是心灵崇高的人物,但由于表现技巧欠佳,不能使人产生美感;有些作品写的是坏人,丑角,但刻画得惟妙惟肖,对人物性格开掘得深刻,却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文学批评中美的标准是衡量作品艺术水平高低的尺度。艺术技巧在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一部作品尽管内容真实、思想正确,但如果艺术水平不高,那也不能算是优秀之作,所以用美的尺度来衡量,决不是可有可无的。

那么,在艺术上要达到哪些条件才能算是美的呢?艺术上是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但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

1.形象的生动性。艺术以形象反映生活,但并非每一部作品都能将形象写得生动。同是写人物,有些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富有特色,读者一见之后,经久难忘;而另一些人物则缺乏生气,活不起来,甚至面目不清,模模糊糊,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或者同样画山水花卉,艺术水平也不一样,有些画得有灵气,有些画得很死板,其艺术效果是大不相同的。形象是否生动,直接关系到作品艺术性的高低。

2.性格的典型性。在叙事作品里,还进一步要求人物性格具有典型性。典型性的程度愈高,则概括面愈广,开掘得愈深,而且也愈富有个性特征。对于抒情作品,当然不能要求塑造典型性格,但作品有无意境,也就显示出艺术性的高低。

3.情感的真切性。文艺作品以情感人,情感表现得是否真切,直接关系到艺术的魅力。有些作品,感情虚假,矫揉造作,使人看了很别扭,当然谈不到感动;只有那些感情真挚,而又表现得自然的作品,才能引起共鸣。这里,除了感情本身的真实性以外,还有艺术表现的问题。李后主词之所以写得好,就在于其间感情表现得真切。

4.形式的独创性。艺术美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艺术形式切忌重复,贵乎新颖独创。有些作品内容是新的,而形式却是旧的,这叫旧瓶装新酒,虽然还可应付,但毕竟不是上乘之作。好的作品必须根据表现新内容的需要,创造出新的形式来。无论是语言、结构或表现手法,都应该有新的创造。形式的独创性是艺术性的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一种艺术形式从幼稚发展到成熟,虽然渐趋完美,但被用得烂熟之后,就发展不下去了,必须更换一种形式,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文学作品,我们要求真、善、美的统一,当然,在事实上,三者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是不容易的,往往是某一个因素突出一些,而别的因素差一些,在文学批评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我们过去过分强调了思想性,对艺术性有所忽略,近年来又有过分强调艺术性,而忽略思想性的现象,这都带有片面性,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能深刻地反映生活真实,具有强大的思想力量,同时又有高度的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