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时尚生活指南)
17069700000030

第30章 公民创业与法律(6)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法律不予认可或不予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内容具有不可履行性;

(3)合同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当存在法律规定的事由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过审理,允许变更或撤销合同或有关合同内容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在变更或撤销前是有效的;

(2)合同在意思表示方面有瑕疵;

(3)法律允许受害方享有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权,但变更权和撤销权是请求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由当事人选择确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变更。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即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2.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效力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合同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成立后,存在某些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某些补救办法,促成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内容是否产生法律效果尚未确定,法律允许相对人采取合同补救措施,促使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体不合格

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以内予以追认。如果法定代理人追认了,该合同就有效,否则合同就无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还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追认了,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就无效。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义务的行为。合同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要通过合同的履行才能实现。合同的履行是整个合同关系中最核心的阶段。

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活动准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完全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它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全面地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2.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要诚实、守信、善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3.促成交易的原则

促成交易原则是指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合同中有些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履行。

4.维护受损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维护受损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是指为维护无过错的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防范合同欺诈等不法侵害,法律赋予受损害方以一定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履行的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诸如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标的物价格发生变化、当事人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交易顺利进行,促使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合同法对合同履行规则作了如下规定。

1.正确履行,包括履行主体、合同标的、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正确。

2.亲自履行,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是选定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履行条件、信誉等,要求当事人亲自履行是权利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3.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履行,包括质量条款、价格条款、履行地点条款、履行期限条款、履行方式条款、履行费用条款等规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4.涉及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不完全履行以及情势变更等履行规则。

5.法定义务规则,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方便义务、减损义务等。

这些规定为解决有效合同的履行提供了基本规则。

合同履行的担保

合同履行的担保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一方当事人为表明自己能全面切实履行合同债务而向对方提供一定形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实质是对合同债务履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法律手段。有关合同履行的担保,适用担保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