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在许多学员的金钱问题中,“房贷”问题的比例非常高,由于“有土斯有财”、“先买屋再娶娇妻”、“没房子没安全感”的观念,使得人们往往急于买屋,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资金是否足够?买了房子后,也等于买进了负债。我的建议是,除非真有闲钱,且能掌控收入,否则先购买较小坪数,或先租屋而居,才是扎实的理财态度。
抱着单身主义的小芳,自从学校毕业后,就离开南部老家北上工作,担任一家公司的秘书。小芳非常渴望有自己的房子,在30岁生日那天,她买了一户有健身房、游泳池的套房,当做是自己的生日礼物。
没想到房子才住了一个月,小芳的公司就宣布破产,眼看着小芳快要没钱缴房贷,小芳的家人也无力资助她,她该怎么办?
短时间缴不出房贷时,有对策
小芳的故事,在许多蜗牛族身上都可以见到,如果你像小芳一样,有工作能力,只是短时间缴不出贷款,一旦找到工作后,又能恢复缴款,那么,可以先跟银行谈谈看。
首先,请银行降低你每个月的还款金额,甚至先还利息、不还本金,银行若是不愿意时,就先停缴一两期,此时,银行就一定会主动找你谈。当银行愿意与你谈时,请将你的还款计划告诉承办人员,只要你愿意按月摊还,而银行也有你确实可以还款的保障,并不难协调哦!
“降低每月还款金额”、“先还利息”的方式也可以用在长时间缴不出房贷时,但还是要看各家银行的制度。不过,一旦银行愿意让你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还款,借款人一定要请银行别将记录上“信用联征中心”,以免日后当你需要用到信用时(比如找工作或办其他贷款时),出现差池。
我有一位学员的先生是个位居高阶的公务人员,因为某些原因,房贷暂时缴不出来,学员急得哭着说:“怎么办,我先生的信用是不能出状况的!”
“你先冷静下来。”我分析给学员听,她照着我所说的与银行交涉,果然,每个月可以少缴数万元,解决了这桩信用危机。
“真诚”是谈判的不二法门,如果银行觉得你够真诚,分析事情时也有根据,不是信口胡诌,你的希望通常不难达成。假如与银行谈却被打回票,那么也不要气馁,多谈几次,也能增加成功的几率!
一定要懂你可以要求银行不要将你的信用记录上“联征中心”
在台湾地区,一般来说,房贷六个月未缴,才会进入拍卖程序,在这之前,还是有商量的空间,但要记得哦,在一开始迟缴房贷时,就要请银行千万不要将你的资料上“信用联征中心”。
适当处理可避免房子被拍卖
买了房子没钱付贷款,是许多人心中的痛,此时,有的屋主会想:“反正我都没钱还贷款了,不如就继续住,住到银行来拍卖为止。”
千万别这么做!
很多人以为房子给银行拍卖后,从此就不欠银行钱,其实错了。因为拍卖的价格如果比你欠银行的钱还要低,你还是得还剩下的部分,而且在银行依法拍卖市场中,一间房子通常会等到三拍时,才有人买进,房子到了三拍,价格已经非常非常的低了。
也有人认为“反正房子到了三拍很便宜,我再找亲戚进场买回来。”这也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就算低价买回房子,仍然欠银行钱。
一旦银行发现房子拍卖后的钱,还不够你所欠的贷款时,银行就会去查扣你其他的资产(如薪资、存款、股票、其他不动产或动产……),而且会年年查询,就算你在房子被拍卖当年真的没钱、没薪水,但是一年之后找到工作有收入,银行就会申请支付命令,你的薪水还是要被扣1/3,以供还款。
更令人咋舌的是,借款人若生前无法将贷款还清,这笔债务,将会以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偿还顺位来还款。所以,当你发现自己真的缴不出贷款时,无论如何,都务必赶紧将房子卖掉。
如果你发现贷款还是高于房屋的市价,那么,不妨与银行商量,请银行让你以“正常的方式”出售房屋。所谓“正常的方式”,指的是将房子以市价出售,卖屋后还欠银行的部分,转成信贷处理。举个例子,甲欠银行600万房贷,但是房子价格下滑,只卖得500万,此时,甲还欠银行100万,那么,甲可以与银行讨论,请银行将这100万转成信用贷款,分期摊还,而不要让银行将房子拍卖。
一般来说,银行在刚开始时,一定会拒绝这样的想法,但是如果你很有诚意,分析得头头是道:“一旦银行将我的房子拿去拍卖,拿回的钱更少,而我要还的钱更多,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好处,而且我是很有诚意的……”说不定就有转圜的余地。
一定要懂别以为你不是债务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就没事债务的继承对象第一顺位,尚可延至代位继承人(即孙子女),兄弟姐妹则含同母异父、同父异母、认领与收养等。若你与债务人有这些关系,也不妨多留意债务人的动向。
房子过户给别人就不用缴房贷了吗
眼看房贷快缴不出来了,有的屋主会忍痛将它割爱给亲朋好友,并告诉对方:“我将房子过户给你,你只要缴剩下的贷款就好了。”
小心哦,如果只是办理过户,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小华与前夫离婚两年,两年前,因财务状况不佳,在办理离婚的同时,也将自己名下的房子直接过户给前夫,由前夫续缴房贷。
两年后,小华接到银行通知,说前夫已经两个月未缴房贷,希望由小华继续负责。小华不解,房子明明已经过户给前夫了,为什么贷款要由她缴?而且,就算她缴了房贷,房子也不在她名下。小华到底要如何做,才能解套?
当小华告诉我她所遇到的窘境时,我建议小华赶快游说前夫出售房子。无论对小华或前夫而言,这户房子都不是资产而是负债,因此小华应该游说前夫将房子售出,还能拿到较好的价格,而不是等到六个月房贷未缴,房子走上拍卖之路。
在台湾地区,像小华这样的例子不少,就台湾地区法律的认定上,银行在追讨贷款时,只会向“借款人”追讨,而不会找上“房屋所有人”。因此,当房贷缴不出时,最坏的情况就是房屋会被拍卖,但不足还款的部分,依旧是“借款人”要负责清偿。就算你把房子过户给别人,银行还是不会要求“房屋所有人”缴贷款,这么一来相当于房子送给人,你还是得照缴这笔钱。
为了保障你的权益,在房子过户前,必须先与银行讨论,告诉银行你的盘算。此时,银行就会调查对方的财务状况,如果状况还不错,那么银行就会同意变更借款人;但如果对方的状况不佳,这件变更就不会通过,但无论如何,房贷的问题都要尽速处理,以免“不动产被查封”、“户头被冻结”、“薪资收入被扣1/3”等后遗症陆续发生。
房贷还清时,不能不做的事!在还清房屋贷款的那一天,即可拿到清偿证明,若曾因此屋而产生信用瑕疵,还要请银行直接注销“联征中心”的不良记录哦!
房子若办理二次抵押、三次抵押怎么办
很多人会将房子办理二次抵押、三次抵押,向银行借钱做生意或周转、投资。原以为赚了钱之后,就能够将贷款还清,谁知道结果往往相反。
Y先生在信义规则区有户价值1900万的房子,由于缺钱,他以这户房子向甲银行借1750万,向乙银行借500万,向丙(民间)借350万——总共贷了2600万。
几年后,Y先生因为投资失败,债务过高,决定将房子卖掉。由于他以这间房子向三处借款,按照台湾地区法律规定,若要卖屋,必须得到三方面的同意后,才能将房子卖掉。
问题是,房子卖掉的钱,根据台湾地区法律除了甲银行可以全额拿到外,乙银行只能拿到150万,丙则一毛也拿不到。这么一来,乙银行和丙绝对不会同意Y先生卖屋,房子就只能走上拍卖之路。一旦法拍,房屋的价格肯定连1750万都不到,连甲银行的钱都付不够,何况乙和丙。
“周老师,我该怎么办?”Y先生十万火急地问我。
“你先别紧张,让我想一想。”眼见Y先生着急如热锅上的蚂蚁,我在纸上写下所有相关的数字,并试着替他解套。
隔天,Y先生照着我的方法,分别与两家银行及丙债权人约见面。
“拍卖,对大家都没有好处,请甲银行少拿50万好吗?”Y先生将状况分析得清清楚楚,并与甲银行商量。(注:少拿50万,有少收利息的意味)
接着,Y先生又与乙银行讨论:“乙银行是第二顺位,不论是拍卖或正常卖屋,都很难拿到所有的钱,所以,麻烦您先拿100万,剩下的部分,请转成信贷,让我慢慢还。”
最后,Y先生与丙债权人商量:“您是第三顺位,不论是拍卖或正常卖屋,都拿不到钱,但是我很有诚意想还清这笔款项,所以,麻烦您先拿50万,剩下的部分,让我慢慢还。”(注:中介费、各项杂费约50万元)
三方听了Y先生的话,一方面被他的诚意感动,一方面也觉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最后都签下同意书,让Y先生的房子可以经由正常管道,通过中介卖出,完成了“四赢”这不可能的任务。
你不一定要出庭!
当银行发现债务人不还债,而这笔债务金额又比较大的时候,银行就会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会接到一封法院公文,上面写着:××先生,因你积欠××银行××万,该银行提出起诉,请于×年×月×日出庭。此时,你不一定要出庭。
我建议不出庭的原因在于,很多债务人走到这一步时,通常不只欠一家银行钱,如果欠十家、出庭十次,那么一定会影响债务人的身心。而且,出庭或不出庭,债务人绝对是输的一方,法院都会判银行“胜诉”,让银行可以借由支付命令来查封你的薪水、动产、不动产,出不出庭,结果都一样。
值得一提的是,你可以不出庭,却不能不将文件上记载的借款数字看清楚,如果有误,要在十天内提出异议,并出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