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学员中,许多人的负债是另一半造成的,有的太太将名下房子贷款给老公做生意,生意失败还不起债,连累太太不但房子没了,还要付贷款给银行。也有先生为了替太太偿还债务,向地下钱庄借钱,却因为没钱还而悔不当初。
“钱”跟“情”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当情爱浓郁时,为对方付出再多也心甘情愿,一旦浓情转薄,钱的重要性立刻显现。
多少有情人在成为怨偶后,为了金钱纠纷对簿公堂?说真的,其实还不少!
帮忙前,先想一下
小芳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过生活,单亲的她,一提到前夫就满怀怨恨。小芳说,都怪她过去对前夫太好,在前夫失业后,就替他办了一张附卡,没想到,他竟然用这张卡来买名牌追美眉,留下一堆卡债。而这笔烂账,前夫根本不理会,为了维持信用,母女俩只能加倍省吃俭用还债。
在前文,我曾经针对作保提出建议,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夫妻是这么亲近的人,到底要不要替对方作保?说真的,提到找保人,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先从至亲、配偶找起,对于被找的人来说,不帮对方保,也说不过去。但在作保前,还是要想一想:你们的感情稳定吗?夫妻是不是都有正当的工作?对方借这笔钱是用来做正事呢?还是用作投机用途?
假如配偶想借钱创业,那么,就要评估这个“业”的风险大不大?如果连你都认为成功率不高,那么请告诉亲爱的另一半:“既然我帮你作保,表示我必须负责,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愿意保,如果在我的能力范围外,我就真的没办法了。”
保人的意思是“万一发生事情,保人就必须承担”,即使是夫妻、至亲,在作保前也要先看看值不值得保,并想一想如果不幸的事情真的发生时,你能不能承担得起?虽然不为对方作保会让对方感到很不愉快,但是若真的不能保,还是不要勉强较好。
假离婚,有用吗
一位女性帮先生的支票背书,并当连带保证人,后来先生事业失败,没有钱可以还债,两人就办理假离婚,以为这么一来,做太太的就不必替先生还钱。
很多人以为这样做没错,但就法律责任而言,这位女性还是要替先生还钱,原因在于她是支票的背书人,又当连带保证人,无论有没有离婚,只要先生没钱还,她就要负责承担债务,连她名下的房子,都要被拍卖。相反的,若她没有替先生的支票背书,就算先生欠债,债务也不必由她偿还,除非先生去世,去世时债务仍未还清,这笔债才会遗留给她。
由此看来,办不办假离婚,真正的关键在于作保的人是谁,而不在于夫妻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