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之少时学书①,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②,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至③,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④,猝然掩之⑤,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
——《书所作字后》,《苏轼文集》卷六十九〔注释〕
① 献之: 王羲之第七子。
② 逸少: 即王羲之。
③ “浩然”句: 放开手腕,不受拘束,随笔之所至。
④ 精至: 专心致志。
⑤ “猝然”句: 乘其不备而突然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