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巴盐与盐巴:三峡古代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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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川盐济楚

先秦的盐业管理思想与制度,总体上是以自由放任的思想为主体的,国家采用贡法控制盐业,纳贡以后,百姓可以自由经营。盐业管理相对比较宽松。

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开始推行盐铁专卖制,盐的产、运、销三项皆由国家垄断。东汉光武帝刘秀时罢除了专卖制,任由百姓自己煮盐、自由贩运,国家只是在产盐较多的郡县设置盐官,征收盐税。《后汉书》载:“郡有盐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其后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很明显,刘秀之后,其盐政管理体制主要实行的是征税制,与汉武帝后的西汉时期迥然不同。此后的近二千年,我国的盐业管理基本思想一直在“官营专卖”和“私营征税”二者间摇摆。

对政府而言,盐业专卖的确有必要。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盐业专卖带来的各种收入,总体上占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这还不包括官员们从中获得的利益。如此巨大的财源,政府岂可放弃?以清代两淮盐课而言,盐课清单包括奏销正课共25项、考核正课共9项、不入奏考正课4项、不入奏考杂项30项、不入奏考杂费25项。以两淮到汉口的盐为例,一引盐的正课是一两一钱七分零,但即使在道光年间经过清理整顿,陆续加上各种杂课后已达12两。除了这种正规或非正规苛捐杂税外,还有各种养活庞大盐政人员的支出要盐商交纳。可见,盐对于农业社会的国家财政有多重要。

隋代至唐初,政府一度放弃了食盐专卖管制制度,任凭民间自由产销。到了宋代,引岸和专商制度逐渐形成。所谓引岸,就是分场分岸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区域内(岸),自由贩运指定产场之盐(场)。据《四川通志》载:

宋朝之制益州路则陵井监及二十八井,邛州九井……夔州路则夔州有永安监,忠州五井、达州三井、万州五井、黔州四井、开州一井;云安监一井、大宁监一井,所出盐斤各给本路监,则官掌井,则士民于煮,如数输课,听往旁井贩卖,唯不得出川峡。

就是说,民间可以煮盐,但政府控制了盐井,依井交税,食盐只要不出四川,可以随意买卖。元明清三代基本延续了这一制度,只是在清代,食盐的销售由政府和专门的盐商共同垄断。民国初,改清代官运为民间自由运销,即在场完税后,听凭盐商销往各地。

按照盐引制度,三峡各盐场虽然只能就近销售,但事实上运销范围却极广。以云安盐为例,宋咸平五年(1002年),朝廷决定其销往施州,即现在的湖北恩施地区。宋熙宁九年,又决定销济成都。到了明代中叶,云安盐仍然销往重庆,甚至更西边的茂县。

在清代,食盐在本省销售称为“计岸”,销往外省称为“边岸”。其中,川盐销两湖地区又习惯上称为“楚岸”。清代,我国人口激增,创纪录地达到3亿多人。三峡周边地区人口增长极快,原有的食盐计岸已不能满足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朝廷开始允许川盐销往楚岸,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川盐济楚”。

乾隆元年(1736年),首先准许湖北建始“照例行销川盐”,次年又准巴东、兴山、归州、长阳四县在淮盐不能上运时购云安盐。乾隆三年(1738年),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州、鹤峰、长阳等七州县“改土归流”,乾隆皇帝提准:“改土归流鹤峰等七州县,就近美食川盐”,具体办法经由四川巡抚划定: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四县食云安盐,其余县份食彭水的郁山盐和大宁盐。

自清代以来,川盐一直在供给鄂西及其他周边地区,但川盐济楚曾产生过两次高峰。第一次川盐济楚高峰在道光三十年(1850年)至同治三年(1864年)间。由于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军占领了两湖以下的长江流域,致使海盐和淮盐上运受阻。川盐济楚的运销范围不仅限于湖北,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湘南三府二州,比乾隆时猛增十倍销售量。到了清同治八年(1869年),太平天国的威胁虽已除,但川盐仍然大量销往楚岸。导致川楚两省发生争议,经两省督抚协商,最后划定湖北安陆、襄阳、郧阳、荆州、宜昌、荆门五府一州,和湖南澧州行销川盐。川盐销岸达到顶峰。时盐船多时竟达千余只,可谓船帮林立。在长江及乌江夹角内的渝东南以及三峡南岸的广大山区小道上,运盐力夫络绎如织,使川盐运输进入历史鼎盛期。区域经济的兴旺必然导致相关城镇的兴旺,城镇空间猛烈扩张。一些山道上的“幺店子”也伺机向道路两旁建房,形成聚落进而衍变成场镇。所以在这些地方的建筑和场镇,处处均可见“川盐济楚”留下的痕迹。

此外,除了政府规定的销往外省边岸外,三峡地区尚有大量的私盐在邻近的外省泛滥。由于中国古代实行的盐业专卖制度使盐价奇高,很自然地就导致了私盐的盛行。私盐的规模往往较正规盐还要大。清雍正时卢询就认为私盐“数倍于引盐数目”。三峡各盐场销往湖北、湖南、陕西甚至更远的地区,以私盐的低价占领了不少的市场。

此次川盐济楚高峰前,正值海盐生产由煮盐向晒盐大规模转化后,川南盐区井场采卤迅速朝着近代机器工业转化之际,三峡各盐场受到强烈冲击,正处于困顿之中。川盐济楚的机遇使三峡各盐场获得了生机,而且在其后的一段时期内得到了稳步发展。

第二次川盐济楚高峰为抗战时期。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沿海产盐区逐渐沦入日本侵略军之手,全国盐产量减少了一半。1938年9月,日本侵略军进攻湖北,武汉告急,鄂岸盐务办事处西迁宜昌。旋即武汉失守。同年11月,鄂岸盐务办事处就近移迁万县。战事延及鄂境,商人裹足不前,济楚盐运告阻。而湖北、湖南等省的海盐销区全赖川盐济销。四川盐务管理局奉令尽力增产以供应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西康、云南、贵州七省军需民食。1940年10月,川东区盐务分局设立,隶属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总局,对湖北省原淮盐销岸,以及川东万县、云阳、大宁、开县、奉节、忠县和彭水郁山盐场,并万计、楚计两大销岸为川东区盐务局管辖区域。

同时,为了支援抗战,因川东区接壤湖北沦陷区,对盐区内各级盐务机构进行了调整。在民食军用急需的情况下,四川井盐业的地位急剧上升。

1939年春,国民政府首先在万县开办官运业务,将川盐转运鄂西济销。1940年1月,又将川东盐务管理分局从川康盐务管理局划出,改为直属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总局,负责川东及沦陷区湖北盐务。至此,三峡地区云阳、巫溪、开县、奉节、忠县、彭水六县产盐场厂和原川东鄂西各销盐计岸,以及原湖北淮盐销岸和豫南部分地区,均成为川东盐务管辖区域。川东盐务管理分局在奉令增产赶运的同时,又对盐务管辖区内各级盐务机构进行了调整编制,截至1941年底,管辖区内各级盐务机构共达42个之多。同时征用民船,组织押运警24队,武装护运赴鄂西、鄂北及湘西等地之盐。1943年2月,原涪河盐务运输处与川康盐务管理局涪陵盐务监运督销办事处合并,成立涪陵盐务支局;湘、黔驻龚滩镇盐务督运机构与川康盐务管理局龚滩盐务督销分处合并,成立龚滩盐务分局,同时增设彭水盐务分局。6月,川东区盐务管理局在鄂北光化县老河口设立鄂北盐务一等分局,所有驻于鄂北和豫南的盐务机构,均归鄂北盐务分局节制。同时还设置了“川东区鄂西盐务分局”、“川东区巴东盐务分局”、“川东区巴东盐务分局香溪盐务支局”、“川东区鄂北盐务分局郧阳盐务支局”等,专司各地食盐专卖管制事宜。1943年,供应区域共52县:川东10县、陕西2县、鄂西北40县。

由上述三峡地区盐业管理机构领属关系的频繁变动,以及其分支机构的渐次增设等情况,我们可以窥知,三峡地区各主要产盐井场和各主要运销口岸,在八年抗战时期,在国民政府军事与经济领域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

在川盐济楚第二次高峰到来之际,三峡地区各产盐井场均被激活。云阳盐场公署为增盐济楚,采取了多种措施发展食盐生产。从1939年起,云安盐场及云阳县境内的龙角、外郎等处井场共开灶102座;至1945年截止,七年中平均每年产盐23928吨,最高年产达24700吨,创历史最高纪录。相对于1932—1938年七年期间年均产盐18330吨而言,年均增产食盐5598吨,该场所产引盐运销湖北宜昌、秭归、兴山、巴东、恩施、宣恩、利川、建始、鹤峰、长乐、来凤、咸丰以及鄂北老河口、襄樊等地;所产票盐除销售本地区外,亦供应鄂西、湘西挑贩。为川盐济楚、支援抗战作出了重大贡献。

巫溪县大宁盐场,为增盐济楚,亦相应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生产。对全场每年生产和收购的食盐,必须先由盐场公署编拟计划,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核定额产,然后由盐场公署再根据核定额产分别下达各灶,各灶必须照数制盐,不得无故短产,更不准无故停产。1938年全场产盐5301吨,但从1939—1944年六年时间,平均每年产盐9543吨,1940年竟创历史上最高产量,达10798吨。其销区除销巫溪、巫山两县外,主要销往湖北竹山、竹溪、房县以及陕西安康、汉阴、镇坪、平利、询阳、白河、紫阳、石泉、凤县等地。1940年后,由湖北省第八区动员委员会与川东盐务管理局签署《运盐合约》,将该场所产食盐以每月5000担计,交由湖北第八区动员委员会运济鄂北郧阳。

开县温汤井场,抗战爆发之前业已凋敝不堪,全场盐灶已减至33座,其中能长年维持生产者不足一半。但自1938年于温泉镇改置盐场公署后,则全力集聚资本,扩大生产。有灶基而无资本开煎者,或与外来豪商富贾合伙开办,或典卖井灶以吸纳外来资金。不到两年时间,温汤井盐灶已多达72座。1938年产盐2795吨,而从1939—1944年六年时间,平均每年产盐上升到3875.8吨。

奉节碳坝盐厂1938年产盐2795吨,但从1939—1944年六年时间,平均每年产盐亦上升到3123.7吨。忠县涂井盐场自1938年后亦尽力增产,时全场拽卤、挑卤、制盐工加辅助工等总计达1800多人。迄至1944年,七年内年均产盐588.1吨,基本上解决了本县各乡镇的食盐需求问题。彭水郁山盐场,抗战前,每年食盐产量保持在3万至4万担(每担100斤)。1938年秋,湘、鄂盐荒,郁山盐场存盐30余万斤销售一空。为扩大生产,1939年和1942年于后灶河畔相继新凿歧井和贻兴井。抗战时期,郁盐产量猛增,1939年产盐50740担(计2537吨),1940年产盐48000担(计2400吨)。当时郁盐行销毗邻川、湘、黔、鄂四省29县部分地区以供民食。

此外,一些原已封停的小井场,在抗战爆发后也得以复产。万县长滩井场,于1930年被勒令停止盐业生产,但在抗战爆发后,周边地区食盐供给紧张,于是国民政府允许长滩井场恢复井灶取卤煮盐,并于长滩乡设置万县盐场场务所,隶属川东盐务管理局统领。在此期间,长滩井场前后恢复的盐井有东流井、南溪井、小井、山门井、黄金井等,烧灶制盐最多时为23座,有拽卤、煮盐等工人172人,另有水陆运煤工1688人。原被国民政府一再勒令封停的城口县明通盐井,也于1940年8月正式复开,准由城口县地方公营,以解决开县温汤井盐运济不足,以致食盐断绝民生困扰的问题。

第二次川盐济楚的高峰中,三峡各主要产盐井场,在制盐技术上也有所革新。1942年,巫溪县大宁盐场,为节能增产,全场柴灶土垅,普遍改为柴灶塔炉。该年中,云阳县云安盐场于汤溪北岸试建小型枝条架一座,以利用日光、风力浓缩卤水。1943年7月,大宁盐场亦于本场李家岩修建枝条架,作卤水浓缩试验;同年,在开县温汤井场,借资赴场开办井灶的共产党人郡开源,一面开展党的地下活动,一面亦积极引进枝条架卤水浓缩工艺,同时又率先对自办的两座盐灶进行改垅为塔的试验,并获得成功;是年年底,云阳盐场江南龙角樟井灶户亦试建小型塔灶煎盐。

综上可知,抗战时期,随着川盐济楚第二次高峰的到来,古老的三峡井盐业于衰败的困境之中再次获得生机,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呈现出一派兴旺繁荣的景象,为满足三峡地区及周边鄂、湘、陕等省县地的食盐供给,以稳定大后方的社会秩序,为支援抗战前线,充分保障军事游击区的军民所需,为战时大后方国民政府财政提供了充足的税源,而且有效地粉碎了日本帝国主义实行“盐遮断”的企图。为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