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以权利看待发展:中国农村变迁中的风险治理及规则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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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引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被确立为党和政府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农村工作的方向。这一战略目标不仅迅速出现在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以及社会新闻媒体的讨论之中,而且也业已成为学术理论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目前,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政府毫无疑义地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推动者”,其基本的手段是在减少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对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政府支持的重点领域则是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晓东,2006)。而在学术层面上,大量的文章或者讨论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及其正当合理性,或者为新农村建设的路径与政策方案提供理论上的依据。然而,我们事实上是遇到了理论与政策实践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随着市场化力量对农村尤其是发达地区乡村的冲击日益加深,农村集体经济与社区服务、生态环境以及文化精神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们可以从农民的视角将乡村发展的公共性问题定义为与农民发展相关的政治经济、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及其相关联的应对机制。如Tomlinson指出,每一个社会都有其文化的独特性,面对强大的市场力量的冲击,其文化传统会衍生出抗衡力量,与自由市场带来的风险或冲击构成“推拉”关系(罗沛霖,2005)。已有的社会学理论与个案研究更多地从“农民—国家或地方政府或村干部”的依附关系中讨论乡村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的结构性重构(Nee,1991,1992;肖唐镖等,2005;应星,2001;吴毅,2002),但是,以问卷田野调查与统计分析的方式对市场化进程中乡村农民的公共性观念进行的探讨还明显不足。二是无论现行的新农村建设实践,还是政策讨论及理论研究都对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的地位及意义重视不够。如何从农民的观念中推断出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问题)诉求呢?以及如何据此对现行全国及各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实践作出正当合理性的评价呢?本章将通过田野和抽样调查的方式分析农民对乡村发展中的公共性问题,尤其是乡村村落改造的权利观念,并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的分析,以判断和讨论公共政策是如何对乡村发展中的风险及其相关的农民权利问题进行回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