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2册)
17288100000045

第45章 银色白额马(4)

“那不是我的马,”马的主人大叫道,“这匹马没有一根白毛,你究竟在干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好了,好了,我们来看看它跑得怎么样。”我的朋友不动声色地说道。

他拿我的双筒望远镜仔细看了好几分钟,“太棒了!开始起跑得很棒!”他突又喊道:“它们跑过来了,正在转弯!”

赛马一齐跑过来时,我们在马车上看到了一幅壮观的场面:六匹马跑得如此之近,仿佛一块地毯就可以把它们全部裹住。然而,跑到一半时,开普里顿马厩的黄帽骑师赶到了前面。可是,还没跑到我们面前,达斯巴拉就已精疲力尽了。罗斯上校的名驹奋力向前,比它的对手早六马身长冲过了终点,巴尔马拉公爵的伊利斯名列第三。

“看来,这真是我的名驹了,”上校用手遮着眼睛,惊愕地说道,“我承认,我一点儿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你不觉得你把秘密隐瞒得太久了吗?

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上校。不过你会知道所有的经过的。我们绕过去一起看看那匹马。它在这里呢,”福尔摩斯接着说道。说时我们已来到磅马的围栏里,这地方只许马的主人及其朋友进去。“你只须用酒精冲洗一下马脸和马腿,就会发现它真是你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可真让我吃惊不小!”

“我从一个盗马的人那儿找到了它,便自作主张让它来参赛。”

“我亲爱的先生,你真行。这匹马看上去非常健康、壮实。它这一生从没有跑得像今天这么好过。非常抱歉,我不该怀疑你的才能。你替我找回了名驹,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要是你能找到杀害约翰·斯特瑞克的凶手,那就更好了。”

“我已经找到了凶手。”福尔摩斯轻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

上校问道:“你已经抓到凶手了?那他在哪?”

“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

“现在跟我在一起。”

上校脸都气红了。

“我不否认你帮了我的忙,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说的话不是捉弄人,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他说道:“我保证,我并不是说你跟罪犯有任何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正站在你背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马光滑的颈项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异口同声地叫道。

“是的,是这匹马。不过我说明一下,它是为了自卫而杀了人,这总可以减轻它的罪过吧。约翰·斯特瑞克根本不值得你信任。铃响了,我还想在下一场比赛中再赢一点呢。等到合适的时间我再跟你们详细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坐扑尔曼客车回伦敦,我的朋友详细地描述了星期一晚上在达特莫尔马厩发生的事情,以及他的侦破方法。我们听得入了迷。我想,罗斯上校一定和我一样,觉得旅程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凭新闻报导得来的那些看法都不正确。

然而,如果不是被次要的细节掩盖了的话,本来是有一些重要的迹象的。我去德文郡之前,一直认为菲茨洛伊·辛普逊就是罪犯。不过,当时我也看出来,证据还不够确凿。就在我们乘坐的马车抵达驯马师的房前时,我突然意识到,咖喱羊肉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你们可能还记得,当时你们都下了车,只有我仍坐在车里出神。我当时想,我怎么竟然忽视了这么明显的一条线索呢?”

“我承认,”上校说道,“我现在都看不出咖喱羊肉的重要性呢。”

“它是我推理过程中的第一个重要的发现。粉末状的麻醉药不可能没有气味,它的气味虽然不难闻,却能被人感觉得到。如果把它拌在一般的菜里,吃的人肯定会尝出异味来,也会因此不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那种可以掩盖气味的菜。作为陌生人的菲茨洛伊·辛普逊那天晚上不可能把咖喱带到驯马师家里去做菜。还有一种荒谬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携带粉末状的麻醉剂来到马厩,碰巧遇上可以掩盖这气味的菜,当然,这种巧合是决不可能的。因此,这个案子就排除了辛普逊这个嫌疑。接下来,我的注意力自然转向了斯特瑞克夫妇,因为只有他俩能够选择咖喱羊肉作当天晚上的菜肴。麻醉药是留好了小马倌的菜以后加进去的,因为其他人吃了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反应。那么,到底是他们中的哪一位设法躲开了女仆的注意,在菜里加入了麻醉药呢?

“解答这个疑问之前,我抓住了狗没出声这一重要信息,因为由一条可靠的结论总可以引发出其它推论来。从辛普逊事件我了解到,马厩里养了一条狗,然而,虽然有人进去把马牵走了,它却不发出叫声,也就没有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显然,这个人是狗很熟悉的人。

“我已经肯定,或者说差不多肯定,是约翰·斯特瑞克深夜潜入马厩,牵出了名驹。目的何在呢?当然是心怀不轨。否则,他为什么要麻醉自己的小马倌呢?然而我不能立刻猜出具体原因。在此之前,在我处理过的一些案件里,驯马师通过代理人将大量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失利上,然后采取欺骗手段,有意阻止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候,驯马师在比赛中有意不让马跑快。

有时候,他们使用一些更有效更隐蔽的方法。斯特瑞克会采用什么方法呢?

我希望死者口袋里的东西能帮助我得出结论。

“搜查果然有效。你们不会忘记死者手上那把奇特的刀子吧,一个正常的人决不会用它作武器的。华生医生告诉过我,那是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打算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精通赛马,一定知道,要是在马的后腿腱子肉那儿轻轻划一道伤痕,肯定看不出任何破绽。马被这么划伤后会变得稍稍有点跛,但人们会以为那是训练过度或犯了风湿引起的,而不会知道,这是一个卑鄙的阴谋。”

“恶棍!混蛋!”上校大声叫道。

“下面我再给你们解释一下,为什么斯特瑞克把马牵到荒野上去干这事。因为这么烈性的马一旦遭到刀划,必定嘶叫不止,因而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小马倌,所以他必须到野外去动手。”

“我真是瞎了眼!”上校大声说道,“难怪他需要蜡烛和火柴。”

“是的,查看他的东西不但使我幸运地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也找到了他的犯罪动机。上校,你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肯定知道一个人决不会把别人的帐单带在自己口袋里。我们大多数人忙自己的事都来不及呢。因此,我立刻断定,斯特瑞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座住房。那份帐单表明,这个案子还牵涉到一个爱挥霍的女人。你对仆人这么慷慨,却也难以想象,他们会花二十个基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为了这件事,我问过斯特瑞克太太。

她对此一无所知。这使我相信,她与此事无关。我抄下了服饰商的地址,心里觉得,只要我带上斯特瑞克的照片去那儿走一趟,就不难找出这位秘密的德比舍尔先生。”

“除此之外,其它情况就一目了然了。斯特瑞克把马牵到坑穴里去。为的是不让别人看见烛光。斯特瑞克拾起辛普逊逃走时掉下的领带,可能想用它来绑住马腿。走进坑穴后,他走到马身后,划亮了火柴,可是马被突然发出的亮光吓了一跳,出于动物特殊的本能,它感到了潜在的危险,于是猛然扬起后腿,马蹄铁刚好砸在斯特瑞克的太阳穴上。为了做好这件细致的工作,斯特瑞克已不顾下雨脱掉了大衣,因此当他倒下去时,小刀划破了他的大腿。

我讲清楚了吗?”

“好极了!”上校叫道,“好极了!你简直像亲眼目睹了似的。”

“我承认我最后一个推测很大胆。因为我想,像斯特瑞克这种老谋深算的人,不可能不经过试验就轻易做这种细致的手术。他会拿什么做试验呢?

当我看到绵羊时,我问了一个问题,然而使我吃惊的是,得到的回答竟然证实了我的推测。”

“回到伦敦后,我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马上认出,斯特瑞克就是那个叫德比舍尔的有钱的主顾。他的妻子穿着时髦,特别喜欢豪华的服装。我一点都不怀疑,正是这个女人使斯特瑞克负债累累,并最终导致了他这种可悲的结局。

“可是还有一件事情你没有交代清楚,”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到哪里去了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看了它。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应该宽容一点。我想,如果我没弄错,已经到克莱彭站了。不要十分钟我们就可以到维多利亚车站。上校,如果你愿意去我们那儿抽抽烟,我会很高兴把其它一些你感兴趣的细节说给你听的。”

(周觉知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