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企业会计业务核算与财务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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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所得税会计(3)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0000-60000-60000=120000(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折旧=240000-8000-80000=80000(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0000元,应确认累计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元(40000伊25%)。

但因期初余额为5000元,本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元(10000-5000)。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5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

(3)2009年资产负债表日: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0000-60000-60000-60000=60000(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折旧=240000-80000-80000-80000=0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000元,应确认累计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元(60000伊25%)。

但因期初余额为10000元,本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元(15000-10000)。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5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

(4)2010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均为0,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全额转回,即应将原已确认的累计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元全额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5000

(四)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冶特征时,企业不应当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的计算程序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递减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伊预计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发生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伊现行税率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发生额)=(本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发生额)三、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减少或增加的情况。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

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的调整金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以外,其他情况下产生的调整金额应确认为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揖例13鄄19铱某股份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400万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600万元,本年度共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280万元,冲销某项资产减值准备32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起所得税率为25%(非预期税率变动),而以前为33%。假定按税法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8年度除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作为暂时性差异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要求计算该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2010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2400+280-32)伊25%=662(万元);(2)至2010年初累计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税率降低而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00伊(33%-25%)=48(万元)(贷方);(3)2010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数=(280-32)伊25%=62(万元)(借方),2010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80-32)伊25%-600伊(33%-25%)=14(万元);(4)2010年度发生的所得税费用=662+48-62=648(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662

递延所得税资产1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2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4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

一、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依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依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伊所得税税率二、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揖例13鄄20铱F企业持有的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968万元,2010年末公允价值为1148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

F企业账务处理:

淤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80

于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5

三、所得税费用

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揖例13鄄21铱M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如表13鄄4。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201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的差别有:(1)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2)2010年12月31日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万元。(3)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360万元。(4)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3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1)2010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900+400-1200+360+300+500+200=5660(万元)应交所得税=5660伊25%=1415(万元)(2)2010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伊25%=2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100伊25%=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525-250=2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415+275=169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415

---递延所得税费用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300伊25%)75

---无形资产(500伊25%)125

---预计负债(200伊25%)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4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固定资产(900伊25%)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1200伊25%)300

揖例13鄄22铱某企业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3鄄5所示。

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求计算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递延所得税负债=20000伊25%=5000(元)(2)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伊25%=12500(元)(3)所得税费用=300000伊25%+5000-12500=67500(元)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75000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750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0(300000伊25%)四、所得税会计核算流程(一)确认所得税费用(图13鄄5、图13鄄6)图13鄄5确认所得税费用图13鄄6确认所得税费用(二)结转所得税费用(图13鄄7)

图13鄄7结转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在报表中的列示

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冶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该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冶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企业应当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1)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2)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4)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揖本章小结铱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区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原理。资产/负债表的利润总额=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业主投资+分配于业主的利润,净资产=资产-负债。会计核算上计价基础(账面价值)与所得税法的计税基础的差异,导致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与按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确定的金额之间的差异,从而产生纳税影响。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