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1726年,他辞去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他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1731年回到法国后,他潜心著述,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1755年1月,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感染热病,同年2月逝世。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