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现实的社会里,现代家庭除了刚才提到的外地新娘的问题以外,还有老夫少妻、姐弟恋等,就如同现在的同性恋,总是让人挂念。因此,对于外地新娘,或是异国鸳鸯,我们建议最好在婚前能有一段相处的时间,让彼此多一些认识、了解,因为彼此来自不同的生长地,文化的差异会影响生活的美满。此外,一个家庭如果夫妻双方个性不合,无法一起生活,甚至演变成为家庭暴力,到底可不可以离婚?站在人间佛教的立场来看,当然希望大家能组织幸福美满的家庭,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但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基本上佛教并不赞成离婚,但是如果到了水火难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毕竟人和人之间,适性格者同居。如果人心、人情到了水火不兼容的地步,还是让它水归水,火归火,勉强在一起,不如彼此好聚好散。所以现代很多青年男女,虽然离婚了,但彼此还是朋友。我觉得这总比演变到最后,成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来得好。因为男人和女人是构成社会的两大元素,男女之间必须彼此敬重,互相成就对方,社会才能更和谐快乐,世界才会更可爱完美!
妇女不幸被人强暴而怀孕了,可以堕胎吗?佛教对优生保健法有什么主张?
星云大师:根据报道,自从1984年“立法院”通过所谓“优生保健法”,使堕胎合法化以来,台湾的堕胎率年年攀升,现在一年约有四十多万堕胎的案例,已经超过出生婴儿的人数。最近政府也在积极修正“优生保健法”,其中对于已婚妇女堕胎是否需经过配偶同意,引发各方的争议。其实,像堕胎以及安乐死等问题,并不是法律、宗教、道德所能规范的。这是极为复杂的问题,攸关生命、人权、道德、信仰,甚至因果等种种的牵连。因为堕胎不是一个人、一件事而已,而是关系到丈夫、妻子、亲人,或即将出世的生命,所以有的宗教反对堕胎,但是为了照顾未婚生子的少女,也有“未婚妈妈之家”的设立,可见都是在努力想要解决社会问题。
佛教对于堕胎的看法,认为胎中婴儿也是一个生命,堕胎是杀生。不过,理上虽然如此,但是有的妇女堕胎是不得已之举。例如所怀的是个残障儿,如果第三者说不可以堕胎,但是母亲生下一个残障儿,要养育数十年,卫道人士能提供她什么帮助或关怀吗?
或者有的妇女不幸被人强暴而怀孕,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基于慈悲不可以杀生而反对堕胎,又怎能体会母亲一生对儿女的爱恨情感?所以,有些事情不是单纯从道德或是法律的立场所能解决的。它所牵连的关系是多方面而复杂的,最好是授权给当事者,也就是妇女本身应该有权决定,因为利害关系她可以自己衡量,纵有因果,也由母亲自行承担。基本上,女性的堕胎不是仇恨的杀,而是为了保全名节,保护安全,保持自己未来的形象等。所以虽然儒家主张“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是“堕胎”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也不是卫道人士所能置喙的,最有权可以决定的是胎儿的母亲,如何处理,应该尊重母亲的决定,因为她要承受一切后果。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苦衷,人间佛教基于人权,主张女性有权利决定自己应承受的后果。但是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有的妇女堕胎后有罪恶感,一些不肖商人于是趁机劝她花几千元买个婴灵牌位来超度,以自我安慰,以为花钱消灾就能化解冤结,其实这是利用妇女软弱的心灵来敛财,这也是有待宣导的社会教育。
有关妇女堕胎的原因很多,如果是被人强暴,基于迫不得已,社会大众应抱持同情心,给予关怀,协助她走出阴霾。如果是青年男女偷尝禁果,未婚怀孕,小至家庭,大至国家社会,都应及早防微杜渐,尤其要加强道德观、礼仪规范和性教育。这里所要强调的是,青年男女既然已经未婚怀孕,有错在前,则不应该堕胎继续一错再错,应勇敢地面对现实,担起养育的责任。印光大师曾说:“淫杀二业,乃一切众生生死根本。最难断者唯淫,最易犯者唯杀。”再说,堕胎也是杀生,如《大集经》云:“爱因缘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滴,合成一滴,大如豆子,名歌罗逻时。”《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言:“歌罗逻时,此云杂秽,入胎七日,状如凝酥,即凝滑也。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识,出入息为命,不臭不烂为暖,业持火大,色不臭烂。此中,心意为识;若坏凝滑,即坏识之所依,命暖随谢,便名犯杀。”因此,要防杜堕胎,最好就是不要邪淫。
若在不得已情况下必须堕胎,则要消冤解结,可以通过行善、忏悔、修持等功德回向。但是,更重要的,还是要多多修养身心,能够防患未然,远胜于事后补救。
现代的社会,由于离婚率高,造成许多单亲家庭,尤其一些新女性主张“不要婚姻,只要小孩”,因此产生不少的单亲妈妈。请问大师,单亲妈妈如何面对“空巢期”?
星云大师:“空巢期”,这是现在新一代父母所普遍面临的问题。在中国古代以农立国的社会,由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每个家庭大都人丁旺盛,而且儿女长大成人以后,仍然与父母共同生活,因此三代同堂、五代共聚的家庭比比皆是,不但年老的父母有人奉养,还能含饴弄孙,充分享受天伦之乐,根本没有所谓的“空巢现象”。
现在工业社会,人口密集在大城市,加以多年前政府提倡“两个孩子恰恰好”的政策,使得原本人口简单的家庭,在儿女长大后外出升学就业,正如小鸟离巢而去,留下夫妻二人面对空荡冷清的房子。骤然失去儿女环绕的父母,首先需要调适的就是面对冷清的家庭生活,以及对儿女的思念。
不过刚才提到,随着现代离婚率愈来愈高,以及许多新女性主张不婚生子,因此有愈来愈多的单亲妈妈。单亲妈妈要如何度过“空巢期”?你们有“空巢期”的忧虑吗?其实能干的妇女、聪明的妇女,不必等到“空巢期”再来面对,你要知道,儿女长大了,他们必定会飞出去。为了他们的前程,你应该欢喜地让他们出去挥洒自己的生命,所以自己也要早作预备。
在佛光山东方佛教学院教室的屋檐下,每年都有许多燕子来做巢,常常在走路时就会发现地上有出生不久的小燕子跌下来。刚开始我们很奇怪,为什么会掉下来?后来发现不是不小心掉下来的,而是被它妈妈推出来的。
妈妈为什么这么狠心?原因是妈妈认为它的这个子女条件不够好,将来求生困难,因此早早把它推出去,不让它生存了。不过这毕竟是畜生,在人类的社会里,即使是残障的儿女,父母也是要爱护他们。如果他们有能力,当然更希望他们能振翅高飞,虽然心中挂念,但仍然是希望他们能有所成就。
既然如此,对于“空巢期”,父母就要自己想方设法来充实它,例如你会读书,你有信仰,你喜欢拜佛,你可以找许多朋友回家来谈禅论道,或者喝茶、下棋等等。但是我并不鼓励女士们打牌,许多女性年纪大了,没事就去串门子、讲是非,或者是找朋友打个小牌,但是打久了会成为不良的习惯、不好的嗜好,每天没日没夜的,八圈以后再来八圈……不但影响生活,对健康也不好。
所以,关于单亲妈妈如何面对人生的“空巢期”,我觉得人生聚散本无常,有聚必有散,应该用平常心看待。平常广结善缘,只要你有学有德,天下人都可以做你的儿女;假如为人父母无学无德,没有培养亲子关系,就算自己的儿女,有时也会形同陌路。因此,只要你想得开,巢“空”了也很好,从此可以投身信仰,热心公益,享受兴趣的人生领域,一样可以活出自我的幸福来。以下五点意见,谨提供给“空巢期”的父母参考:
(一)空巢里,儿女飞走了,可以聚集善友来访,当会充满空巢里的生气。
(二)空巢里,儿女飞走了,可以培养读书的习惯,书中自有人和事,书中自有安心处。
(三)空巢里,可以培养各种兴趣,如写字、莳花、植草、养宠物等,以此来美化空巢。
(四)空巢里,可以把关心扩展到社会公益,可以到校门口当爱心妈妈,到医院探望病人,到寺院和十方信众广结善缘。
(五)空巢里,可以培养信仰,用信仰代替家庭团聚。正如《维摩经》说:“法喜以为妻……善心诚实男……四禅为床座……解脱味为浆。”
单亲妈妈只要拥有真心,巢“空”了,生命何“空”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