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北许多地区都具有良好的风力发电资源。在新疆,达坂城、阿拉山口、罗布泊等九大风区都具有风力发电的良好条件。为开发风能,新疆还成立了风能公司。
在乌鲁木齐与吐鲁番之间的达坂城,有许多高耸的风力发电机,特别引人注目,那就是号称亚洲最大的风力发电场。
但许多人并不知道,这里的风力发电分别属于电网公司和风能公司两家,而属于风能公司的只是一小部分。
新疆水电局陈局长告诉记者,2004年,新疆总装机为603.5万千瓦,其中火电为496万千瓦,水电为98万千瓦,风力发电只有9.5万千瓦。风电只占总发电量的0.7%!这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
实际上,在新疆发展风力发电潜力巨大。九大风区年有效风速都在3000小时以上,许多风区超过6000小时。阿拉山口地区理论风能蕴藏量全年达470亿千瓦小时。达坂城的年风能蕴藏量约为250亿千瓦小时,就是按30%的可利用电能计算,装机容量也可以达到2500兆瓦。实际装机远远低于此数。
这里每年发电的时间应达到3500小时,但2004年设备利用时间只有2310小时,发电只有2.2亿度。这与蕴藏的资源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
据新疆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分析,影响风力发电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发电成本较高。在新疆,火电每度一般在0.3元以上,水电每度在0.15元~0.17元,而风电由于一次性投资较大、运营管理要求高,每度电则高达0.5元。与火电、水电相比,风电上网没有优势可言。
据新疆风能公司副经理张华介绍,2004年他们的上网电价是0.509元(含税),发1度电只能盈利1分钱。就是这样,他们所发电量也没有被全部收购:用电高峰期时,他们发的电被全部买走;用电低谷时,有的电就等于白发了。多发了电,也不被记入。仅2004年一年,电网就少收了他们400小时的电。
有人认为,已经按比例收购风电了,不能你发多少我就收购多少。再多收购,就不能按这个电价了。
就在国内各地纷纷准备发展风电的时候,新疆的风力发电却陷入尴尬的境地。张华副经理用“勉强维持”四个字概括公司目前的困境。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此法规定,对利用可再生资源发电,发多少要用多少,要根据投入产出效率比来协调电价。有关人员希望,今后能依法办事:多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发多少电就收购多少电,而且应该按发电成本收购。对风力发电,要有价格补贴。
但也有人认为,《可再生能源法》虽然出台了,但落实起来还有很大难度。因为我国的风能资源多分布在经济落后地区。如果让这些地区就地消化、分摊较高的电价,就等于让他们因发展风能而背上一个经济负担,这势必影响他们发展风电的积极性。为此,有关人员呼吁,要从能源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鼓励风力发电,而对消耗不可再生资源发电要有所限制。有关人员建议:要在全国范围协调电价,促使风力发电尽快健康发展,使之尽快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使风力发电在全国各地摆脱尴尬局面。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风力发电已经占到8%,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占到30%。就此而言,我国的风力发电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风力发电的成本并非不可降低。规模越大,降价的空间也越大。在现在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元的成本是有可能的。风力发电大有可为!现在最需要的是政策和资金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