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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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异化:社会治理的不道德原则(7)

综观宗教和宗教异化的起因,可知其具有双重性:它们一方面源于尘世的苦难(死亡恐惧、自然灾祸和社会压迫)所引发的对宗教和宗教异化的情感渴求——宗教和宗教异化是人们摆脱在现实社会无法摆脱的苦难的手段,这是宗教起源的目的因;另一方面则源于人们的理智迷信——神灵的存在是人们对梦幻、死亡、命运的错误认识的结果,这是宗教起源的非目的因。于是,更具体些说,宗教和宗教异化便有四大起因:一是理智迷信;二是死亡恐惧;三是自然压迫;四是社会或人际关系苦难。宗教和宗教异化之起因表明,它们能够有效地给绝望而无法生活下去的人以生活下去的希望,因而对于人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那么,由此是否得出结论说:宗教和宗教异化不应该废除?否。诚然,宗教对人的意义,它所具有的意义,是极其巨大的。它救了命!因为没有宗教你就不能活了!你丧失了人生意义,你就无法活了,它给了你意义,就是做了一种救命的工作。所以,宗教的意义非常大。但是,宗教给予人的毕竟是一种虚幻的幸福,而不是一种真实的幸福。它给人的不是一种真实的满足,而是一种替代的满足,是一种精神补偿,是一种替代,是一种画饼充饥,不是真正的满足。

当然,画饼充饥总比完全没有饼吃要好。虚幻的幸福毕竟也是幸福,它总比没有幸福好,这一点是不成问题的。虚幻的幸福也是幸福啊!一个人要是有了虚幻的幸福,我们也得说,他是幸福的。人们不可能得到真实幸福的时候,不妨沉溺于虚幻的幸福。虚幻的满足和幸福也能给你带来精神的安慰,使你精神快乐,那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宗教并不是毫无价值的。

宗教和宗教异化所给予人的来世的幸福,是一种纯粹虚幻的幸福。那么,这种虚幻幸福是否应该追求呢?答案是:因人而异。因为摆脱苦难求得幸福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方法。一种是正视现实、变革苦难的现实世界,从而实现自己的意志、获得真实的幸福。这是非宗教的方法,是求得真实幸福的方法。反之,另一种方法则是逃避现实,信仰神灵的存在和拯救,放弃自我意志而遵从神灵的意志,从而获得虚幻幸福。这是宗教异化的方法,是求得虚幻幸福的方法。宗教异化无疑是这样一些人所应该遵循的追求幸福的方法,这些人在真实的、人间的世界不可能摆脱不幸、求得幸福,因而感到人生没有意义,无法再生活下去。因为宗教异化并且只有宗教异化才能使他们通过信仰神灵世界而得到虚幻的幸福,从而使他们看到了人生意义,因而能够忍受现实的人间的不幸而继续生活下去。所以,宗教和宗教异化是人们摆脱在现实世界不可能摆脱的不幸的手段,是人们求得在现实世界无法求得的幸福的象征性补偿和替代性满足。一言以蔽之:宗教和宗教异化是求得虚幻幸福的有效活动。反之,那些在真实的、人间的世界有可能摆脱不幸、求得幸福的人们,显然不应该信仰宗教追求虚幻幸福,而应该放弃宗教、相信科学、正视现实,从而追求真实幸福:科学是求得真实幸福的唯一手段。

可见,主张一切人都应该信仰宗教和一切人都应该废除宗教的观点都是片面的。真理是:不可能得到真实幸福的人,是极少数,他们应该信仰宗教而得到虚幻幸福;可能得到真实幸福的人,是绝大多数,他们应该废除宗教而追求真实幸福。对于这些可能得到而实际上并没有得到真实幸福的人来说,宗教和宗教异化确实能够使他们的人生有意义、给他们以安慰。但是,这种意义和慰藉却不是通过使他们得到真实的、能够实现的希望和幸福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信仰神灵世界的幻觉来实现的:它使人们陷入欺骗的、幻想的、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来世的希望与幸福,从而安于苦难的现实生活、放弃变革苦难世界的要求。所以,正如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等先哲所说,宗教实际上是一种麻醉精神的毒药;而宗教异化则是一种吸毒行为:它们的正价值显然是非根本、局部的、暂时的,而负价值则是根本的、全局的、长远的。因此,应该废除宗教、消除宗教异化。

那么怎么消除宗教和宗教异化呢?要消除宗教和宗教异化,据其四大起因,显然应循由四大原则:一是发展科学,破除引发神灵信仰的理智迷信;二是正确对待死亡,避免引发神灵信仰的死亡恐惧;三是提高生产力,消除导致神灵信仰的自然压迫;四是改造社会和人际关系,摆脱造成神灵信仰的社会或人际关系的苦难。前三个原则一目了然毋庸赘述;后一个原则却比较复杂。

这个原则确立的依据是宗教和宗教异化的社会根源:宗教和宗教异化是人们摆脱在真实的世界里无法摆脱的社会压迫、社会苦难的手段。那么,人们所遭受的这种社会压迫、社会苦难究竟是什么?主要是经济剥削、经济异化和政治压迫、政治异化以及社会压迫、社会异化。所以,宗教异化的社会根源主要在于经济异化和政治异化以及社会异化:宗教异化是人们摆脱在真实的世界里无法摆脱的经济异化和政治异化以及社会异化的手段。这显然意味着:要消除宗教异化,便必须消除经济异化、政治异化、社会异化。于是,消除宗教异化的第四原则,更确切些说,便应该具体地修改为:“消除经济异化和政治异化以及社会异化,摆脱造成神灵信仰的社会苦难。”这样一来,消除宗教和宗教异化的四大原则,说到底,便可以归结为马克思那段名言:“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弃关于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胚胎。”

然而,不论我们如何贯彻宗教消除四原则而努力消除宗教,宗教只可能日趋衰弱,却永远不会完全消亡。宗教可能趋于衰弱,是因为宗教的源头可能趋于衰弱: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宗教起因的理智迷误可能趋于消亡;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宗教的情感起因之自然苦难和社会苦难(经济异化、政治异化、社会异化)可能趋于消亡。宗教永远不会完全消亡,是因为成为宗教情感起因的“死亡”恐惧必将永存。死亡是人永远消除不了的。人不能不死,你只要是有死,你就要信神,你就要有宗教。人必有一死,不但是宗教一大源头,而且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源头。因为人生的最重大、最根本的苦痛和不幸,真正讲来,无过于意识到自己总有一天要死亡。于是,总会有一些人,在这些人看来,如果没有来世,那譬如朝露转瞬即逝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人必一死无疑是人们渴望灵魂不死和神灵存在的终极原因、永恒源头。这样,宗教的存在就有了它的必要性和它的不可消除性。这一点,费尔巴哈说得非常对。费尔巴哈是反对宗教的,但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就一再讲,宗教的最深厚的根源就是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而这一点是人无能为力的。因此宗教最深厚的根源是永远消除不了的,因此宗教将永存。但是宗教必将逐渐地削弱、逐渐地趋于消亡,这是应该的,这是道德的。你仔细地想一想,是不是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