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八卷:袁宝华访谈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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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如何正确认识厂长负责制——袁宝华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后,国家经委副主任袁宝华受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委托,接受新华社记者的访问,回答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改革领导体制、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有关问题。

问:三个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30多年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有过多次变革,其中较长时间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它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来越突出,主要是党政不分,权责分离,把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混同起来,结果既影响了经营管理责任制的实行,又削弱了党组织本身的工作。正是为着改革这种不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负责制,明确了厂长是一厂之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同时,相应地规定了企业党组织、职代会的职责,以促使党政工三方面共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一中心,搞好各自的工作。近3年来,各地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完全必要的,它符合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加强工业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实行,有利于改善和加强企业党的工作,也有利于企业的民主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厂长要特别注意尊重和支持党组织和职代会的工作,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加强职工民主管理,遇事多同各方面商量,注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做,才能搞好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问: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意义何在?

答:企业管理委员会是协助厂长进行决策的机构。大家知道,现代化工业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多兵种作战”。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只靠厂长一个人的经验是不够的。由厂长、专家和党、团、工会组织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企业管理委员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厂长先听取管理委员会的意见,集思广益,权衡利弊,最后作出决断,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决策的失误。

问:把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权交给厂长,有哪些好处?

答:赋予厂长用人权,是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基础。厂长有了用人权,有助于建立起真正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以便对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有效的领导,从而解决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管事与用人脱节的矛盾。有人认为,厂长任免中层干部不符合党管干部的原则,其实不然。厂长遵循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规定行使用人权,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过去几年的试点证明,厂长提名和任命的绝大多数中层干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当然,厂长用人要慎重,人选方案的提出应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问:厂长为什么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答: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是厂长任期制的发展和完善。由于厂长的任期目标必须包括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因而可以避免少数厂长只顾任期内的眼前利益,忽视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对于增强企业的后劲,把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结合起来,是十分必要的。

问: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发生了变化。为适应这一新的变化,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上来。

问:那么企业的党组织怎样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呢?

答:企业党组织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把保证和监督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厂长决策前,党组织要通过调查研究,为厂长实现正确决策出主意;决策时,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使决策正确、完善;决策后,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决策的实现。党组织对厂长的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提出,必要时可以报告企业主管机关或上级党组织。保证和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要努力使二者统一起来,做到保证有力,监督有效。

问:企业党组织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使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进一步适应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要求,我认为,当前主要应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在思想观念上,必须明确党组织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的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工作方法上,逐步学会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总之,企业中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要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为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做好服务工作,不是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的降低,而是新形势下对企业党组织提出的更高要求。

问: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下,如何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答: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因此,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必须坚持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要做到这一点,厂长一定要尊重、维护职代会的职权,保证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工会和职工代表也理应支持厂长的工作,并教育职工群众维护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的高度权威,使企业领导者的权威同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统一起来。

问: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将发挥什么作用?

答: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工会应当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参加者和组织者,正确行使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积极发挥作用。企业要逐步理顺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以避免机构重叠,工作重复。

问:三个条例分别由三个领导机关负责解释,会不会出现矛盾?

答:这是不会的。党中央、国务院这次颁布的三个条例的核心是实行厂长负责制。对这一点具有解释权的三个领导机关——国家经委、中组部、全总在认识上是一致的,这是正确解释的前提;同时,在解释具体条文时,三个领导机关之间还将继续磋商,力求作出符合条例精神的解释,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执行中的矛盾。

问:贯彻实施三个条例,各地区、各部门目前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答:要抓紧做好四件事:第一,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三个条例和为此而发出的两个通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实行厂长负责制,不仅涉及企业内部各方面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调整,而且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传统习惯也随之转变,因此要通过学习统一大家的认识。第二,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补充通知》的精神,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的步伐。第三,要加强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贯彻执行三个条例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要在宏观的指导下,围绕如何搞活企业,把国家已规定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切实落实到企业,为实行厂长负责制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