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下课前,值日生或班长应喊“起立”、“坐下”口令。
(4)学生在课堂上要专心听讲,不得相互交谈,如有问题,应先举手,得到老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5)上课时,须关闭手机,不打电话,不会客,不得擅自离开课室,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6)课前、课间休息时,班长应组织同学擦黑板。
(7)课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课室清洁。
(8)不准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张贴、涂写或刻画,不得随意搬动和搬走课室桌椅和其他设备,爱护公物。
(9)最后一人离开课室时应顺手关灯,节约用电。
(10)衣着要整齐,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课室上课。
(11)对违反本规则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制止,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上课礼仪规定
(1)上课前,学生应排队进教室,进到教室后先站在自己的座位旁,等全班同学都到齐后,由体委下达口令:“准备凳子”,这时每个同学将自己的凳子从桌子底下拉出,然后站到凳子前,体委在下达“坐下”,“脱帽”(学生听到“脱帽”口令后,两手迅速握住帽檐两角,将帽子脱下,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帽檐朝前)。然后准务晨读或上课。
(2)上课:当老师走进教室时,体委或班长下达口令“起立”,老师向学生问:“同学们好”,全体学生回答“老师好!”老师再下达“坐下”的口令。
(3)下课:下课铃响后,老师说:“下课”体委立即下达“起立的口令”老师说:“同学们再见”,全体学生回答:“老师再见”,待老师走出教室后,体委下达“整理书本”,“好”放凳子、“集合”等口令,全体同学应按口令先把桌子上的书本、文具整齐地放进桌膛内,然后把凳子插进桌子底下,依次出教室下楼集合。
9.中学生考场规则
考场纪律
考试是为了系统地检查教与学两方面的情况,达到督促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为了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况,加强考试纪律,特制定如下考场规则:
(1)学生应按时进入考场,按编定座位就座,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课程考试,作旷考论;是否准予补考,视其情况,由任课老师提出意见,班主任决定。
(2)学生参加考试,除带任课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东西进试室;如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老师指定的课本和资料。
(3)考试开始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违者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试室,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经校医诊断,可另行补考。
(4)试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谈和走动。
(5)学生要认真、诚实、独立地完成答卷。凡有夹带、抄袭、旁窥、传递字条、交头接耳等,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者,成绩按“0”分计,在成绩记分册上注明“考试舞弊”,并取消补考资格,行政上给予记过处分,载入档案。视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由系与教务处决定是否给予1次补考机会。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案。考试时间结束,应立即停笔交卷离开试室,不得在试室附近徘徊、谈笑或议论答案。逾时交卷者,试卷作废,成绩按“0”分计。
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按时到岗,清点考试人数,考前5分钟发卷,向学生宣布注意事项。
(2)严格考场规则,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违纪事件及时处理,填报违纪报告单,考试结束后立即送教务处。
(3)监考人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考试结束时收回试卷,并核对试卷份数与人数是否相符,不符时查清原因。
(4)监考人员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得看书报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10.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使我校的各种考试科学化、规范化,并真正起到考查教与学效果的作用,有效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若确因病、因事不能参考者,考前必须向教务主任请假。否则私自缺考者,学校将予以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
考前必须做好与考试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1)要记准自己的考场、座号、考号。
(2)要备好考试所需的一切用品,如钢笔、油笔、2B铅笔、橡皮、圆规、直尺、三角板、答题卡、草纸等。
(3)要准备好信封、邮票,并写清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寄信人姓名,由班长收齐交班主任老师。
(4)考试期间,每天上午第一科考试之前15分钟必须将本班考场布置完毕。
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1)必须到指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不得私自串换。
(2)不准将计算器、报时的电子表带入考场。
(3)不得把教材、笔记本、题签以及有字的纸张放在桌面上。
(4)不准交头接耳、偷看别人试卷或让别人抄袭。
(5)不准趴在桌子上,更不准睡觉。
(6)考试期间一律不准上厕所,确需上厕所者,只能在开考30分钟后,结束前30分钟向政、教两处主任请假。
(7)要准时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8)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交卷,否则按无故缺考论。
(9)要保持考场内的清洁、卫生。
违反上述规定,按考试作弊论,学校将给予以下处罚:判违纪学科为零分、通报批评、大会检查、给留校查看以上纪律处分,并将情况邮报家长。
要严格按考试程序和要求答卷。
(1)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涂写姓名、考号以及考试科目。
(2)考前5分钟发卷,学生要检查试卷页数及试题印刷有无问题,然后在主观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考场序号和考号。若姓名、考号漏填、漏涂、涂错一律视为零分。
(3)涂卡必须用2B铅笔,涂点要黑、要满。
(4)考试起始的铃声响后,方可答卷。
(5)装订线内不准答题,否则无效。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立即停止答卷,坐好以等待收卷。收卷时,每排最后两名同学,一人收卡,一人收主观卷,不得漏收、误收。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反思平时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法,以便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11.中学生奖惩制度
奖励内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着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处罚办法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给予的处分大致有: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等。
(1)批评教育
①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②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而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应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素质情况汇报单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①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②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③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④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⑤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屡教不改者。
⑥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①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③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⑤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①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②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③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④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销处分。
(5)开除学籍
①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②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
③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扰乱社会秩序者。
④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12.中学生奖励条例
“三好学生”条件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作用,并能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发展特长。
(1)思想品德好
①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③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具有艰苦奋斗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④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学校劳动、公益劳动、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每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6次,累计16小时。
⑤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②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优良”指:政治、语文、外语、数学四学科年总评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他各学科年总评成绩良好(70分以上)。
(3)身体好
①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
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③体育成绩优良(体育课成绩按综合评分法计算),或具有专长,在市区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指得到市区批准的竞赛)。做到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体育课成绩可酌情考虑。
优秀生
优秀生是三好生中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对“优秀生”颁发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①“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
②学习成绩良好。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中学年总评成绩有两科成绩优秀,其他各科均可为良好。
(2)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工作效果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并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必须是班(班委会、团支部)、校(团委会、学生会)级的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并做到人人皆知。
(2)干部队伍强。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
(3)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两次,且每学年有主题班、团会在学校评比中获奖。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5)学生能形成较好的自觉锻炼的风气,认真上好两课两操。
(6)班集体有正确舆论,同学是非清楚,班风正。
(7)学生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风评比成绩较好,无严重违反校规行为。无吸烟学生。
(8)有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
(9)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他各项教育活动,无事故。
(10)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效果好。
优秀个人和团体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条件:
(1)“优秀团员”条件
评选标准:
①思想品德好
A.爱祖国,热爱团组织,关心集体,热爱并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理解、体贴父母;尊重老师的劳动,理解教师的疾苦;团结、帮助、关心同学。
D.遵守校规校纪,诚实正直,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C.模范作用好,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②学习好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B.学年各科成绩总评全部达到良以上,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之中有两科为优。
③身体好
A.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课两操。
B.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④组织观念强
A.在学校一日生活中起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活动,坚持佩戴团徽。
B.模范遵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优秀团员标兵”条件
“优秀团员标兵”是优秀团员中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最突出的个人。设五项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干部标兵,学习标兵,关心集体标兵,体育锻炼标兵。
评选措施:
①“五四”青年节前,支部组织全体团员讨论、推选,被评选者必须得到本支部二分之一以上团员的提名。
②所评选的优秀团员人数为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③所评选的优秀团员必须征求班主任及有关老师的意见。
④团委会对被评选上的团员颁发优秀团员证书。
(3)“先进团支部”条件
评选标准:
①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②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